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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雅股份(30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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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雅股份(301108) -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01-22 00:00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融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铜陵 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雅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洁雅股份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 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 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购买金 融机构理财产品等)。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
洁雅股份(301108)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22 00:00
会议安排 - 2025年1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 - 定于2025年2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7] 关联交易 - 预计2025年度与关联方赛得利铜陵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8000万元(不含税)[3] 资金管理 - 同意使用不超6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12个月[5] - 同意使用不超6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12个月[6]
洁雅股份(301108)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1-22 00:00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月10日14:30召开,网络投票9:15 - 15:00[1][2] - 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3]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2月5日[3] 审议事项 - 审议总议案及两项现金管理议案[5] 登记信息 - 登记时间为2025年2月7日9:00 - 17:00[7] - 登记地点为公司证券部办公室[7] 其他信息 - 会议联系人胡能华,联系电话0562 - 6868001[8] - 网络投票代码351108,简称“洁雅投票”[13]
洁雅股份(301108) -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2025-01-22 00:00
关联交易金额 - 2025年度与赛得利铜陵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8000万元(不含税)[2] - 2025年预计向赛得利铜陵采购原材料金额7998.50万元,已发生87.27万元,上年度发生4037.77万元[4] - 2025年预计接受赛得利铜陵劳务金额1.5万元,上年度发生0.66万元[5] 过往交易情况 - 2024年向赛得利铜陵采购原材料实际发生额4037.77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9.45%,与预计金额差异 -49.53%[7] - 2024年接受赛得利铜陵劳务实际发生额0.66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0.99%,与预计金额差异 -34%[7] 关联方情况 - 赛得利铜陵注册资本13000万人民币,2024年末资产总额25122.85万元,净资产6757.35万元[9] - 2024年1 - 12月赛得利铜陵营业收入17438.32万元,净利润 -1098.83万元[9] - 公司实控人等在赛得利铜陵任职,赛得利铜陵为公司关联法人[9] 交易决策与合规 - 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独立董事同意提交[15] - 保荐机构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17] - 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规定,遵循公平原则,无损害股东利益情形[16]
洁雅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7 17:54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投资事项有利于公司在美国境内建立长期稳 定的生产基地,有利于优化公司产业布局,进一步完善全球化产能战略和提高全 球供应链的稳定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在美国设立孙公司并投资建设生产基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 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卢云凤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在 ...
洁雅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7 17:54
证券代码:301108 证券简称:洁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4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 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兼总经理蔡英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在美国设立孙公司并投资建设生产基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在美国设立孙公司并投资建设生产基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
洁雅股份:关于在美国设立孙公司并投资建设生产基地的公告
2024-12-27 17:54
市场扩张 - 公司拟在美国设孙公司Joyalways Corporation,投资6.16亿元建湿巾生产基地[1][4][5] - 项目年产150亿片湿巾,位于美国弗吉尼亚州,建设期2年[5] 目的与风险 - 投资为推进国际业务,优化产业布局[8][9] - 项目存在审批、建设等风险,公司将披露信息[10][12]
洁雅股份: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26 18:47
股东大会情况 - 2024年12月26日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3] - 74人参与表决,所持表决权股份占比68.8847%[5] 议案表决结果 -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等议案》同意股数占比99.9317%[7] -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同意股数占比99.8734%[8] - 《关于制定境外投资管理制度议案》同意股数占比82.6448%[9] 股份情况 - 2024年12月20日公司总股本81209818股,回购股份812495股[5]
洁雅股份: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4-12-26 18:47
证券代码:301108 证券简称:洁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3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 份、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公司 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 812,495 股公司股份全部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 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81,209,818 股减少至 80,397,323 股,公司 注册资本也相应由人民币 81,209,818 元变更为人民币 80,397,323 元。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
洁雅股份:关于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12-26 18:47
天禾律师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三)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6 日。其中,通过深圳 天律意 2024 第 03207 号 致: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接受铜陵 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委托,指派冉合庆、刘云龙律师(下 称"天禾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 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是天禾律师根据对本次股东大会事实的了解及对我国现行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而出具的。 天禾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必备文件予以公告, 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责任。 天禾律师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的要求,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