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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龙节能(30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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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龙节能(301151)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04-24 23:43
资金占用制度 - 制度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维护权益[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2] 限制占用方式 - 关联交易按制度和章程决策实施[4] - 财务部定期检查上报资金往来审查情况[4] 侵占处理措施 - 发生侵占董事会要求赔偿,拒不纠正则公告诉讼[5] - 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无法现金清偿则变现股权偿还[5] 到期处理办法 - 若无法按期清偿,公司30日内向司法部门申请变现冻结股份[7] 股东与违规处理 - 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8] - 公司对违规责任人处分、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9]
冠龙节能(30115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4-24 23:43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任期与补选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一致,可连选连任[4] - 成员不足3人时,60天内完成补选[4] 会议相关 - 召开须经主任或两名以上委员提议,提前3天通知[14]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4] - 会议档案和记录由证券部保存,不少于十年[15] 其他规定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5]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9][20]
冠龙节能(30115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4-24 23:43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 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董事长及 1 名独 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委员任期届满前,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出 ...
冠龙节能(301151)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2025-04-24 23:43
工作汇报 - 总经理向审计委员会汇报生产经营和投融资进展[3] - 财务总监汇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3] 审计安排 - 审计委员会检查拟聘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从业资格[3] - 续聘或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需评价执业质量[3] - 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4] 审计流程 - 财务总监提交审计工作安排及材料[4] - 审计委员会审阅报表并形成意见[4] - 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并评估能力等[4] - 对审计后报告表决并提交董事会[5] 保密要求 - 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委员负有保密义务[5]
冠龙节能(30115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4-24 23:43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财产安全,加强公司银行信用和担保管理,规避和降低经 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 则。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主要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令或强制公司为他人 提供担保,公司对强令或强制其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有权拒绝。 第三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 有实际承担能力。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应当提供反担保。 ...
冠龙节能(301151)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4 23:43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并出具意见[1] - 独立董事未任其他职务,与公司无利害关系[1] - 独立董事满足任职要求,符合规定[1] 时间信息 - 董事会出具意见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2]
冠龙节能(30115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4-24 23:43
投资决策审议 - 投资资产总额占总资产50%以上,经股东会审议披露[4] - 投资交易营收占营收50%以上且超5000万,经股东会审议披露[4] - 投资交易净利润占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经股东会审议披露[4] - 投资成交金额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经股东会审议披露[5] - 投资产生利润占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经股东会审议披露[5] - 投资资产总额占总资产10%以上,经董事会审议披露[6] - 投资交易营收占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经董事会审议披露[6] - 投资交易净利润占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经董事会审议披露[6] - 投资成交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经董事会审议披露[6] - 投资产生利润占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经董事会审议披露[6]
冠龙节能(301151)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国军)
2025-04-24 23:43
会议情况 - 2024年召开4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3] - 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12] - 2024年11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4] 独立董事工作 - 独立董事2024年累计现场工作10天[8] - 参加各委员会会议并审核议案提建议[4][5] 公司决策 - 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12] - 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等议案[13][14] 股票相关 - 2024年11月12日完成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手续[13] - 2024年11月18日解除限售股票上市流通[13] 信息披露 - 严格按规定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等[11]
冠龙节能(30115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4-24 23:43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4] - 特定情形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6][7]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书面通知[9]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变更需提前三日发出[12] 会议举行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3]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委托[16] 会议表决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计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21] - 审议提案需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投赞成票[23] - 公司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4] 交易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多项标准[27] 其他要点 - 提案未通过,条件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31]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可暂缓表决[32]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十年以上[42] - 董事回避时按无关联关系董事规则处理[25] - 董事会可决定公司多项职权[26] - 无正式审计报告时利润分配等先按草案决议[30] - 会议记录等需相关人员签字,董事可书面说明意见[36][37][38]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秘书办理,披露前保密[40]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检查通报[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