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龙节能(30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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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龙节能(301151) -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04-25 00:14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作为上海冠龙阀门节能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龙节能"、"上市公司"或"公司")2022 年度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6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2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0.8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9,444.00 万元, 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9,699.87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4 月 1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 ...
冠龙节能(301151)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4-24 23:43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促进规范运 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系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权,或者持有其股权 在50%以下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组织、 资源、资产、投资和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 险能力。 第四条 公司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和规范运作要求,行使对子公司的重大 事项管理,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五条 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 效的运作企业法人财产。同时,应当执行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六条 公司的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该子公司应参照本制度,建立 对其下属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 第七条 对公司及其子公司 ...
冠龙节能(30115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4-24 23:43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 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 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投资 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从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深圳证 ...
冠龙节能(301151)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4-24 23:43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并汇报工作。 经董事会同意,总经理有集团总厂长、业务总监、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 提名权,由董事会聘任。 第三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总经理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 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集团总厂长、业务总监、副总经理、财 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七)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董事长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职工; (八)拟订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制度,报董事会批准,决定副理、 副厂长、副部长、副总工、专员级别以下的公司职工的聘任和解聘,副理、副厂 长、副部长、副总工、专员级别及以上公司职工的聘任和解聘报董事长批准; (九)日常费用报销单笔 2 万元人民币以内,采购设备( ...
冠龙节能(301151)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4-24 23:43
董事会秘书聘任 - 公司设董秘一名,聘证券事务代表协助[2] - 董秘需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7] - 应在规定时间内聘任董秘,报送材料[8][9] 董事会秘书职责与管理 - 董秘负责信息披露,制定管理制度[15] - 接受董事会指导考核,公司绩效评价[19][20] 董事会秘书解聘与代行职责 - 连续三月以上不能履职等情形可解聘[11]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职责直至聘任[9] 其他规定 - 聘任董秘应签保密协议[1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22]
冠龙节能(30115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4-24 23:43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 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冠 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结 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 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 书、董事会办公室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当董事会秘书或董事会办公室需了解重大事项的情况和进展时,相 关部门(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人员应予以积极配合和协助,及时、准确、完 整地进行回复,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 ...
冠龙节能(301151) - 内部信息传递管理制度
2025-04-24 23:43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信息传递管理制度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信息传递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能够 及时、准确地收集经营管理信息,并确保信息在内部各管理层之间的有效沟通和 充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冠龙 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以及《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内部信息传递,是指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通过内部报 告形式传递生产经营管理信息的过程。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第四条 公司建立和实施本制度的目的在于公司依据发展战略目标、年度经 营计划和风险控制等要求,针对各管理层级对信息需求的详略程度,建立的内部 报告体系。 第二章 内部报告的形成 第五条 公司根据发展战略目标、年度经营计划、风险控制和绩效考核的要 求,将内部报告作如下分类: 第八条 信息收集部门应当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审核、筛选和鉴别,关注其 在事实与时间上有无差错、是否合乎逻辑、是否 ...
冠龙节能(30115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4-24 23:43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3人,其中独立董事2人[4] 提名及会议规则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开一次[1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13]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委员管理 - 连续两次不出席可被免职[15] - 成员不足3人60天内补选[15] 档案及披露 - 会议档案保存10年[18] - 年度报告披露履职情况[20] 细则实施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实施[24]
冠龙节能(301151)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陆洋)
2025-04-24 23:43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陆洋)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 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对公 司重大事项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 立董事的作用。现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张陆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7 年 11 月出生,博士学历,材 料工程、管理工程、金融学和应用经济学专业背景。1982 年 7 月至 1985 年 2 月 任职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团委,任学生会秘书长;1985 年 3 月至 1988 年 8 月任职 于南京晨光机器厂,任工程师;1996 年 12 月至 1998 年 12 月为南开大学金融学 系博士后;1998 年 12 月至 2001 年 2 月为复旦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2001 年 3 月至今,任职于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