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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力锂能(30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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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力锂能: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8 21:37
证券代码:301152 证券简称:天力锂能 公告编号:2023-110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星期四)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2 月 2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 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监事 1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磊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回购股份的种类》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本次回购的价格》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 ...
天力锂能: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08 21:37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合法、科学、规范、高效地行使 决策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乡天力锂能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成员共同行使董事会职权,不得授权他人行使,并不得以《公 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等方式加以变更或者剥夺。《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 其他职权,对于涉及重大业务和事项的,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审批,不得授权单个 或者几个董事单独决策。 董事会享有并承担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利和 义务,独立履行对公司、股东、社会公众、监管部门的承诺。 第四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生和罢免。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 ...
天力锂能: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2-08 21:37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 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 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 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 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 大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 ...
天力锂能: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08 21:37
证券代码:301152 证券简称:天力锂能 公告编号:2023-108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3年12月25日(星 期一)14:30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3 年 12 月 25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 ...
天力锂能: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3-12-08 21:37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 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根据需要召开独立董事专 ...
天力锂能: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3-12-08 21:37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相关义 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 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主动披露的信息。信息披露文件的形式主要包括:招 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如下机构和人员: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二)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各参股公司 及其主要负责人;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五)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部门和人员。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 ...
天力锂能: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
2023-12-08 21:37
证券代码:301152 证券简称:天力锂能 公告编号:2023-109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 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3、回购股份的价格: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47 元/股(含),该价格不超过 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4、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13,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47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2,765,957 股, 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2.27%。按照本次回购下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47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2,127,659 股,回购比例约占公 司总股本的 1.74%。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5、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 月内。回购实 ...
天力锂能: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3-12-08 21:37
证券代码:301152 证券简称:天力锂能 公告编号:2023-107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 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章程修改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相关事项、具 休如下: | 序号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 | --- | --- | | | | 新增内容: | | |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 | | | |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 | | | | 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 | | | | 保,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情 | | 第四十二条 | | 形的,可以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第(七)款 |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办部 | | | | 门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 | | | | 中有关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审议程序 | | | | 擅自提供担保,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 | | | | 当承担赔偿责任,公 ...
天力锂能: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3-12-08 21:37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保证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公允、合理,保障股东和公司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合并简称"子公司")发生的关 联交易行为适用本办法。子公司应当在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后及时通知 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参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原则上按照公司在该参股公司的持股比 例适用本办法的规定。公司参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虽未达到本办法规定标准但 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应当参照本办法的 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条 公司在确认关联关系和处理关联交易时,应遵循并贯彻以下原则: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 ...
天力锂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股份的核查意见
2023-12-08 21:37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股份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天力锂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天力锂能拟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回购股份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44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5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7.00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173,850.00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155,033.16 万元(不含税)。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共同监管募集资金的使用。天健会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