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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宁维(30116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9-29 20:18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和审计委员会;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第2号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优宁维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的规定,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四)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五)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各子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 (六)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 (七)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 ...
优宁维(301166)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09-29 20:18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搭建的投资者 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平台")",规范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 好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及《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二条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通过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坚守诚信原则,严格遵守《规范 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 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三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 ...
优宁维(301166)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9-29 20:18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经理层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和行为,确保经理层有效履 行管理职能并高效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及《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 限与工作分工、主要管理职能作出规定。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除应按《公司章程》的 规定行使职权外,还应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并承担管理责任。 第二章 任职资格及任免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董事会确定的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 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七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职务 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
优宁维(301166)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09-29 20:18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最大程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 第三条 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 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 ...
优宁维(30116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29 20:18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制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董事会确定的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名。 第六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 1/3 以上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并由独立董事委 ...
优宁维(30116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9-29 20:18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4]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下设战略、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4个专门委员会[4] 股份发行 - 董事会可在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交易审批 - 董事会审批交易有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营收占比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等标准[10] - 公司“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计或评估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0] 担保与资助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2]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披露信息[12] 关联交易 - 董事会审议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12]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6]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等情形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16]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并主持[17] -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需提前十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经全体董事同意可免期限规定[17]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出,不足三日会议日期顺延或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18]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0]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也不得委托已接受两名其他董事委托的董事代为出席[21] - 董事会审议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时,应现场召开全体会议,董事不得委托他人出席或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22] 会议表决 - 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23]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须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担保事项须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5] -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7] 提案处理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未变时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27]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可要求暂缓表决[28] 会议记录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届次等多项内容[29]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签字确认,否则视为同意[29] 档案保存 - 《公司章程》及相关会议记录和档案存放于证券事务部,保存期限至少十年[29] 决议执行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总经理组织实施并报告[30] 规则生效与适用 - 规则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3] - 该规则适用于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期为2025年9月28日[34]
优宁维(30116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9-29 20:18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股东合 法权益的充分保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 况。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 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 事职务。 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六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高级管理 ...
优宁维(301166)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09-29 20:18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 财的交易行为,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股东和公司的 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下简称"《第 2 号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优宁维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理财产品的界定及交易原则 第四条 除现金管理外,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开展委托理财,且投资期限不得超 过十二个月。公司用于理财的资金不得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不得因 进行投资理财影响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也不得影响募集资金项目使用进度,不 能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应当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应当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 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 ...
优宁维(30116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9-29 20:18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 的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下简称"《第 2 号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优宁维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包括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应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所负的债 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 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 ...
优宁维(30116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9-29 20:03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 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两 个月内召开。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行为,保证公司股东会依 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和《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