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田微(301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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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田微(301183)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6 18:51
 审计部设置与职责 -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为审计部,监督检查业务活动、风险管理等事项[5] - 审计部有要求报送资料、审核财务等多项权限[7] - 主要职责包括检查评估内部控制、审计财务收支等,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10]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履行指导制度建立、审阅计划等职责[11]  审计计划与报告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报告[11] - 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6]  内部控制相关 - 内部控制制度应涵盖销货及收款等业务环节,审计部可调整[11] - 审查和评价范围包括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重点检查特定事项相关制度[16]  重大事项审计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8] - 在重要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8][19][20]  子公司与资金审计 - 对控股子公司进行管理控制,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21][22]  业绩审计 - 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进行审计[22]  评价与鉴证 -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6] - 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一次鉴证报告[27]  审计程序与档案 - 日常程序包括拟定计划、确定对象、发出通知等[29][30] - 每个审计项目结束后建立内部审计档案,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送交公司档案室归档[33]  报告保管期限 - 审计工作底稿保管期限为5年,季度财务审计报告保管期限5年,其他审计工作报告保管期限为10年[34]  激励与约束 - 建立内部审计部门激励与约束机制,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考核[36]  奖惩措施 - 对有突出贡献人员可建议公司给予表扬或奖励,对违规人员可建议给予行政处分、追究经济责任[37][38]  问题处理 - 发现内部审计重大问题应追究责任、处理责任人并向深交所报告[39]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抵触时立即修订[41] - 适用于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2][43]
 东田微(30118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6 18:51
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依法及时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 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和《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湖 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根据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应当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可能或者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第三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是指出现本制度第二条所述情形或事件时, 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 ...
 东田微(301183) - 内部控制制度
 2025-08-26 18:51
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湖 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湖北东田微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目的: 第二章 内部控制的内容 第四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应充分考虑以下要素: (一)内部环境:指影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制定、运行及效果的各种综合因 素,包括公司组织结构、企业文化、风险理念、经营风格、人事管理政策等。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提升公司质量,增加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确 ...
 东田微(30118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6 18:51
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 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 他事项。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
 东田微(30118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6 18:51
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 ...
 东田微(30118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6 18:51
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行为,强化对非独立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切 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其 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1 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半数以上的独立 董事, ...
 东田微(30118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6 18:51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 工作的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北东田 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主要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任职程序、职权范围和法律 责任等事项。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条件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含专科),具备履职相应的从业经验; (二)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履行其职责所应具备的财务、管理、法律 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公关能力和处事能力。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 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 ...
 东田微(301183)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6 18:51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任召集人,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独立董事委员连任不超六年[6]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12] - 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可电话或口头通知[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职责 - 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提议聘请或更换机构[8] - 监督评估内部审计,负责内外审计协调[8]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8] - 监督评估公司内部控制[8]
 东田微(30118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6 18:51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人民币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7]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相关信息[14]  项目重新论证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对项目重新论证[14]  协议签订与公告 - 公司应至迟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相关方签订三方监管协议[7] - 公司应在三方协议签订后及时公告主要内容,协议提前终止应一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9]  资金使用规范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不得擅自改变用途[3][11]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应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5]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应披露报告期收益、期末投资份额等信息[13]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12个月[17] -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12个月内累计不得超总额30%[22] - 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得进行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对象提供财务资助[22]  项目转让与置换 - 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应报告深交所并公告[26]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27] - 节余募集资金达到或超过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通过[27]  检查与审核 - 公司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29] - 公司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年度审计时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核[29]   报告与披露 - 公司董事会应每半年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13] - 鉴证结论为“保留结论”等情况,公司董事会应分析理由、提出整改措施并在年报披露[30]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情况现场检查一次[30]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应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30] - 公司应在专项报告中披露专项核查结论[30] - 募集资金情况被出具特定鉴证结论,保荐机构等应分析原因并提核查意见[30] - 保荐机构等发现问题应督促公司整改并向交易所报告披露[30]  人员职责 - 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31] - 公司董高人员应确保募集资金安全,违规使用应责令改正[31]  制度执行与解释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33]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4]
 东田微(301183) - 公司章程
 2025-08-26 18:51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