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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迪药业(3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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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迪药业(301211) - 21-财务管理制度
2025-09-02 16:31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直接和间接持股比例50%以上的绝对控股子公司等[4] 财务部门职责 - 财务部工作实行财务总监负责制,负责制定制度等多项工作[7] - 各子公司财务部门实行财务负责人制,对数据准确性等承担首要责任[8] 会计核算与报告 - 公司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报告[11] 预算管理 - 公司应根据总经办年度经营计划大纲编制企业年度财务经营预算[13] - 全面预算管理贯穿经营各环节,有推进战略目标等多项任务[13] - 公司预算执行期间为每年1月1日 - 12月31日[15] - 公司年度预算编制期间为每年11月 - 12月[15] 资金管理 - 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等,公司及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对资金安全负责[17] - 公司实行资金预算管理,不在预算范围内的资金财务部有权拒绝安排和执行[17] - 公司对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超额需经财务负责人和财务总监共同审批[39] 存货管理 - 公司存货计价采用实际成本法,发出时按月度加权平均法计价[22] - 公司对存货每年至少年终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22] 应收款项管理 - 公司应收款项管理涵盖应收账款等,需按账龄及个别认定计提坏账准备[24] 固定资产管理 -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27] - 公司固定资产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清查盘点[27] 对外投资与举债担保 - 公司对外投资审批需符合《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29] - 公司银行贷款等对外举债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33] -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33] 费用与成本管理 - 公司管理费用、经营费用和成本实行预算控制管理[35] 亏损弥补与公积金提取 - 公司年度亏损可用下一年度税前利润弥补,不足时可在五年内延续弥补,仍不足则用税后利润弥补[38] - 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10%提取,达到注册资金50%时可不再提取[39] 财务报告与分析 - 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等[41] - 公司应按会计法律法规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保证报表真实完整[41] - 财务分析以准确充分的数据和资料为基础,灵活选取分析方法和指标[41] -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须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报告[42] -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要按时间要求和程序操作,符合相关制度要求[42] 制度实施与解释 -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拟订和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发布后实施[44] - 本制度中未尽事项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44] - 本制度涉及国家法律等规定变动时,按新规定执行[44]
亨迪药业(301211) - 20-内部审计制度
2025-09-02 16:31
人员要求 - 内部审计人员原则上不少于3人且应为专职[6] -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至少三年以上工作经验[6] - 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部门及其负责人应无利益关系,有直接利益关系需回避[27] 工作汇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和分管领导报告工作[9][25]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半年向董事会报告,至少每年提交审计工作报告[25]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3] 工作检查 - 内部审计部门可按要求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3] 工作程序 - 现场审计工作程序包括准备、实施、报告、后续审计和归档五个阶段[21] - 非现场审计包括准备、实施、报告、处理和归档五个程序[22] 其他规定 - 内部审计部门应按年度审计计划安排工作,可采用现场和非现场审计方式[20] - 内部审计部门应在年度风险评估基础上确定审计重点,审计频率和程度应与公司情况相适应[27] - 内部审计部门可经批准聘请审计机构协助审计项目[27] - 审计委员会和公司管理层应确保内部审计成果充分利用,督促整改未按要求整改的问题[29]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及经办人员有特定情节,分管领导及审计委员会应追究责任[29]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审计委员会负责解释[31]
亨迪药业(301211) - 12-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9-02 16:31
董事提名 - 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可由3%以上表决权股东书面提名[8] - 独立董事可由1%以上表决权股东提名[8]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请求股东委托其提名独立董事[8] 选举规则 - 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时进行差额选举[9] - 投票总数多于累积表决票数无效[12] - 得票高且超半数有效表决权股份者当选[15] - 当选不足时对未当选者进行二轮选举[15] - 票数相同无法决定当选者时进行二轮选举[16] 细则生效 - 实施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8]
亨迪药业(301211) - 8-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9-02 16:31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一致行动人及自然人是关联方[7][9] 关联交易定义 - 公司关联交易指与关联方转移资源或义务事项,如购售资产、投资等[13] 关联交易原则 - 关联交易应遵循诚信、不损害非关联股东权益等原则[14] 审议程序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结果与其他决议有同等效力[21]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与关联方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20]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均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21] - 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或协议期限超三年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22] 豁免情况 - 参与公开招标拍卖、获单方面利益、定价为国家规定的关联交易可豁免股东会审议[22] 资金规定 - 关联人向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央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23] - 公司不得为董事、高管等关联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23] 非审议交易审批 - 不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由董事长负责审批[24] 董事会审核文件 -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作决议时,至少需审核7类文件[25][26] 未批准处理 - 关联交易未获事前批准即执行,公司应60日内履行批准程序[26] 披露要求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担保、资助除外),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28]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担保、资助除外),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28] - 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应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9]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应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9] 文件保管 - 关联交易管理记录等文件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31]
亨迪药业(301211) - 15-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9-02 16:31
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年度报告[8]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中期报告[9]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季度报告[10] 股份变动披露 - 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5%以上需公告[1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增减变化达5%以上需公告[1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公告[11] 信息披露流程 - 信息披露前需部门负责人核对、董事会秘书审查等[15] - 公司信息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及选定报纸[22] - 信息可载于其他公共媒体,但刊载时间不得先于指定网站[22] - 信息披露文件应备置于公司住所等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23] 责任人相关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直接责任[24] - 公司全体董事等是履行内部信息报告义务的第一责任人[1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27]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重大事件等信息[27] 特殊披露情况 - 上市公司可对符合条件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19] - 暂缓披露信息需符合未泄露等条件[20] - 豁免披露信息属于国家秘密等情形[20] 其他规定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等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12] - 审计委员会需对定期报告出具书面审核意见[24] - 通过委托或信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控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27]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向保荐人等提供真实准确完整资料[28] -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等应配合信息披露[28] - 公司董事等接触应披露信息人员负有保密义务[30] - 信息难以保密或已泄露时公司应立即披露[31]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受处分并可能被要求赔偿[33]
亨迪药业(301211) - 公司章程(2025.9)
2025-09-02 16: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在深交所上市,2021年11月16日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600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4.176亿元[9]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8亿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21]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4.176亿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21] 股东信息 - 上海勇达圣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认购9180万股,持股比例51%[20] - 刘天超认购2880万股,持股比例16%[20] - 荆门市宁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认购1350万股,持股比例7.5%[20] - 刘妍超、刘雯超、刘思超各认购1080万股,持股比例均为6%[20] - 雷小艳认购900万股,持股比例5%[20] - 荆门市倍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认购450万股,持股比例2.5%[21]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1] - 公司5%以上股东、董事、高管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31]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相关损害公司利益事项请求诉讼[39]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1]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示他人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46] 股东会相关 - 公司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4]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80]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2] 董事会相关 - 现任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91]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9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5]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3]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有五年以上履行职责所需的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25]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两名[132]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32]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法定公积金[153]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156]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40%[156]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20%[156]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52]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65][166]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75] - 公司分立前债务由分立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另有约定除外[177]
亨迪药业:截至2025年8月2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8041户
证券日报网· 2025-08-22 19:43
股东结构 - 截至2025年8月2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8,041户 [1]
亨迪药业: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0 00:22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以总股本288,000,000股为基数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 不涉及送红股或现金分红 [1][2] - 转增前总股本为288,000,000股 转增后总股本增至417,600,000股 新增股本129,600,000股 [2] -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1] 股权登记与分配实施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2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登记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全体股东享有权益 [2] - 转增股份于2025年8月27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2] - 零碎股处理采用循环进位方式 按尾数由大到小排序派发1股 直至与实际转增总数一致 [2] 股份结构变动 - 转增后无限售条件股份由288,000,000股增至417,600,000股 占总股本比例保持100% [2] - 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0 转增前后均无变动 [2] - 总股本由288,000,000股增加至417,600,000股 增幅为44.8% [2] 控股股东承诺调整 -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承诺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经除权调整后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13.92元/股 [3][4] - 价格调整机制涵盖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形 [3]
亨迪药业股价微涨0.43% 中期拟10转4.5股
搜狐财经· 2025-08-19 22:21
股价表现 - 截至2025年8月19日15时28分,亨迪药业股价报18.80元,较前一交易日上涨0.43% [1] - 当日成交额1.13亿元 [1] 公司业务 - 亨迪药业属于化学制药行业 [1] - 主营业务涵盖原料药及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1] - 产品涉及解热镇痛类、抗感染类等领域 [1] 财务数据 - 2025年中期实现营收2.35亿元 [1] - 2025年中期归母净利润1855万元 [1] 分红方案 - 2025年中期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 [1] - 未安排现金分红 [1] 资金流向 -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901.43万元,占流通市值的0.17% [1] - 近五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559.61万元,占流通市值的0.29% [1]
亨迪药业(301211) -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2025-08-19 18:30
股本变动 - 公司以288,000,000股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转增4.5股[1][6] - 转增后总股本增至417,600,000股[7] - 无限售条件股份转增129,600,000股[10] 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8月27日[8] - 所送(转)股于2025年8月27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10] 财务数据 - 实施转股后2025年半年度每股收益为0.0444元/股[13] - 权益分派后股东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13.92元/股[14] 利润分配 - 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股本总数未变[3] - 分配实施方案与股东大会方案一致[3] - 分配实施距股东大会审议未超两个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