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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是科技(3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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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是科技:截至2025年12月10日公司股东人数约为1.5万户
证券日报网· 2025-12-18 20:13
公司股东结构 - 截至2025年12月10日,公司股东总户数约为1.5万户 [1]
华是科技(301218.SZ):公司目前暂未涉及汽车无人驾驶领域
格隆汇· 2025-12-18 14:36
公司业务范围澄清 - 华是科技在投资者互动平台明确表示,公司目前暂未涉及汽车无人驾驶领域 [1]
华是科技(301218) -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2025-12-12 19:20
股东减持计划 - 俞永方计划减持不超172.9万股,占总股本1.5161%[2][5] - 叶建标计划减持不超168万股,占总股本1.4732%[2][5] - 章忠灿计划减持不超99万股,占总股本0.8681%[2][5] 实际减持情况 - 俞永方于2025年12月11日减持57.9万股,占总股本0.5077%[4][8] - 叶建标和章忠灿未减持公司股份[3][4][5][8][10] 减持前后持股比例 - 俞永方减持后持股1920.3万股,占比16.84%[4][5][8] - 叶建标合计持股减持前后均为1911万股,占比16.76%[4][5][8] - 章忠灿合计持股减持前后均为1333.5万股,占比11.69%[4][5][8] 其他说明 - 本次减持不导致控制权变更,不影响公司治理[10] - 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规定[10]
华是科技(301218) -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2025-12-12 19:19
培训概况 - 国投证券2025年12月9日对华是科技相关人员现场培训[2] - 主讲人为国投证券保荐代表人钟铁锋[2] - 培训对象含公司董监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等[2] 培训安排 - 培训内容涵盖《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2] - 培训前保荐机构编制讲义要求人员了解内容[3] - 培训后保荐机构提供课件供自学,未参加者需自学资料[4] 培训效果 - 培训效果良好,人员深刻理解监管要求[5]
华是科技:俞永方持股比例已降至16.84%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2-12 19:17
公司股东权益变动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俞永方于2025年12月11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7.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5077% [1]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俞永方持有公司股份1,920.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6.84% [1] - 公司其他股东叶建标和章忠灿未实施减持,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1] 减持计划影响评估 - 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相关减持行为已实施完毕 [1] - 该减持行为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1] - 该减持行为未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1]
华是科技跌3.89%,成交额1.61亿元,近5日主力净流入-3325.28万
新浪财经· 2025-12-11 16:32
公司股价与交易表现 - 12月11日,华是科技股价下跌3.89%,成交额为1.61亿元,换手率为9.80%,总市值为26.21亿元 [1] -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325.20万元,占成交额比例为0.14%,在所属行业中排名第93/132位,且连续3日被主力资金减仓 [4] - 所属行业(计算机-IT服务)主力资金净流出29.71亿元,同样连续3日被主力资金减仓 [4] - 近期主力资金持续净流出,近3日、5日、10日、20日净流出额分别为4242.20万元、3325.28万元、4793.12万元、6234.29万元 [5] - 主力持仓方面,主力未控盘,筹码分布非常分散,主力成交额为8841.73万元,占总成交额的3.83% [5] 公司业务与概念定位 - 公司主营业务是为智慧政务、智慧民生、智慧建筑等智慧城市细分领域客户提供项目设计、信息系统开发、软硬件采购、系统集成及运维服务的一站式综合解决方案 [2][3] - 公司业务涉及智慧政务、数据安全、数据要素、智慧城市、共同富裕示范区等多个概念 [2] - 公司曾承接过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方面的项目 [3] - 在数据要素方面已有规划,在“智慧港航”应用中积累了大量大数据并进行深度处理和挖掘,形成了数据要素积累,并计划在未来体现数据价值 [3] - 公司所属申万行业为计算机-IT服务Ⅱ-IT服务Ⅲ,所属概念板块包括激光雷达、卫星导航、激光概念、IDC概念(数据中心)、无人驾驶等 [7] 公司财务与股东情况 - 2025年1月至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3亿元,同比增长60.27%;归母净利润为-1921.14万元,同比减少310.51% [7] - 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为:系统集成77.00%,安防销售16.85%,系统维护4.81%,其他(补充)1.34% [7] - 截至11月28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50万户,较上期增加13.64%;人均流通股为4671股,较上期减少12.00% [7] - A股上市后累计派现2353.03万元,近三年累计派现1402.69万元 [8]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十大流通股东中,大成中证360互联网+指数A(002236)为第七大股东,持股76.78万股,较上期增加5.80万股;诺安多策略混合A(320016)为新进第九大股东,持股66.29万股 [8] 公司基本信息与技术面 - 公司全称为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成立于1998年6月2日,于2022年3月7日上市 [7] - 技术面显示,该股筹码平均交易成本为23.26元,近期获筹码青睐且集中度渐增;目前股价靠近压力位23.28元 [6]
华是科技:12月9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09 20:32
公司治理动态 - 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四届第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 公司财务与业务构成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为:智慧城市服务占比98.66%,其他业务占比1.34% [1] - 截至新闻发稿时,公司市值为28亿元 [1]
华是科技(301218) -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2-09 19:31
公司治理与制度修订 - 拟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2] - 拟变更经营范围,新增多项业务并区分一般与许可项目[4][5] - 拟修订《公司章程》,统一表述、删除内容并调整条款序号[6][7] - 拟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共27项,13项需股东大会审议[8][9] 股份与股本 - 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2500万股[14] - 已发行股份数为11404万股,股本结构均为普通股[14] 股东与股权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4] - 发起人等股份转让有时间限制[14] - 董事等任职期间转让股份有比例和时间限制[14][15]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短线交易收益归公司[15] 股东会与股东大会 - 多项重大事项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9][20] - 股东会选举和更换董事并决定报酬等[19] - 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等方案[19] 董事会与董事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32]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32]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9]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40] - 盈利等条件满足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10%[41] -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每年现金分配利润原则上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46] 其他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人员职责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47] - 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由股东会决定[47]
华是科技(301218) -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2025-12-09 19:31
人员变动 - 非独立董事陈碧玲因工作调整辞职,仍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 - 董事会同意提名章忠灿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 - 章忠灿或于2025年12月25日后离任监事会主席[7] 股份情况 - 陈碧玲直接持股481,680股,占总股本0.42%[2] - 章忠灿直接持股13,335,000股,占总股本11.69%[8] 会议安排 - 2025年12月25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取消监事会等议案[7]
华是科技(30121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9:18
重大信息界定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属重大信息[6]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属重大信息[6] - 公司新增贷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重大信息[7]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重大信息[7]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重大信息[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属重大信息[7] 信息报告与披露流程 - 公司董事等买卖股票需提前3个交易日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10]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应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给董事会秘书[14] -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则组织编制公告文稿[14] -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应披露的定期报告,各部门及下属公司需及时准确报送相关资料[19] 责任人与职责 - 各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第一责任人,需指定信息披露联络人并报董事会秘书备案[20][21]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后报送董事会秘书[22] - 公司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应敦促重大信息收集、整理和报告工作[22] 保密与责任追究 - 公司董事等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应保密,不得内幕交易或操纵股价[22] - 董事会秘书应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和培训[20] - 未经授权和培训,其他人员不得代表公司对外信息披露[20] - 重大信息瞒报等导致问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造成损失可处分并要求赔偿[23] 制度生效与修改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