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特偶(30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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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特偶(301319)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任期届满离任-陈实强)
2025-04-20 22:32
人员任期与工作情况 - 陈实强任期为2019年12月至2024年12月[2] - 陈实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15个工作日[11] - 2024年12月,陈实强届满离任[24] 会议与决策 -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8次董事会、5次股东大会等会议[6] - 2024年3 - 4月审议通过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0] 公司运营事项 - 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事项[15] - 2024年按时编制并披露多份定期报告[16] - 2024年4月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17] - 2024年4月审议通过年度董事等薪酬方案[18] 会计与换届 - 2024年度无重大会计政策等变更情形[21] - 2024年度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22]
唯特偶:2025一季报净利润0.22亿 同比下降0%
同花顺财报· 2025-04-20 16:12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2025年一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26元,较2024年一季报的0.25元增4%,2023年一季报为0.46元 [1] - 2025年一季报每股净资产13.72元,较2024年一季报的19.72元降30.43%,2023年一季报为18.77元 [1] - 2025年一季报每股公积金7.64元,较2024年一季报的11.48元降33.45%,2023年一季报为11.48元 [1] - 2025年一季报每股未分配利润4.56元,较2024年一季报的6.66元降31.53%,2023年一季报为5.71元 [1] - 2025年一季报营业收入3.09亿元,较2024年一季报的2.16亿元增43.06%,2023年一季报为1.93亿元 [1] - 2025年一季报净利润0.22亿元,与2024年一季报持平,2023年一季报为0.27亿元 [1] - 2025年一季报净资产收益率1.88%,较2024年一季报的1.89%降0.53%,2023年一季报为2.49% [1]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前十大流通股东累计持有1362.6万股,占流通股比35.26%,较上期减少64.07万股 [1] - 杜宣持股957万股,占总股本比24.77%,持股不变 [2] - 于泽兵持股78.88万股,占总股本比2.04%,较上期减少19.92万股 [2] - 於奇、杨志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华商新趋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石敏、青岛狐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葛藤蔓、李秀为新进前十大股东 [2] - 华商新趋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杨玉刚、华商甄选回报混合A、严裕龙、吴晶、李佳琦、华夏鸿阳6个月持有期混合A退出前十大股东 [2][3] 分红送配方案情况 - 公司本次不分配不转赠 [4]
唯特偶(301319) -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5-04-20 16:00
利润分配 - 2023年度以5864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14元、转增4.5股[6] 激励计划 - 2024年激励计划行权价调为33.52元/份,数量调为240.7万份[6] - 2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职务变更不再具备资格[9] - 注销已获授未行权股票期权20.155万份[9] 会议审议 - 2024年3月20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激励计划议案[2][3] - 2024年4月8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4] - 2025年4月17日董事会等审议行权及注销议案[7] 登记工作 - 2024年4月19日完成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5] - 2025年4月8日完成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登记[8]
唯特偶(301319) -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5-04-20 16:00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等待期于2025年4月8日届满,271名激励对象拟行权86.2750万份,占总股本1.0147%,行权价33.52元/份[2] -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173.75万份,占草案公布日股本总额2.96%[4] - 首次授予139.00万份,占草案公布日股本总额2.37%,占拟授予权益总额80.00%[4] - 预留授予34.75万份,占草案公布日股本总额0.59%,占拟授予权益总额20.00%[4] -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含预留)行权价格为50.00元/份[4] -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50.00元/份调整为33.52元/份,授予数量由166.00万份调整为240.70万份[21] - 注销2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0.155万份[22] 行权安排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比例为50%,时间为授权日起12个月后首个交易日至24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7]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比例为50%,时间为授权日起24个月后首个交易日至36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7] -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比例为50%,时间为授权日起12个月后首个交易日至24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7] -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比例为50%,时间为授权日起24个月后首个交易日至36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8] -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为2025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7日[25] 业绩考核 - 2024 - 2026年会计年度分年度考核公司业绩,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10] - 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11] - 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11] -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等级为A、B、C、D,行权比例分别为100%、80%、60%、0%[12] - 2024年营业收入为1,212,056,394.42元,较2021 - 2023年平均值增长26.63%[24] - 业绩单元层面行权比例为100%,271名激励对象2024年绩效考核达到"A",个人层面行权比例均为100%[24] 时间节点 - 202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14] - 2024年3月21日至31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公示[15] - 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15] - 2024年4月19日,公司完成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工作[16] - 2025年3月12日,公司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17] - 2025年4月8日,公司完成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工作[18] 其他 - 2023年以58,64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4元,每10股转增4.5股[20] -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8] - 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公司不为其提供财务资助[28] - 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由公司统一注销[28] - 激励对象缴纳股票期权个人所得税资金自行承担,公司代扣代缴[29] - 公司董事、副总裁兼总经理桑泽林于2025年3月10日至20日期间减持15,000股,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无买卖公司股票情况,激励对象不包括持股5%以上股东[30] - 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31] - 监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271名激励对象可申请行权86.2750万份[32] - 律师认为公司已取得本次行权和注销必要批准及授权,行权和注销符合规定,已履行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33][34] - 公告备查文件包括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法律意见书[37]
唯特偶(301319)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5-04-20 15:58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466万股,发行价47.7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70001.50万元,净额62430.31万元[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使用总额30650.47万元,2024年使用5804.58万元[5]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33734.10万元,银行余额4779.18万元,理财余额30000.00万元[5] - 公司超募资金21667.55万元,累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3647.56万元,追加募投项目资金8382.18万元,累计使用22029.74万元[20][21][22] 项目投资情况 - 2024年公司以自有资金15893.37万元追加投资“微电子焊接材料产能扩建项目”,预定可使用日期延至2027年6月[7][15] - 2023年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382.18万元追加投资“微电子焊接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4] - “微电子焊接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6月[14] - “微电子焊接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14] 专户余额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国银行深圳分行龙城支行“微电子焊接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专户余额1793.40万元[10]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招商银行深圳分行中心区支行超募资金专户余额747.76万元[10]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双龙支行“微电子焊接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专户余额453.80万元[10] 其他资金情况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投项目830.36万元,于2024年12月31日全部置换[16][17]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无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18]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无节余情况[19] - 公司曾同意使用不超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20000万元自有资金、不超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2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后增加30000万元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23][24]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不含公允价值变动105.73万元),其余存入募集资金专户[25] 项目投资进度 - 微电子焊接材料产能扩建项目承诺投资17844.37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1835.50万元,投资进度为10.29%[40] - 微电子焊接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承诺投资4978.34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753.58万元,投资进度为15.14%[40] - 微电子焊接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承诺投资7940.05万元,调整后投资16322.23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4413.83万元,投资进度为27.04%[40] - 补充流动资金承诺投资10000.00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10000.00万元,投资进度为100.00%[40]
唯特偶(301319) -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4-20 15:58
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 二〇二五年四月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 号香港中旅大厦 21-26 层 21-26/F, HKCTS Tower, 4011 Shennan Road,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PRC 电话(Tel):0755-83025555 传真(Fax):0755-83025068 83025058 邮政编码(P.C.):518000 网址 https://www.huashanglawyer.com/ 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唯特偶"或"公司")委托,担任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
唯特偶(301319)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0 15:58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审计报告书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目 录 一、审计报告 三、审计报告附件 二、审计报告附送 1. 合并资产负债表 2. 合并利润表 3. 合并现金流量表 4.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5.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6. 母公司利润表 7.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8.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9. 财务报表附注 1.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3. 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址( l o c a ...
唯特偶(301319) -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书
2025-04-20 15:58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书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目 录 一、审计报告 二、审计报告附件 1.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3.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址( l o c a t i o n ):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 0 号丽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话( tel ) ...
唯特偶(301319)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5-04-20 15:5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次 14 |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无 |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无 |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 (1)培训次数 | 1 次 | | (2)培训日期 | 2024 年 12 月 12 日 |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对国九条新规、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管 | | | 理以及市场案例解读等进行培训。 |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 ...
唯特偶(301319)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明)
2025-04-20 15:55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及时了解公 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关注公司发展状况,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各专门委 员会,并基于独立立场对公司有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忠实履行职责,维 护了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李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生,英国项目管理硕士, 澳洲注册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中山大学管理学院 MPAcc、MAud 专业 学位校外导师、北京物资学院会计专业学位点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南财经大 学财政税务学院税务硕士兼职行业导师。先后任亚洲电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财务 经理、爱普生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任会计部经理、松下电器机电(深圳)有限 公司财务部经理、豪利士电线装配(深圳)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趣点网络 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