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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博高新(30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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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博高新(30132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7:02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与公司相关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 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在规定的时间 内,通过指定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备案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 ...
翰博高新(301321)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7:02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外汇衍生品的交易管理,防范投 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翰 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衍生品业务是指为满足正常经营和业务需要,与具 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的用于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各项外汇交 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期权、期货、掉期(互换)等产品或者混合 上述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交易。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是证券、指数、利率、 汇率、货币、商品等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的的组合。 ...
翰博高新(30132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7:02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 "子公司")对外进行的投资行为。 第三条 建立本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本公司及子公司在组织资 源、资产、投资等经营运作过程中进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安全性和收益 性,提高本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 对外投资的原则:必须遵循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必须符合 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主营业务发展的要求;必须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的,应按有关法 律、法规办理相应过户手续。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划分为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两大类: (一)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 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短期债券、基金等。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的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的程序及审批权限,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遵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 ...
翰博高新(301321)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7:02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 投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依法对本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含控股和参股单位) 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及经营管理等事项进行检查和评价。 第五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其 他部门或者个人的干涉。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 ...
翰博高新(30132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7:02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本公司的关联交 易行为不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翰博 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主体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 (三)由第四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不 ...
翰博高新(30132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7:02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的资产安全,促进公司 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翰博高 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以下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 信誉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包括公 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 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 制权的参股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的对外担保, 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拥 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应在其董事会(董事)或 ...
翰博高新(30132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7:02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 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暂缓、豁免信息的范围 翰博高新材料( ...
翰博高新(301321) - 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7:02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自愿性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标准统一, 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自愿性信息披露是指虽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标准, 但基于维护投资者利益而由公司进行的自愿性的信息披露。公司应当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本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与 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以下简称为"相关事件"),并应 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第二章 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
翰博高新(30132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7:0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及保密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 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确保信息披露的公 平性,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为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的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为公 司重大信息内部报送及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的负责人。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董事 会秘书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重 大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录音(像)带、 光盘等涉及重大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董事会秘书审核同 ...
翰博高新(301321) - 2025年1-6月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8-21 17:00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6月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 | 2025年初占用资金余额 2025年1-6月占用累计发生金 | | 2025年1-6月占用资金 | 2025年1-6月偿还累计 | 2025年6月末占用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关系 | 目 | | 额(不含利息) | 的利息(如有) | 发生金额 | 资金余额 |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 | | | | | | | | | | | 业 | |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 | 无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企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