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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福(30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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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福(301323)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04-23 20:32
业绩总结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6,230,723股,发行价39.06元/股,募资总额102,457.20万元,净额94,517.64万元[2] 新策略 - 拟用不超6.5亿元闲置募资现金管理,期限不超12个月[8] - 现金管理产品含结构性存款等,目的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6][7] - 2025年4月22日董监事会通过现金管理议案[16][17] - 保荐人认为现金管理合规,公司将按规定核算[18][15]
新莱福(301323) - 天健审〔2025〕5-46号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5-04-23 20:32
目 录 本鉴证报告仅供新莱福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新莱福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 报送并对外披露。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 3—10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5-46 号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莱福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 2024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二、管理层的责任 新莱福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 容真实、准 ...
新莱福(301323)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2025-04-23 20:32
募资情况 - 2023年6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6,230,723股A股,募资102,457.20万元,净额94,517.64万元[1] 项目投资 - 四个项目承诺投资83,000.00万元,截至2024年底累计投入21,449.05万元[4] 项目变更 - 2025年拟变更敏感电阻器产能扩充建设项目实施地点[5] - 2025年4月相关会议审议通过部分募投项目变更议案[7][9] - 保荐人对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无异议[11]
新莱福(301323) - 天健审〔2025〕5-45号-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2025-04-23 20:32
审计情况 - 审计公司对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关联资金往来汇总表发表意见[3] - 审计认为汇总表如实反映情况[8] - 审计报告2025年4月22日出具[9] 资金数据 - 广州新莱福磁材2024年末往来资金余额53980.31万元[11] - 公司其他关联资金年末余额54014.11万元[11]
新莱福(301323)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5-04-23 20:32
财务数据相关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100%[2]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报表营收总额100%[2] 公司治理 - 公司建立由股东大会等组成的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3] - 公司制定多项制度明确各层级职责权限等[3] 内部控制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设内部审计部门[3] - 公司建立资金活动授权批准程序,实行钱账、印鉴分管[6]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7][8][10][15] - 公司确定财务与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认定标准[20][29]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与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32][34]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控[37] - 保荐人认为公司保持有效内部控制[38] - 公司董事会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基本反映情况[39]
新莱福(301323)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3 20:32
业绩总结 - 2024年营业总收入886,392,621.48元,上年同期771,185,762.98元,同比增长约14.94%[23] - 2024年营业总成本729,690,454.58元,上年同期623,886,534.51元,同比增长约16.96%[23] - 2024年研发费用85,099,570.19元,上年同期50,241,796.92元,同比增长约69.38%[23] - 2024年净利润146,255,279.40元,上年同期140,060,344.25元,同比增长约4.42%[23] - 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1.40元,上年同期1.47元,同比下降约4.76%[23] - 2024年稀释每股收益1.38元,上年同期1.47元,同比下降约6.12%[23] 资产负债情况 - 期末流动资产合计12.47亿元,较上年年末的8.63亿元增长44.49%[19] - 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为6.16亿元,较上年年末的1.39亿元增长343.01%[19] - 期末应收账款为1.86亿元,较上年年末的1.61亿元增长16.12%[19] - 期末流动负债合计1.65亿元,较上年年末的1.38亿元增长19.63%[19] - 期末在建工程为1.86亿元,较上年年末的0.43亿元增长336.11%[19] - 期末资本公积为15.19亿元,较上年年末的14.89亿元增长2.04%[19] - 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93亿元,较上年年末的3.89亿元增长26.64%[19] - 期末资产总计22.91亿元,较上年年末的21.80亿元增长5.09%[19] - 期末负债合计1.83亿元,较上年年末的1.64亿元增长11.45%[19] - 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21.08亿元,较上年年末的20.16亿元增长4.54%[19] 现金流情况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136,817,586.49元,上年同期为118,407,360.77元[2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 - 75,944,968.07元,上年同期为 - 885,400,018.91元[2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 - 89,350,139.29元,上年同期为940,949,607.24元[29]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本期为5,269,112.36元,上年同期为3,071,890.18元[29]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为 - 23,208,408.52元,上年同期为177,028,839.28元[29] 所有者权益变动 - 本年年末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108,146,854.92元,较年初的2,015,934,369.19元增加92,212,485.73元[34] - 本期资本公积增加30,364,467.14元,库存股增加40,992,283.33元,其他综合收益减少1,886,737.48元[34] - 本期未分配利润增加103,699,637.79元,少数股东权益增加1,010,227.40元[34] 会计政策与核算 - 公司按履约义务履行时段或时点确认收入,判断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有多项迹象[123] - 公司按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确定可变对价最佳估计数等有相应原则[125] - 内销产品在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外销产品在报关离港等条件满足时确认收入[126] - 公司将同一合同下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127] - 政府补助满足相关条件时确认,货币性按收到或应收金额计量,非货币性按公允价值计量[130] 其他重要信息 - 公司股票于2023年6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42] -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48] - 公司注册资本104922890.00元,股份总数10492289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A股3791647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A股67006413股[42]
新莱福(301323)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的核查意见
2025-04-23 20:3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莱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 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新莱福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募 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募投项目全部支出原则 上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但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存在需要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形,主要原因 如下: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项目人员的工资、社保、公积金、奖 金、餐费补贴等薪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 法》规定,人员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 ...
新莱福(301323)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2025-04-23 20:3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广州新莱 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莱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就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中低风险投资理财,增加公司收益,实现收益最大化。 (二)委托理财额度、期限、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9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有效期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 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即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 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得超过上述投资额度。资金来源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 信贷资金 ...
新莱福(301323)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3 20:28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规定的要求,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曾德长、杜丽燕、李辉志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 项意见: 经核查上述三位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均 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均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 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上述三位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 ...
新莱福(301323)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辉志
2025-04-23 20:28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李辉志,作为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 行权,依法履职,做到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 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与左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 维护股东整体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辉志,男,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1994 年 7 月至 1998 年 10 月任深圳市邮电局专职法务;1998 年 10 月至 2000 年 4 月任深圳市邮政局法律事务室主任;2000 年 4 月至 2008 年 4 月任广 东信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8 年 5 月至 2011 年 6 月任北京市科华律师事务所 深圳分所主任律师;2011 年 7 月至今任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