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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德新材(30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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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德新材: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3 20:32
证券代码:301349 证券简称:信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8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年4月8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2023年 度工作情况,公司监事会主席曾欣先生对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 监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并行使监 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等方面实施了有效 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 范化运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
信德新材: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3 20:32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其他有关 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由辽宁信德化工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辽阳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 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1100472565639XK。 第三条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00 万股,于 2022 年 9 月 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名称: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 ...
信德新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晶]
2024-04-23 20:32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公 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参与公司经营发展的讨论,对公司相关 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 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现将 2023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 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基本情况如下: 陈晶女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务学专业。2017 年至 今,历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讲 ...
信德新材: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3 20:32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确保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充分、完整,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辽宁信德新材料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当有需要定期披露的信息发生或即将 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 息"、"重大事件"或者 "重大事项")时,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 披露信息,应当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同时将其 置备于公司住所、证券交易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
信德新材: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3 20:32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 的基础,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 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关注公司年度经营数据和重大事 项等情况,确保公司年度报告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确保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三条 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工作中,独立董事应会同公 司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职责。包括: (一)负责听取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汇报,并提出依据意见和建 议; (二)负责公司年度报告各项工作进程的监督,以及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 保密情况; (三)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事前审阅,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初步审计的事 后沟通;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辽宁 ...
信德新材: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3 20:32
会议通知与召开 - 会议前三日通知独立董事,紧急情况经同意可豁免[4] - 过半数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4] - 过半数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推举一人主持[5] 会议表决与审议 - 表决一人一票,决议需全体过半数同意[5]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7] - 行使特别职权前需经审议同意[7]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发表明确独立意见[8]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需签字确认[8] - 公司提供便利支持并承担费用[8] - 制度经董事会通过生效,由其解释修订[10]
信德新材: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3 20:32
委托理财审议标准 -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董事会审议披露[6] -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股东大会审议[6] - 未达董事会标准,总经理审议[6] 闲置募集资金管理 - 可现金管理,投资保本流动性好产品[7] - 投资需董事会审议,监事会等出具意见[7] 风险控制与监督 - 不相容岗位分离[11] - 财务部跟踪,异常及时报告[11] - 监事会检查审核[11] - 内审部门审计汇报[12] 信息披露 - 定期报告披露风险控制及损益[12] - 达标准披露,含目的等内容[14] - 闲置募集资金管理会后二日披露[14] 其他规定 - 知情人员信息公开前保密[15] - 违规责任人受处分[15] - 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执行[17] - 与其他规定冲突以其他为准[17] - 董事会修订解释,审议通过生效[17] - 2024年4月制定该制度[18]
信德新材: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3 20:32
证券代码:301349 证券简称:信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4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 多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 过12个月)低风险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低风险理财产 品或存款类产品。 2、投资金额:期间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含本数)。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经过严格评估,但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 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德新 材")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 ...
信德新材: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2024-04-23 20:32
资产数据 - 含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不低于50,200.00万元[2] - 资产组账面金额为239,900,188.23元,分摊商誉原值为231,875,920.43元[5] -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为471,776,108.66元[12] 业绩预测 - 预测期(2024 - 2028年)营收增长率0%至43.57%,利润率4.36%至9.00%,净利润20,562,500.00至45,682,700.00元[14] - 稳定期(2029年至永续年)营收增长率0%,利润率7.98%,净利润40,220,900.00元[14] 其他数据 - 预测期税前折现率为10.93%,稳定期税前折现率为12.13%[14] - 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的现值为502,000,000.00元[14]
信德新材: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3 20:32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一致行动人及自然人是关联人[4][5] 关联交易类型 - 公司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8][9] 关联交易原则 -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等原则[9] 资金使用限制 - 公司不得拆借资金、委托投资等方式让控股股东及关联人使用资金[9] 免予履行义务情况 - 一方以现金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证券等情况可免予履行关联交易义务[10] 关联交易协调部门 - 公司审计部、法务协调关联交易事项,财务部、董事会秘书配合[12] 关联人信息管理 - 董事会秘书年初调查关联人信息并更新,发至各单位联络人[12] 未认定关联人处理 - 无法认定关联人而交易,发现后应暂停并补报审批手续[12]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依次为国家定价、行业可比当地市场价等[15] 重大关联交易批准 - 重大关联交易需由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16]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审批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少于30万元(不含)提交董事长批准,30万元以上提交董事会审议[19] 与关联法人交易审批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提交董事会审议[19] 与关联方交易审批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9] 关联交易披露审议 - 公司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0] 董事会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4] 关联人担保审议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5] 资金往来查阅 -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与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25] 关联交易披露金额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含)经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28]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含)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含)经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28] 豁免提交审议情况 - 公司因公开招标等导致与关联人关联交易,可向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该交易事项[28] 关联交易披露内容 - 成交价格与账面值等差异大需说明原因,交易失公允要披露利益转移方向[29] - 需披露交易协议主要内容,如价格、结算方式等[29] - 要说明交易目的及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经营的影响[29] - 需披露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29] 关联交易累计计算 - 关联交易涉及“提供财务资助”等按发生额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29] 子公司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控制或持股超50%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31] - 参股公司关联交易以交易标的乘参股或协议分红比例后数额比照规定执行[31] 文件保存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为十年[31]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31]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