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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德新材: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3 20:32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负责落实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筹备和组织工作。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
信德新材: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3 20:32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工作报告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 态度,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现将监事会 2023 年度的 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8 次会议,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未有否决议案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依法列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依法出席了股东大会,对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 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 ...
信德新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3 20:32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条 薪酬委员会由三名公司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 制度,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董事会设 立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 称"薪酬委员会"),作为制订和管理公司高级人力资源薪酬方案,评估高级管理 人员业绩指标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薪酬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薪酬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 ...
信德新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3 20:32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企业战略的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 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董事会特设辽宁信德新材料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作 为研究、制订、规划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专业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的下设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 责。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战略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 ...
信德新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3 20:3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辽宁 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德新材"或"公司")的 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信德新材《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实质性 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内部控制评价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资产结构和经营方式、结合子 ...
信德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3 20:32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审计监督能力,健全公司监督机制,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程序,提高公 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董事会设立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第二条 为使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的规定独立履行职权, 不受公司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的非法干预。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 其他有关法律 ...
信德新材:关于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3 20:32
关于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报告仅供信德新材为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 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关于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C10309 号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信德新材")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 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 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3]第 ZC10307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信德新材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 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 2023 年度非 ...
信德新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4-04-23 20:32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 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 | | | | 项目 | 金额 | | --- | --- | --- | --- | --- | --- | | 2023 | 年 | 12 月 | 31 日余额 | | 346.06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
信德新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
2024-04-23 20:3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之 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辽宁 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德新材"或"公司")的 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信德新材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 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24 号),公司首次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138.88 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36,096.00 万 ...
信德新材: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4-01 15:47
证券代码:301349 证券简称:信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交易价格等均符合公司 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 (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德新 材")于2023年11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 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回购"或"本次回购"),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4.53元/股,回购资金 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