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成真空(301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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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2024-02-28 19:11
| 索 引 号 | bm56000001/2024-00002106 分 à | | --- | --- | | 发布机构 | å | | å… | | | 堠 称 | ³äºŽå Œæ"å¹¿ä¸œæ±‡æˆ çœŸç©ºç§'技è ¬å¸é¦–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çš | | 文 号 | 证监许可〔2023〕2260号 主 à | | å… | | | ³äºŽå | Œæ"广东汇æˆÂ 真空科技股à | | ¬å¸é¦–次å… | | | ¬å¼€å'行股票注册的批å¤Â | | 广东汇æˆÂ 真空科技股份有é™Â 公å¸: ä¸Â- 国è¯Â券监砣管砆å§"员会收到深圳è¯Â券交易所à ³äºŽä½Â 公å¸首次å… ¬å¼€åÂ'行股票并在创业æÂ ¿ä¸Šå¸'的审æÂ ¸æ"Âè§ÂåŠä½Â ŒÂ¸æ³¨å†Œç"³è¯·æ–‡ä»¶ã€'æÂ ¹æÂ ®ã€Šä¸Â堎人æ°'å… ±å'Œå›½è¯Â券法》《ä¸Â堎人æ°'共和国å… ŒÂ¸æ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æ– ½ä¿®è®¢å Žçš"è ...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发行保荐书(注册稿)
2024-02-02 15:26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二〇二四年一月 3-1-2-1 发行保荐书 声 明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本保荐机构")及保荐 代表人王辉先生、潘云松先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7 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 报告》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 规则、行业职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3-1-2-2 | 声 明 2 | | --- | | 目录 3 | | 第一节 ...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上市保荐书(注册稿)
2024-02-02 15:26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NGGUAN SECURITIES CO.,LTD (住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二〇二四年一月 3-1-3-1 上市保荐书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6 年 8 月 14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19 年 7 月 26 日 声 明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本保荐机构")接受广 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成真空"、"发行人"或"公司") 的委托,担任汇成真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 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本上市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一、发行人概况 ...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上市保荐书(注册稿)
2023-12-25 15:18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NGGUAN SECURITIES CO.,LTD (住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3-1-3-1 上市保荐书 声 明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本保荐机构")接受广 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成真空"、"发行人"或"公司") 的委托,担任汇成真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 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本上市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一、 发行人概况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dong ...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发行保荐书(注册稿)
2023-12-25 15:18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3-1-2-1 发行保荐书 声 明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本保荐机构")及保荐 代表人王辉先生、潘云松先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7 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 报告》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 规则、行业职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 关于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3-1-2-2 | 声 明 2 | | --- | | 目录 3 | ...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发行人及保荐机构问询回复(一)
2023-09-28 13:16
关于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 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二零二三年九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出具的《关于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010083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汇成真空"、"发行人"、"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保荐人")、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本着勤勉尽 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审核问询函所提意见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及讨论,现回 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使用的简称与《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 --- | --- | |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体 | | 回复中涉及补充披露与修订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内容 | ...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会计师事务所问询回复(二)
2023-09-28 13:16
关于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中 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3]518Z0992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922-926(100037) TEL: 010-6600 1391 FAX: 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关于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中 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3]518Z0992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2 年 8 月 15 日下发的《关于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 010818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对问询函所提财务会计问题,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或"我们")对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 ...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会计师事务所问询回复(一)
2023-09-28 13:16
关于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中 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3]518Z0991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922-926(100037) TEL: 010-6600 1391 FAX: 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关于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中 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3]518Z0991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下发的《关于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010083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对问询函所提财务会计问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或"我们")对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意见(2023年半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
2023-09-15 15:22
关于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 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二零二三年九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2 年 8 月 15 日出具的《关于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 010818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汇成真空"、"发行人"、"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保荐人")、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本着 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审核问询函所提意见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及讨论, 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使用的简称与《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 --- | --- | |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体 | | 回复中涉及补充披露与修订招股说明书等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