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南资源(3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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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南资源(301500) -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7:18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对外信息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董事长是公司对外信 息报送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信息报送管理工作的组织与协 调,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对外信息报送的综合管理部门。 第一章 总 则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与加强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尚未以合法方式公开的、所有对公司自身 或其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 期报告、临时公告、业绩预告、统计数据、技术资料、经营情况及正在策划或需 报批的重大事项等。本制度所指"尚未以合法方式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告。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他获取或知悉尚未公开 ...
飞南资源(301500)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8月制定)
2025-08-22 17:18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五条 不得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投资者提问涉及已披露事项的,公司可 以对投资者的提问进行充分、详细地说明和答复;涉及或者可能涉及未披露事项 的,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公告。公司不得以互动易平台发布 或回复信息等形式替代应尽的信息披露义务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搭建的互动易平台,规范公司通过互动 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的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 平,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飞南资源利用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二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注重诚信,严 格遵守证券交易所有关 ...
飞南资源(30150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7:18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及时、准确、全面、完整 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部门、人员,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报告 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 以及有可能接触信息的相关人员。 第四条 公司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负责人、财务负责 人; (三)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其他股东; ...
飞南资源(30150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7:18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公司设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公 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的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的 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
飞南资源(30150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7:18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飞南 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二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 职权: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公司经股东会决议,或者经公司章程、股东会授权由董事会决议,可以发行 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具体执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 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十)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十三)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 1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 ...
飞南资源(301500)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7:18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明确内部审 计部门和审计人员的责任,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完整。 第四条 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 业和生产经营特点,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强公司信 息披 ...
飞南资源(301500)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7:18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总经理的经营管理行为,确保公 司经营层有效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解聘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的聘期与 董事会任期相同,连聘可以连任。 第三条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设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 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经理工作,根据总经理的安排, 各自履行职责。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与解聘,应严格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公司应和总经理、副总经理等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五条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 提出辞职,辞职时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另有规定的则按照聘任合同的规定执 ...
飞南资源(30150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7:18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公司应当设立 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选任、聘任和解聘 第四条 公司原则上应当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或者原任董 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应当指 定一名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 ...
飞南资源(30150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7:18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一名,独立董事三名; 设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包括安排会议 议程、准备会议文件、组织会议召开、负责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的起草工作。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二章 公司董事 第六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 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广东飞 ...
飞南资源(301500)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7:1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指公司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他 受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附属公司或企业。"控制"是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 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权或权益,或拥有百分之五十以上表决权,或拥有表决权未 达到百分之五十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 排能够实际控制公司的经营和管理。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以其持有的出资份额或协议安排,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收益、 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股份处置等股东权利,可通过向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 及推荐高级管理人员和日常管理等途径行使股东权利,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 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四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对子公司的组织、 财务、经营与投资决策、重大决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