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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股份(30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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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0-28 19:43
股东大会时间 - 现场会议2024年11月14日14:00召开[4] - 网络投票2024年11月14日进行[4]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8日[7] 投票相关 - 议案1、3.01、3.02为特别决议议案,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12] - 网络投票代码“351522”,简称“上大投票”[20][21] 其他 - 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现场与网络结合[3][5] - 地点为公司会议室[9] - 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29]
上大股份: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4-10-28 19:43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92,966,667股,发行价6.88元/股,募资总额63,961.07万元,净额54,850.33万元[1] - 募集资金于2024年10月11日划至指定账户[2] 募投项目情况 - 年产8,000吨超纯净高性能高温合金建设项目投资105,249.00万元,拟投入募资54,850.33万元[4] 资金置换情况 - 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18,193.43万元,拟置换相同金额[5] - 发行费用合计9,110.74万元,已用自筹资金支付1,649.85万元,拟置换相同金额[6] - 2024年10月28日董事会、监事会同意置换19,843.28万元,保荐机构无异议[10][11][12]
上大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8 19:41
会议情况 -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10时召开,3名监事均出席[2] 议案表决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等4项议案表决均全票通过[3][6][12] -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金额》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8][9] 资金管理 - 公司同意用不超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有效期12个月可循环用[10][11]
上大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10-28 19:4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6]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6] 独立董事规定 - 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时,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8] 会议相关 - 会议召开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书面同意可豁免[15]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授权与记录 - 授权委托书应包含至少6项内容[21]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1]
上大股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2024-10-28 19:41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92,966,667股,发行价6.88元/股,募资总额63,961.07万元,净额54,850.33万元[2] 项目投资情况 - 年产8,000吨超纯净高性能高温合金建设项目投资105,249.00万元,拟投入募资54,850.33万元[5] 资金置换情况 - 公司拟用募资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19,843.28万元[2][13] 审议通过情况 - 2024年10月28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置换议案[12][14] 机构意见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置换报告合规真实,保荐机构认为符合法规无异议[15][16][17]
上大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10-28 19:41
战略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至少1名独立董事[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6] 独立董事补选 - 公司应自独立董事辞职60日内完成补选[9] 初审备案工作 - 可由专门人员或指定委员负责[16] 会议相关 - 不定期召开,提前三天通知,书面同意可豁免[19] - 由召集人或半数以上委员提议召开[19] - 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19] 其他 - 授权委托书含至少6项内容[22]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2] - “以上”含本数,“过”不含本数[28]
上大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10-28 19:41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7名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8] - 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8] 审议规则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须董事会审议[1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多种情况须董事会审议[15] 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两次会,提前10日书面通知董事和监事[25] - 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2][35] - 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35] 通知送达 - 专人送出以签收日、邮件以交付邮局第5个工作日等为送达日期[27] 表决规则 - 实行一事一表决、一人一票制,弃权、反对须申明理由[34] - 电话、视频会议以口头意见表决,事后补签书面决议[35] 决议执行 - 决议或提请股东会审议,或交总经理执行,总经理报告执行情况[44] 规则生效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49]
上大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10-28 19:4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8]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5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8]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不符合要求[14]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符合要求[14] - 过往任职独立董事因连续两次未出席被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不符合要求[15]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3]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满六年十二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21] 独立董事提名与限制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7]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10]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每年自查独立性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评估并披露[10]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1] - 提前解除应披露理由,有异议也应披露[21]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22]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聘请中介机构公司应披露[26] - 部分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6] 审计委员会规定 - 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会议须2/3以上成员出席[27]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27]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对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8][29] - 发现特定情形应尽职调查并报告,必要时聘请中介核查[31] - 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报告[33] - 公司保证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3] - 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保存资料至少十年[34]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要求延期开会或审议,董事会应采纳[34]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及时披露[35] - 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36]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6]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6]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41]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非董监高的股东[41]
上大股份: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2024-10-28 19:41
业绩总结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92,966,667股,发行价6.88元/股,募资总额63,961.07万元,净额54,850.33万元[1] 募投项目调整 - 年产8,000吨超纯净高性能高温合金建设项目调整后拟用募资54,850.33万元[6]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调整后拟用募资0.00万元[6] 审批情况 - 2024年10月28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募资议案[6][8] - 调整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
上大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4-10-28 19:41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7]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7] 临时股东会召开情形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等情形下需召开[8]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1][12]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18] 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20]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等[21]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21] 延期或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3] 选举事项通知 -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通知应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等[23] 独立董事备案 - 公司披露选举独立董事股东会通知时,应将相关材料报送深交所备案[23] 股东会地点 - 公司召开股东会地点为公司住所或通知明确的其他地点,应设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26] 股东参会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27] 授权委托书 - 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姓名等内容,授权签署的授权书需公证[28] 股东会主持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等[30] 表决方式 - 股东会对列入议程事项采取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35] 关联交易表决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35]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达30%及以上,股东会选举董事、监事表决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38] 回购决议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股东会回购决议需经出席会议普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1]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42]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2] 重大事项决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45] 决议撤销 - 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45]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应与相关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1] 规则修改与生效 - 本规则修改需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后生效[56]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