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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德科技(30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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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德科技(301548)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3 20:32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1500万股[4] - 公司注册资本为8700万元,已发行股份总数8700万股[5][11] - 公司设立时各发起人以2020年4月30日净资产折合股本4500万股,周少华等股东有不同占比[10][11]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19]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所持股份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0]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对决议效力有争议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书面请求诉讼[25] 公司决策权限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33]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需股东会审议[33]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9]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等六种情形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7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需董事会审议[77] 管理层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董事会秘书1名、财务总监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97]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97]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报[10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02] 信息披露与通知 - 公司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至少选取一家指定报刊、网站[119] - 公司通知以专人、传真、邮件、电子邮件、公告等方式送达,有不同送达日期规定[117] 清算与注销 - 公司清算后剩余财产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未清偿相关费用前不分配给股东[129] - 清算结束后需制作清算报告,报相关部门确认并申请注销登记[130]
崇德科技(30154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20:32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7] - 大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7] - 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7]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8] 内幕交易限制 - 内幕信息知情人特定时间内禁买卖公司股票[12] 内幕信息管理 - 董事会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实行一事一记,记录知情人名单及知悉信息[17] - 与中介签保密协议,要求填写登记表[13] 信息披露与报送 - 定期报告公告前不得泄露数据[15] - 内幕信息公开后5个交易日提交档案和备忘录[25] - 发现违规2个工作日报送情况及结果[28] 重大事项要求 - 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报送知情人档案信息[22] - 重大事项填档案并制作备忘录[24] - 筹划重组首次披露时报送档案[25] - 重组期间有变化等补充提交档案[26]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更新档案[26] 档案与备忘录内容 - 知情人档案含姓名、知悉时间等[24] - 备忘录记载重大事项进展[25] 公司名称 - 公司为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9]
崇德科技(30154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20:32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以及《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其 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实施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 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深交所对有关信息披露 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 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 ...
崇德科技(301548) - 总经理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20:32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总经理、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经理人员的工作行为,保障总经理等经理人员依法履行职 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 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总经理等经理人员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外,还应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经理人员的职权范围 (三)不得利用职权贿赂或者收受其他非法收入; (四)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者股 东会决议通过,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但向 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经股东会决议通过,或者公司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 本章程的规定,不能利用该商业机会的除外; 1 (六)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不得自营或者为 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 (七)不得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第一节 经 ...
崇德科技(301548)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20:32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 的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湖南崇德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 作制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 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下列资格: (一)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有足够的财务、法律、金融、企业管理、计 算机应用等专业知识; (三)从事秘书、财务、法律、金融、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三年以上; (四)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三)最近 36 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崇德科技(301548)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3 20:32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三)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 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 会负责。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 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非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 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提名 ...
崇德科技(301548)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23 20:32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公司关联人[3] 交易审议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 30 万元交易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7]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 300 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交易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7] - 与关联人交易超 3000 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并披露评估或审计报告[7] 授权决策范围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与关联自然人 30 万元以下、与关联法人 300 万元以下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下关联交易[7] 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7] 累计计算原则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8][9] 日常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金额需重新履行程序并披露[9] - 公司与关联人签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 3 年需每 3 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9] 审议回避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0][11] 关联股东表决程序 - 关联股东回避和表决程序有主动申请、董事会临时会议决定、非关联股东表决[13] 特定关联交易批准 - 涉及特定关联交易需股东会批准,董事会和独立财务顾问需发表意见[13] 豁免审议情况 - 部分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如公开招标、获赠资产等[13] 免予履行义务情况 - 部分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履行义务,如现金认购证券等[15] 资料置备要求 - 公司应置备关联交易资料,含交易日期等内容[15] 子公司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控制或持股超 50%的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17] - 参股公司关联交易按交易标的乘参股比例等比照执行[17] 文件保存规定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十年[17] 办法生效规定 - 本办法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17]
崇德科技(301548) - 累积投票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20:32
董事选举规则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超30%,股东会选两名以上董事用累积投票制[2] - 董事会及1%以上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5] - 董事会等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6] 累积表决票数计算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股份数乘应选董事人数[8] - 选独立董事时,累积票数只能投给候选人[9] - 选非独立董事同理[9] 当选规则 - 得票高且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当选[11] - 得票相同且超应选人数,两月内重选[11] - 当选不足但符合条件,下次股东会填补[11] - 当选不足规定,原董事不离,两月内重选[12]
崇德科技(30154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3 20:32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是独立董事[5]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经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产生[5]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一次,提前5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13] - 会议须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2/3以上同意有效[13]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制定薪酬计划、审查履职考评、监督制度执行[7]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高管方案报董事会[8] - 人力资源部提供资料,委员会考评后提报酬奖励报董事会[10][11]
崇德科技(30154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20:32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 担保应执行本办法。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 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 制担保风险。 第七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措施防范风险, 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具备实际承担能力。 第二章 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 第八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提供担 保: (一)因公司业务需要的互保单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