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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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博股份: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51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核心内容 会议召集与召开程序 - 会议由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召开并于2025年6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通知[2] - 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27日在山东枣庄公司总部召开 网络投票同步进行[3] - 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3] 参会人员构成 - 现场与网络投票股东合计284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93,905,918股(占总股本32.7182%)[4] - 关联股东山东泉兴科技有限公司在关联议案表决时回避[6][7][8] - 参会人员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认证[4] 议案表决结果 常规议案 - 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通过率99.7252% 反对票占比0.2566%[4][5] - 2024年度报告及财务决算报告通过率99.7241%[5] - 不进行利润分配议案通过率99.6807% 反对票0.2959%[6] 关联交易议案 -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获非关联股东98.9885%赞成[6] - 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议案获非关联股东98.9735%赞成[7] - 为关联方提供反担保议案获非关联股东98.8681%赞成[8] 重大事项议案 - 参投产业基金清算议案通过率99.7019%[9] - 债转股收购三家电站100%股权议案通过率99.7101%[13] - 修订公司章程议案获2/3以上表决权通过[14] 人事薪酬议案 - 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17] - 独立董事选举议案通过率均超99.7%[18] - 董事/监事薪酬确认议案通过率99.6916%[10][11] 法律结论 - 会议召集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要求[12] - 累计16项议案均获法定比例通过 换届选举完成[12]
东睦股份: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24 00:54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公告,公告日期距召开日超过15日,并后续发布更正补充公告 [2] - 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23日在宁波公司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及互联网平台同步进行,时间覆盖全天交易时段 [3] - 召集人资格及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3] 参会人员与表决权分布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5,911,200股,占公司总股份10.24% [3] - 其他参会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资格均经律师验证有效 [4] - 中小投资者(持股<5%)表决权占比显著,例如在首项议案中占与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8.5855% [5] 议案审议与表决结果 - 会议审议议案均属股东会职权范围,与通知所列事项一致,未出现修改或新增议案情形 [5] - 全部议案通过率超99%,例如《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获99.3628%同意票,反对票仅0.6315% [5][6] - 中小投资者对核心议案支持率普遍高于98.5%,反对票占比均低于1.5%,弃权票不足0.02% [6][7][8] 关联交易与资产重组事项 - 多项议案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关联交易,例如《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获99.3629%同意票 [6] - 交易文件有效性、评估定价公允性等配套议案通过率均超99.3%,显示股东对交易结构的认可 [21][22] - 涉及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中,中小投资者支持率达98.5831%,反对票仅1.4010% [21]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认定本次股东会召集程序、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决议合法有效 [29] - 特别强调会议全过程遵循《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的核查要求,事实认定真实完整 [2][29]
晨化股份: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23 22:18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由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公告日期距召开日期达15日[2][3] - 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在9:15-15:00开放[3] - 律师认为召集人资格及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4] 股东会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70人,代表股份66,719,908股(占比31.03%),其中现场出席18人(持股66,204,148股,占比30.80%),网络投票52人(持股515,760股,占比0.24%)[5] - 中小投资者股东63人,代表股份6,883,439股(占比3.20%),其资格经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出席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6] 议案审议与表决结果 - 审议议案与通知内容一致,未发生临时修改,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第五届董事会成员[6]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于子洲等5人获同意票66,227,249股(占比99.26%),中小投资者同意票占比92.84%-92.84%[6][7] - 独立董事候选人徐高彦等3人获同意票66,227,166股(占比99.26%),中小投资者同意票占比92.84%[8] - 其他议案通过率均超99.26%,中小投资者最高反对比例0.81%(55,680股),弃权票占比均低于0.01%[9][10][11][13]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确认股东会召集程序、出席资格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要求[14]
XD新风光: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新风光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20 18:02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5月31日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2] - 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17日在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中心亚洲厅召开 [2]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平台进行,时间为2025年6月17日9:15-15:00 [3] 股东会出席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人,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71,248,375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4135% [4] -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0名,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744,624股,占比0.5373% [4] - 出席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4] 股东会议案及表决结果 - 审议议案包括《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三项 [3] - 议案1表决结果:同意71,982,955股(占比99.9860%),反对8,701股,弃权1,343股 [5] - 议案2(关联交易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8,442,388股(占比99.8862%),关联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5] - 议案3(特别决议)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会召集程序、出席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6] -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7]
国金证券: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18 22:08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于2025年6月18日在成都市青羊区成证大厦16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冉云主持现场会议,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15至15:00 [3] - 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于会前发布通知并披露相关决议公告 [3] - 实际召开时间、地点及审议议案与公告内容完全一致 [4] 股东出席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98,717,405股,占总股本40.6873% [4] - 网络投票股东553人,代表股份80,263,790股,占比2.1790%,中小投资者合计554人 [4] -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29,059,102股不计入表决权股份总数,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683,500,408股 [4] 议案表决结果 - 全部议案均以高票通过,A股股东平均同意率超过99%,中小投资者同意率普遍高于96% [7][8][9] - 关联交易议案中,长沙涌金、涌金投资等关联股东依法回避表决 [7] - 董事会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冉云、姜文国等候选人得票率均超99% [9][10]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确认股东会程序合法有效,出席人员资格符合规定,表决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10] - 会议全过程遵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 [10]
长联科技: 关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16 17:11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31日通过巨潮资讯网发布,载明会议届次、时间、方式、股权登记日等关键信息 [6][7] - 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16日在东莞公司总部召开,董事长卢开平主持,网络投票同步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投票时段为9:15至15:00 [8][9] - 召集程序及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实际时间地点与通知一致 [6][8][9] 股东会出席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9名,代表股份6104万股(占总股本67.66%),网络投票股东120名,代表26.06万股(0.29%) [9][10] - 合计129名股东参与表决,代表股份6130.06万股(67.95%),其中中小股东122名,代表446.97万股(4.95%) [10]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律师列席会议,出席人员资格经核查合法有效 [10][11] 议案表决结果 - 议案一获同意6125.72万股(99.93%),反对33.4万股(0.05%),弃权9940股(0.02%),中小股东同意比例99.03% [12][13] - 议案二作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同意6127.08万股(99.95%),超过三分之二表决权通过,中小股东同意比例99.33% [13][14] - 表决程序由股东代表、监事及律师监督,合并统计现场与网络投票结果,程序符合法规要求 [12][14]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认定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4] - 法律意见书由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李晓丽、马卓檀、孙磊签署,出具正本两份 [15]
学大教育: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10 20:57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由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召集,并于2025年5月24日发布会议通知,公告了会议时间、地点、表决方式等关键事项 [3][4] - 股东会于2025年6月10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9:15-15:00,实际召开情况与公告完全一致 [4][5] - 律师确认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5] 参会人员与召集人资格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5日,现场及网络投票股东共27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9,497,860股,占登记日总表决权股份的56.12% [5] - 出席人员包括董事、监事、高管及律师,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由交易所系统认证 [5][6] - 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6] 表决程序与结果 - 审议议案与通知内容完全一致,未出现临时提案或修改原议案情形 [6] -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表决按《公司法》规定计票监票,未收到异议 [8] - 全部议案通过率超94%,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案获94.23%同意票,反对票占5.76% [8] - 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中,金鑫以58,780,740同意票当选,中小股东单独计票同意28,444,908股 [9][10] - 独立董事选举议案中,石伟平获最高支持率58,781,231票,中小股东同意28,445,399股 [10]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认定股东会召集程序、出席资格、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11]
新华联: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09 20:13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摘要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5月19日通过召开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并于5月20日发布正式会议通知[2] - 股东会于2025年6月9日13:30准时召开,由董事长马晨山主持,与通知内容完全一致[3] -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分时段进行,其中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11:30及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为9:15-15:00全天开放[3] 参会人员构成 - 现场参会股东及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数未披露具体数据[4] - 网络投票股东达467人,代表股份322,265,319股,占总股本5.4883%[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见证律师均出席列席会议[4] 议案表决情况 - 全部11项议案均获通过,整体赞成率均超过99.5%[4][5][6][7][9][12][13] - 中小股东表决赞成率普遍高于97%,其中最高达97.3197%(议案11)[12] - 特别决议案获得1,513,285,841股同意,占比99.9608%[13] - 董事选举议案中,候选人分别获得1,498,725,126股和1,500,210,495股同意[14][15] 法律合规性结论 - 股东会程序完全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3][4][15] - 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4][15] - 表决结果经见证确认具有法律效力[15]
中国重工: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5-28 18:59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1][3] - 会议实际召开时间、地点、方式与公告一致,现场会议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湖南路72号118会议室,由董事姚祖辉主持 [4] - 投票时间段覆盖交易时段(9:15-9:25,9:30-11:30,13:00-15:00),未出现临时提案或议程修改 [4][6] 参会人员与表决权分布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589,402,804股(占总股本50.8262%) [5] - 网络投票股东3,541人,代表股份2,628,437,348股(占总股本11.5272%),中小投资者合计持股2,995,181,702股 [5][8] - 总出席股东3,554人,合计代表股份14,217,840,152股(占总股本62.3534%) [5] 议案表决结果 - 议案1通过率99.7761%(同意14,186,008,440股),反对率0.2019%,弃权率0.0220% [6] - 议案2通过率99.7752%(同意14,185,879,240股),反对率0.2016%,弃权率0.0232% [7] - 议案3通过率99.7787%(同意14,186,386,340股),中小投资者支持率98.9607% [7][8] - 议案4通过率99.7780%(同意14,186,285,240股),议案5通过率99.7757%(同意14,185,961,640股) [8][9]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会召集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9] - 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未出现程序性瑕疵或数据异常 [6][9]
全 聚 德: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5-20 21:22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载明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关键信息 [3] - 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河沿217号公司517会议室举行,董事长吴金梅主持 [3] -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15:00,互联网投票时间为9:15-15:00 [3] 出席会议情况 - 现场及网络投票股东合计162名,代表股份149,542,0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7232% [4] - 公司总股本为306,921,588股,股权登记日数据为准 [4] - 出席人员包括股东代表、公司高管及法律顾问等,股东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 [4] 议案表决结果 - 议案1通过率99.0624%,反对票占比0.9050%,弃权票占比0.0326% [5] - 中小投资者对议案1支持率90.4558%,反对率9.2127% [6] - 累积投票议案中,董事选举最高得票数为140,297,744股,中小投资者最高支持票数5,606,267股 [15] - 特别决议议案11.01-11.03项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16] 法律程序合规性 - 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3] -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经核查符合法规要求 [5] - 表决程序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关联方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