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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车险报行合一落地 定价能力或成竞争焦点   
中国证券报· 2025-11-17 09:56
政策实施背景与核心定义 - 非车险“报行合一”政策于11月1日起正式落地实施,要求保险公司实际执行的条款和费率与向监管部门报送的备案材料保持一致 [1][2] - 该政策此前已在车险和人身险领域实施,此次是推广至非车险领域 [2] - 政策旨在解决非车险市场长期存在的价格战、虚列费用、变相降费等问题 [2] 非车险市场现状 - 非车险业务快速发展,今年前9个月保费收入达6878亿元,在财产险保费收入中占比已达半壁江山 [2] - 由于激烈的价格竞争,非车险业务承保盈利难度较大,不少公司出现承保亏损 [2] 行业影响与预期效果 - 政策落地有助于规范非车险市场秩序、遏制恶性竞争,推动费用率优化和承保盈利水平改善 [1][3] - 短期将引导保险公司调整业务模式,如加强手续费管控、避免盲目追求规模增长 [3] - 长期将促进行业从价格竞争转向服务竞争,推动非车险业务形成量增质优的高质量发展模式 [3] - 非车险业务过往以价格为主要手段的竞争模式已难以为继,定价能力或成为未来竞争焦点 [1][5] 保险公司应对措施 - 多家险企已成立专项工作组,对现有非车险产品和条款进行梳理评估,并对产品、系统等进行改造升级 [1][4] - 人保财险已启动企财险、雇主责任险和安责险的产品改造与定价模型升级 [4] - 太保产险已完成监管部门要求修订的企财险、安全生产责任险、雇主责任险等产品的迭代升级 [4] 具体执行要求与时间表 - 政策要求之一是实行“见费出单”,即财产保险公司应在收取保费后向客户签发保单并开具保费发票,改变了此前先出保单后收保费的普遍模式 [4] - 监管部门对不同险种产品的重新备案时间分别明确:企财险需于2025年12月1日前重新备案,安责险、雇主责任险分别需于2026年1月1日、2026年2月1日前重新备案,其他非车险产品需于2026年12月31日前重新备案 [4] 未来竞争格局演变 - 新规对保险公司的定价、成本管控、产品创新等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5] - 未来竞争将从费用的比拼转向定价能力、风险识别能力、服务能力的综合较量 [5] - 竞争焦点将从以手续费驱动的业务拓展转向基于风险的合理定价与审慎承保 [5] - 具有专业化定位的小型保险公司可发挥自身优势,通过聚焦特定细分市场进行专业定价来维持增长 [6] - 保险公司需建立精细化成本核算体系,加大科技投入以提升风险定价与核保能力,并回归保障本源进行产品创新与服务升级 [6]
非车险报行合一落地 定价能力或成竞争焦点
中国证券报· 2025-11-12 04:09
政策实施背景与核心规定 - 非车险报行合一政策于11月1日起正式落地实施,要求保险公司实际执行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与向监管部门报送的备案材料保持一致 [1] - 政策旨在规范非车险市场秩序、遏制恶性竞争,推动费用率优化和承保盈利水平改善 [1] - 监管部门发布通知,从优化考核机制、加强费率管理、严格条款费率使用等方面对非车险报行合一进行明确 [2] 行业现状与影响 - 非车险业务快速发展,今年前9个月保费收入达6878亿元,在财产险保费收入中占比达半壁江山 [1] - 长期以来非车险市场存在激烈价格战,部分公司通过虚列费用、变相降费等方式突破备案费率,导致承保盈利难度大,不少公司出现承保亏损 [1] - 政策实施后,非车险业务过往以价格为主要手段的竞争模式已难以为继,定价能力或成为未来竞争焦点 [1] 保险公司应对措施 - 多家险企已成立非车险报行合一专项工作组,对现有产品和条款进行梳理评估,并对产品、系统等进行改造升级 [1] - 人保财险已启动企财险、雇主责任险和安责险产品改造与定价模型升级 [3] - 太保产险已完成监管部门明确要求修订的企财险、安全生产责任险、雇主责任险等产品的迭代升级 [3] 具体执行要求与时间表 - 政策要求实行“见费出单”,财产保险公司应在收取保费后向客户签发保单并开具保费发票,改变了此前普遍采用的先出保单后收保费的模式 [3] - 监管部门已对不同险种产品的备案时间分别明确:企财险需于2025年12月1日前重新备案,安责险、雇主责任险分别需于2026年1月1日、2026年2月1日前重新备案,其他非车险产品需于2026年12月31日前重新备案 [2] 行业竞争格局演变 - 短期来看,政策有望引导保险公司调整业务模式,如加大手续费管控力度、避免盲目追求业务规模增长 [2] - 长期来看,政策有望促进行业从价格竞争转向服务竞争,推动非车险业务形成量增质优的高质量发展模式 [2] - 未来非车险市场竞争将从费用比拼转向定价能力、风险识别能力、服务能力的综合较量 [3] 未来发展方向与能力要求 - 保险公司需聚焦于技术定价与数据分析能力,以提升定价能力并改善服务质量 [3] - 具有专业化定位的小型保险公司可发挥自身优势,通过聚焦特定细分市场进行专业定价,并提供定制化产品与差异化服务 [4] - 为适应新变化,保险公司需建立精细化的成本核算体系,加大科技投入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风险定价与核保能力,并回归保障本源聚焦产品创新与服务升级 [4]
见费出单!非车险迎来新规
券商中国· 2025-11-07 12:36
非车险“报行合一”新规实施 -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加强非车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自11月1日起实施,被业内称为“万圣节‘礼物’”[1][2] - 新规涉及车险以外的其他财产保险业务,但不包括农业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影响面较大[2] “见费出单”的核心要求与影响 - 新规核心要求是“见费出单”,即财产保险公司应在收取保费后才能向客户签发保单并开具保费发票,改变了以往“先出单、后收费”的普遍做法[3] - “见费出单”旨在解决行业两大问题:一是各保险公司应收保费高企带来的坏账风险,二是从源头上杜绝“虚挂保费”等违规操作[3] - 人保财险总裁于泽曾表示,推进“见费出单”将有效缓解应收保费压力,改善非车险现金流状况[3] - 该模式已在车险和人身险业务上实现,非车险是最后推广的领域[4] - 新规执行初期,部分业务如货运险、船舶险存在难度,因客户长期习惯先出单后付款,改变交易习惯对客户关系维护构成挑战[5] 大额项目的差异化处理 - 针对业务差异,监管部门允许对保费超过一定金额的工程保险等业务实行分期缴费,但需履行内部审核程序[7] - 分期缴费的最低限额应不低于20万元,各地监管局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7] - 首期缴纳保费原则上不低于总保费的25%[8] - 保险期限不超过1年的,分期期数不超过4期;保险期限超过1年的,每增加1年,分期期数可增加2期;每期间隔不超过6个月[8] “报行合一”的产品报备与执行 - “报行合一”要求财产保险公司费用执行与报备情况一致,旨在避免非车险业务成为手续费比拼,扭转长期亏损局面[9] - 新规要求严格执行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不得通过特别约定、批单等方式实质改变条款责任或变相调整费率[9] - 新产品报备自11月1日启动,企财险类产品需在12月1日前完成重新备案,安全生产责任险、雇主责任险有分步备案要求,原则上2026年年底完成全部非车险产品更新[9] - 包括人保财险、平安产险、太保产险在内的多家险企已表示积极推进落实相关要求[10]
非车险“报行合一”将正式实行 多家险企成立工作专班推进
中国经营报· 2025-10-14 16:36
新规核心内容与实施时间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非车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旨在解决非车险领域经营不规范和非理性竞争等问题,推动业务高质量发展 [1] - 新规将从优化考核机制、规范产品开发使用、规范保费收入管理、强化市场监管等多方面着手 [1] - 《通知》将于202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1] 非车险市场现状与问题 - 2025年前8月财险公司总保费收入1.22万亿元,同比增长4.7%,非车险保费达6195亿元,占比50.77% [2] - 非车险业务占比从2013年~2016年的26%~27%一路增长至当前超过半数,但盈利表现明显弱于车险 [2] - 行业面临费用水平过高、承保亏损、应收保费率高等问题,阻碍行业发展 [2] - 非车险长期承保亏损的主要原因被指脱离了保险定价的大数法则,产品销售中通过差异化降低费率 [2] 新规具体监管措施 - 要求财产保险公司科学厘定费率,合理设置预定附加费率和手续费率,不得设置与所提供服务不符的高额费用 [3] - 主险精算报告和附加险备案材料需明确列示预定附加费率、平均手续费率和逐单手续费率上限 [3] - 建立费率定期回溯和动态调整机制,精算假设偏差过大时应及时调整并重新备案,必要时停售产品 [3] - 明确非车险应严格实行“见费出单”制度,即在收取保费后签发保单并开具发票 [4] - 要求加强应收保费管理,完善信息系统和内控流程,从源头控制风险,保险中介机构不得垫付或引导延期支付保费 [4] 行业影响与预期效果 - 非车险实施“报行合一”预计能有效约束保险公司及中介机构行为,避免非理性价格竞争和费用比拼 [5] - 促使市场竞争回归理性,让行业更加健康有序发展,参考车险实行“报行合一”后,多数中小险企车险承保已扭亏为盈 [5] - 新规推动非车险业务理性竞争、降本增效、提质扩面,并更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8] 险企应对举措 - 多家险企如中国人保、平安产险、太平财险、安盛天平财险等均表示已成立相应工作专班推进落实 [1][7] - 中国人保已将落实非车险“报行合一”作为2025年重要工作任务,成立集团指导的工作专班,并率先启动企财险、雇主责任险等产品的改造与定价模型升级 [7] - 平安产险已成立专项工作组,积极推进条款备案和系统改造,并将在考核中降低保费规模和增速的权重,强化合规与质量效益 [7] - 太平财险将落实新规作为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确保设计与落实结合 [8]
“见费出单”,非车险“报行合一”落地
南方都市报· 2025-10-13 07:14
监管新规核心内容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新规,将车险领域成熟的“报行合一”监管体系全面延伸至非车险市场,新规将于2025年11月1日起正式生效 [2] - 新规明确非车险业务是指机动车辆保险以外的其他财产保险业务,但农业保险、出口信用保险另有规定 [3] - 对于违规行为,如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条款费率或提供虚假资料,将依法采取监管措施或实施行政处罚 [3] 非车险业务市场背景 - 非车险业务发展迅速,其保费占比已从2019年的37.1%攀升至2024年的47.4% [2][3] - 2024年非车险保费收入达7770亿元,近五年年均复合增速超10% [3] - 责任险、企财险等主力险种承保亏损问题日益突出,费用水平过高、应收保费率较高是行业主要问题 [2][3] “报行合一”政策内涵与目标 - “报行合一”指保险公司必须将产品备案时申报的费用率、手续费率等核心要素与实际经营行为保持一致 [7] - 政策核心目标是通过费率透明化遏制行业恶性竞争,保障保险公司长期稳健经营 [7] - 新规要求财产保险公司强化保险费率管理,严格执行经备案的保险产品,推动产品使用与备案情况一致 [3] “见费出单”要求 - 《通知》明确财产保险公司应在收取保费后向客户签发保单并开具保费发票 [5] - 对保费超过一定金额且需分期缴纳的工程保险等业务,公司应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并可约定保险合同效力或赔付责任 [5] - 要求财险公司加强应收保费管理,完善信息系统和内部控制,从源头控制风险 [5] 监管执行与行业协同 - 金融监管总局各级派出机构需加强经营指标监测,对手续费率超备案水平或费用率异常变动的机构及时开展约谈、检查 [6] - 保险业协会需研究制定行业示范条款、承保理赔自律指引等,做好自律管理 [6] - 精算师协会需测算制定行业基准纯风险损失率,银保信公司需完善产品智能检核系统,推动信息行业共享 [6] 行业影响与展望 - 新规出台有助于压缩非理性竞争空间,引导保险机构从“规模争夺”转向“价值深耕” [2] - “见费出单”的推行将有效降低财险公司的财务风险与坏账压力 [5] - 业内人士分析指出,非车险纳入“报行合一”意味着保险业三大核心业务板块已全面覆盖这一监管模式 [4]
非车险正式启动“报行合一”,多家大型险企已成立工作专班推进
第一财经· 2025-10-12 20:34
监管政策核心内容 -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非车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非车险业务实行“报行合一”和“见费出单”,新规自2025年11月1日起实施[1][2] - “报行合一”指保险公司需严格执行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确保备案内容与实际经营一致[2] - “见费出单”指财产保险公司应在收取全额保费或首期保费后再向客户出具保单和开具保费发票[6] 非车险市场现状 - 2025年前8个月财险公司总保费收入1.22万亿元,同比增长4.7%,其中非车险保费6195亿元,占比50.77%[2] - 非车险中健康险占比14.88%,农险占比10.83%,责任险占比8.24%,分列前三位[2] - 非车险在财险公司总保费中的占比从2013年~2016年26%~27%的水平一路增长至当前超过“半壁江山”[4] - 非车险盈利性明显弱于车险,以人保财险为例,2025年上半年整体综合成本率为95.3%,其中车险为94.2%,非车险为97.0%,意外伤害及健康险、责任险出现承保亏损,综合成本率分别达到101.8%及103.6%[4] 政策影响与行业展望 - 非车险“报行合一”将显著规范行业费用投放,改善整体盈利空间,人身险银保渠道“报行合一”实施后佣金费率较之前平均水平下降约30%[1][2] - 政策旨在抑制保险公司通过“小账”“返点”等形式进行“内卷式”竞争导致的费差损和承保亏损[3] - 政策要求财险公司合理降低保费规模、业务增速、市场份额的考核要求,提高合规经营、质量效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考核权重,推动行业从追求规模、速度向追求质量、效益转变[9] 主要险企应对措施 - 中国人保已成立非车险“报行合一”工作专班,建立集团指导、子公司总部统筹、分支机构协同的工作机制,并对现有非车险产品和条款进行全面梳理评估,率先启动企财险、雇主责任险和安责险产品改造与定价模型升级[10] - 平安产险已成立专项工作组,积极推进条款备案、系统改造等准备工作,确保在新规实施时全面达标,并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调整考核权重[10]
11月起实施,非车险“报行合一”落地:明确“见费出单”
南方都市报· 2025-10-11 16:16
监管新规核心内容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新规,将车险领域成熟的“报行合一”监管体系全面延伸至非车险市场,新规将于2025年11月1日起正式生效,同时废止2007年出台的旧规 [2] - 新规明确非车险业务是指机动车辆保险以外的其他财产保险业务,但农业保险、出口信用保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 - 针对违规行为,新规明确惩戒措施,对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条款费率或编制提供虚假资料的机构,将依法采取监管措施或实施行政处罚 [3] 非车险业务市场背景 - 非车险业务发展迅速,其保费占比已从2019年的37.1%攀升至2024年的47.4% [2][3] - 2024年非车险保费收入达7770亿元,近五年的年均复合增速超过10% [3] - 规模扩张伴随着费用水平过高、承保亏损、应收保费率较高等问题,责任险、企财险等主力险种承保亏损问题日益突出 [2][3] “报行合一”监管要求 - 新规要求财产保险公司强化保险费率管理,严格执行经备案的保险产品,推动非车险产品的使用与备案情况一致,即明确非车险“报行合一”要求 [3] - “报行合一”监管模式最早于2018年6月应用于车险领域,此次延伸至非车险意味着保险业三大核心业务板块已全面覆盖这一监管模式 [4] - 业内分析指出,新规有助于压缩非理性竞争空间,引导保险机构从“规模争夺”转向“价值深耕” [2] “见费出单”与应收保费管理 - 新规明确财产保险公司应在收取保费后向客户签发保单并开具保费发票,以解决长期存在的“先出单后收费”问题 [6] - 对保费超过一定金额且需分期缴纳的工程保险等业务,公司应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并可约定保险合同效力或赔付责任 [6] - 要求财险公司加强应收保费管理,完善信息系统、优化规章制度及考核政策,从源头控制应收保费风险 [6] 行业协同与监管执行 - 金融监管总局各级派出机构需加强经营指标监测,对于手续费率超过备案水平或综合费用率异常变动的机构,及时开展监管约谈、现场检查等 [7] - 保险业协会需研究制定行业示范条款、承保理赔自律指引等,做好非车险自律管理 [8] - 精算师协会需测算制定行业基准纯风险损失率,银保信公司需完善产品智能检核系统,推动行业信息共享以支持监管落地 [9]
非车险业务“报行合一”新规落地 财产保险行业“反内卷”再强化
上海证券报· 2025-10-11 02:20
核心观点 -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通知以规范财产保险公司非车险业务 推动行业从追求规模速度向追求质量效益转变 [1] - 通知通过优化考核机制 加强费率管理 严格条款费率使用等措施 旨在解决非理性竞争等问题 促进非车险业务高质量发展 [1][2][3] 非车险业务市场概况 - 2024年行业非车险保费收入达7770亿元 近五年年均复合增速超过10% 占财险行业保费收入的46% [2] - 非车险业务包括企业财产险 家庭财产险 责任保险 信用保险 保证保险 工程保险等机动车辆保险以外的业务 [2] 费率管理要求 - 公司应遵循公平 合理 充足原则科学厘定费率 合理设置预定附加费率和手续费率水平 不得设置与所提供服务不符的高额费用 [2] - 公司需建立费率定期回溯和动态调整机制 当精算假设与实际经营偏差过大时应及时调整并重新备案 必要时应先行停售相关产品 [2] - 公司应据实列支各项经营管理费用 中介费用不得超过产品报备的手续费率上限 不得通过宣传费 技术支持费等方式变相支付手续费 [3] 条款费率使用规范 - 公司和中介机构不得通过特别约定 批单 协议等方式实质改变经备案的保险条款责任 [3] - 不得通过违规拆分保险标的 更改被保险人属性 提高或降低免赔额等形式变相调整保险费率 [3] - 不得通过虚挂中介业务 虚列费用等方式套取费用 变相突破报备的手续费率上限 [3] 考核机制优化 - 公司应合理降低保费规模 业务增速 市场份额的考核要求 有效提高合规经营 质量效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考核权重 [4] - 此举旨在引导行业“反内卷” 结合市场承载能力和自身发展基础合理规划业务 向追求业务质量和效益转型 [4] 配套监管措施 - 监管部门将建立“查处—通报—挂钩”三项机制 并对已备案的存量产品分阶段开展清理 [4][5] - 将引导保险业协会推动非车险产品标准化建设 并对公司报备产品进行智能检核 [5]
两地试水非车险“见费出单”,全行业监管规则酝酿中
北京商报· 2025-09-23 20:13
财险业务"见费出单"是落实"报行合一"监管要求、推动行业"反内卷"的重要举措。9月23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年内山东和云南两地已经开启 了非车险"见费出单"的行业自律进行试水。与此同时,全行业统一的非车险"见费出单"监管规则也已经拟定。 在业内专家看来,"见费出单"有利于进一步压缩非理性竞争空间,促使保险机构将更多精力投入产品创新与服务升级。不过,短期的业务模式调 整也可能让行业面临一定阵痛期。 长期以来,非车险领域"应收保费管理不规范"是困扰行业的痛点:一方面,"先出单后收费"模式易加重财险公司财务负担;另一方面,缴费与出 单流程脱节,也常引发机构与投保方的纠纷。而"见费出单"则能从业务源头堵住操作漏洞,只有确认收取全额或首期保费,才能出具具备法律效 力的保单、批单。 浙大城市学院副教授林先平向北京商报记者分析,通过强制要求见费后出单,将减少应收保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降低财险公司的财务风险和坏 账压力;从规范市场的角度来说,也能够遏制违规操作,进一步压缩非理性竞争空间,有助于行业从粗放式竞争转向以服务和质量为核心的良性 竞争。 全行业规则落地倒计时 除了地区的行业自律,目前全行业的非车险"见费出单"也在酝 ...
山东非车险“见费出单”新规落地 护航财险行业高质量发展
齐鲁晚报· 2025-09-19 15:58
行业监管新规 - 山东省保险行业协会印发《山东省非车险业务"见费出单"实施方案》以落实"报行合一"监管要求并推动行业"反内卷" [1] - 新规从风险防控、秩序规范、服务优化多维度发力 旨在为山东财险行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1] 业务模式变革 - 新规推行"见费出单"模式 要求确认收取全额或首期保费后才能出具具备法律效力的保单和批单 [1] - 此举从业务源头堵住操作漏洞 旨在解决非车险领域长期存在的"应收保费管理不规范"痛点 [1] - "先出单后收费"模式易加重财险公司财务负担 且缴费与出单流程脱节常引发机构与投保方纠纷 [1] 对行业经营主体的影响 - "见费出单"模式能显著降低财险公司经营风险 帮助机构优化费用结构并卸下财务包袱 [1] - 财险公司可将更多精力投入产品创新与服务升级 [1] - 新规通过明确统一业务操作准则及系统管控与分级惩戒机制 有效遏制违规操作 [1] - 新规推动非车险业务从"粗放式发展"向"规范化运营"转型 压缩非理性竞争空间 [1] - 新规推动行业竞争回归"比产品、比服务"的良性轨道 为所有经营主体营造公平透明的发展环境 [1] 对投保方的影响 - 对投保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而言 "见费出单"模式可避免因"先出单后缴费"引发的合同纠纷 [2] - 新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减少合作争议 [2] - 对消费者而言 规范业务流程与透明操作标准能提升投保体验 保障其在保险服务全流程中的合法权益 [2] 行业长期展望 - 该《方案》被视为着眼行业长远发展的"战略布局" 而非仅解决当下问题的"短期对策" [2] - 随着新规落地 山东非车险行业将在风险可控和秩序井然的基础上 实现服务能力与保障水平的双重提升 [2] - 行业有望为山东实体经济抵御风险及稳健发展提供更坚实的保险支撑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