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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证券公司旗下子公司被立案调查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1-03 12:00
记者丨李域 编辑丨巫燕玲 监管持续发力,切实强化"看门人"责任。 10月31日晚间,第一创业证券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一创投行)于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一创投行在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可转债项目中,涉嫌持续督导业务未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一创投行 立案。 一创投行指出,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一创业证券相关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此次立案所涉事件是子公司一创投行历史可转债项 目。目前第一创业及子公司一创投行的经营情况正常,相关信息以公司公告为准。 目前,鸿达兴业已于2024年3月被摘牌退市。今年6月,江苏证监局已对鸿达兴业及8名相关责任人作出 行政处罚,合计被罚5780万元,实鸿达兴业实控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周奕丰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 施,财务总监林桂生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业内人士指出,本次立案调查源于一创投行持续督导未勤勉尽责,这既为其他券商敲响警钟,也将推动 行业强化执业质量管控、切实做好持续督导工作。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 ...
知名证券公司旗下子公司被立案调查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1-03 11:55
监管立案事件概述 - 第一创业证券全资子公司一创投行因在鸿达兴业2019年可转债项目中涉嫌持续督导业务未勤勉尽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1] - 立案所涉事件是子公司一创投行历史可转债项目 目前第一创业及子公司一创投行的经营情况正常[1] - 一创投行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 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9] 鸿达兴业可转债项目详情 - 2019年12月鸿达兴业公开发行2426.78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每张面值100元 发行总额24.27亿元 债券简称"鸿达转债"[5] - 一创投行为鸿达转债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5] - 2024年3月鸿达兴业因触及"1元退市"被深交所摘牌 退市后深交所协调确定一创投行为主办券商和可转债受托管理人[5] 鸿达兴业违法违规事实 - 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涉及金额16.91亿元 资金主要被控股股东鸿达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6] - 通过虚增营业收入 虚减营业成本等方式虚增利润总额 2020-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35.05亿元 虚增利润总额40.78亿元[6] - 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涉及金额27.14亿元 占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36.12%[6] - 未及时披露子公司到期未归还贷款涉及的担保金额17.94亿元[6] 鸿达兴业退市及处罚情况 - 2024年1月鸿达兴业股票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1元/股触发强制退市 2024年3月18日正式摘牌[8] - 江苏证监局对鸿达兴业及8名相关责任人合计罚款5780万元 其中鸿达兴业被罚1850万元[1][8] - 实控人周奕丰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财务总监林桂生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1][8] 一创投行业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一创投行完成70单债权融资项目 总承销金额252.74亿元 同比增长296.64%[9] - 2025年前三季度第一创业实现营业收入29.85亿元 同比增长24.32% 归母净利润7.71亿元 同比增长20.21%[9] - 投行业务前三季度实现收入1.97亿元 同比增长15.13% 占公司总收入比重6.60%[9] 行业影响分析 - 本次立案调查源于持续督导未勤勉尽责 为其他券商敲响警钟[1] - 事件将推动行业强化执业质量管控 切实做好持续督导工作[1]
证监会出手,立案!
中国基金报· 2025-10-31 22:16
事件概述 - 第一创业证券全资子公司一创投行于2025年10月31日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2] - 立案原因为一创投行在鸿达兴业2019年可转债项目中涉嫌持续督导业务未勤勉尽责[5] - 第一创业表示此为子公司历史项目 公司将配合调查并正常经营[6] 涉事项目详情 - 涉事项目为鸿达兴业2019年发行的可转债 发行规模24.27亿元 存续期6年[6] - 一创投行为该可转债项目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6] - 鸿达兴业股票及可转债于2024年3月因触及"1元退市"规则被深交所摘牌[6] 发行主体违规情况 - 鸿达兴业擅自改变2019年募集资金用途 部分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7] - 公司2019年至2022年年报及2023年半年报等存在虚假记载[7] - 公司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 仲裁及担保事项进展[7] 相关方处罚结果 - 江苏证监局于2024年6月对鸿达兴业处以1850万元罚款[6] - 8名相关责任人被处以50万元至2200万元不等罚款[6] - 公司实控人周奕丰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财务总监林桂生被禁入10年[6] - 深交所于2024年9月对鸿达兴业及相关责任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7]
第一创业子公司一创投行被证监会立案
智通财经· 2025-10-31 20:54
立案事件概述 -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1] - 立案决定日期为2025年10月29日,立案文号为证监立案字0102025023号[1] - 立案原因为一创投行在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可转债项目中涉嫌持续督导业务未勤勉尽责[1] 涉及项目与监管依据 - 涉嫌违规项目为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可转债项目[1] - 监管立案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1]
深交所:本周共对156起证券异常交易行为采取了自律监管措施
证券时报网· 2025-10-31 18:20
人民财讯10月31日电,据深交所消息,10月27日至10月31日,深交所共对156起证券异常交易行为采取 了自律监管措施,涉及盘中拉抬打压、虚假申报等异常交易情形;共对8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 查,并上报证监会1起涉嫌违法违规案件线索。 ...
河南证监局副局长楚天慧被查!
券商中国· 2025-10-29 16:38
文章核心观点 - 河南证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楚天慧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1] 事件通报 - 通报发布机构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和河南省纪委监委 [1] - 调查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监察组进行纪律审查,由河南省漯河市监委进行监察调查 [1] - 通报发布时间为10月29日 [1]
两家券商,被责令改正!
中国基金报· 2025-10-01 00:16
监管措施概述 - 广东证监局对广发证券和英大证券一家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1][2] - 监管措施针对证券分析师在微信群传播不实信息以及从业人员在自媒体账号发布不当信息的问题 [1][3] 广发证券违规详情 - 广发证券存在个别证券分析师在微信群传播不实信息的问题 [1] - 公司因从业人员管理不到位被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1] - 证券分析师逸某因传播不实信息被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1] 英大证券营业部违规详情 - 英大证券东莞东城证券营业部存在三大问题:对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监控不到位、2024年度对经纪人合规培训次数严重不足且未覆盖全体、对从业人员新媒体账号管理不到位 [2][3] - 营业部因违反多项规定被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2] 相关个人处罚 - 英大证券营业部时任负责人刘某1因对上述问题负有管理责任被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3] - 从业人员刘某2因在从业期间通过自媒体账号编发不当市场信息造成不良影响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4] - 刘某2自监管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2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客户开发服务相关职务 [4]
惊曝募资黑洞!恒泰长财证券遭监管警示
深圳商报· 2025-09-30 19:41
事件概述 - 恒泰长财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其负责的债券“23淮控01”、“23淮控02”、“23淮控03”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挪用,挪用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60% [1] - 安徽证监局对恒泰长财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此行为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4] 违规行为分析 - 公司未勤勉尽责,未能及时获取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相关凭证和银行流水 [4] - 公司未履行募集说明书约定,即在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持续监督并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是否与募集说明书一致 [4] - 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六条和第六十条的规定 [4] 公司背景与近期动态 -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位于吉林省长春市,是恒泰证券的全资子公司 [4] - 此次事件发生在恒泰证券正式更名为金融街证券后不足一个月,恒泰证券于2025年9月9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更名为“金融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 - 2025年5月,恒泰长财证券因涉及康得新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与北京银行等共11名被告被索赔51.47亿元 [4]
时报观察丨持续严监严管 证券从业人员切不可违规炒股
证券时报· 2025-09-30 07:58
监管处罚概况 - 证券从业人员不得买卖股票是证券法的基本要求,是不可触碰的“红线” [1] - 证监会近日对多名违规买卖股票的从业者进行行政处罚,开出巨额罚单,体现持续严监严管和零容忍态度 [1] - 集中处罚的四起案件包括控制使用多个他人证券账户持有、买卖多只股票,涉案金额巨大,情节严重,被处以1.59亿元罚单并被市场禁入 [1] - 有从业者在16年间多次违规买卖股票,涉案时间长,被证监会“没一罚一” [1] - 有从业者通过他人交易相关公司股票,申辩请求被驳回后从重处罚 [1] 违规行为动机与影响 - 证券从业人员因工作原因拥有信息优势,违规买卖股票易滋生内幕交易和“老鼠仓”等违法行为 [2] - 2024年打击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专项治理行动中,对38名从业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对66名从业人员及7家证券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谈话等行政监管措施 [2] - 部分从业人员铤而走险的原因包括自身法律意识淡薄以及面对利益诱惑存在侥幸心理 [2] - 从业人员行为关乎个人名誉和前途,更关乎行业形象和信誉,应坚守职业道德 [2] 行业合规管理要求 - 证券公司需在内控和合规管理方面持续下功夫,认真落实从业人员管理要求 [2] - 证券公司应提升从业人员道德水准、合规风险意识和廉洁从业水平 [2] - 证券公司应强化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管控,强化内部监测、自查自纠及问责机制,坚决遏制违规行为发生 [2]
时报观察 持续严监严管 证券从业人员切不可违规炒股
证券时报网· 2025-09-30 07:10
处罚概况 - 证监会近期对多名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行为进行集中行政处罚,开出巨额罚单 [1] - 处罚案例包括控制使用多个他人证券账户买卖股票,涉案金额巨大,情节严重,被处以1.59亿元罚单并市场禁入 [1] - 存在从业16年间多次违规买卖股票的情况,涉案时间长,被证监会“没一罚一” [1] - 通过他人交易相关公司股票的行为在被驳回申辩请求后从重处罚 [1] 违规行为性质与影响 - 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是触碰证券法基本要求“红线”的行为 [1] - 从业人员拥有信息优势,此类行为极易滋生内幕交易和“老鼠仓”等违法行为 [2] - 从业人员行为不仅关乎个人名誉和前途,更关乎行业形象和信誉 [2] 监管行动与趋势 - 监管部门对此类行为持零容忍态度,采取“露头就打”的持续严监严管策略 [1] - 2024年打击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专项治理行动中,对38名从业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2] - 同一专项治理行动对66名从业人员及7家证券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谈话等行政监管措施 [2] 违规动机与行业要求 - 部分从业人员铤而走险的原因包括自身法律意识淡薄以及面对利益诱惑存在侥幸心理 [2] - 从业人员自迈入行业起即应坚守职业道德,远离违规炒股 [2] - 证券公司需在内控和合规管理方面持续加强,认真落实从业人员管理要求 [2] - 证券公司应强化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管控,强化内部监测、自查自纠及问责机制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