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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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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暨累计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送达一审判决,在上诉期内 2、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金额:5037.66万元(不含尚未明确的涉案金额)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暨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47),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棒杰新能源")、公司、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扬州棒杰")因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收到江苏省苏州工业 园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及《民事起诉状》等。公司及子公司现收到法院送达的(2025)苏 0591民初10545号《民事判决书》。 (二)《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 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被告一: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二: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三: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院判决结果如下: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截至 ...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1-22 03:58
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 苏州银行作为被告之一,涉及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原告为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3] - 案件涉案金额为981,270,983.96元,计算基准日为2024年6月12日 [2] - 该案件已由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3] 诉讼案件最新进展 - 2025年11月20日,法院裁定准许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东胜区支行替代原原告参加诉讼 [4] - 法院一审裁定驳回起诉,案件未进入实体审理程序 [2][4] - 当事方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4] 诉讼事项对公司财务的影响 - 本次“驳回起诉”的裁定结果,目前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7] - 除本次披露的诉讼外,公司其他诉讼仲裁事项所涉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较小,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 - 公司不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6]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上诉已受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原审被告) ●涉案的金额:15,000万元(本金)及对应利息、费用等 2025年5月16日,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新材"或"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 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送达的传票、民事起诉状副本等相关法律文书,该院通知公司, 原告深圳市弘普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弘普"或"原告")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对深 圳市恒波商业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波公司")、刘德逊、许锡忠、赖佩芬、许泽伟等18名被告向 深圳中院提起诉讼并追加三峡新材、詹齐兴、刘懿、詹国胜为被告。该诉讼立案案号为(2023)粤03民 初5926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 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2025-018)。 2025年11月5日,公司披露了深圳中院送达的 ...
万达集团累计被执行52亿元,中行上海信托等金融机构起诉
贝壳财经· 2025-09-28 22:36
【#多家金融机构起诉万达##中行上海信托与万达对簿公堂# 】 企业预警通信息显示,王健林近期新增 "限制高消费" 措施,此次限高与此前一起强制执行案件直接相 关。案件流程显示,万达集团、万达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已因该案件被法院强制执行1.86亿元,目前相关 执行程序仍在推进中。 从整体债务情况来看,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压力已十分显著——截至目前,其现存多条被执行人信 息,累计被执行金额已突破52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2025年8月至9月,万达集团就因四起独立案件接连面临强制执行,涉及金额分别为24亿 元、3.3亿元、4.07亿元以及4亿元,对应的执行法院则分别为北京金融法院、上海金融法院、成渝金融 法院。经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这三家法院是我国目前仅有的专门金融审判机构,其审判范围明确 聚焦金融领域,主要涵盖金融民商事案件、涉金融行政案件及相关执行案件。 万达集团近期涉及的多起案件集中由这三家专业金融法院审理,侧面显示出了其纠纷的金融属性及复杂 性。 | |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天津静海万达房地产开发 | 案件类型 | 民事案件 | | --- | --- | --- | --- | | | 有限公司等金 ...
兴业银行申请预重整棒杰股份控股公司 3.9亿贷款逾期
中国经济网· 2025-09-04 17:24
公司财务风险 - 子公司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被债权人兴业银行苏州分行申请预重整 法院已立案审查 但能否进入破产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1] - 公司及光伏板块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累计逾期或提前到期借款金额达986亿元 占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2897% [2] - 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99亿元 2025年6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49亿元 [2] 经营状况恶化 - 光伏业务未达预期导致经营严重亏损 流动资金严重短缺 [2] - 因债务逾期引发多起诉讼及仲裁 导致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 多项资产被查封 [2] - 若下半年光伏板块债务及经营状况未改善 2025年度经审计期末净资产可能为负 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 重大诉讼详情 - 兴业银行苏州分行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提起诉讼 涉案金额390亿元 案件处于一审阶段 [3] - 扬州棒杰于2023年6月29日向兴业银行申请50亿元项目贷款 后因逾期还款被银行宣布全部款项立即到期 [3][4] - 贷款采用"保证+抵押"双重债权保护措施 棒杰股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扬州棒杰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3]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
核心观点 - 公司持有的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和苏州棒杰光伏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被司法冻结 涉及财产保全金额39,030万元 若未能偿还债务或达成和解 被冻结股权可能面临司法拍卖风险 [1][2][5] 子公司股权冻结基本情况 - 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被冻结 对应注册资本10,000万元 [1] - 苏州棒杰光伏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被冻结 对应注册资本5,000万元 [1] - 冻结原因为兴业银行苏州分行诉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案号(2025)苏05民初498号 [1][2] - 苏州棒杰光伏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属于同一案件重复冻结 公司计划与法院沟通处理 [2] 涉诉事项详情 - 2023年6月29日扬州棒杰向兴业银行申请50,000万元项目贷款 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2] - 公司同日与兴业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 - 2023年12月15日扬州棒杰与兴业银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 [2] - 兴业银行因扬州棒杰逾期还款宣布所有应付款项立即到期 并要求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 - 截至公告日案件尚未进入开庭审理阶段 [3][5] 对公司经营影响 - 目前被冻结股权暂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5] - 被冻结股权所有权尚未发生变更 [5] - 若未能达成和解或偿还债务 被冻结股权可能面临39,030万元对应部分的司法拍卖风险 [1][5] 风险应对措施 - 公司正积极协调处理股权冻结事项 [6] - 计划与申请冻结方进行和解协商 [6] - 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6]
ST纳川被出具限制消费令
智通财经· 2025-07-30 18:52
公司经营状况 - 公司及部分子公司收到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出具的《限制消费令》[1] - 限制消费令涉及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泉港支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1] - 公司及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1]
劲嘉股份(002191.SZ):控股股东及实控人新增诉讼,累计涉案超32亿
新浪财经· 2025-07-07 17:05
控股股东诉讼纠纷 - 劲嘉股份控股股东劲嘉创投及实际控制人乔鲁予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被华夏银行深圳分行起诉 涉案金额4573 46万元及相关费用 案件处于一审阶段尚未开庭 [1] - 纠纷源于劲嘉创投2024年8月21日起未能按期偿还51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本息 原告要求确认借款提前到期 偿还本息 处置质押股票优先受偿 [1]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12个月累计涉案金额达32 88亿元 目前347 220 000股公司股票被司法冻结 占其持股69 09% 占总股本23 92% [1] 公司独立性声明 - 劲嘉股份强调与控股股东在业务 人员 资产 机构 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 本次案件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直接影响 [2] - 若原告胜诉 质押股票可能被处置优先受偿 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名下财产或被冻结 公司控制权存在变更风险 [2] 信息披露措施 - 公司已督促相关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ST岭南: 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34
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 受理机构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地点在广东省东莞市 [1] - 原告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东莞市分行,被告为岭南水务(连平)有限公司和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1] - 诉讼请求包括借款本金199452405元、利息8081441.24元(截至2025年6月4日)、罚息205.31元和复利82676.56元,合计207616728.11元 [1] - 原告要求对《连平县PPP模式整县推进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PPP项目合同》项下应收账款债权享有优先受偿权 [1] 借款合同及补充协议 - 原告与被告一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贷款51500万元,期限180个月,年利率4.9%,按季结息,逾期还款加收50%罚息 [2] - 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利率转换补充协议》,约定在PSL专项贷款获批后年利率变更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期以上LPR加0.05% [2] - 公司为被告一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2] - 原告已发放贷款23578万元(2019年12月4日至2021年1月14日分七笔发放) [2] 项目暂停及还款调整 - 连平县财政局2022年3月下发通知,项目进入政策性暂停实施阶段 [3] - 双方2023年7月31日签订补充协议,约定未提款部分27922万元不再提款 [3] - 还款计划调整为按年结息,结息日固定为每年12月20日,并重新确定分期还款金额及时间节点 [4] - 被告一未按时支付2024年12月20日的借期利息,导致原告提起诉讼 [4] 应收账款质押 - 原告与被告一签订《权利质押合同》,将案涉PPP项目合同项下未来15年应收账款质押给原告 [4] - 质押登记已于2019年11月19日办理完成 [4] - 项目停工系甲方指令所致,被告一履约无过错,已建成部分正常运营,但甲方拒付费用导致质权无法实现 [5] 其他事项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5] - 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正积极沟通寻求解决方案 [5]
ST中迪: 中迪投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4 00:27
诉讼事项概述 - 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中美恒置业有限公司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被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支行提起诉讼 [1] - 案件一审由成渝金融法院审理,案号为(2024)渝87民初124号 [2] - 中美恒置业对一审判决提起上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案号为(2025)渝87民终11号 [3] 诉讼进展情况 - 成渝金融法院出具《执行通知书》(2025)渝87执2425号,责令中美恒置业履行生效判决,逾期将强制执行 [3] - 法院裁定将公司控股股东润鸿富创持有的2,992,655股(占总股本不超过1%)予以变现 [1][3] - 润鸿富创当前持有公司71,144,800股,占总股本23.77%,该股份系2021年通过司法拍卖获得 [3] 对公司的影响 - 本次股份变现事项尚未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治理结构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 - 公司股权结构可能因股份变现发生变更,但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3] - 最终司法处置方式和结果仍存在不确定性 [1] 信息披露 -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所有信息以官方披露为准 [3] - 备查文件包括成渝金融法院(2025)渝87执2425号之四《执行裁定书》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