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金融合规
icon
搜索文档
从中金出走的人,去了哪里?
YOUNG财经 漾财经· 2026-01-20 20:21
中金公司人才吸引力变迁 - 中金公司曾是中国金融学子心中的“圣殿”,作为中国第一家合资投行,自1995年成立以来自带“国家队”光环,起薪远超同行,应届生年薪45万起步,核心部门年薪破百万并不罕见 [4] - 近年来,随着行业竞争白热化、监管收紧,公司薪酬体系大幅回调,叠加内部晋升通道收窄、合规压力增大,曾经的“光环滤镜”逐渐破碎,越来越多员工选择离开 [5] - 那个曾以高起点、高薪酬、高门槛著称的中金公司,似乎已不再独享“金字塔尖”的绝对吸引力 [6] 人才流向一:在券商同行间流转 - 中金员工流向其他券商通常有两条路径:一是“高位平移”至相似能级的头部平台;二是“战略下沉”至中小券商,以换取更大的业务主导权与决策空间 [8] - 核心骨干倾向于在头部平台间转换,例如前研究部负责人梁红于2022年履新华泰证券机构业务委员会联席主席;前投行部消费组负责人杨素兰于2024年加入中国银河证券出任副行政总裁 [8] - 部分高管转向中小券商,看中其组织结构扁平、决策链短的优势,如前中金员工张毅于2019年加盟信达证券,后逐步晋升至代理总裁职务 [9][10] - 中金公司、银河证券与信达证券同属中央汇金旗下,使得王晟、张毅等人的跨券商流动带有明显的“体系内流转”色彩 [10] - 中金公司于2025年正式启动对信达证券与东兴证券的合并程序,昔日“出走者”或将面临新的角色变数 [11] 人才流向二:投身实体产业成为企业操盘手 - 近年来,大量投行人选择跳出券商体系投身实体产业,这一趋势与2023年“827新政”导致IPO市场降温、投行业务收缩直接相关 [12] - 产业端对具备资本市场运作经验人才需求迫切,拥有中金背景的投行人因其项目履历扎实、资源网络深厚,成为企业争相延揽的对象 [12] - 在董事会秘书这一核心岗位上,中金系人才身影密集,例如王僚俊出任亨通光电董秘,夏雨扬加盟千里科技出任董秘,高书加入美的集团出任董秘 [13] - 存在大量“项目结缘”的转型案例,如杨力康在参与双良节能定增项目后出任该公司副总裁兼董秘;彭文婷在担任安克创新可转债项目保荐代表人后,转任该公司董秘 [14] - 转型浪潮涵盖资深管理者与90后新生代,如1990年出生的沈诗白、1991年的杨钧皓等均带着中金投行履历出任各企业董秘 [15] - 除董秘外,财务与证券事务类岗位也成为重要落点,例如沈诗白身兼董秘与财务负责人,崔振出任海联金汇证券事务代表 [15] 人才流向三:流向外资投行 - 外资投行成为中金系核心骨干的重要流向之一,中金早年合资背景积淀的国际化视野与跨境业务经验是重要优势 [16] - 典型案例如前中金投行部TMT组联席负责人蒋志巍,于2024年跳槽至德意志银行担任亚太区TMT联席主管,市场传言其跳槽与中金降薪潮相关,德银给出的年薪高达2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超1400万元) [16] - 2025年9月,原中金投行部执行总经理王之诤被任命为德意志银行大中华区消费行业客户业务负责人 [16] 中金系子公司及关联机构的人才流动 - 中金旗下子公司及关联机构同样经历频繁人事迁徙,例如中金基金前副总经理汤琰于2023年离任后,当月便加入长盛基金担任总经理 [17] - 并非所有流动都意味着职业跃升,中金基金前副总经理邱延冰在分管多只基金产品期间,管理的15只基金中超半数亏损,部分产品三年回撤幅度超20%,于2024年7月离职 [17][18] - 中金资本作为中金旗下顶级PE平台,一度管理资产超5700亿元,但近年来深陷动荡,2025年8月原董事长丁玮、原总裁肖枫等多位高管被查,10月“一把手”单俊葆被曝失联 [19] - 系列风波核心问题直指管理层严重违规违纪,如涉嫌私设“影子基金”、违规收取项目回扣、利用工行委外资金进行利益输送,暴露了风控机制的严重缺位 [19]
2025年金融机构被罚没31亿元,反洗钱和数据相关罚单大增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1-07 18:47
2025年金融机构处罚总体情况 - 2025年金融机构共收到8328张罚单,同比减少8.41%,但合计罚没金额达30.65亿元,同比增加27.55% [1] - 从监管机构看,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开罚单5368张,罚没19.16亿元;央行开罚单2003张,罚没9.08亿元;证监会开罚单685张,罚没1.46亿元;外管局开罚单185张,罚没8849.12万元 [2] - 从月度分布看,12月、1月、7月为罚单数量小高峰,9月、12月等月份罚没金额较多 [4] 不同类型机构处罚情况 - 银行机构收到5313张罚单,同比减少8.88%,但罚没金额达24.61亿元,同比大增40.63% [7] - 保险机构收到2166张罚单,同比减少5.5%,罚没金额3.25亿元,同比减少3.56% [7] - 券商收到195张罚单,数量同比减少42.98%,但罚没金额同比大增56.69% [7] - 其他机构中,期货公司、私募、基金、信托、理财公司、保险资管、券商资管分别收到148张、364张、19张、19张、7张、13张、2张罚单 [7] 大额罚单与典型案例 - 2025年共有8张罚单罚没金额超过5000万元,最大单笔罚单金额为9790万元,处罚对象为中国银行 [11][13] - 大额罚单涉及的违规行为多集中于贷款、同业、票据、理财等业务管理不审慎,以及违反反洗钱法 [13] - 典型案例一:大连金州联丰村镇银行因严重违规被吊销金融许可证,成为史上最严厉的银行机构处罚,该行已进入破产程序 [14] - 典型案例二:某国有出资银行行长吴某因受贿、挪用公款、违法发放贷款等罪,涉案金额巨大,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15][16][17] - 典型案例三:重庆三峡银行因虚增普惠金融服务数据、内控管理不到位等多项违规,被罚没890万元,多名高管被处以取消任职资格或终身禁业的重罚 [18][19][20] 2025年金融合规特点 - 银行违规主要集中在信贷业务、反洗钱业务、内控制度不健全三大领域,信贷业务罚单数量最多 [21][22] - 保险业被罚最多的违规行为是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此外虚构中介业务套费、不当竞争与销售乱象也是重点领域 [23] - 券商违规主要集中于证券从业人员违规、投行业务违规、证券经纪业务违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违规四大领域 [24][25] - 违反反洗钱法相关罚单有1349张,同比大增188.25%,被罚对象以银行、保险、券商、期货公司为主 [26] - 与数据相关的罚单有554张,同比增加44.65%,违规行为包括数据不真实、报送不合规等,保险和银行业此类罚单最多 [27] 金融机构处罚排名 - 除六大行外,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恒丰银行等股份制银行的罚没金额也进入前十 [28] - 非银机构中,罚没金额排名第一的是东海证券,合计被罚没6000万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以2875.68万元排第二;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以2186.3万元排第三 [30]
城农商行2025年收罚单超千张、罚没金额8.75亿元,信贷与反洗钱成违规“重灾区”
新浪财经· 2026-01-06 19:17
来源:WEMONEY研究室 在2025年6000多张罚单中,农商行被开罚单最多,达到738张,其中,深圳农村商业银行领 农商行最大罚单;城商行被开罚单为276张, 上海银行 领最大罚单。值得一提的是,反洗钱 业务违规成大额罚单的首要案由。 据企业预警通数据显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披露日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 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各地派出机构,对1097家银行金融机构(包括信用社、村镇银行、民营银行和外 资银行等)开出6521张罚单,较上年增加155张,罚没总金额26.41亿元,较上年增加9.02亿元,监管趋 严态势持续。 其中,农商行被开罚单数量最多,达到738张(较上年增77张),罚没金额约5.77亿元;城商行被开罚 单276张(较上年少54张),罚没金额约2.98亿元。二者罚单合计1014张,占罚单总数的15.55%,合计 被罚金额8.75亿元。 从处罚原因来看,信贷业务违规(罚单1209张),内控制度不健全(罚单752张)和反洗钱业务违规 (罚单697张)是城商行、农商行被罚的前三大理由,另外,还包括支付结算业务违规、数据报送与治 理违规和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等。 在80家 ...
征信违规,美的“少东家”旗下盈峰小贷被罚!
新浪财经· 2026-01-06 17:15
文章核心观点 - 美的集团及其关联方盈峰集团构建了广泛而复杂的金融版图,但近期旗下金融子公司接连因合规问题受到监管处罚,揭示了其在业务扩张过程中存在的管理漏洞,同时公司金融业务正经历从扩张到聚焦主业的战略调整 [1][6][18] 盈峰小贷受罚事件 - 2025年12月31日,盈峰集团控股的广东盈峰普惠互联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征信业务管理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罚款83.91万元 [1][19] - 盈峰小贷注册资本10亿元,盈峰集团持有其63.5%股权,该公司隶属于盈峰集团科技板块盈峰数科,后者合计注册资本超过13亿元,持有多个金融牌照 [1][4] - 盈峰小贷主营产业生态金融和消费生态金融,运营“盈e融”和“财富松鼠会”两大App,2024年在广州市网络小贷中投放贷款金额排名第三,营业收入排名第一,净利润排名第二 [4][22] - 专家分析违规可能涉及未经授权查询个人征信、信息处理不规范、未履行异议处理义务及超范围使用信息等问题,并指出此类问题在小贷与消费金融行业具有普遍性 [6][24] 盈峰集团的背景与金融布局 - 盈峰集团由美的集团创始人何享健之子何剑锋创立并控制,是一家综合性产业集团,资产规模近900亿元,年营收近400亿元,员工超6万人 [1][19] - 盈峰集团是“美的系”金融版图的关键力量,2007年以1.65亿元收购易方达基金25%股权,目前仍以22.65%的持股比例并列其第一大股东 [1][7][25] - 盈峰集团曾通过关联公司参股开源证券,并曾参股浙江上虞农村合作银行,但均已退出 [7][9][27] - 何剑锋创立的盈峰资本管理规模在100亿元以上 [9][27] 美的集团的金融版图与近期合规风险 - 美的集团金融布局始于2002年,曾涉足基金、金融租赁、银行等多个领域,但后续退出了部分参股项目,如金鹰基金(持股20%)和皖江金融租赁(持股12%) [12][30] - 美的集团核心金融平台为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本35亿元,2025年上半年美的集团为其提供了11亿元担保 [12][30] - 截至2024年末,“美的系”持有顺德农商行9.69%股权,为第一大股东,该行IPO申请已于2025年7月主动撤回 [14][32] - 美的集团直接控制多家金融子公司,包括3家小额贷款公司、3家商业保理公司以及重庆全链融科技有限公司 [14][15][32][33] - 2025年9月,美的集团旗下深圳市美的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账户及清算管理规定,被处罚款281万元,相关负责人被警告并罚款62.5万元 [11][29] - 2025年9月,美的集团大股东通过旗下公司曲线入股三星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将触角延伸至保险业 [16][34] 金融业务财务表现与战略转向 - 2025年上半年,美的集团营业收入2511.24亿元,同比增长15.58%,归母净利润260.14亿元,同比增长25.04% [16][34] - 同期,美的集团从事金融业务产生的利息收入为12.08亿元,占总营业收入比例不足1%,其中发放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5.76亿元,存放同业和央行利息收入6.31亿元 [16][17][34][35] - 专家指出,“美的系”金融板块正经历从“扩张”到“聚焦”的转变,旨在使金融业务更紧密地服务于家电主业发展 [18][36] - 目前“美的系”核心金融资产包括参股的顺德农商行、易方达基金,以及全资控制的支付、小贷、保理等产业金融公司 [18][36]
连收7张罚单!金融街证券违规问题频发
深圳商报· 2026-01-04 17:21
监管处罚与合规问题 - 内蒙古证监局与广东证监局同时开出7张罚单,直指公司存在“飞单”、违规承诺保本保收益等系统性违规问题 [1] - 多地多名员工私自推介销售非公司发行或代销的金融产品(“飞单”),多家营业部集中显现;个别员工私自组织投资者签订共同购买协议,将客户资金汇集至个人账户集中申购私募基金,涉嫌违规代持及资金归集 [1] - 宣传材料不合规,存在易误导投资者的表述;个别员工在销售过程中向客户输送不正当利益 [1] - 监管部门对相关营业部及涉事员工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谈话等措施,并要求公司在2026年1月至12月期间每3个月开展一次内部合规检查并报送报告 [1] 投行业务风险 - 公司全资投行子公司恒泰长财证券于2025年9月因未能防范债券募集资金挪用风险遭出具警示函 [1] - 恒泰长财证券作为“23淮控01”等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未勤勉尽责,未及时获取募集资金使用凭证,未按约定持续监督,导致超60%的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挪用 [3] 司法纠纷与诉讼 - 2025年全年公司累计收到近200起开庭公告,其中超180起为委托理财合同纠纷,占比超90% [3] - 纠纷主要聚焦于公司2023年~2024年销售的私募产品,包括“乐和众和影视分级股权私募投资基金”及多款未履行合规审批程序的场外理财产品 [3] - 2025年3月上海金融法院二审判决一起私募索赔案,作为托管方的公司因未对私募基金投向资产权属履行合理审核义务,被判承担本金10%的赔偿责任 [4] - 受该案影响,2025年4月至6月公司迎来诉讼第一波峰值期,三个月累计开庭98起 [4] - 截至目前近200起案件中仅30余起作出一审判决,其中21起判令公司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单案赔偿金额从数万元至数十万元不等 [4] 公司转型与业绩 - 2023年1月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正式获得国资背景;2025年9月9日恒泰证券正式更名为金融街证券 [2] - 2025年半年报显示,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3.98亿元,同比增长43.47%;归母净利润为2.41亿元,同比大增346.86%;净利率大幅增长近6.7倍至14.98% [2] - 2025年12月11日,公司与同花顺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合作从“单点协同”迈入“全面融合”阶段 [2]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被罚533.65万元: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等
新浪财经· 2025-12-31 21:02
行政处罚核心事实 - 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对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两名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 [1][2][3][4] - 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年12月26日及27日 [2][4] 对浙江泰隆商业银行的处罚 - 公司因八项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0.382835万元,并处罚款533.65万元 [1][2][4] - 具体违法违规行为包括: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 [1][2][4] 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罚 - 徐某(上海分行合规部)因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被处以罚款1万元 [1][2][3][4] - 梁某(互联网金融部)因对“违反清算管理规定”和“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并处罚款13万元 [1][2][3][4]
香港市场合规系列(一):基于最新披露义务的案例探讨
搜狐财经· 2025-12-23 11:29
文章核心观点 - 境外资本市场对银行业的监管日益精细化,持牌机构需持续强化合规管理以应对风险 [1][2] - 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其多维度监管体系(以证监会和金管局为核心)通过专业分工与协作,有效管理复杂金融业务与新兴风险 [4] - 近期持牌机构研究报告披露违规案例频发,凸显了在数据治理、科技管控与一体化风险管理方面存在缺陷,机构需借鉴最佳实践以提升合规水平 [10][13][14] 香港地区监管框架与逻辑 - 香港金融监管历经多次金融危机后演进,从市场自律为主转向建立法定监管机构(如证监会前身)和重要制度(如证券条例、投资者赔偿基金) [3] - 当前监管体系融合基本法、普通法、判例法与习惯法,由证监会、金管局、保监会及强积金局等多机构构成,并协同行业组织进行共治 [4] - 香港金管局与证监会分工明确:金管局专注银行体系稳健、支付清算与宏观审慎管理;证监会深耕资本市场、投资产品及中介机构监管,两者通过联合监察机制提升监管效能 [4][5] 投资类持牌业务核心法规 - 《证券及期货条例》(SFO)是主要法例,确立监管框架并赋予证监会调查与纪律处分的权力 [6][7] - 《持牌人或注册人操守准则》是SFO下的监管指引,将法律义务具体化为可操作的行为规范,违反虽不直接构成刑事罪行,但可能导致证监会纪律行动 [6][7][8] - 《操守准则》包含一系列“一般原则”(GP),如诚实公平、勤勉尽责、能力、遵守法规、高级管理层责任等,是评估持牌人是否为“适当人选”的关键指引 [8][9] 近期违规案例法律分析 - 2013年至2021年间,某认可机构在发布的**4000余份**研究报告中,出现近**8000起**披露遗漏或错误,未充分披露与多家上市公司及新上市申请人的投行业务关系 [10] - 2025年8月,香港证监会对该机构公开谴责并处以**400余万港币**罚款,处罚依据包括SFO第196条及《操守准则》中的GP-2、GP-3、GP-7等条款 [10][11] - 本案罚款金额的设定参考了历史案例(如2019年罚款280万、2021年罚款1150万、2025年罚款2380万港币),并考虑了机构配合调查、主动整改、未造成客户损失等减轻因素 [11] - 《操守准则》第16.5条明确要求研究报告必须披露机构与发行人或新申请上市人之间的财务利益、做市业务、投行业务关系等,核心目的是提升市场透明度、管理利益冲突 [12] 暴露的主要问题与风险 - 操作层面问题突出表现为数据记录与映射缺陷、披露不完整(涉及子公司、交易识别、记录延迟)、披露逻辑错误(过度披露)以及系统不一致性 [14] - 这些问题共同导致内控失效,根源在于数据治理、科技管控与一体化风险管理不足,未能匹配业务的规模与复杂性 [14][15] - 案例表明,合规与内审职能需超越业务层面,从公司治理、运营及科技系统(如客户主数据管理)角度进行全面风险监控 [13] 合规标准与最佳实践 - 违规机构已修订研究报告披露准则,确保准确披露客户关系、股东关系、投行及相关收费情况,并明确要求披露具体关联机构、**过去12个月**的时间窗口及所有相关报酬安排 [16] - 整改后的披露范例更符合监管期望,涵盖IPO委托关系、做市业务关系、股东关系(如拥有**1%或以上**普通股权益)、投行与非投行业务客户关系、过往及未来酬劳等 [17] - 香港金管局《监管政策手册》是核心监管文件,其框架基于风险与回报平衡、比例适用原则以及风险管理体系整体协同三项基本信念 [18] - 手册明确了有效风险管理框架的四项实际组成部分: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职责、政策程序与风险限额制定、系统及评估机制实施、内控审计与应变计划制定 [18] - 近期其他纪律案例(如保证金融资、ETF产品、复杂衍生产品销售中的问题)提示,各类银行业务均潜藏重大风险,机构必须严格遵循国际最佳实践(如巴塞尔委员会和经合组织的原则),健全内控体系,完善数据治理,培育主动合规文化 [19][20]
持续强化金融机构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 三家银行累计被罚超1.2亿元
中证网· 2025-12-22 17:32
金融监管处罚事件汇总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北省分行因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分行警告并罚款146万元 [1] - 工商银行因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等10项违法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警告 没收违法所得约434.57万元 并处罚款3961.5万元 [1] - 交通银行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等11项违法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警告 没收违法所得约23.98万元 并处罚款6783.43万元 [2]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因理财、代销等业务管理不审慎及员工管理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被金融监管总局罚款1560万元 [3] - 工商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三家银行累计被罚金额超过1.2亿元 [1] 具体违法违规行为 - 工商银行具体违法行为包括违反金融统计、账户管理、清算管理、特约商户实名制、反假货币、信用信息管理、客户身份识别与资料保存、大额及可疑交易报告规定 并与身份不明客户交易 [2] - 交通银行具体违法行为包括违反账户管理、清算管理、特约商户实名制、反假货币、占压财政存款、国库科目设置、信用信息管理、客户身份识别与资料保存、大额及可疑交易报告规定 并与身份不明客户交易或开立匿名假名账户 [3] - 浦发银行具体违法违规行为涉及理财、代销等业务管理不审慎以及员工管理不到位 [3] 相关责任人处罚 - 工商银行有17位相关责任人被罚 例如个人金融业务部任某明被警告并罚款13万元 商户发展中心胡某峰被警告并罚款15万元 银行卡业务部曾某民被警告并罚款15万元 网络金融部杨某被警告并罚款12万元 管理信息部赵某霖被罚款7.1万元 [2] - 交通银行有13位相关责任人被罚 例如普惠金融事业部杜某斌被罚款10万元 风险管理部梁某被罚款10万元 授信管理部莫某华被罚款10万元 营运与渠道管理部王某东被警告并罚款17万元 个人金融业务部(消费者权益保护部)被警告并罚款16.5万元 [3] - 浦发银行相关责任人高红、何刚、陈从治、孔令孜、任威、黄乃嘉被警告并罚款共计30万元 [3] - 浦发银行其他责任人穆矢被禁止15年从事银行业工作 杨再斌被禁止13年 鲁志勇被禁止12年 代行被禁止9年 裴英浩被禁止7年 李沛被禁止6年 张玉东被禁止5年 [4] 行业监管背景 - 金融领域严监管趋势不断增强 [1] - 监管层表示要进一步巩固和强化金融监管 完善重点领域监管制度体系并严格落实 持续强化金融机构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 不断提升监管能力 严肃开展金融风险追责问责 [1]
央行罚没工行、交行合计超1.1亿元 30名责任人被追责
经济观察报· 2025-12-20 13:38
处罚概况 - 中国人民银行对交通银行和工商银行开出合计超过1.1243亿元的罚单,并对30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2] - 处罚决定于2025年12月10日作出,并于12月19日公示,公示期为五年 [2][6] 交通银行违规详情 - 交通银行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3.982116万元,并处罚款6783.43万元 [2] - 交通银行共涉及11类违法行为,包括违反账户管理、清算管理、特约商户实名制、反假货币业务管理、占压财政存款或资金、违反国库科目设置和使用规定、信用信息采集与查询违规、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报送大额或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客户交易或开立匿名假名账户 [2] 工商银行违规详情 - 工商银行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34.570857万元,并处罚款3961.5万元 [2] - 工商银行存在10项违法行为,包括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账户管理、清算管理、特约商户实名制管理、反假货币业务管理、信用信息管理、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报送大额或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3] 个人责任追究 - 两家银行共计30名管理人员被单独处罚 [4] - 交通银行营运与渠道管理部王某东因三项违规被警告并罚款17万元,为个人罚单中金额最高者 [4] - 交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部朱某因涉及四项问题被警告并罚款16.5万元 [4] - 工商银行个人金融业务部任某明因账户管理及反洗钱义务履行不到位被罚13万元 [5] - 工商银行商户发展中心胡某峰与银行卡业务部曾某民均因清算及特约商户实名制问题各被罚15万元 [5] 违规行为分析 - 两家银行的高频违规点高度重合 [5] -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出现在工商银行10名、交通银行7名责任人的处罚事由中 [5] - “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或可疑交易报告”涉及工商银行8人、交通银行6人 [5] - “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则集中出现在双方中后台管理部门 [5] - 处罚表明银行在反洗钱和数据合规执行层面存在系统性漏洞,尤其在跨部门协作、系统自动校验、异常交易监测等环节未能有效落地 [5] 监管信号与行业影响 - 央行此次对国有大行同步施以高额罚没并穿透至具体岗位人员,释放出合规责任必须落实到岗、到人的明确信号 [7] - 此次处罚涉及的银行均为系统重要性银行,其合规整改措施和内部管理调整将对整个银行业产生示范效应 [7] - 预计各家银行将重新评估在反洗钱、客户信息保护、支付结算等领域的合规管理措施,加大资源投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7] - 监管的刚性约束正在重塑银行业的成本结构,合规已成为生存底线 [7] - 此次处罚暴露的问题不在制度缺失,而在执行断层,当规则未嵌入业务系统与操作流程时,再完善的框架也形同虚设 [7]
交通银行因违法账户管理规定等被罚6783.43万元 13名责任人被罚92.9万元
新浪财经· 2025-12-19 19:09
核心处罚事件 - 中国人民银行于2025年12月10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于12月19日公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11项违法行为,受到警告,被没收违法所得23.982116万元,并处罚款6783.43万元 [1][4][6] - 除公司层面受罚外,另有13名相关责任人员因对具体违法行为负有责任,分别受到警告及罚款处罚,个人罚款金额从0.4万元至17万元不等 [1][2][3][4][5][6][8][9][12][13][14] 公司层面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1][4][7][12] - 违反清算管理规定 [1][4][8][12] - 违反特约商户实名制管理规定 [1][4][11] - 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 [1][4][11] - 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 [1][4][11] - 违反国库科目设置和使用规定 [1][4][11] - 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1][4][11] -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1][4][11] - 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1][4][11] - 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1][4][8][11] - 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 [1][4][8][11] 相关责任人员处罚详情 - **沈某良**(个人金融业务部消费信贷管理部):对违反信用信息管理规定负有责任,罚款1万元 [1][4][12] - **杜某斌**(普惠金融事业部):对违反信用信息管理规定负有责任,罚款10万元 [1][4][12] - **梁某**(风险管理部):对违反信用信息管理规定负有责任,罚款10万元 [1][4][12] - **莫某华**(授信管理部):对违反信用信息管理规定负有责任,罚款10万元 [1][4][13] - **陶某堃**(金融服务中心/营业部武汉金融服务中心):对违反信用信息管理规定负有责任,罚款0.4万元 [1][4][13] - **王某东**(营运与渠道管理部):对违反账户管理规定、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或可疑交易报告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并罚款17万元 [2][4][13] - **朱某**(个人金融业务部(消费者权益保护部)):对违反清算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或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客户交易或开立匿名/假名账户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并罚款16.5万元 [2][4][13] - **陈某梅**(法律合规部):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或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客户交易或开立匿名/假名账户负有责任,罚款6.5万元 [2][4][13] - **吴某**(国际业务部):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或可疑交易报告负有责任,罚款4万元 [2][4][14] - **徐某婷**(金融机构部):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罚款3.5万元 [2][4][14] - **周某**(机构业务部):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罚款3.5万元 [3][4][14] - **尤某红**(线上金融业务中心联盟商拓展部,网络金融部):对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负有责任,罚款3.5万元 [3][4][14] - **邹某**(太平洋信用卡中心):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或可疑交易报告负有责任,罚款7万元 [3][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