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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集团林斌拟减持不超20亿美元;爱奇艺回应会员充了25年遇退费难:安排退费丨每经早参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29 06:16
财政政策 - 2026年将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具体措施包括扩大财政支出盘子、优化政府债券工具组合、提高转移支付资金效能、持续优化支出结构以及加强财政金融协同[5] 公司动态:贵州茅台 - 在经销商联谊会上,公司董事长陈华表示必须想尽一切办法,尽最大努力防止茅台酒价格炒作[11] 公司动态:小米集团 - 公司联合创始人、执行董事、副董事长林斌计划自2026年12月开始,每12个月出售金额不超过5亿美元的公司B类普通股,累计出售总金额不超过20亿美元[12] - 减持计划所得款项主要用于成立投资基金公司,旨在对新兴科技、体育等产业进行投资[12] 公司动态:爱奇艺 - 针对用户反映会员充至2043年并遇退费难的问题,公司回应称已启动原支付渠道退款流程,并将根据用户实际情况安排退费[13] 公司动态:好特卖 - 针对多地闭店及加盟被叫停的争议,公司回应称闭店是正常的经营选择,全年整体闭店率不超过5%[14] - 公司表示“主动放缓”是稳步的发展策略,并非叫停加盟[14] 公司动态:苹果公司 - 苹果应用商场出现名为“臻有钱”的借款App,被用户投诉涉嫌“强制放款”及高利贷,借款3500元10天后需还4970元[15][16] - 苹果公司客服回应称已收到相关举报,正在核查处理中[16] 公司动态:川崎重工 - 公司发布补充报告,承认其为日本海上自卫队制造的潜水艇发动机也存在篡改燃油效率数据的情况[17] - 日本防卫省已作出停止该公司参与招标两个半月的处分[17] - 此前在2024年8月,公司承认篡改船舶用发动机测试数据,涉及发动机总数达673台[17] 上市公司公告精选 - **通业科技**:拟现金收购思凌科半导体91.69%股权,交易价格5亿元[19] - **今创集团**:全资子公司拟与专业机构共同设立翩玄格星,投资上格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9] - **华联控股**:收购Argentum Lithium S.A.事项存在不确定性[19] - **胜通能源**:公司不涉及机器人相关业务,主营业务为LNG采购、销售以及运输服务[19] - **嘉美包装**:收购方逐越鸿智的自筹资金是否可以申请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19] - **航天发展**:下属航天天目(重庆)卫星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商业低轨卫星运营及数据应用服务[19] - **钧达股份**:与尚翼光电签署的太空钙钛矿产品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初步合作意向[19] - **天奇股份**:正在筹划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事项[19] - **锋龙股份**:控制权变更后公司仍以原有业务为主,优必选不存在通过上市公司重组上市的计划或安排[19] - **神剑股份**: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19] - **海南发展**:截至12月26日,公司股票的市盈率为亏损状态,与同行业相比有较大差异[19] - **通宇通讯**:公司最新市净率为7.18,静态市盈率为483.87,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19] - **ST路通**:股东吴世春代偿资金占用款项1022.54万元[20] - **鼎捷数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12月31日在深交所上市[20] - **金钟股份**:拟提前赎回“金钟转债”[20] - **济高发展**:获得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债务豁免3.78亿元[20] - **中国神华**:北海二期4号机组通过168小时试运行并移交商业运营[20] - **亿晶光电**:全椒县光伏项目无法按期推进,收到听证通知[20] - **恒瑞医药**:将SHR6508项目在中国大陆地区的开发、生产和商业化的独家权利有偿许可给翰森制药[20] - **金城医药**:子公司补缴税款2159.68万元[20] - **国金证券**:公司获准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 - **王府井**:中标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免税项目02标段,首年保底经营费1.13亿元[20] - **百利天恒**:拟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100亿元债务融资工具[20] - **中超控股**:公司补缴税款828.81万元[20] - **ST葫芦娃**:公司及董事长刘景萍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20] - **青鸟消防**:股东蔡为民所持7004.4万股股份被冻结[20] 行业与文化 - 电影《疯狂动物城2》上映33天,观影人次破亿,成为中国影史首部观影人次破亿的进口电影[7]
苹果应用商场现“高利贷”APP 还没申请就强制放款 借3500元10天后要还4970元!开发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28 23:13
事件概述 - 河北承德市民宫先生从苹果应用商店下载名为“臻有钱”的借款App 在仅填写身份、银行卡及手机号信息后 未经任何人脸识别或电话核实等审核流程 即被强制放款3500元人民币 10天后需还款4970元[1][5] - 据此计算 该笔借款10天利息为1470元 日利息147元 日利率约4.2% 年化利率超过1500%[6][7] - 借款资金来源于私人账户 对方账户显示为个人姓名“某瑛”[3][7] - 当地市场监管及金融管理部门均表示该借款行为涉嫌高利贷 建议当事人举报核查[3][11] 涉事公司情况 - “臻有钱”App的开发方为南京越胜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23年3月 法定代表人姓鲜 注册资本100万元 实缴资本为0[8] - 该公司已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原因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列入日期为2025年12月19日[9][10] - 该公司关联控制的15家企业目前均显示为注销状态[8] - 记者拨打该公司工商登记电话核实情况 对方接听后称“打错了”随即挂断[10] 运营模式与监管合规 - 该App的借款模式完全超出监管红线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与金融监管总局近期印发的指引文件 要求小贷公司立即停止新发综合融资成本超过24%的贷款 并逐步将成本降至1年期LPR的4倍(即12%)以内[8] - App内仅有一个“联系客服”链接 点击后提示需下载另一款名为“密信”的App进行沟通 该“密信”App无法在苹果应用商店检索到 安装需进行信任设置并重启手机 用户怀疑其为来源不明软件[3][8] - 苹果公司客服回应称 已收到关于该借款App的举报 相关职能部门正在核查处理中[4][11]
苹果应用商店多款App涉嫌放高利贷:用户遭强制放款
经济观察报· 2025-12-28 17:01
事件概述 - 苹果应用商店被曝存在部分借款类App涉嫌高利贷和强制放款 河北承德一用户在下载“臻有钱”App后 未经审核即被强制放款3500元 10天后需还款4970元 日利率约4.2% 年化利率超过1500% [1] - 用户随后下载的另一款名为“芸豆花”的App操作流程类似 在填写个人信息后收到2385元私人转账 10天后需还3386.7元 [3] - 事件引发对苹果应用商店审核机制及用户权益保护的广泛关注 [1][4] 涉事公司情况 - “臻有钱”App的开发方为南京越胜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23年3月 法定代表人鲜某某 注册资本100万元 实缴资本为0 [2] - 该公司关联控制的15家企业目前均显示为注销状态 已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原因系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并有正在进行营业执照作废声明提示 [2] -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 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说明执法人员在注册地址无法找到该公司且无法取得联系 并指出其借款模式明显涉嫌高利贷 [2] 违规操作模式 - 用户遭遇强制放款 在填写个人信息后未经任何审核流程 款项在20多分钟后通过私人账户转入 [1] - App内无法找到有效的客服联系方式 仅提供一个“联系客服”链接 点击后提示需下载另一款在苹果应用商店检索不到的名为“密信”的App进行沟通 [1] - 两款App“臻有钱”和“芸豆花”除了界面皮肤不同 流程完全一致 均为强制放款、找不到客服、再引导下载外部聊天软件 [3] 监管政策与违规对比 - 2025年12月25日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小额贷款公司综合融资成本管理工作指引》 明确不得新发综合融资成本年化超过24%的贷款 要求将新发贷款综合融资成本逐步降至1年期LPR的4倍以内 [3] - 按2025年12月一年期LPR报3.0%测算 小贷公司每笔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将压降至12%左右水平 [3] - “臻有钱”App借款日利率4.2% 简单年化换算后水平高达1500%以上 远超监管明确的年化24%上限 [1][3] 平台回应与行业影响 - 苹果公司客服人员表示 已接到用户关于相关借款App的举报 相关职能部门正在核查调查中 并称苹果公司一直致力于保护用户权益 对于涉嫌违规的App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4] - 此次事件引发了公众对于苹果应用商店审核机制的质疑 用户质疑违规软件为何能通过审核并长期上架 [4] - 业内人士指出 苹果应用商店作为全球知名平台 其审核机制一直备受关注 但近年来不时有违规App的报道见诸报端 提醒用户需提高警惕仔细甄别 [5]
苹果应用商场现“高利贷”APP,还没申请就强制放款,借3500元10天后要还4970元!开发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28 16:23
事件概述 - 河北承德市民宫先生从苹果应用商店下载名为“臻有钱”的借款App 在仅填写身份、银行卡及手机号信息且未经任何人脸识别或电话审核流程后 被强制放款3500元 10天后需还款4970元[1][4] - 该笔借款10天利息为1470元 日利息147元 日利率约4.2% 年化利率超过1500% 远超监管规定的24%上限及小贷公司贷款综合融资成本需逐步降至1年期LPR4倍(约12%)以内的要求[5][6] - 放款资金来源为私人账户 对方账户显示为个人姓名“某瑛” 银行流水截图证实了这一点[1][6] 涉事App与公司情况 - 涉事App“臻有钱”的开发方为南京越胜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23年3月 法定代表人鲜某某 注册资本100万元但实缴资本为0 其股权穿透关联的15家企业目前均显示为注销状态[7] - 该公司已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原因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并有“正在进行营业执照作废声明”提示 记者拨打其工商登记电话被接听者称“打错了”后挂断[3][7] - App内仅设有一个“联系客服”链接 点击后提示需下载另一款名为“密信”的App进行沟通 该“密信”App无法在苹果应用商店检索到 安装时需在苹果手机进行信任设置并重启手机 用户怀疑其为来源不明软件[3][6][7] 监管与平台回应 - 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指出 3500元借款10天需还4970元明显涉嫌高利贷 建议向金融管理部门反映[3][8] - 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 当事人可通过接诉渠道举报 相关职能部门将依法核查[8] - 苹果公司客服回应称 已收到关于该借款App的举报 相关职能部门正在核查处理中[3][8]
央行发布信用修复政策:给负债者一个重塑的机会
搜狐财经· 2025-12-22 12:49
新政核心内容与机制 -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新政,对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单笔欠款本金不超过一万元、并在2026年3月31日前足额还清的逾期记录,将自动从个人征信报告中移除[1][4][6][7][8] - 该政策采用“免申即享”的自动机制,无需个人申请,旨在降低信用修复门槛,为因短期困难导致非恶意、小额、偶发逾期的人群提供“信用重生”机会[4][9] - 政策体现了“惩戒与包容”的平衡,在维护征信体系严肃性的同时注入人性化温度,旨在为经济复苏提供柔性的信用支持[4][5] 政策边界与设计考量 - 新政设定了四条明确边界以防止滥用:特定时间线(2020年初至2025年底)、金额线(单笔一万元以下)、结果线(2026年3月底前还清)以及性质线(主要惠及非恶意小额逾期)[6][7][8][9] - 这些边界如同四道防火墙,旨在确保政策精准滴灌至最需要的人群,防止恶意逃债,维护整体金融公平[10] 行业现状与深层问题 - 尽管新政利好,但个人征信崩盘的深层原因往往并非日常消费透支,而是高利贷、套路贷等违规网贷平台[11] - 这些违规平台常以“低息”、“秒到”为诱饵,合同暗藏玄机,实际利率远超法律红线,并伴随暴力催收,导致许多人陷入“以贷养贷”的债务深渊[11][12] - 信用修复政策治标,但清理滋生债务的源头——即违规违法借贷平台,才能治本[12][15][16] 市场反应与风险警示 - 政策出台后,市场已出现以“内部渠道消除征信污点”为名的诈骗活动,央行已明确警示本次修复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存在任何代办渠道[14] - 唯一正规的查询方式是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或线下柜台,任何收费承诺“洗白”征信的行为均属骗局[14] 行业长期发展呼吁 - 此次新政被视为一次充满善意的制度创新,通过自动化的“守信激励”为努力还款者提供出路[15] - 市场呼吁监管在提供信用修复机会的同时,更需从源头重拳出击,依法铲除违规违法的高利贷、套路贷平台[15] - 建立一个透明、健康、公平的借贷环境,让金融产品在阳光下运行,被认为是杜绝“因贷致贫”悲剧循环、守护家庭金融安全的根本[16]
揭秘“黄金分期”背后的高息债务套路
北京商报· 2025-12-05 00:13
文章核心观点 - 国际金价上涨背景下,一种名为“黄金分期”的借贷模式在社交平台兴起,其以“零首付、零利息”为噱头,实则是伪装成合法黄金交易的新型高息套路贷,通过虚高标价、克扣变现资金等手段,使消费者实际融资成本远超法定上限,并陷入债务陷阱 [1][3] 行业现象与模式分析 - 此类业务在社交及短视频平台以“0首付、0利息、0手续费、免押金、手续简单、当天变现”等高度趋同的话术进行宣传,主要吸引有短期资金周转需求但征信可能存在瑕疵的客户 [6] - 业务本质并非消费分期,而是“零首付买黄金套现”,核心是解决短期资金难题,中介审核主要看“稳定收入”和“无严重征信瑕疵”,甚至有中介宣称“不看征信” [6][7] - 操作流程环环相扣:简易资质审核后,诱导客户签订标价虚高的黄金分期买卖合同,然后立即将黄金折现,但回收价显著低于市场价,导致客户到手资金大幅缩水 [6][8][9] 具体操作与成本陷阱 - 变现环节是资金缩水“重灾区”,回收价普遍低于市场价,例如市场金价1000元/克时,回收价可能仅为810-850元/克,申请1万元额度实际到手仅8500元 [9] - 除回收折价外,变现过程中常被扣除“手续费”、“损耗费”等隐藏费用,进一步降低实际到手金额 [9] - 还款需按虚高的合同本金计算,且周期极短(按天或周还款),例如1万元额度需在一个月内按周还清,每周还款2500元 [7][9] - 明面利息已很高,例如1万元每月利息150元,年化利率达18%,若叠加变现折价损失,综合年化利率远超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 [9] 风险与影响分析 - 此类骗局利用黄金买卖的合法外衣掩盖高利贷本质,通过拆分资金流与货物流,使资金流向难以追踪,增强了隐蔽性和欺骗性,加大了监管难度 [1][4] - 消费者面临三重困境:一是实际综合融资成本(含折价、利息、罚息)远超法定利率上限;二是资金与资产安全风险,变现所得远低于公允价值,且黄金成色可能不足;三是法律维权困境,因签署了形式合法的买卖合同,难以举证借贷本质,维权被动 [10][11] - 受害者陷入债务恶性循环,例如有受害者零首付购买5万多元黄金,变现即亏4000多元,每天还需还500元利息,每五天还一次本息,最终无力偿还 [4] 司法定性与监管动态 - 司法案例已清晰定性,相关行为是以虚假的买卖合同掩盖高利借贷的真实关系,属于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应认定无效,其隐藏的高利放贷行为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同样无效 [12][13] - 例如,一案例中客户以分期价658元/克购买黄金(现款售价588元/克),零首付分期购买后立即变现仅得3万余元(合同价4.9万余元),法院最终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12][13] - 多地监管部门已发布风险提示,指出假借实物黄金交易名义违规开展业务,涉嫌非法集资、诈骗、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扰乱金融秩序 [14] - 根据监管规定,金融业务需持牌经营,黄金资产管理业务仅限银行、信托、证券等持牌金融机构开展 [15] 行业治理与建议 - 精准打击需穿透交易表象,监管与司法部门应强化协同,对黄金定价、资金流向等核心环节开展全流程核查,并建立针对异常黄金购销、高频仲裁等风险信号的预警机制 [15] - 消费者应优先选择持牌金融机构办理融资,审慎评估还款能力,仔细核算综合资金成本,警惕“低门槛、高回报”的黄金类融资噱头 [15]
万元买金到手8500元!黄金分期背后的高息债务“套路”
搜狐财经· 2025-12-04 12:53
黄金分期业务模式分析 - 业务以“零首付、零利息、零手续费”为宣传噱头,实则为借助黄金交易外衣包装的高息套路贷[3] - 中介引导客户签订虚高标价的黄金分期买卖合同后,立即将黄金低价折现,导致客户实际到手资金大幅缩水[4][6] - 操作流程通过拆分资金流与货物流,掩盖高利贷本质,增强隐蔽性与欺骗性[1][4] 消费者融资成本与风险 - 以1万元额度为例,市场金价1000元/克可购10克黄金,但回收价仅900元/克,实际到手9000元,本金直接折损10%[6] - 明面利息宣称1万元月息150元,年化利率达18%,叠加变现折价后综合年化利率远超司法保护上限[8] - 还款周期极短,采用按周或几天结算方式,例如1万元额度需1个月内每周还款2500元,易导致债务恶性循环[6][8] 中介操作手法与资质问题 - 中介审核门槛极低,仅要求“稳定收入”和“无严重征信瑕疵”,甚至宣称“不看征信”“有当前逾期也能办”[5][7] - 合同关键条款如还款周期、罚息标准表述模糊,消费者在紧急资金需求下易忽略细节[7] - 中介拒绝提供黄金鉴定书或公司资质证明,仅以口头承诺保证黄金纯度,存在货源真实性风险[7] 司法案例与监管定性 - 杭州司法案例显示,消费者以658元/克分期购入黄金,变现后仅得3万余元,但需按4.9万余元本金还款,综合成本畸高[10] - 检察机关认定此类业务是以买卖合同掩盖高利借贷的虚假民事法律行为,相关仲裁裁决不予执行[11] - 深圳、泰顺等地监管部门明确提示,借黄金交易名义开展的委托、租赁、投资业务涉嫌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12] 行业治理与消费者应对 - 黄金资产管理业务仅限银行、信托、证券等持牌金融机构经营,需在正规场所完成登记托管[13] - 建议建立异常黄金购销、高频仲裁等风险信号的预警机制,强化全流程核查[13] - 消费者需优先选择持牌金融机构,审慎评估还款能力,仔细核算综合资金成本[13]
最高法严整高利贷砍头息!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顽疾
北京商报· 2025-08-10 19:23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意见》支持民营经济融资 - 最高法发布25条司法保障举措 重点解决民营企业"融资贵"问题 明确提出依法规制"高利贷 砍头息"等违法行为 [1][3] - 要求规范金融机构放贷行为 推动降低综合融资成本 包括禁止单方面增加贷款条件 中止放贷或提前收贷等侵害权益行为 [3] - 强调严惩民间借贷犯罪活动 重点打击非法职业放贷和转贷 引导民间融资秩序规范化 [3] 民营企业融资困境与政策影响 - 民营企业因财务不健全等因素常被正规金融机构拒贷 被迫转向民间借贷并陷入"高利贷 砍头息"陷阱 实际资金成本远超合同金额 [3][4] - 贷款中介通过"咨询费 顾问费"等名义抬升融资成本 加剧民营企业负担 [4] - 相较国有企业 民营企业面临隐性融资壁垒 长期存在融资难 融资贵问题 [4] 金融机构与政府层面的改进建议 - 金融机构需创新供给机制 设定合理信贷配给 建立快速审批通道 提高服务覆盖率 [5] - 政府应建立企业维权快速通道 推动融资风险市场化分担 允许仓单 应收账款 知识产权等权利质押融资 [5] - 健全失信惩戒分级机制 对轻微失信主体给予宽限期 通过和解 重组等方式盘活资产 运用单次解禁制度促进执行和解 [5] 行业专家观点 - 政策有助于肃清贷款乱象 震慑不法分子 引导资金流向健康实体经济领域 [4] - 建议结合国常会贴息政策出台细则 对服务业主体实施金融"精准滴灌" [4] - 法律规制将直接降低民企融资成本 避免"借少还多"恶性循环 [4]
最高法重拳整治高利贷、砍头息,叫停银行“随意抽断贷”行为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8-09 17:48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意见》支持民营经济融资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指导意见》,提出25条司法保障举措,重点解决民营经济"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1] - 《指导意见》明确规制"高利贷"、"砍头息"等违法行为,规范金融机构放贷行为,鼓励创新融资担保模式 [1] - 《民营经济促进法》已于5月20日施行,投资融资促进是该法核心内容之一 [1] 严惩非法民间借贷行为 - 《指导意见》明确规范民间借贷秩序,依法打击"高利贷"、"砍头息"等非法职业放贷和转贷行为 [2] - 案例显示某借款人实际到手18.8万元却被要求偿还31.2万元,最终累计借款达1741.58万元,实际还款2887.6万元仍被宣称欠款470余万 [2] - 此类非法放贷行为将实际年化利率推高至法定上限的500倍以上,增加民营企业融资成本 [2] 规范金融机构放贷行为 - 《指导意见》要求规范金融机构单方面增加贷款条件、中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等行为 [3] - 案例显示某企业主在抵押房产估值下滑后,银行压缩贷款额度并变更还款方式,最终拒绝发放新贷款导致资金链断裂 [3] - 金融机构随意抽贷、断贷现象直接影响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壮大 [3] 拓展新型融资担保方式 - 《指导意见》支持民营经济组织依托供应链产业链拓展新的融资担保方式,依法确认非典型担保的法律效力 [4][5] - 中小微民营企业融资渠道有限,支持非典型担保和供应链融资有助于解决融资难题 [5] - 最高法将协同相关部门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及时更新企业信用信息并依法修复信用 [5] 建立融资保障长效机制 - 最高法将与金融监管部门协作,推动金融机构优化普惠金融供给和服务,规范利息收取 [5] - 将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防止因信息更新不及时影响企业正常融资 [5] - 加强与市场监管、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协作,为有修复意愿的企业提供信用修复机会 [5]
银行被禁止随意抽断贷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8-09 17:12
民营经济促进法指导意见核心内容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5条司法保障举措 重点解决民营经济"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2] - 依法助力拓宽融资渠道 规制"高利贷"、"砍头息"等违法行为 规范金融机构放贷行为 [2] - 鼓励创新融资担保模式 为民营经济发展注入法治动能 [2] 民间借贷乱象整治 - 明确规范民间借贷秩序 严惩"高利贷"、"砍头息"等非法职业放贷和转贷行为 [4] - 典型案例显示某借款人实际到手18.8万元 合同却要求偿还31.2万元 被预先扣除1.2万元"砍头息" [4] - 有案例通过"以贷养贷"陷阱 使借款人一年内累计借款达1741.58万元 实际还款2887.6万元仍被宣称欠款470余万 [5] - 部分非法借贷将实际年化利率推高至法定上限500倍以上 [5] 金融机构行为规范 - 要求规范金融机构单方面增加贷款条件、中止放贷、提前收贷等行为 [7] - 典型案例显示某企业620万元循环授信贷款 在抵押物估值下滑后被银行拒绝续贷 导致资金链断裂 [7] - 指导意见从司法环节严控抽贷、断贷现象 推动金融机构更好服务民营经济 [7] 融资担保创新 - 支持依托供应链产业链拓展非典型担保方式 依法确认其法律效力 [9] - 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 及时更新企业信用信息防止影响正常融资 [9] - 协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及时修复企业信用 给予有修复意愿企业重新发展机会 [9] 金融服务优化 - 要求法院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沟通 推动优化普惠金融供给和服务 [10] - 依法规范利息收取 协同推动金融管理政策落实落地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