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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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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社论:进一步筑牢网络消费的保障基础
第一财经· 2025-06-17 20:36
网络消费发展现状 - 2024年全国网上零售额达155225亿元人民币 同比增长7 2% [1] - 2024年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9 74亿人 占网民整体的87 9% [1] - 电商行业投诉量达662380件 占投诉总量45 50% 同比增长45 32% [1] 网络消费纠纷典型案例 - 最高法发布5个典型案例 涉及虚假宣传 七日无理由退货 误导消费者 演唱会门票退款 过度收集信息等问题 [1] - 直播商家虚假宣传手串材质并承诺"假一赔十" 法院判决商家需履行十倍赔偿承诺 [4] - 典型案例显示法院依法制裁经营者违背销售承诺行为 做好消费者权益兜底保障 [2] 行业监管政策动向 - 《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正在征求意见 旨在规范虚假营销 假冒伪劣等乱象 [3]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十大直播带货违法案例 包括伪造"现场挖玉"场景等欺诈行为 [3] - 《办法》将构建直播电商基础性监管制度 明确各主体法律责任和义务 [3] 司法保护措施 - 法院在判决中综合考虑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民法典 做出对消费者有利的裁决 [4] - 典型案例判决有利于制裁消费欺诈行为 营造良好网络消费环境 [4] - 司法系统通过行政执法和司法手段加强对网络消费者的保护力度 [5]
护航网络消费市场,让“消费马车”跑得更快更稳
人民网· 2025-06-17 08:32
网络消费市场规模与增长 - 2024年全国网上零售额达155225亿元,同比增长7.2%,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30816亿元,增长6.5%,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6.8% [1] 直播营销规范 - 主播在直播中承诺"假一赔十"构成合同条款,法院判决经营者需履行高于法定标准的赔偿承诺 [2][3] - 直播带货存在虚假宣传和货不对板问题,法院通过判例规范行业宣传行为 [3] - 杭州互联网法院明确木制品原材料对价值有重要影响,支持消费者获得十倍赔偿 [3] 电商促销活动管理 - 家具公司因促销规则解释不清被判返还商品一半价款,法院认定其存在误导行为 [3][4] - 经营者需完善促销技术手段和客服培训,规范网络促销行为 [4] - 上海嘉定法院指出消费者本可取消订单重新参与活动,经营者应承担规则解释责任 [4] 消费者退货权益保障 - 法院明确"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条款不得任意扩大适用范围 [5][6] - 北京互联网法院判决手提包不属于不宜退货商品,保障消费者七日无理由退货权 [6] - 演出门票退票规则存在歧义时应作有利于消费者解释 [7][8] 个人信息保护 - 词典APP因强制收集个人信息被判侵权,需删除数据并赔偿 [10][11] - 互联网应用领域存在突出的个人信息超范围收集问题 [11] - 法院要求网络服务坚持合理必要原则收集信息,保障用户权益 [11] 司法监管导向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规范网络消费环境 [1][3] - 法院通过判例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11][12] - 司法裁判在新业态发展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12]
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月 | 招联用科技硬实力筑牢安全屏障 守护万家“钱袋子”
经济观察报· 2025-06-16 18:36
公司活动与宣传 - 公司积极响应2025年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月部署,启动"守住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主题宣传活动[1] - 在多个城市中心商圈开展"进商圈"教育宣传活动,创新设计"踢走骗局"毽子大作战游戏吸引市民参与[3] - 利用高铁公益列车在全国多条线路传播金融防诈知识,通过车厢海报、视频和广播扩大宣传覆盖面[5] - 持续开展多样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宣教活动,包括线上直播讲座、科普短视频、金融知识进校园和老年群体反诈讲座[7] 科技应用与风控体系 - 公司将消保升级为核心能力,将投诉率视作等同不良率的核心指标,打造数智赋能消保标杆企业[9] - 创新应用大模型技术,开发招联智鹿大模型消保智能体,形成"一体两面"的消保体系[9] - 欺诈伪冒账盗率BP仅为0.0002,远低于行业水平,五千万批核客户中仅有1单伪冒[9] - 开发"GPS渔网""智能图谱风控""图数据库防欺诈系统"等科技应用精准识别欺诈风险[9] 行业合作与社会贡献 - 协同警方破获多起金融黑灰产案件,包括代理维权中介和篡改公积金数据骗贷案件,抓获近20名嫌疑人[10] - 作为消费金融行业头部机构,坚持金融为民理念,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11] - 未来将继续以科技践行普惠金融,助力人民美好生活[11]
最高法:经营者在直播营销中作出高于法定标准的赔偿承诺,应依约履行
快讯· 2025-06-16 10:42
为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个网络消费民事典型案例。此次5个网络消 费民事典型案例主要体现以下方面工作重点。一是制裁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筑牢消费者权益保护屏 障。经营者在直播营销中作出高于法定标准的赔偿承诺,应依约履行。人民法院判令经营者承担其承诺 的高于法定标准的"假一赔十"责任,剑指直播营销中经营者欺诈行为,充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营 造良好的网络消费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
深圳野生动物园代步车被指计费不透明不合理,园方回应
南方都市报· 2025-06-14 14:07
深圳野生动物园代步车租赁争议 - 市民投诉代步车租赁存在关键计费条款不醒目、小程序未显示完整收费条款、收费规则不合理等问题 [1] - 市民陶女士租赁代步车2小时13分钟产生费用300元,其中13分钟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价60元 [1][4] - 代步车周末及法定节假日起步价120元/60分钟,一小时后按60元/30分钟计费 [1][4] - 现场公示牌中"超过5分钟按单位时段计算"条款采用绿色小字显示,与背景板色调相近不够醒目 [4][5] - 小程序租车过程中未明确显示不足半小时如何计费的条款 [4][5] 深圳野生动物园回应 - 园方表示代步车租赁属自愿选择性消费,不存在欺诈行为,但对服务细节不足致歉 [8] - 园方已联系市场监督管理局退还游客相应款项 [9] - 拟将计费规则从"30分钟计段收费、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收费"改为"5分钟计段收费、不足5分钟免收费" [9] - 目前园区提供小火车和代步车两种代步工具,代步车每日投放约100辆 [9] - 短期内暂无增设代步车租还点的规划 [9] 律师建议 - 商家将影响交易价格的核心条款用小字显示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0] - 建议调整公示牌字体,在小程序上显示完整计费条款 [10] - 消费者可先与商家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 [10] 公司背景 - 代步车运营方为深圳市美富华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5月,注册资本1000万 [5] - 深圳野生动物园占地60多万平方米,1993年开业,曾获"中华之最"、"深圳市绿色景区"等称号 [7]
新疆乌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中国食品网· 2025-06-13 11:45
电动车行业监管案例 - 某电动车行因未按产品合格证完整装配电动自行车(整车与蓄电池拆分销售)被查处 当事人通过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赛克品牌电动自行车(售价1600元)时未配备指定型号蓄电池(TDT24002Z)导致车辆整备质量超重 [1] - 违规行为违反《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二款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项 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警告行政处罚 [1] - 案发后当事人主动召回问题车辆并完成合规整改 按合格证参数重新装配蓄电池 [1] 农产品安全监管案例 - 某店铺销售农药残留超标的姜和辣椒被抽检发现不合格 但因提供完整进货票据(含检测合格证、供货商资质及进货查验记录)符合免罚条件 [2] - 违规行为违反《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及《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 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2][3] - 涉事批次农产品已于抽检前(2025年1月6日)全部售罄 抽检报告显示姜与辣椒均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 餐饮服务业违规案例 - 某音乐餐吧因"酒水售出不予退还"条款限制消费者权利被投诉 涉及4瓶乌苏啤酒销售(消费者要求退3瓶未果) [3] - 违规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监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30元并处90元罚款 [3][4] - 涉事餐吧提出存酒或换购替代方案未被消费者接受 最终因排除消费者权利被行政处罚 [3]
APP自动续费不该沦为钱包窃贼
人民网· 2025-06-12 09:33
自动续费行业现状 - 互联网和智能手机普及推动APP付费服务和续费服务需求增长 但部分公司利用自动续费功能设置对消费者不利的条款和陷阱 [2] - 自动续费功能被变异为长期续费、自动扣费 消费者可能为未实际使用的APP或功能持续付费 [2] - 自动续费功能默认开启 取消操作繁琐且提示信息隐蔽 导致消费者被持续扣费 [3] 公司违规行为 - 某科技公司在未通知用户情况下自动续费扣款29.9元 并连续扣款7个月 法院认定其侵害用户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1] - APP运营者通过隐蔽的续费协议条款和小字体提示 滥用技术优势侵犯消费者权益 [1][3] - 部分APP仅通过不明显的站内信通知续费信息 查看路径复杂 消费者难以察觉 [3] 监管政策与合规要求 -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自动续费需征得用户同意 不得默认勾选或强制捆绑开通 [3] - 自动续费前5日需通过短信或消息推送等显著方式提醒用户 并提供便捷退订途径 [3] - 违规经营者可能面临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5倍罚款 最高30万元罚款 情节严重者可被吊销营业执照 [3] 行业改进方向 - 建议执行"双通知"原则 通过短信和消息推送同时通知 避免消费者因设备更换错过提醒 [4] - 需优化自动续费规则 提升操作透明度 让消费者能清晰掌握扣费状态和取消方式 [4]
别让网红毒玩具成了健康隐形杀手
北京青年报· 2025-06-12 09:00
网红玩具行业现状 - 近年来网红玩具如捏捏乐、流麻、徽章、盲盒手办等迅速崛起,凭借新奇有趣的特点吸引大量消费者 [1] - 相关测评显示,许多网红玩具存在甲醛释放量、TVOC超标问题,PVC材质袋子邻苯增塑剂超标严重 [1] - 长期接触这些有害物质会对人体血液系统、淋巴系统造成负面影响,增加患癌风险 [1] 行业监管问题 - 现行玩具安全标准主要针对传统玩具设计,对新型网红玩具的特殊材质和工艺缺乏针对性规定 [2] - 监管存在盲区,校园周边小卖部成为"三无"玩具重灾区,电商平台产品鱼龙混杂 [2] - 部分商家利用"网红""潮玩"噱头模糊产品属性,逃避玩具类产品的严格监管要求 [2] 行业改进建议 - 需加快新型玩具标准的制定修订,将甲醛、挥发性有机物等有害物质纳入强制性检测范围 [2] - 监管部门应加大生产流通环节监管力度,提升线上线下抽检覆盖率,打击黑窝点黑作坊 [3] - 电商平台需建立严格核查准入机制,要求商家提供经营资质和检测报告,发现问题及时下架 [3] 消费者行为影响 - 消费者应提高警惕,避免盲目追求新奇刺激,选择正规渠道有质量保证的产品 [3] - 消费者可通过打差评、投诉举报或起诉等方式积极维权 [3]
搭售保险的套路不可取
经济日报· 2025-06-12 06:14
行业监管与消费者权益 - 网络平台在火车票销售中存在隐性搭售保险行为,消费者多支付数十元至上百元费用,关键信息被折叠在不显眼位置[1] - 平台页面设计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损害行业信任基础[1] - 中国银保监会要求非保险机构不得设置保险销售页面,保险机构需明确展示条款并设置阅读确认标识[1] - 市场监管总局规定搭售商品需显著提醒消费者,强调交易需在合法范围内尊重消费者意愿[1] 平台运营与技术伦理 - 平台技术应用存在异化风险,需避免将技术转化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工具[1] - 行业应践行"科技向善"理念,通过优质产品和服务创造长期用户价值,而非短期套路获利[2] 监管执法与市场规范 - 监管部门需加强在线消费领域执法力度,提升技术监测能力并实施联合信用惩戒[2] - 通过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遏制违规行为,促进市场透明化与良性发展[2]
【发展之道】汽车行业深度内卷 消费者权益保护应双管齐下
证券时报· 2025-06-10 02:01
行业现状 - 2024年汽车行业利润率仅4.3%,低于下游工业平均水平 [1] - 2024年国内乘用车零售销量达2289.4万辆,同比增长5.5%,但成交价同比下跌1.3万元/辆 [1] - 市场折扣率下滑至17.6%,同比下降1.9个百分点,价格战导致零售市场损失1956亿元 [1] - 行业处于新能源崛起与传统燃油转型碰撞期,新旧势力激烈交锋 [1] 竞争影响 - 无序价格战导致车企削减技术创新和产品可靠性投入,行业创新动能削弱 [2] - 产品同质化泛滥,部分厂商采用隐蔽降本手段如简化结构设计或选用次等零部件 [2] - 隐性缺陷可能在车辆使用数周或数月后显现,埋下安全隐患 [2] 监管漏洞 - 法规和监管手段落后于技术迭代和商业模式发展,源头管控和执法尺度偏宽 [3] - "零公里二手车"问题因跨部门协调成本高导致欺诈行为屡禁不止 [3] - 车企利用专业壁垒制造信息迷雾,现有监管缺乏识别和约束机制 [3] 消费者困境 - 消费者处于信息弱势,难以判断产品可靠性、核心配置差异等技术细节 [4] - 车企和经销商利用信息不对称,营销侧重可见优势参数和短期价格刺激 [4] - 关键隐患被避重就轻或绝口不提,消费者易蒙受长期权益损失 [4] 解决方案 - 消费者需建立基于长期价值的购车观,考察品牌口碑、真实用户反馈和售后服务网络 [5] - 强化证据意识与依法维权能力,保留购车凭证和维修记录 [5] - 监管需完善法律法规,对隐性减配、模糊误导等行为设定严厉罚则 [6] - 强化源头质量监管,增加不预先通知的检查频次和关键零部件溯源管理 [6] - 建立统一权威的车辆信息公示平台,强制厂商公示核心配置及历史记录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