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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数字经济筑牢公平竞争法治基石
南方都市报· 2025-10-10 00:12
对数字经济领域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靶向治疗",正是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鲜明特色。其 中,围绕虚假交易、数据权益保护、平台责任三大问题的规制,是公众热议之所在,也是新法最大亮 点。 新法对虚假交易亮剑,旨在斩断刷单炒信灰色产业链。此前刷单炒信已成为电商、直播等行业的潜规 则,虚假的销量和好评不仅误导消费者决策,更推动形成了"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新法明确将虚 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虚假交易行为列为不正当竞争,并提高处罚力度,从根源上打击数据造假,这 一规定直击行业痛点,既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也是对诚信经营的呵护,有助于让市场回归以质量 取胜的正轨。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自10月15 日起施行。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在数字经济浪潮奔涌的当下,市场竞争格局日新月异,呈现出一系列新的 特点。 一方面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快速发展,数据成为关键要素,算法、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应用日趋 深广;另一方面,市场集中度提高,规模效应越来越显著,头部平台往往更容易形成市场主导地位。 这些特点也意味着反不正当竞争面临诸多新挑战。 新的市场格局中,新 ...
网络荐股行为的监管困境与规制进路|资本市场
清华金融评论· 2025-08-20 18:57
网络荐股乱象现状 - 2024年9月下旬股市行情爆发引发散户开户热潮,00后投资者成为线上开户主力,平台导流作用显著 [5] - 网络荐股主体包括持牌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和无资质网络"大V",方式涵盖客观分析与编造不实信息,牟利手段涉及变相收费和市场操纵 [5] - 灰色产业链利用短视频和直播业态诱发市场过度炒作,导致跟风投资者损失惨重 [6] 监管困境分析 - 证券投资咨询活动与业务存在界定模糊,面向大众的无偿建议通过平台流量分成变相盈利,但现行法规未明确规制此类活动 [10][11] - 正规投资咨询机构违规频发,2024年16家证监局向31家公司发出43张罚单,但以责令改正和警示为主,违法成本较低 [12] - 编造虚假信息案件处罚数量有限,2019年新证券法修订后仅3个年份有行政处罚案例,且多数由证监会直接处理 [13] - 操纵市场处罚主要针对场内主体,场外协助荐股行为缺乏认定依据,证据收集存在困难 [14] - 跨部门协作机制缺乏具体分工,2022年治理方案未明确协调方式,部门壁垒影响执法效率 [15] 平台责任与监管框架 - 大型网络平台具备用户数据和算法优势,可通过排名干预投资者选择或进行恶性流量竞争 [18] - 平台具有市场竞争者和自律管理者双重角色,需以行为为中心根据业务性质进行差异化监管 [18] - 适应性监管理念要求搭建"行政机关-平台-荐股主体"合作框架,平衡效率与安全 [19] - 事中事后监管需借助平台管理权,但需避免过度义务影响金融服务效率 [20]
壹快评|从“韦神”开号到高考288分带货:治理流量乱象呼唤平台责任
第一财经· 2025-06-30 20:57
流量经济乱象 - 2025年6月两起教育相关社交媒体事件引发争议:北大教师韦东奕抖音账号3天吸粉2000多万但被质疑商业操纵[2],河南高考288分女生视频被质疑为摆拍引流后开启直播带货[2] - 公众反感源于流量来源不明或存在策划造假嫌疑而非反对流量变现本身[3] - 后续发展显示监管介入:北大数学院呼吁保护学者治学环境[4],北京市网信办清理5000+蹭热"韦神"的违规账号[9],央媒下架288分考生视频[5] 监管政策与行动 - 国家已出台《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规[7],2024年"清朗"专项行动重点整治自导自演造假等行为[7] - 2025年"清朗"行动新增整治短视频恶意营销、虚假摆拍等任务[7] - 监管要求平台承担主体责任,把好流量经济第一道关[7][8] 平台管理缺陷与改进 - 现存三大问题:热点当事人身份审核滞后、侵权处理迟缓、算法偏爱猎奇争议内容[9] - 假冒账号泛滥案例:韦东奕事件中"韦东奕严选"等账号带货数天[9],288分考生事件出现多个仿冒账号[9] - 抖音试行新规:对争议内容增加标签提醒、限制热点当事人变现功能、加强事实核查[10] - 平台需平衡商业利益与社会责任,成为健康流量守护者[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