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人主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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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人主播等生成内容被纳入监管
人民日报· 2026-02-02 16:05
核心观点 - 《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自2月1日起施行 将数字人主播等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纳入监管 要求进行明确标识并明确责任主体 同时强化对流量追逐乱象的管控 平台需依据通报对违规方采取限制流量、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 市场监管部门正推进相关国家标准的研制以引领行业发展 [1][2] 监管范围与要求 - 《办法》将数字人主播等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纳入监管 要求直播间运营者使用人工智能生成的人物图像、视频从事直播电商活动时 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标识 并持续向消费者提示其为人工智能生成 [1] - 对于使用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 明确由管理或使用该内容的直播间运营者承担责任 [1] 流量管控与平台责任 - 市场监管总局指出 直播电商行业追逐流量的特征明显 许多直播间运营者、主播因急于流量变现 导致假冒伪劣和虚假营销行为易发频发 [1] - 《办法》规定 当市场监管、网信部门将相关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等违法情况通报给直播电商平台后 平台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及平台规则 及时采取警示、限制功能、限制流量、暂停直播、限期停播、关闭账号、列入黑名单等处置措施 [2] 行业标准化建设 - 结合《办法》实施 市场监管部门正加快推进直播电商平台服务管理国家标准的研制 旨在通过统一明确的技术规范和操作指引 发挥标准化在引领行业发展、提升服务水平方面的作用 [2]
江苏南京:以新质生产力描绘“产业强市”蓝图
南京日报· 2026-01-28 21:25
南京市产业政策与战略方向 - 南京发布《关于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2026年版)》,将“持续推进产业强市战略”置顶为头号工程,围绕深化“1+4+6”产业攻坚、聚力打造“1026”先进制造业集群体系等核心任务,推出一系列突破性举措和全链条政策支持 [1] 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与目标 - 南京发布《AI时空·南京人工智能国际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计划到2028年实现“个十百千万”目标:培育2—3家人工智能“地标”企业、10个以上优秀行业大模型,打造100个以上新一代智能终端和智能体产品,引入1000家以上人工智能企业和创业团队,集聚20000名以上创新创业人才,剑指千亿级“人工智能+”产业集群 [5] - 目前全国互联网20强中14家在南京落子,57家总部企业形成强大引领效应 [5] - 政策提出落实“人工智能+”行动方案,高标准打造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升级版 [6] - 市区联动发放“算力券”,鼓励初创型企业、创新企业平台、专业服务机构等优惠使用智能算力资源 [6] - 对通过国家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的大模型研发主体,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 [6] - 支持智能体与智能终端产品研发创新和应用项目,单个项目最高补助200万元 [6] 人工智能产业布局与规划 - 南京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正呈现加速起势的良好态势,2026年是南京深入推进“人工智能+”行动的关键一年 [8] - 持续优化人工智能在全市的空间布局,构建“两大核心引领、三大增长极驱动、五大园区支撑”的协同发展格局 [8] - 两大核心引领:中国(南京)软件谷、河西中央科创区两大生态街区 [8] - 三大增长极驱动:徐庄软件园、鼓楼高新区、麒麟科创园 [8] - 五大园区支撑:江北新区科学城、中国(南京)智谷、江宁开发区、江宁高新区、栖霞高新区 [8] - 2026年将聚焦“产业集聚、融合示范、要素支撑”三大维度,着力打造可复制推广的“南京样板” [8] 未来产业布局与成果 - 《若干政策》明确提出加快未来产业布局建设,聚焦第六代信息通信(6G)、基因与细胞、先进半导体材料、原子级制造、脑机接口、合成生物等未来产业新赛道 [10] - 建立国家、省、市协同衔接的未来产业先导区培育体系,对入选国家级未来产业先导区的园区给予支持 [10] - 大力培育新一代光伏电池等未来能源,推进全市虚拟电厂能力建设 [10] - 南京在未来产业培育上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预计2025年产业收入超3000亿元 [12] - 南京将六大未来产业纳入市级产业体系,六个方向入选省级未来产业先行集聚试点,正积极谋划创建国际级先导区 [12] - 紫金山实验室作为国家6G总体技术研究的牵头单位,已建成6G综合实验室,并成立了6G概念验证中心 [12] - 南京在6G通信技术领域已取得十余项“世界第一”,形成30多项创新成果,紫金山实验室获国家科学技术奖2次 [12] 脑机接口产业发展 - 江苏脑机接口创新产业园建设已近尾声,预计春节后正式投入运营 [8] - 江苏脑机接口研究院同步成立,旨在聚焦脑机接口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关键环节 [10] - 园区已入驻的11家企业主要聚焦于产业上游元器件和传统康复产业升级 [10] 应用场景开放与推广 - 《若干政策》提出推动新场景规模化应用,高水平打造场景开放之城 [15] - 聚焦产业转型升级、社会综合治理、数字民生服务等重点,建设40个行业领域集成式场景,全年发布1000个应用场景机会、能力和案例清单 [15] - 持续更新发布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鼓励场景搭建单位采用单一来源采购、订购首购等方式,支持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推广应用 [15] - 南京市交通集团已编制发布4大类80多项低空应用场景指导目录,培育试飞培训、政务巡检、生鲜配送、血液运输、跨江物流、楼宇幕墙清洗等一批特色低空应用场景 [14] - 2026年将聚焦融合示范,打造场景赋能应用标杆,狠抓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 [18] - 聚焦钢铁、汽车、电子信息、智能电网等领域,推进大模型、智能体等技术产品嵌入集成,打造工业典型示范应用场景100个 [18] - 南京已经建立“部门+中心+公司”三位一体场景推进体系,即将出台三年行动方案,完善场景发布、对接、落地的全链条服务生态 [18] 低空经济发展 - 莱斯信息正在构建低空飞行的数字化“天路”,并预计在南京南站附近先行先试,在高度复杂的低空场景下进行6G技术验证 [14] - 紫金山eVTOL(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已完成首次载人飞行 [16]
更好发挥数字人主播价值
经济日报· 2026-01-16 05:26
监管政策出台 - 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将数字人主播等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正式纳入监管范围 [1] 数字人主播的优势 - 数字人主播相比真人主播成本可控、可24小时不间断工作,且几乎没有“塌房”风险 [1] - 数字人主播能打破传统直播对真人主播的高度依赖,满足消费者全天候购物需求 [1] - 数字人主播通过鲜活的场景和有趣的互动为消费者带来新鲜感,有助于激发消费活力 [1] 数字人主播的现存问题 - 部分直播间为数字人主播设定虚假人设(如“单亲妈妈”)进行悲情营销,但销售劣质或“三无”产品,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 [1] - 存在口型对不上、音画不同步、问答反馈慢等技术问题,导致数字人主播缺乏真实感与交互性,影响消费体验 [1] 监管要求与平台责任 - 新规要求使用AI生成人物图像、视频从事直播电商的运营者,需符合法律法规及强制性国家标准,并按规定进行显著标识,持续向消费者提示内容为AI生成 [2] - 需通过建章立制厘清AI技术开发、运营、使用者的责任边界,严格审核数字人背后的真人团队,并明确消费者维权路径,以维护行业秩序 [2] 数字人主播的应用场景与发展 - 数字人主播的核心应用场景应聚焦于标准化产品领域,如景区门票、酒店优惠券、团购套餐等,这些领域消费者决策对体验感依赖较低 [2] - 随着监管力度加强和技术水平提高,数字人主播预计将与直播生态实现更好的融合 [2]
网络平台迎来更精细化管理
经济日报· 2026-01-14 08:04
行业背景与现状 - 大型网络交易平台在中国社会经济中作用日益重要 构建了连接海量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双边市场 在促进消费升级和激发市场活力的同时 也面临复杂的治理挑战 [1] - 随着平台间用户竞争日趋激烈 大数据杀熟 “仅退款”乱象 虚假营销等问题逐渐暴露 损害了消费者权益并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1] - 2025年以来 市场监管总局等相关部门通过约谈整改和排查整治工作 使相关问题得到初步纠治 但平台经济的动态发展特性导致新问题层出不穷 亟需更细化、更具针对性的法规制度 [1] 新规发布与核心目标 - 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网信办近日联合印发了《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和《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 旨在为网络市场立规 为健康发展护航 为各方权益筑堤 共同营造更加公平、透明、可信的网络交易生态 [2] 新规针对的具体问题与措施 - 《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明确禁止平台不合理限制经营者自主经营、收取不合理费用 以及利用平台规则排除消费者权利、实施“杀熟”、单方面变更会员规则等行为 [3] - 《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明晰平台、直播间运营者等多主体法律责任 划定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行为红线 并将数字人主播等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纳入监管 要求相关直播需进行标识并持续提示消费者 [3] 新规的制度价值与责任体系构建 - 两部《办法》细化了电子商务法的原则性规定 增强了法律条文的可操作性 并为规制平台“内卷式”竞争、化解行业发展乱象提供了明确的制度依据 [3] - 新规的核心亮点之一是构建起清晰的全链条责任体系 旨在从源头上减少违法违规行为 进一步压实行业内各参与主体的责任 [4] - 《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分层明确各主体责任义务:要求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履行资质核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责任 界定直播间运营者与直播营销人员在信息公示、合规审核等方面的责任 并强化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的管理责任 严禁其组织虚假交易、虚假评价等行为 [4] 新规的预期影响与行业展望 - 新规的实施将为网站平台提供明确的管理指引 推动其强化对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及相关服务机构的规范管理 通过完善制度机制和加强教育引导 提升从业人员的法律素养和职业操守 [5] - 随着新规落地 网络交易与直播电商行业的经营者合规意识将持续增强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得到更有力保障 行业将朝着更规范、更透明、更具活力的方向发展 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 [5]
两部新规提出哪些新举措?
新浪财经· 2026-01-11 03:31
新规监管框架与核心要求 - 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和《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旨在规范网络交易秩序并压实平台责任 [2] - 新规将散见于电子商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中的平台责任规定进行了归纳整合与细化完善 [5] 直播电商监管新举措 - 《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将流量管控纳入监管工具箱,并明确将数字人主播等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纳入监管范围 [2] - 办法要求使用人工智能生成的人物图像、视频从事直播电商活动时,必须进行标识并向消费者持续提示 [3] - 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在收到监管部门关于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等违法情况通报后,必须对相关主体采取包括限制流量、暂停直播、关闭账号、列入黑名单等在内的处置措施 [3] - 该办法将私域直播纳入调整范围,要求其他网络服务提供者根据服务内容依法履行相应的平台经营者义务 [3] - 办法细化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在资质核验、信息报送、培训机制、分级分类管理、信用评价、违法处置、动态管控、信息公示、消费者权益保护及投诉机制构建等方面的主体责任 [5] 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管细化 - 《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聚焦平台“仅退款”、平台“罚款”、“会员降权”等突出问题,明确禁止平台利用规则不合理限制经营者自主经营、收取不合理费用、实施不合理“罚款”或减损会员权益 [4] - 办法在电子商务法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列举了“二选一”、只收费不服务、强迫低价倾销、强迫参与推广促销并收费等具体违法情形 [4] - 办法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列举了限制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限制消费者投诉举报权、“大数据杀熟”等典型违法情形 [4] 平台规则透明度与责任义务 - 《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平台必须持续公示平台规则或链接,规则内容需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并以字体加粗等显著方式提示收费、争议解决等重要内容 [5] - 平台对经营者或消费者采取负面管理措施,特别是收取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时,必须充分告知理由和依据,并提供申诉渠道 [5] - 对于购买会员服务的消费者,若会员规则发生变化,平台需在消费者续费前充分告知其会员权益的变化情况 [5]
《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 将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纳入监管
新浪财经· 2026-01-11 03:31
监管政策发布 - 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旨在加强直播电商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直播电商健康发展 [1] 监管体系与责任 - 政策细化了电子商务法等法律规定,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维度,明确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等主体的法律责任,以压实主体责任,构建全链条监管体系 [1] 监管工具与措施 - 政策创新监管工具,将流量管控纳入监管工具箱,强化流量监管机制 [1] - 明确规定当监管部门将相关主体的违法情况通报给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时,平台经营者应当对相关主体及时采取警示、限制功能、限制流量、暂停直播、限期停播、关闭账号、禁止重新注册账号、列入黑名单等处置措施 [1] 技术发展与规范 - 政策回应技术发展,将数字人主播等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纳入监管,以避免新技术成为生成或传播虚假信息的“挡箭牌”,促进人工智能技术在直播电商领域的规范应用 [1]
超低价机票概率变低:民航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丨消费参考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1-08 11:21
民航业政策与市场动态 - 民航局在2026年工作会议上明确将深入推进发展提质增效,加强创新宏观调控,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 [1] - 民航局计划在2026年研究制定旅客运输成本调查办法,探索建立运价监测预警联动机制,并协调加强销售网络平台监管,目前正在向航司收集数据以测算不同航线成本 [1] - 2025年7月,民航局已将“综合整治行业‘内卷式’竞争”列为九大重点任务之一 [2] - 2025年前50周(2025/1/3至2025/12/18),国内裸票价均值704元,相比2024年下降1.8%,较2019年同期下降11.3% [3] - 2025年前50周,国内含油票价717元,相比2024年下降5.5%,同比2019年下降9% [3] - 2025年第四季度,国内全票价均值为628元,同比上升2.5%,但比2019年下降10.7% [3] - 2025年前三季度航空市场盈利总体改善,受益于行业需求增长和油价下降,上市航司均实现盈利 [4] - 2025年,中国民航完成运输总周转量1640.8亿吨公里、旅客运输量7.7亿人次、货邮运输量1017.2万吨,同比分别增长10.5%、5.5%、13.3% [4] - 2025年,国际航班恢复至2019年90%以上,国际旅客运输量同比增长21.6% [4] - 截至2025年12月16日,全国各口岸入境外国人4060万人次,同比增长27.2%,免签政策加快国际航线需求增长 [5] 物流与货运 - 2025年中欧班列开行20022列,年度开行数量首次超两万列,货值超677亿美元,已联通中国境内128个城市,通达欧洲26个国家232个城市 [30] - 2025年邮政行业业务收入完成1.8万亿元,同比增长6.4%,行业寄递业务量完成2165亿件,同比增长11.5% [31] - 2025年快递业务收入完成1.5万亿元,同比增长6.5%,快递业务量完成1990亿件,同比增长13.7% [31] - 2026年预计邮政行业寄递业务量完成2300亿件,同比增长6%左右,其中快递业务量完成2140亿件,同比增长8%左右 [31] - 极兔速递2025年第四季度总体实现包裹量84.6亿件,同比增长14.5%,日均包裹量9200万件 [32] - 极兔速递2025年全年包裹量首次突破300亿件大关,达301.3亿件,同比增长22.2%,日均包裹量8250万件,同比增长22.6% [32] - 国家邮政局将在2026年出台加快推广应用无人配送技术政策文件,深化无人车、无人机等在行业试点应用 [33] 食品饮料与农业 - 2025年12月,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猪肉平均价格为17.95元/公斤,较前一日下降 [8] - 立华股份2025年12月销售肉鸡5031.96万只,销售收入13.86亿元,毛鸡销售均价12.16元/公斤 [9] - 立华股份2025年12月销售肉猪24.08万头,销售收入3.39亿元,肉猪销售均价11.71元/公斤 [9] - 巨星农牧2025年12月生猪销售量为66.64万头,同比增长118.23%,2025年累计生猪销售量为458.09万头 [10] - 克明食品控股子公司兴疆牧歌2025年12月份销售生猪8.01万头,销量环比增长55.30%,同比增长320.64%,销售收入5429.78万元,环比增长77.68%,同比增长147.47% [11] - 克明食品2025年1-12月累计销售生猪58.91万头,较去年同期增长76.78%,累计销售收入55224.9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7.72% [11] - 傲农生物2025年12月生猪销售量16.23万头,同比增加28.39%,12月末生猪存栏74.34万头,同比增加44.92% [12] - 伊利股份董事长潘刚计划自2026年1月29日起至2026年4月14日止,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 [14] - 泉阳泉预计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2.73亿元,同比增长6.24%,预计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522.36万元,同比上升147.89% [15][16] - 联合利华印尼公司计划将其旗下“Sariwangi”品牌茶业务出售给Savoria Kreasi Rasa公司,交易估值达1.5万亿印尼盾 [17] - 新乳业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0元(含税) [18] - 熊猫乳品将“苍南年产3万吨浓缩乳制品生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7年6月30日,将“饮料及调味品系列产品优化提升改造项目”延期至2027年1月31日 [19] - 北海牧场股东发生变更,正式从元气森林集团拆分 [20] - 南方黑芝麻控股股东变更为广西旅发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实控人变更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1] - 口子窖预计2025年净利润为6.62亿元到8.28亿元,同比减少50%到60% [22] 餐饮与零售 - 快乐蜂集团计划建立一个独立的国际业务实体并在美国上市,其在华运营的“永和大王”、“宏状元”、“添好运”等品牌均在此次计划分拆范围之内 [23] - CPE源峰旗下基金CPEChina Fund IV, L.P.拟收购汉堡王中国约83%的股权,交易后CPE IV将单独控制汉堡王中国 [25][26] - 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司长表示,《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将数字人主播等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纳入监管 [27] - 宜家中国决定自2026年2月2日起停止运营包括上海宝山、广州番禺等在内的七家线下商场,并转向精准深耕,计划两年内开设超过十家小型门店 [28] - 高德扫街榜宣布三大升级,包括依托世界模型发布全球首个“飞行街景” [29] 消费与投资 - 浙江迅尔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生工商变更,祝丽丹卸任法定代表人、经理,由严学峰接任,该公司由迅尔(香港)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6] - 宗馥莉重新出任宏胜饮料集团法定代表人后11天,进行市场架构重构与人事调整,7名省级负责人履新,3名高管被免职 [7][8] - 路威凯腾宣布与毛戈平集团达成战略合作,双方拟共同组建专注于全球高端美妆领域的股权投资基金 [34] 科技与文娱 - 百度集团智能驾驶网约车服务萝卜快跑获得迪拜全无人驾驶测试许可,成为迪拜首个且目前唯一获准开展全无人测试的平台,计划在迪拜扩充全无人驾驶车队规模至超1000辆 [34] - 光线传媒表示影片《大鱼海棠2》目前在制作中 [35] - 华纳兄弟探索公司董事会一致认定派拉蒙天空之舞的修订要约收购不符合公司最佳利益,并重申支持与奈飞合并的建议 [36] - 真我realme将回归OPPO与一加合并,重组后一加将专注国内和部分海外线上市场 [36]
数字人主播纳入监管 “会员降权”被明令禁止
新浪财经· 2026-01-08 08:25
新规发布与监管目标 - 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和《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旨在营造更加公平、透明、可信的网络交易生态 [1][2] 直播电商监管核心举措 - 新规聚焦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四类主体 压实其责任义务并划定行为红线 [2] - 监管将流量管控纳入工具箱 并将数字人主播等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纳入监管 要求使用AI生成内容进行直播电商活动时进行标识并向消费者持续提示 [2] - 平台在收到监管部门关于相关主体的违法情况通报后 须对涉事主体采取警示、限制功能、限制流量、暂停直播、限期停播、关闭账号、禁止重新注册、列入黑名单等处置措施 [2] 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管核心举措 - 新规禁止平台利用规则不合理地限制平台内经营者自主经营、收取不合理费用、实施不合理“罚款”、减损会员权益等行为 [3] - 新规在电子商务法基础上 进一步细化列举了“二选一”、只收费不服务、强迫低价倾销、强迫参与推广促销并收费等具体违法情形 [3] - 新规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基础上 进一步细化列举了限制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限制消费者投诉举报权、“大数据杀熟”等典型违法情形 [3]
数字人主播等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纳入监管
新浪财经· 2026-01-08 04:19
新规核心内容 - 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和《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旨在压实平台责任,保障平台内经营者与消费者权益 [1] 直播电商监管新举措 - 将流量管控纳入监管工具箱,平台需对违法主体采取限制流量、暂停直播、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 [2] - 将数字人主播等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纳入监管,要求对AI生成内容进行标识并向消费者持续提示 [2] - 将私域直播纳入调整范围,要求其他网络服务提供者依法履行相应的平台经营者义务 [2] - 细化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在资质核验、信息报送、培训机制、分级分类管理、信用评价、违法处置、动态管控、信息公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投诉机制构建等方面的主体责任 [5] 网络交易平台规则规范 - 禁止平台利用规则不合理限制平台内经营者自主经营、收取不合理费用、不合理“罚款”、减损会员权益等行为 [3] - 细化列举“二选一”、只收费不服务、强迫低价倾销、强迫参与推广促销并收费等具体违法情形 [3] - 细化列举限制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限制消费者投诉举报权、“大数据杀熟”等典型违法情形 [3] 平台规则透明度与责任 - 规定平台应持续公示平台规则,内容需清晰明了,并以显著方式提示收费、争议解决等重要内容 [4] - 平台对经营者或消费者采取负面管理措施时,特别是收取违约金或赔偿金时,应充分告知理由和依据并提供申诉渠道 [4] - 消费者购买会员服务后,若会员规则变化,平台需在消费者续费前充分告知权益变化情况 [4] - 两部规章归纳整合了电子商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中关于平台责任的规定,并进行了细化完善 [4]
新华解码|事关平台规则和直播电商监管 两部新规提出哪些新举措?
新华社· 2026-01-07 18:32
核心观点 - 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和《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两项新规 旨在通过压实平台责任、细化监管举措 进一步规范网络交易秩序 保障平台内经营者与消费者权益 [1] 监管范围与工具的扩展 - 《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将**流量管控**纳入监管工具箱 平台需对违法主体采取限制流量、暂停直播、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 [2] - 新规将**数字人主播等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纳入监管 要求使用AI生成内容从事直播电商活动时进行标识并向消费者持续提示 [2] - 监管范围扩展至**私域直播** 要求其他网络服务提供者根据服务内容依法履行相应的平台经营者义务 [2] 对平台具体经营行为的细化规范 - 明确禁止平台利用规则实施不合理“**仅退款**”、不合理“**罚款**”及“**会员降权**”等行为 以保障商家自主经营与消费者权益 [3] - 细化列举“**二选一**”、只收费不服务、强迫低价倾销、强迫参与推广促销并收费等具体违法情形 [3] - 细化列举限制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限制消费者投诉举报权、“**大数据杀熟**”等典型违法情形 [3] 平台责任与透明度的强化 - 新规归纳整合了电子商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平台责任的规定 并进行了细化完善 [4] - 《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平台规则需**持续公示** 内容应清晰明了 并以显著方式提示收费、争议解决等重要内容 [4] - 平台对经营者或消费者采取负面管理措施(如收取违约金)时 必须**充分告知理由和依据**并提供申诉渠道 [4] - 消费者购买会员服务后 若会员规则变化 平台需在消费者续费前充分告知权益变化情况 [5] - 《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细化了直播电商平台在**资质核验、信息报送、培训机制、分级分类管理、信用评价、违法处置、动态管控、信息公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投诉机制构建**等方面的主体责任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