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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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机集团: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不调整运机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3 00:16
运机集团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告分析 回购注销核心事项 - 公司回购注销19名激励对象合计45,136股限制性股票,占注销前总股本0.0192%,回购价格为7.6786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离职人员不计利息)[1] - 回购资金总额约350,446.88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8][9] - 注销手续已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后总股本由234,962,565股减少至234,917,429股[1][9] 回购原因及调整机制 - 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资格,18名因第一期个人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触发回购条款[6] - 回购价格调整依据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10股派2.5元现金+转增4股),调整公式为P=(11.00-0.25)÷(1+0.4)=7.6786元/股[7][8] - 回购数量同步调整:离职部分8,000股调整为11,200股,绩效未达标部分24,240股调整为33,936股[8][9] 股本结构及可转债影响 - 注销后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45,136股至83,407,135股(占比35.50%),无限售流通股数量不变[9] - "运机转债"转股价格维持12.09元/股不变,因注销股份占比微小(0.02%)且调整后P1=P0[10][12] 审批流程及时间线 - 2024年4月股东大会通过激励计划草案,5月首次授予调整,8月预留授予[2][3][5] - 2025年5月董事会通过回购议案,6月临时股东大会批准,7月完成注销[5][6][9]
*ST清研: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证券之星· 2025-07-23 00:16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合规性要求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4]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4]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 激励对象合规性要求 - 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4]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股权激励计划合规性要求 - 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4]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 [4] -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已设立绩效考核指标作为行使权益的条件 [4] 股权激励计划披露完整性要求 - 股权激励计划目的、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已披露 [4] - 拟授予的权益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已披露,预留权益数量及占比已说明 [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职务、可获授权益数量及占比已披露 [4] - 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等已明确 [4]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其确定方法已说明,未采用规定方法的已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披露 [5] -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已披露,包括绩效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5] - 股权激励会计处理方法、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公允价值确定方法及对经营业绩的影响已说明 [5] 绩效考核指标要求 - 绩效考核指标客观公开、清晰透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促进公司竞争力提升 [7] - 以同行业可比公司作为对照依据的,选取的对照公司不少于3家 [7] 限售期、归属期、行权期合规性 -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少于1年 [7] - 股票期权每期可行权的比例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总额的50% [7] 中介机构专业意见合规性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就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持续发展、是否损害股东利益发表意见 [7] - 上市公司已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 [8] -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发表的专业意见完整,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要求 [8] 审议程序合规性 - 上市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 - 上市公司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8] - 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8]
肇民科技: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3 00:16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56名激励对象合计可归属482,000股限制性股票 [1] - 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7月18日,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7月18日至2026年7月17日 [17][18] - 归属价格经两次调整后为6.48元/股,初始授予价格为6.88元/股 [16][17] 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 激励对象为57名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首次授予125.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62% [1][16] - 预留部分24万股占总授予量16.04%,激励对象不含董事、监事、高管及持股5%以上股东 [1][2] - 计划有效期最长60个月,分三个归属期,首次授予部分归属比例分别为40%/30%/30% [3] 业绩考核达标情况 - 2024年归属期考核目标达成:剔除股份支付影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518.05万元,较2023年增长38.28%,达到目标值 [20][21] -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根据净利润增长率(A/B)孰高值确定,X/Y系数最高为100% [8][21] - 56名激励对象中47人个人绩效考核为A(100%归属比例),8人为B(80%),1人为C(60%) [21][22] 审批程序与法律合规 - 计划经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完成相关议案表决 [13][14]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确认归属条件成就及程序合法合规 [24] - 本次归属影响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但不会对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25]
*ST清研: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3 00:15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7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其中2人以通讯方式出席)[1] -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芦嵩林主持,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列席,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1] 募集资金使用决议 - 审议通过将"广东清研高端环保装备研发与制造基地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认为该决策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且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 - 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川南页岩气钻井废水治理项目(一期)",认为该决策符合监管规则且未损害股东利益[2] 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决议 - 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认为其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有助于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并吸引人才[3] - 批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认为其能有效平衡激励与约束作用,建立股东与核心人才的利益共享机制[4] - 确认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排除独立董事、大股东及亲属等不符合条件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要求[4] 表决结果与后续程序 - 所有议案均以3票同意、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3][4] - 具体公告文件均同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2][3][4]
博杰股份: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7-23 00:04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2 激励对象均填报了《关于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说明及承诺函》。 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 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除下列核查对象外, 其余核查对象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人确认,该名激励对象的交易行为是由于对相关证券法律法规不熟悉、对不得买 卖公司股票的期间等相关规定缺乏足够理解所致,且其在买卖公司股票时仅知悉 其可提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所属部门的激励对象名单,并未获悉本次激励计划 相关的具体方案内容,未获悉自身将被提报为激励对象,其在自查期间发生的交 易行为是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自身对二级市场行情的个人判断所进行 的独立投资决策,且未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次激励计划的任何相关信息或基于所 知悉的信息建议任何第三方买卖公司股票。该名激励对象并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主观故意情形。 ...
神火股份: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第九届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2 20:13
神火股份监事会决议 - 监事会第九届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7月22日在河南省永城市召开,由刘振营主持,3名监事全部出席,符合法定程序 [1] - 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确认119名激励对象符合条件,可解除限售4,948,890股限制性股票 [1][2] - 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对7名因退休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回购注销346,170股股票 [2][3] 股票激励计划执行细节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涉及119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股票数量占原授予总量(1,153,900股)的42.89% [1][3] - 回购注销部分涉及7名退休激励对象,回购数量占其已获授未解除限售股票(346,170股)的100% [3] 中证500质量成长ETF数据 - 跟踪中证500质量成长指数的500质量成长ETF(560500)近五日涨幅2.49%,市盈率16.69倍 [5] - 最新份额4.8亿份,较前减少100万份,主力资金净流入29.1万元 [5] - 当前估值分位数为62.50% [6]
洁雅股份股权激励授予价大幅低于每股净资产,非独立董事俞彦诚提出反对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7-22 18:56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争议 - 洁雅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5项议案中有4项遭到非独立董事俞彦诚反对,反对议案均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1] - 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计182万股,首次授予价格为每股12.63元,大幅低于一季度末每股净资产22.86元 [1][4] - 俞彦诚反对理由包括方案出台时机不合理、测算过于保守、未与中小股东利益一致,且授予价格低于净资产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 [1][4] 激励对象及授予细节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10人,包含4名董监高(副总经理胡能华、董事叶英、财务总监杨凡龙、董事王婷),合计获授70万股 [1] - 按7月22日收盘价26.92元计算,董监高获授股权价值超1880万元 [1] - 其他6名激励对象获授79.8万股,预留部分32.2万股,首次授予权益总量149.8万股 [2] 业绩考核目标设定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要求以2024年营收为基数,增长率分别不低于25%、50%、100% [3] - 2022年激励计划考核目标为2023-2025年营收较2022年增长不低于10%、30%、50%,但2023年实际营收同比下降6.6%,2024年营收5.47亿元低于2022年水平 [5][6] - 两次计划对2025年营收考核目标存在矛盾:2022年计划要求不低于10亿元,2025年计划仅要求不低于6.84亿元 [6][7] 公司背景及业务情况 - 洁雅股份主营湿巾产品,2024年该品类营收占比超90%,次要业务为面膜代工,客户包括欧莱雅、强生、宝洁等国际品牌 [7] - 俞彦诚自2016年5月起任公司监事,其代表的明源创投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关联方 [3] - 2022年激励计划因业绩未达标已作废48.42万股首次授予股票及0.75万股预留股票 [5]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终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7.2万股并作废6.48万股
新浪证券· 2025-07-22 12:38
终止激励计划及相关操作 - 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2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7.2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 - 作废2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全部6.4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 回购价格调整 - 公司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26.169324元/股 [3] 合规性与影响评估 - 终止激励计划及相关操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4] - 继续实施激励计划已难以达到预期激励目的和效果 [4] - 终止及相关操作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骨干的稳定性,也不会对日常经营构成重大影响 [4]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5-066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7-22 06:44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情况 - 本次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涉及11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股票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771,634,398股的0.0648% [2] - 解除限售股票限售起始日为2023年12月28日,限售期12个月,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7月25日 [2][19] - 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解除限售议案,认为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已成就 [14][23] 激励计划历史审批与调整 - 2023年4月21日首次通过激励计划草案,拟授予123名激励对象21,620,000股,分三期解锁40%/30%/30% [3] - 预留部分授予5,049,910股,授予价格与首次一致为2.59元/股,后调整为2.49元/股 [4][6] - 因激励对象变动,首次授予人数调整为120人,股票数量调整为21,370,000股,预留部分增至5,299,910股 [7] 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 2024年因业绩未达标及人员变动,回购注销8,728,000股,占总股本1.12%,回购价2.39元/股 [11][14] - 2025年因退休离职回购注销60,000股,占总股本0.01%,回购价2.39元/股 [17] - 最新回购注销涉及47名激励对象的2,100,000股,回购价调整为2.29元/股 [13] 股本结构变动 - 2024年回购注销后总股本由780,422,398股减至771,694,398股 [14] - 2025年进一步减至771,634,398股,首次授予剩余股票10,482,000股,激励对象113人 [13][17] 解除限售条件与安排 - 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包括限售期届满(2024年12月30日)及考核达标 [16][17] - 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70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4,326,000股 [13][23] - 未达标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确保激励计划合规性 [18]
剑桥科技: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实施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22 00:34
核心观点 -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在进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回购注销,涉及9名激励对象共计2.20万股限制性股票 [5][6] - 回购注销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 [3][9] - 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影响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6][9] 回购注销的批准与授权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3][4]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事项 [4][9] 回购注销的具体情况 - 回购原因: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1名因退休不符合激励条件 [5][6] - 回购数量:合计2.20万股(离职1.80万股,退休0.40万股) [6] - 回购价格:离职激励对象按授予价6.19元/股回购,退休激励对象按授予价加同期存款利息回购 [6] -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6] 回购注销的安排与影响 - 公司已开设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预计2025年7月24日完成注销 [7] - 回购注销后,公司限售流通股减少22,000股,无限售流通股数量不变 [8] - 公司需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8][9] 信息披露 - 公司已公告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及债权人通知 [9] - 公司将继续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