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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法系列宣传丨一般纳税人登记政策问答(一)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16 09:48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政策要点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6年第2号公告,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的计算 [4] - 举例说明:某批发零售业小规模纳税人,年货物销售额450万元,同年偶然转让不动产销售额100万元,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仅计算为450万元 [4] - 纳税人因自行补充或更正、风控核查、稽查查补等调整的销售额,应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计入对应税款所属期销售额 [4] - 举例说明:某小规模纳税人于2026年6月被稽查查补2025年2月销售额300万元,该300万元应计入其2025年2月税款所属期的销售额 [4] - 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在特定情况下可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包括自然人和不经常发生应税交易且主要业务不属于应税交易范围的非企业单位 [4] 增值税法基本框架与纳税人 - 增值税是以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在流转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并最终由消费者承担的一种间接税 [10]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12] - 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13] 增值税税率与计税方法 - 根据应税交易的不同,增值税税率分为13%、9%、6%三档 [14] -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征收率为3% [14] - 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 [14] - 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 = 当期销售额 × 征收率 [14] 增值税不征税及免税项目 - 员工为受雇单位或雇主提供取得工资、薪金的服务不属于应税交易,不征收增值税 [16] - 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依照法律规定被征收、征用而取得补偿,不征收增值税 [16] - 取得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16] - 免税项目包括: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农业机耕等农业服务;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古旧图书及自然人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等 [16] - 免税项目还包括:直接用于科研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由残疾人组织进口的专用物品及残疾人个人提供的服务等 [17][18] - 托儿所、幼儿园、养老机构等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免税 [18] - 学校提供的学历教育服务、学生勤工俭学服务免税 [19] - 纪念馆、博物馆等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免税 [20]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地点 - 发生应税交易,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取得索取凭据的当日,或开具发票的当日 [21] - 发生视同应税交易,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完成交易的当日 [21] - 进口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报关进口的当日 [21] - 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纳税人,纳税地点为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 [23] - 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纳税人,纳税地点为应税交易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 [23] - 自然人销售或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提供建筑服务,纳税地点为不动产所在地、自然资源所在地或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 [23] - 进口货物的纳税地点按照海关规定 [23] 计税期间、申报与征收管理 - 增值税计税期间分别为十日、十五日、一个月或一个季度,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应纳税额大小核定 [27] - 不经常发生应税交易的纳税人,可以按次纳税 [27] - 按期纳税的,以一个月或一个季度为期的,自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纳税;以十日或十五日为期的,自次月一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28] - 按次纳税且销售额达到起征点的,应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至次年6月30日前申报纳税 [28] - 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由海关代征 [3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32]
今年起,单位给员工提供餐饮住宿等有偿服务要交税
第一财经· 2026-01-13 15:22
增值税法核心变化 - 自2026年1月1日起,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正式实施,删除了原法规中“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不属于应税交易的规定 [1] - 新法同时删除了“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视同应税交易的规定,意味着单位向外部无偿提供服务不再被视同销售而征收增值税 [1] 对员工服务税务处理的新规 - 单位向员工提供服务,若为无偿提供,则依据新法不属于视同应税交易,无需缴纳增值税 [1] - 单位向员工提供服务,若为有偿提供,则需纳入应税销售额并缴纳增值税,这与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服务的税务处理一致 [1][2] - 员工为受雇单位提供劳务并取得工资、薪金,明确不属于增值税应税交易,不征收增值税,此规定与国际惯例及此前规定一致 [2] 具体应用场景与税率 - 典型场景包括公司以低于市场价向员工提供租房服务,例如市场租金3000元,公司仅收1000元,此类有偿服务自2026年起需缴纳增值税 [2] - 其他常见场景包括企业为员工提供洗车、电信等服务,若收费则需缴纳增值税 [2] - 若提供服务的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此类服务一般适用6%的税率;若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则一般适用3%的征收率 [3] 潜在的企业行为调整 - 预计许多企业可能考虑将向员工提供的服务改为无偿形式,以避免缴纳增值税 [3] - 相应的,企业可能将这部分无偿服务的成本,通过减少员工等额工资的方式予以体现,例如将原本收取的1000元宿舍租金改为在工资中扣除1000元 [3] - 未来单位对员工提供有偿服务是否征税,还需关注相关部门是否会出台配套的税收优惠政策 [3]
单位给员工提供餐饮住宿等有偿服务或需交税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1-13 14:59
增值税法核心变更 - 自2026年1月1日起,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正式实施 [1] - 新法删除了“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的免税条款 [1] - 这意味着单位向员工提供餐饮、住宿等有偿服务需缴纳增值税,无偿服务则不征税 [1] 税收政策具体规定 - 应税交易需缴纳增值税,不属于应税交易则无需缴纳 [1] - 单位向员工提供有偿服务,一般纳税人适用6%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税率 [1] - 新法列举了四类不属于应税交易的情形,但已不包括为员工提供服务 [1] 对企事业单位的影响 - 企事业单位为员工提供的福利,如远低于市场价的食堂餐饮或宿舍房租,此前无需缴税,2026年后可能需要缴税 [1] - 举例说明:公司以每月1000元的价格向员工提供租房服务,而该地段市场租金为3000元,此类情形在新法实施后需缴税 [1]
单位给员工提供餐饮住宿等有偿服务或需交税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1-13 14:58
增值税法新规对员工福利的税务影响 - 自2026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正式实施,删除了“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的免税条款 [1] - 新规明确,单位向员工提供餐饮、住宿等有偿服务需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6%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税率,而无偿服务则不征税 [1] - 这意味着,企事业单位以远低于市场价向员工提供食堂餐饮或宿舍租赁等福利,例如市场租金3000元仅向员工收取1000元的情形,此前无需缴税,但2026年后可能需要缴纳增值税 [1] 资本市场与行业动态 - 某公司股票被强制退市,出现一字跌停,其股价已蒸发80% [2] - 商业航天概念板块出现反弹,其中陕西华达股价涨停,中国卫星股价拉升超过5%,而航天科技等多只股票跌停 [2] - 自4月1日起,相关部门取消了对光伏等产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 [2]
今年起给员工提供餐饮住宿等有偿服务要交税
新浪财经· 2026-01-13 12:20
核心法规变动 - 自2026年1月1日起,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正式实施,重新定义了应税交易范围 [1] - 新法规删除了原条款中“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不属于应税交易的规定,使得企事业单位向员工提供餐饮、住宿等有偿服务的税务处理变得不确定 [1] - 新法规同时删除了原条款中“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视同应税交易的规定,此类无偿服务将不再被自动视为应税交易而征收增值税 [1] 对员工福利的潜在影响 - 企事业单位为员工提供的福利,如单位食堂餐饮和宿舍房租,若价格远低于市场价,在2026年新规实施后可能需要缴纳增值税,而此前不论是否收费均不征收 [1] - 这一变动主要影响以往通过远低于市场价(如单位食堂价格或宿舍房租)为员工提供福利的企事业单位 [1] - 新法规下,单位向员工提供餐饮、房租等服务是否征税尚未明确,存在不确定性 [1]
单位给员工提供餐饮住宿等有偿服务,要交税了
第一财经· 2026-01-13 12:15
增值税法核心变更 - 自2026年1月1日起,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正式实施,删除了旧法规中“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不属于应税交易的规定 [3] - 新法下,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向员工提供餐饮、房租等服务,若收取费用,则可能需要缴纳增值税,而不再自动免税 [3] - 同时,新法第五条不再将“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视同应税交易,意味着此类无偿服务不再征收增值税 [3] 新规下的应税判定标准 - 单位向员工提供服务是否征税,关键取决于是否收费:若服务无偿提供,则无需缴纳增值税;若服务有偿提供,则需纳入应税销售额缴纳增值税 [4][5] - 员工为雇主提供劳务并获得工资薪金的服务,明确不属于增值税应税交易,不征收增值税,与国际惯例保持一致 [5] 具体应用场景与税务影响 - 举例说明:若公司以低于市场价向员工提供租房服务(如市场租金3000元,仅收员工1000元),根据新规,这2000元的差价部分需要缴纳增值税 [5] - 单位常见的员工服务,如内部食堂、洗车、电信服务等,若向员工收费,则与企业对外提供服务无本质区别,需缴纳增值税 [5] - 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餐饮、住宿等应税服务一般适用6%的税率;对于小规模纳税人,一般适用3%的征收率 [6] 企业潜在应对策略 - 预计部分企业可能将原本有偿提供的员工服务改为无偿提供,以避免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6] - 相应的,企业可能将无偿提供服务的成本,通过降低员工工资的形式进行补偿,例如将免收的1000元租金体现在工资减少1000元中 [6] - 未来单位对员工提供有偿服务是否征税,还需关注相关部门是否会出台配套的税收优惠政策 [6]
今年起单位给员工提供餐饮住宿等有偿服务要交税
第一财经· 2026-01-13 11:35
增值税法核心变化 - 自2026年1月1日起,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正式实施,重新定义了应税交易范围 [1] - 新法删除了原法规中“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不属于应税交易的情形,使得单位向员工提供有偿服务的税务处理变得不确定 [1] - 新法同时删除了“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视同应税交易的规定,意味着此类无偿服务不再征收增值税 [1] 对员工服务的税务处理新规 - 单位向员工提供无偿服务(如免费餐饮、住宿)自2026年起明确不征收增值税 [1][2] - 单位向员工提供有偿服务(如低于市场价的租金、餐饮)自2026年起需要征收增值税,例如市场租金3000元仅收员工1000元的情形需要交税 [2] - 员工为雇主提供劳务并获得工资薪金,明确不属于增值税应税交易,不征收增值税,与国际惯例一致 [3] 企业实务影响与应对 - 实务中常见的单位向员工提供的收费服务(如内部洗车、电信服务)需纳入应税销售额缴纳增值税 [2] - 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时,提供餐饮、住宿等应税服务一般适用6%税率;若为小规模纳税人,一般适用3%征收率 [3] - 预计部分企业可能调整薪酬福利结构,例如将低价宿舍租金改为无偿提供,并通过相应减少员工工资来平衡支出,以避免增值税 [3] 政策背景与行业观点 - 专家分析指出,新规提高了税收处理的确定性,解决了过去因无偿服务性质复杂、难以区分而导致的征税成本高问题 [2] - 未来单位对员工提供有偿服务是否征税,仍需关注相关部门是否会出台配套的税收优惠政策 [3]
奂熹说税|新增值税法下企业资金借贷核心规则解析
经济观察报· 2026-01-12 12:16
增值税法及实施条例核心内容 - 自2026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将正式施行 其配套实施文件《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已于2025年12月30日公布 [1] 贷款服务进项抵扣政策走向 - 在现行增值税制度下 贷款服务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规定增加了金融 房地产等资金密集型行业的融资成本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二十二条明确了六项不得抵扣的情形 并删除了“购进贷款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这一禁止性表述 为未来政策调整释放了积极信号 [2] - 《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二十条曾规定 纳税人购进贷款服务及相关费用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与现行财税〔2016〕36号文口径保持一致 [3] - 正式发布的《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在“不得抵扣”前增加了“暂”字 并要求财税主管部门适时研究评估 明确了该政策的临时性 [4] - 形成了“法律删除禁止性条款+条例暂明确不得抵扣”的制度架构 未来政策调整仅需修改实施条例 降低了立法难度 [4] - 未来可能通过分行业 分场景试点或设定抵扣比例等方式逐步放开贷款服务进项抵扣 [4] 无偿借贷视同销售规则变化 - 旧规则下 非集团企业间的无偿资金拆借需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 [5] - 《增值税法》第五条重新界定了视同应税交易范围 删除了“无偿提供服务”的视同销售规定 [5] - 自2026年1月1日起 企业间无偿借款不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 处理由“免征”变为“依法不征” 且无论是否为集团关联企业均适用 [6] - 企业所得税政策未变 关联方无偿拆借仍需遵循独立交易原则 否则税务机关可核定利息收入 且出借方对应的自有借款利息可能不得税前扣除 [6]
【服务举措】新办纳税人申报纳税应当这样办理,线上辅导帮您了解政策规定与具体操作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12 10:01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是一份面向新开业纳税人的税务申报指南 旨在提醒纳税人按期履行申报义务并介绍了相关法规的实施时间[1][3][7] 税务申报基本要求 - 新开业公司开始经营后 需在首个申报纳税期办理申报纳税[1] - 申报纳税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线上办理[1] - 即使当期没有发生经营收入 也必须按期进行申报[1] 特定收入场景的申报处理 - 对于顾客未索要发票的经营收入 同样需要进行申报纳税[1] 逾期申报的后果 - 未按期申报纳税将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和加收滞纳金的风险[1] 相关税收法规更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7]
一图了解保障性住房税费政策小知识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8 22:18
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 -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8] - 经营主体对评价指标扣分或判级有异议可在评价年度次年3月申请复核 复核在评价结果确定前完成[8] - 经营主体对年度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可在次年年度评价前申请复评 主管税务机关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评[8] - 因办理税费事宜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而未参评的经营主体 可在纳入信用管理满12个月后申请复评 税务机关将依据其近12个月的信用状况确定级别并于受理次月完成复评[8] 增值税法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9] - 与增值税法配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也将施行[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