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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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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消保“上新”,对坑人的机构严惩不“贷”
南方都市报· 2025-09-16 03:53
监管新规核心内容 - 《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办法》正式发布 对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施五级分类评价体系 最严重违规者可能被暂停业务[1] - 新规替代原有《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 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加强对互联网平台等第三方合作机构的消保管理 强化消保审查和风控关口前移[1] - 金融监管总局及派出机构将根据日常监管信息对金融机构开展年度综合评价 1至5级分别对应领先水平、中等水平、偏下水平、落后水平和严重落后水平[2] 评价体系与奖惩机制 - 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实施双向激励措施 评级高的机构将获得相对宽松的监管环境 评级低的机构将面临更严厉监管[2] - 评价结果直接关联监管强度 形成分级分类的差异化监管模式[2] 行业现状与问题分析 - 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背景下 第三方机构依托互联网平台迅速崛起 但合规性明显弱于传统金融机构[1] - 第三方平台普遍存在收费不透明现象 通过电话推销时承诺低利息和服务费 但在后续流程中增加各类收费 导致最终成本大幅超过常规信贷服务[3] - 部分中介机构通过违规操作使无资质消费者获得贷款 典型案例显示贷款100多万元被收取31万元服务费 并存在通过"AB贷"等不合规方式放贷的行为[3] 对网贷助贷行业的影响 - 新规虽未直接提及网贷和助贷平台 但对这些行业具有重要参考意义[1] - 第三方平台的消费套路和陷阱已成为金融行业典型乱象 备受媒体关注和反复曝光[3] - 新规出台标志着监管重点转向消费者保护 要求金融机构注重合规经营 特别是加强对第三方合作机构的管理[1][3]
三部门启动金融教育宣传周活动 将综合整治扰乱行业秩序的“职业背债”、非法代理退保等乱象
上海证券报· 2025-09-16 03:09
活动启动与主题 - 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启动2025年金融教育宣传周活动 以"保障金融权益 助力美好生活"为主题[2][3] - 活动围绕四方面开展:为民办实事提升服务水平 规范营销行为强化适当性管理 抵制非法中介维护金融秩序 防范电信诈骗保护财产安全[3] - 活动汇聚政府部门、行业协会、金融机构、社会媒体等多方力量 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分人群有侧重的金融教育宣传[3] 监管措施与机制建设 - 金融监管总局将健全适当性管理机制 督促金融机构全面落实《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 坚持"了解产品"和"了解客户"经营理念[4] - 推动金融机构加强营销行为管理 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原则 严格履行告知义务[4] - 指导金融机构形成接诉处理、多元化解到溯源整治的全链条纠纷解决流程[4] 政策落实与产品开发 - 金融教育宣传周将集中解读金融助力提振消费和服务保障民生的政策举措[4] - 落实金融提振消费政策措施 推进个人消费贷款和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试点[4] - 鼓励金融机构优化资源配置 积极融入居民生活场景 开发更多量身定制的金融产品[4] 风险防范与市场净化 - 金融管理部门同步开展"风险提示送上门"行动 制作通俗易懂的金融风险提示内容 发布违法违规警示案例[5] - 借助社区"网格化"管理方式 将金融知识和防非反诈常识送至千家万户[5] - 对扰乱市场公平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零容忍 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新变种[5] - 加大金融领域黑灰产乱象治理力度 开展对"职业背债"和非法代理退保等乱象的综合整治[5]
“金融集市”开市!北京金融机构“消保阵容”齐上阵
北京商报· 2025-09-15 22:22
活动概况 - 2025年北京地区“金融教育宣传周”于9月15日拉开帷幕,活动为期一周,主题为“保障金融权益 助力美好生活” [1] - 活动由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启动,聚焦四方面内容:为民办实事提升服务水平、规范营销行为强化适当性管理、抵制非法中介维护金融秩序、防范电信诈骗保护财产安全 [4] - 北京金融监管局组织辖内金融机构共同开展“金融集市”活动,设置金融街广场和金融街购物中心广场两个会场,近40家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参与 [4] 活动形式与参与机构 - 机构展区包括银行、保险、证券、支付等多类型金融机构,如工行北分、建行北分、农行北分、太保财险北分、平安财险北分、国寿寿险北分、元保保险经纪、银河证券、网银在线等 [3][5] - 各金融机构通过趣味游戏、有奖问答、知识讲解等互动体验方式,将复杂金融知识转化为通俗易懂的语言 [3][5] - 金融街广场安装静态金融教育宣传装置展现金融知识,金融街购物中心广场搭建展区展台进行面对面交流 [4] 机构特色活动与创新 - 国寿寿险北分设置知识科普趣味游戏,让公众学习适当性管理、反诈常识等金融知识 [5] - 平安产险北京分公司推出全国首款金融消保AI人形机器人,支持方言交互服务老年群体,通过游戏化设计帮助青少年识别金融陷阱 [5] - 元保保险经纪设计金融消保互动拼图,参与者识别并拼贴正确信息与谣言,共同完成主题拼图 [6] 活动效果与行业意义 - 活动形式受到市民欢迎,通过游戏和互动使晦涩的金融术语变得直观易懂 [6] - 活动推动行业更透明,有助于强化社会教育功能,帮助消费者建立风险防范意识,提升行业形象与信任度 [7] - 多样化创新服务触达模式能促进行业服务创新,倒逼机构开发更易懂的产品和宣传方式,推动行业从“销售导向”转向“用户需求导向” [8] - 活动有助于宣传金融保险行业基础知识,增强反诈意识,同时提升保险公司品牌意识,增加与客户的互动 [8]
北京金融监管局:“保单升级”勿轻信,“退旧保新”遇陷阱
北京商报· 2025-09-15 18:19
行业监管动态 - 北京金融监管局发布消费者风险提示,警示近期出现的以“保单升级”为名的“退旧保新”骗局,该骗局导致消费者保险保障中断、资金受损或购买到不合适产品 [1] 欺诈行为典型套路 - 不法分子通过非法获取的客户信息,冒充保险公司客服或工作人员,以办理分红、升级、期满等理由主动联系消费者,借机推介“升级产品” [2] - 不法分子恶意诋毁消费者所持保单的保险公司经营不善,承诺消费者缴纳折扣额外保费即可继续享受保障,实则未经同意将费用用于购买消费者不需要的产品 [2] - 不法分子以“旧产品过时”、“收益更高”等话术诱导消费者退保,并通过非官方渠道购买“升级产品”,其实际收益远低于承诺或保障内容不符,甚至诱骗消费者将退保资金转入不法账户后卷款潜逃 [2] 对消费者的官方提示 - 消费者应通过保险公司官方客服、柜面等渠道核实联系人员身份,核对工号、服务区域等信息 [3] - 消费者应警惕“保单升级”、“保本高收益”、“全额退保”等异常话术,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业务真实性,并注意区分保险产品与理财、储蓄产品 [3] - 消费者如需退保应通过保险公司官方渠道办理,切勿轻信非官方渠道的“快速退保”服务 [3] - 消费者应妥善保管身份证、银行卡、保单等重要物品,不泄露验证码、密码等敏感信息,并建议设置银行卡交易提醒以监控异常 [3] - 消费者与保险公司发生纠纷可协商解决,或通过行业协会调解、向12378热线投诉、向法院提起诉讼,如遇诈骗或财产损失应保留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3]
金融行业周报:央行发布8月社融数据,金融监管总局修订信托管理办法-20250915
平安证券· 2025-09-15 17:02
报告行业投资评级 - 行业投资评级为强于大市(预计6个月内行业指数表现强于沪深300指数5%以上)[37] 报告核心观点 - 央行发布2025年8月社融数据 新增人民币贷款5900亿元 同比少增3100亿元 社融增量2.57万亿元 同比少增4630亿元[4] - 金融监管总局修订《信托公司管理办法》 调整业务范围为资产服务信托 资产管理信托和公益慈善信托三项 并优化固有资产负债业务及其他业务范围[5][15] - 金融监管总局修订《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办法》 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提升金融服务质量[6][19] - 银行板块作为高股息标的具备配置价值 保险板块受益于储蓄需求及资本市场回暖 证券板块受益于市场活跃度提升及改革红利[35] 重点聚焦 - 2025年8月新增人民币贷款5900亿元 同比少增3100亿元 余额同比增速6.8% 其中住户贷款增加303亿元 企事业单位贷款增加5900亿元 票据融资增加531亿元[4][13] - 2025年8月社会融资规模增量2.57万亿元 同比少增4630亿元 社融余额同比增速8.8% 对实体经济发放人民币贷款增加6233亿元 同比少增4178亿元 企业债券净融资1343亿元 同比少增360亿元 政府债券净融资1.37万亿元 同比少增2519亿元[4][13][14] -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修订背景为原办法实施18年 与资管新规等新制度需衔接 修订内容聚焦信托主业 强化公司治理 加强风险防控及监管要求[15] - 《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办法》修订内容包括调整评价范围至金融租赁公司及养老保险公司等 优化评价要素至7项 完善评价程序及强化结果运用[20] 行业数据 - 本周银行指数变动-0.66% 证券指数变动+0.65% 保险指数变动-0.70% 金融科技指数变动+1.77% 沪深300指数上涨1.38%[21] - 银行子板块中西安银行表现最佳 上涨4.66% 证券子板块中长江证券上涨5.96% 保险子板块中新华保险上涨0.25%[21][24][23][25] - 银行公开市场操作实现净投放1961亿元 SHIBOR隔夜利率上升5.1BP至1.37% 7天SHIBOR利率上升3.3BP至1.46%[27][28] - 证券周度股基日均成交3.04万亿元 环比下降4.5% 两融余额23404亿元 环比增长2.67% 股票质押规模30008亿元 环比下降0.53%[30] - 保险十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1.867% 环比上升4.10bps 地方政府债收益率2.026% 环比上升2.11bps 国开债收益率2.028% 环比上升15.53bps 企业债收益率2.346% 环比上升5.66bps[33] 投资建议 - 银行板块高股息配置价值凸显 近12个月平均股息率相对10年期国债收益率溢价处于历史高位[35] - 保险板块受益于居民储蓄需求及寿险业务结构优化 资产端具备弹性 分红水平稳健[35] - 证券板块受益于市场景气度改善及交投活跃度维持高位 估值与业绩具备β属性 长期受益于资本市场改革[35]
渤海人寿启动2025年“金融教育宣传周”活动
财富在线· 2025-09-15 17:01
公司近期动态 - 渤海人寿于9月15日正式启动2025年“金融教育宣传周”活动 活动主题为“保障金融权益 助力美好生活” [1] - 公司将通过线上线下多元融合的方式进行宣传 旨在普及金融知识 增强公众风险防范意识 提升金融素养 [1] - 活动期间 公司发挥党委核心领导作用 总分统筹联动 重点关注“一老一少一新”群体 [1] 活动具体内容与形式 - 线上宣传将打造全方位 立体式体系 包括公司高管走进直播间解读金融产品适当性及为民办实事成果 [2] - 线上活动将邀请健康领域专家讲解消费者关心的健康话题 并通过图文科普 以案说险 情景剧 知识讲堂 趣味游戏等多种形式普及金融知识 [2] - 线下活动以“五进入”形式开展“风险提示送上门”专项行动 组织“适当性理念” “防范非法中介” “反诈宣传”三个主题日活动 [2] - 线下活动旨在面向不同群体提供针对性金融知识 丰富县域基层宣传形式 打通金融教育宣传“最后一公里” [2] - 教育宣传内容围绕金融产品适当性 防范非法中介危害 金融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 反诈预防预警等展开 [1] 公司战略与目标 - 公司表示将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 持续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精耕细作 [3] - 公司着力构建消费者权益保护大格局 同塑消费者权益保护新气象 [3] - 活动的最终目标是助力构建诚实守信 健康稳定的金融生态环境 [1]
友邦人寿全面启动2025年“金融教育宣传周”活动
齐鲁晚报· 2025-09-15 16:22
2025年9月15号,上海——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是践行金融工作政治性和人民性的重要体现。 友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邦人寿")坚决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全面融入公司治理 和业务流程,以专业、贴心的金融服务传递消保文化温度,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与合法权益,助力构建诚信、安全、 健康的金融生态。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 国证监会联合发起2025年"保障金融权益助力美好生活——金融教育宣传周"活动,旨在通过多层次、广覆盖的宣传教育体 系,持续推进金融知识普及与风险警示教育,不断增强社会公众金融素养和风险防范能力,助力人民群众实现更高品质生 活。 活动口号: 保障金融权益助力美好生活 活动主题: 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内容,组织开展金融知识普及,帮助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理性选择 适合自己的金融产品,远离虚假宣传、非法中介、非法金融和电信诈骗等活动侵害。注重发挥基层力量,推动金融知识和风 险提示深入基层、直达群众。积极发挥金融助力提振消费作用,不断 ...
重磅 | 金融消保监管评价新标准:营销管理、纠纷化解权重不低50%
搜狐财经· 2025-09-15 09:57
政策发布与背景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于2025年9月10日修订发布《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办法》,旨在构建“大消保”格局,督促金融机构将消费者权益保护要求嵌入业务全流程[1][5] - 该办法是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大一统”时代的重要标志,取代了2021年发布的《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办法》[4][31] - 金融监管总局、央行、证监会将于2025年9月15日至21日联合举办金融教育宣传周,主题为“保障金融权益助力美好生活”,作为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体现[1][7] 评价对象与范围 - 评价对象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由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监管的向消费者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金融机构[2][14] - 评价范围扩大,首次将养老保险公司纳入评价范围,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养老金管理公司、再保险公司等六类保险机构仍不作为评价对象[2][15] - 开业不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金融机构,以及不开展个人业务或个人业务占比较小的金融机构,可不作为评价对象[2][14][15] - 对于农村中小银行,派出机构可仅对法人机构开展评价并自行确定覆盖范围,原则上应5年全覆盖[14] 评价要素与权重 - 评价要素优化为7项,包括“体制机制”、“适当性管理”、“营销行为管理”、“纠纷化解”、“金融教育”、“消费者服务”、“个人信息保护”[1][2][16] - 各项要素权重之和为100%,其中“营销行为管理”和“纠纷化解”权重均不低于25%,“体制机制”和“适当性管理”权重均不低于10%,“金融教育”权重不低于10%,“消费者服务”和“个人信息保护”权重均不低于5%[2][17] - 金融监管总局每年可根据最新要求和实践需要,牵头对评价要素权重及具体指标进行动态调整[2][17] 评价方法与分级标准 - 消保监管评价总分值为100分,最小计分单位为0.1分[3][18] - 评价总体得分由法人机构评价得分和一级分支机构平均得分各按50%加权平均计算得出[18] - 根据最终得分,评价结果分为1至5级,其中2级和3级进一步细分为A、B、C三个档次,数值越大表示问题越多,需越高程度的监管关注[3][18] - 具体分级标准为:90分(含)至100分为1级;75分(含)至90分为2级(85分至90分为2A,80分至85分为2B,75分至80分为2C);60分(含)至75分为3级(70分至75分为3A,65分至70分为3B,60分至65分为3C);45分(含)至60分为4级;45分以下为5级[19] 评价程序与周期 - 消保监管评价周期为一年,评价期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年度评价工作原则上应于下一年度3月中旬前完成[4][21] - 评价程序包括方案制定、机构自评、评价实施、结果反馈、档案归集等环节[21] - 评价实施环节细分为信息收集、初评、复评、审核,强调复评和审核工作应通过集体研究形式开展[4][22][23] - 金融机构需进行自评并提交证明材料,如提交虚假材料将依法被严肃处理[22] 评价结果运用与差异化监管 - 评价结果是衡量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的重要依据,并会按相应权重纳入金融机构监管评级[15][25] - 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将根据评价结果依法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5][27] - 对评价结果为2级的机构,通过窗口指导、现场通报、监管谈话等方式督促整改[5][27] - 对评价结果为3级的机构,可视情形采取下发风险提示函、责令限期整改、责令内部问责等措施,必要时公开披露其不当行为[5][28] - 对评价结果为4级的机构,可增加在开办新业务、增设分支机构等方面的监管措施[5][28] - 对评价结果为5级的机构,可依法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对直接负责的高管进行责任追究、责令调整有关负责人及管理人员[5][28] - 对评价结果为1级、2A级的机构,可适当降低相关现场检查频率、给予正向激励[28] - 评价结果为3级及以下的机构,需在收到结果后90日内提交整改计划,并可能被要求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内部考核在绩效考评中的权重[28][29] 组织保障与制度演进 - 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能部门负责牵头开展评价工作[30] - 监管强调发挥“四级垂管”优势,加大对基层金融机构工作质效的考察,提高一级分支机构评价得分权重[1][5] - 该办法的发布是近年来持续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体系的最新举措,此前监管已出台多项相关管理办法[7] - 当前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仍面临适当性管理质效有待提升、多元纠纷化解机制亟待完善等挑战[7]
民生银行南京分行全面启动2025年金融教育宣传周活动
江南时报· 2025-09-15 08:36
活动启动 - 民生银行南京分行于9月15日启动2025年金融教育宣传周活动 响应国家金融教育普及号召并遵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及总行工作要求 [1] - 全辖网点通过跑马屏、公众教育区、自助设备、电视、展架等多渠道统一展示活动口号及海报、视频 同时开展员工消保培训倡导诚实守信和提升服务水平 [1] - 全辖机构同步开展迎进来和走出去的针对性金融宣教活动 围绕重点群体深入推广 [1] 创新宣教模式 - 公司针对老年人、青少年、新市民、农村居民等重点群体编制图文折页 实现一类人群一本指南以精准匹配知识需求 [2] - 组织12家分支机构录制南京话、南通话、无锡话、扬州话等江苏方言版知识普及内容 用家乡话拉近消费者距离 [2] - 采用默剧形式直观解读风险场景 选取残疾人居家就业骗局、非法贷款中介骗局等典型案例通过肢体表演还原诈骗过程及防范要点 [2] 网格化宣教实施 - 运用社区网格化管理思维组织员工走进周边社区开展宣教 上门发放折页并结合诈骗案例进行一句话风险提示 同时设置消保微课堂站点 [3] - 深入夫子庙、新街口等商圈为摊主和市民发放防骗折页并开展风险提示 在商城、超市、办公楼设置消保微课堂定点宣传 [3] - 结合五大重点人群主题宣教品牌深入养老院、学校、残联、农村精准开展金融宣教主题活动 [3] 长期承诺与理念 - 公司坚守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承诺 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持续完善全流程消保管理体系 [4] - 不断拓宽宣教举措与渠道 增强消费者金融获得感与安全感并为构建诚信、安全、和谐的金融生态环境贡献力量 [4]
金融监管总局:将金融租赁、养老保险公司等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范围
国际金融报· 2025-09-12 23:44
评价办法核心修订内容 - 调整评价范围,将金融租赁公司、养老保险公司等纳入评价对象 [4] - 优化评价要素,调整为体制机制、适当性管理、营销行为管理、纠纷化解、金融教育、消费者服务、个人信息保护共7项要素 [4] - 完善评价程序,细分为信息收集、初评、复评、审核等环节,强调复评和审核需通过集体研究形式开展 [4] - 强化上下协同,加大对基层金融机构考察,提高一级分支机构评价得分权重,派出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评价指标 [4] - 深化结果运用,监管机构将根据评价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对较好机构增加正向激励,对较差机构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4] 评价办法发布与目标 - 金融监管总局于9月12日发布新修订的《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办法》,共六章三十一条 [1] - 修订旨在健全行为监管制度体系,指导金融机构将消费者权益保护要求嵌入业务各环节和全流程 [5] - 目标是为消费者提供更便捷、更有温度的金融服务,提升金融消费者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