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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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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股份(600810.SH)收到河南证监局警示函
智通财经网· 2025-11-28 15:44
监管处罚决定 - 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1] - 监管措施决定文号为〔2025〕49号 [1] 违规事项详情 - 公司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等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1] - 2025年1-9月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9.4亿元人民币 [1] - 实际发生额超出年度预计金额4.4亿元人民币 [1] - 超出部分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6.14% [1] - 该比例已达到需股东会重新审议及披露的标准 [1] 违规性质与责任认定 - 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1] - 该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三条第一款及第四十二条规定 [1] - 公司董事长李本斌、总经理王兵、董事会秘书安鲁嘉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1]
标准股份:收到陕西证监局监管措施决定书
新浪财经· 2025-11-28 15:37
监管处罚事件 - 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 [1] - 处罚对象包括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田斌、财务总监胡过江 [1] 财务信息披露问题 - 2023年年报中供应链项目应收款项往来主体核算错误 [1] - 2023年信用减值损失计提不充分 [1] - 导致2023年财务报表相关数据披露不准确 [1] 违规行为与整改要求 - 公司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1] - 陕西证监局要求公司及相关人员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1]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正补充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1-22 03:08
更正补充公告核心内容 - 公司对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追认关联交易暨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进行更正和补充 [1] - 更正内容涉及2020年至2024年与关联人唯士达和盈智融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统计口径 [1][2] - 与唯士达的关联交易金额从更正前的143,969.03万元(未税)更新为163,706.60万元(含税) [2] - 与盈智融的关联交易金额从更正前的97,004.10万元(未税)更新为107,836.79万元(含税) [2] - 补充说明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收到唯士达支付的2022年1月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利息14,738.34元 [3] 江苏证监局警示函核心内容 - 公司及相关人员于2025年11月21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4] - 违规行为一:2018年至2024年,公司未及时审议并披露与关联方唯士达、盈智融等的日常关联交易,直至2025年4月才追加审议披露,且披露金额存在错误 [4] - 违规行为二:2022年,公司以购销往来款名义向唯士达支付资金并收回,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单笔占用周期1至4天,公司未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 [6] - 公司时任董事长徐金根、时任财务总监向雪梅、时任董事瞿李平对上述事项承担主要责任 [5] - 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7] 公司回应与后续措施 - 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所指问题,将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及时提交书面报告 [8] - 公司将组织相关人员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提升规范运作意识和信息披露质量 [8] - 公司表示此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8]
百川能源及董事长王东海因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收警示函
搜狐财经· 2025-11-15 17:56
公司治理与监管事件 - 公司及相关人员于2025年11月13日收到湖北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2] - 原因为公司董事长王东海自2019年9月起可控制涿鹿大地燃气和绥中大地天然气管道公司但未报送关联关系 [2] - 导致公司在2019年10月以2.20亿元收购上述两家公司时未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2] - 该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2] - 湖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王东海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 - 公司及有关责任人表示将吸取教训加强学习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2] 公司基本情况 - 百川能源成立于1992年03月18日注册资本134085.481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东海 [2] - 公司主营业务为城市管道燃气销售、燃气工程安装、燃气具销售 [2] - 公司董事长为王东海董秘为李思萌员工人数为1944人实际控制人为王东海 [2] - 公司参股公司51家包括河北广祥建设工程、海南百川氢能科技发展、阜阳国祯石化等 [3] 公司财务业绩 - 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和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50.10亿元、52.23亿元、50.91亿元和36.88亿元 [3] - 营业收入同比分别增长8.33%、4.27%、-2.54%和5.80% [3] - 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91亿元、3.68亿元、3.19亿元和1.89亿元 [3] - 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分别为-27.20%、-5.82%、-13.41%和9.82% [3] - 同期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1.08%、51.72%、50.42%和53.56% [3] 公司风险信息 - 天眼查信息显示公司自身天眼风险355条周边天眼风险211条 [3] - 历史天眼风险93条预警提醒天眼风险259条 [3]
能源国企及其董事长,被责令限期整改!
中国能源报· 2025-11-03 19:13
监管处罚事件 - 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及其董事长刘斌被中国证监会甘肃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并责令限期整改[1] - 公司未配合上市公司蓝科高新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导致蓝科高新2019年和2020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 涉及金额分别为4476.43万元和7236万元[1] - 公司构成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2019年8月蓝科高新向关联供应商支付采购款累计4700万元 但2019年8月至2020年6月期间资金由公司实际使用[1] - 刘斌作为公司董事长 知悉关联方情况且安排相关合同签订和资金划转 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2] - 监管措施包括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司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报送书面整改报告[2] 公司背景信息 - 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8月 是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旗下的综合性能源服务集团[2] - 公司业务涵盖能源投资运营、能源工程建设、能源技术研发、能源贸易服务[2] - 公司总部位于上海 拥有电力、化工石化、医药、建筑、环境、市政等行业的多项甲级、乙级资质和证书[3] - 公司具备从规划咨询、工程设计、工程承包到运营管理的整体服务能力[3]
山子高科(000981)披露收到证监会警示函,11月03日股价下跌7.84%
搜狐财经· 2025-11-03 17:30
股价与交易表现 - 截至2025年11月3日收盘价为3.76元,较前一交易日下跌7.84% [1] - 当日开盘价3.67元,最高价3.81元,最低价3.67元 [1] - 当日成交额达50.58亿元,换手率为14.27% [1] - 公司最新总市值为375.9亿元 [1] 监管警示函核心事项 - 公司因对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进行更正,导致相关期间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1] - 公司2024年7月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方案未能完成,原计划使用6亿元至10亿元资金回购股份 [1] - 实际仅回购483.31万股,金额1101.48万元,仅为计划下限6亿元的1.8% [1] - 回购方案虽延期至2025年7月24日,但最终仍未完成 [1] 监管措施与公司回应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出具警示函 [1] - 时任董事长兼总裁叶骥、时任财务总监陆燕因未能勤勉尽责被认定负有主要责任 [1] - 监管措施包括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并要求公司在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1] - 公司表示将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并称相关事项不影响正常经营 [1]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1-01 03:12
公司监管处罚 - 公司及相关人员于2025年10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 [1] - 警示函涉及两项主要违规行为:财务数据不准确和股份回购未完成 [1][2] - 时任董事长兼总裁叶骥和时任财务总监陆燕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1] 财务数据问题 - 公司对2024年前三季度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1] - 更正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及第三季度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利润表相关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1] 股份回购问题 - 公司原计划于2024年7月25日起6个月内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6亿元-10亿元回购股份 [2] - 回购期限后延长六个月至2025年7月24日 [2] - 截至回购期限结束累计回购股份483.31万股回购金额1101.48万元仅占回购计划下限6亿元的1.8% [2] 处罚措施与公司回应 - 甘肃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3] - 公司需在收到决定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3] - 公司表示高度重视问题将加强学习并按规定提交整改报告 [3] - 公司称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其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 [4]
山子高科(000981.SZ)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监会甘肃监管局警示函
智通财经网· 2025-10-31 21:49
监管处罚事件 - 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收到甘肃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1] - 公司因2024年前三季度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反映出2024年第一季度 半年度 第三季度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利润表相关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1] -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1] - 时任董事长兼总裁叶骥和时任财务总监陆燕未能勤勉尽责 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 [1] 股份回购违规 - 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议案 计划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6亿元-10亿元回购股份 回购期限不超过6个月 [2] - 2025年1月24日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 将股份回购期限延长六个月至2025年7月24日 [2] - 在回购期限内公司累计回购股份483.31万股 回购金额1101.48万元 仅占回购计划下限6亿元的1.8% 未完成回购计划 [2] - 未完成回购的行为构成《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三十七条规定的违规行为 [2] 监管措施结果 - 甘肃证监局依据相关法规决定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 - 监管措施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
山子高科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监会甘肃监管局警示函
智通财经· 2025-10-31 21:49
监管处罚事件 - 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收到甘肃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1] - 公司因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1] - 时任董事长兼总裁叶骥以及时任财务总监陆燕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1] 财务信息披露违规 - 2025年4月29日公司披露对2024年前三季度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1] - 更正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及第三季度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利润表相关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1] - 公司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1] 股份回购计划及执行情况 - 2024年7月25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6亿元-10亿元回购股份的议案 计划实施期限不超过6个月 [2] - 2025年1月24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将股份回购期限延长六个月至2025年7月24日的议案 [2] - 截至2025年7月24日回购期限届满 公司累计回购股份483.31万股 回购金额1101.48万元 [2] 股份回购违规 - 实际回购金额1101.48万元仅占原计划回购金额下限6亿元的1.8% 未完成回购计划 [2] - 该行为构成《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三十七条规定的违规行为 [2] - 甘肃证监局依据相关规定决定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
葵花药业及相关人员收到黑龙江证监局警示函
智通财经· 2025-10-31 17:24
监管处罚事件 - 公司收到黑龙江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 [1] - 处罚对象包括公司本身及董事长关玉秀、总经理关一、董事会秘书周广阔 [1] - 监管措施将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 违规行为详情 - 公司与关联法人格乐瑞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海维开展采购业务 [1] - 2024年关联交易金额为3238.36万元 [1] - 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68% [1] - 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1]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被认定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