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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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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微半导: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7-16 22:13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规范股东会行为并保障股东依法行使权利 [1]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发生后2个月内召开 [1] - 临时股东会触发条件包括董事人数不足法定2/3、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六类情形 [1] 股东会召集程序 - 董事会需在法定期限内召集股东会,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 [2][3] - 若董事会拒绝或未反馈,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临时股东会,持股10%以上股东可进一步请求审计委员会召集 [3][4]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并说明理由 [4]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前提交临时提案,提案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5]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20日通知,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通知,通知需完整披露提案内容及决策所需资料 [5][6] - 董事选举事项需在通知中披露候选人教育背景、持股情况、关联关系等详细信息,并采取单项提案形式 [6] 股东会召开与表决 - 股东会可采用现场会议结合网络/电话等方式召开,股东可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表决 [7][8] - 会议主持人由董事长担任,特殊情况由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推举代表主持,干扰会议行为将被制止并报告查处 [8][9] - 表决权与股份数挂钩,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公司自有股份无表决权 [9][10] 决议与执行机制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如增减注册资本、修改章程等)需2/3以上通过 [14][15] - 股东会决议需公告表决结果及详细内容,未通过提案需特别提示,派现/送股等方案需在2个月内实施 [15][16] - 决议内容违法则无效,程序违规可被股东在60日内诉请撤销,争议期间决议仍需执行 [17][18] 附则与规则解释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 [19] - 规则中"以上""以内"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及章程执行 [19]
赛微电子: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16 21:11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深交所相关规范制定,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 [1] - 董事会需勤勉尽责保障股东会正常召开,全体董事对会议组织承担直接责任 [2] - 股东会职权范围严格限定于《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事项 [3] 股东会类型与召集程序 - 股东会分为年度会议(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和临时会议(满足章程规定情形时召开) [4] -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须在10日内书面反馈意见 [7]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若董事会10日内未回应可转由审计委员会召集 [9][5] - 自行召集股东会的股东需提前向深交所备案,且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 [10][5] 提案与通知机制 - 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出提案,临时提案需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 [14][7]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20日公告通知,临时会议需提前15日通知(不含会议当日) [15] - 通知须包含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股权登记日、网络投票方式等要素 [16][8] - 董事候选人资料需披露教育背景、持股情况、处罚记录等,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17][33] 会议召开与表决规范 - 会议可采用现场+电子通信形式,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15:00 [19][11] - 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需载明委托人持股信息及表决指示 [24][13]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违规买入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 [15][32] - 表决实行记名投票,现场会议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投票截止时间 [37][17] 决议执行与争议处理 - 派现送股等方案需在股东会后2个月内实施 [44] - 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包含出席人员、表决结果、质询答复等完整信息 [45][19] - 决议内容违法则无效,程序违规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 [48][20] - 争议期间需继续执行决议,待法院判决后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1] 规则修订与解释 - 本规则修订需经股东会批准,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50][21] - 董事会负责规则解释,生效及修改均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51][52]
中核科技: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16 00:25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为规范股东会行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确保股东依法行使权利 [1]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在法定情形出现时召开 [1] - 董事会需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若无法按期举行需向江苏证监局和深交所报告并公告 [1] 股东会召集程序 -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意见 [7] - 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未按期反馈的,提议方可自行召集 [8][9] - 自行召集股东会的股东需持股比例不低于10%,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 [6][11]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临时提案,召集人需在2日内公告补充通知 [8]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20日通知,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通知,通知需包含会议时间、地点、提案及股权登记日等信息 [15][18] - 董事选举提案需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包括教育背景、持股情况及是否受监管处罚等 [17] 股东会召开与表决 - 股东会可采用现场与网络结合形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15:00 [20][2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表决需单独计票并披露 [31] - 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特定情形下(如大股东持股超30%)必须采用 [32] 股东会决议与记录 - 特别决议事项(如重大资产重组)需获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4] - 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内容包括出席人员、表决结果及股东质询答复等 [42][18] - 决议内容违法则无效,程序违规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 [20] 附则 - 公告需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网站发布,修改规则需董事会制定并报股东会批准 [47][49] - 规则解释权归董事会,自2025年7月15日起生效 [50][21]
科捷智能: 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7-15 22:12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股东会行使职权需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不得通过授权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代为行使职权[1] - 董事会需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并依法行使职权,全体董事应勤勉尽责[1]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需在触发情形后两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召集程序 - 临时股东会可由独立董事(经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提议召开,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书面反馈[3][4] - 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或未反馈,审计委员会或符合条件的股东可自行召集,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4][5] - 自行召集股东会需向董事会、证监会派出机构及交易所备案,且召集时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5]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交临时提案,召集人需在两日内补充通知并公告[6] - 年度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0日公告,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公告,通知需包含会议时间、地点、提案内容及股权登记日等信息[7][8] - 网络投票时间需明确载明,且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15:00或迟于会议当日9:30开始[8] 股东会召开与表决 - 股东会以现场会议为主,可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股东可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表决[9][10] - 会议主持人由董事长担任,特殊情况由董事、审计委员会或股东推举代表主持[11]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非关联股东过半数或三分之二(特别决议)通过即生效[14][15] 决议类型与累积投票制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 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增减注册资本、修改章程、重大资产交易(超总资产30%)及股权激励等[12] - 选举董事时需采用累积投票制(持股30%以上股东或选举两名以上董事适用),每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13][14] 会议记录与公告 - 会议记录需包含出席人员、表决结果、质询答复等内容,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9][20] - 决议公告需列明出席股东持股比例、表决方式及每项提案结果,未通过提案需特别提示[18][19] - 公告需在证监会指定媒体及交易所网站发布,篇幅较长时可摘要披露但需同步公布全文[21] 规则修订与解释 - 本规则由董事会拟定并经股东会批准生效,修订需履行相同程序[21] - 规则与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冲突时,以后者为准并及时修改规则[22]
开尔新材: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15 22:11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 会规则》")及《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 ...
芯原股份: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15 00:29
股东会议事规则核心内容 - 规范股东会运作程序 保障股东合法权益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1][2] - 适用于公司全体股东 董事 高管及列席人员 具有普遍约束力 [2] - 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筹备 坚持朴素从简原则 禁止给予额外利益 [2][4] 股东会职权范围 - 交易审议标准:资产总额/市值/净利润占比超50% 或营业收入超5000万元且占比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 [3][4] - 交易类型涵盖资产买卖 对外投资 债务重组等12类 不含日常经营活动 [4] - 关联交易 担保等事项需单独履行审议程序 合并报表范围内交易可豁免 [6] 会议召集机制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 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不足2/3 亏损达股本1/3或10%以上股东请求时召开 [7][8] - 独立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10日内反馈 [12][13] - 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会议 费用由公司承担 [14][17] 提案与通知要求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出临时提案 需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 [19] - 年度会议提前20日通知 临时会议提前15日通知 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 [20] - 通知需包含会议时间 提案内容 股权登记日等要素 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日15:00 [21][25] 表决与决议规则 - 普通决议需过半数表决权通过 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 [44]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违规参与时适用特别决议程序 [47] - 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 30%以上股份股东必须采用 [49][51] 会议记录与保存 - 记录需包含出席情况 提案审议过程 表决结果等 保存期不少于10年 [63][65] - 董事 召集人 主持人需签字确认 与股东签名册一并存档 [64] 规则修订与解释 - 修订需董事会提案 股东会审议通过 解释权归董事会 [68][70] - 术语定义与公司章程一致 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执行 [65][66]
中天服务: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14 20:13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规范股东会行为并保障股东依法行使职权 [1][2]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需在触发条件后2个月内召开,触发条件包括董事不足法定人数、未弥补亏损达股本1/3、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 [3] - 股东会召开需聘请律师对会议程序、人员资格、表决结果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4] 股东会召集程序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出通知 [5][6] - 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若董事会未按期反馈或拒绝,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审计委员会未按期召集则股东可自行召集 [6][7] - 自行召集股东会的股东需提前向董事会和交易所备案,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董事会需配合提供股东名册 [7][11][12]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出提案,临时提案需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召集人需在2日内补充通知 [8][15] - 年度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0日公告,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通知需包含会议时间、地点、议程、股权登记日及表决方式等详细信息 [16][19] - 股东会通知不得无正当理由延期或取消,若变更需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原因 [11] 股东会召开与表决 - 股东会可采用现场与网络结合方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15:00或迟于当日9:30开始 [21][22] - 股东会表决实行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适用于章程修改、重大资产重组、分拆上市等事项 [18][42]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回购股份等特殊事项需经双重多数决(全体股东及中小股东均三分之二通过) [14][20] 股东会决议与记录 - 决议公告需列明出席股东持股比例、表决结果及决议详情,未通过提案需特别提示 [43][44] - 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包含审议过程、表决结果及股东质询等内容,董事及召集人需签字确认 [45][21] - 决议内容违法则无效,程序违规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争议方需及时诉讼但决议执行不中止 [22] 附则与规则解释 - 规则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公告需在指定媒体披露 [24][52] - 规则由董事会拟订并解释,经股东会审议后生效,修改需同等程序 [27][55]
影石创新: 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7-11 19:19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职责权限,确保依法行使职权 [1] - 股东会作为公司权力机构,需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框架内行使职权 [1][3]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两种类型 [4] 股东会召集程序 - 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发生后2个月内召开 [2][3] - 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或公司章程规定三分之二、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三分之一、单独或合并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 [3] -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 [7]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若董事会未响应可自行召集 [9][10]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 [14]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20日公告通知,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公告 [15] - 股东会通知需完整披露提案内容、董事候选人背景及关联关系等信息 [17][18] 股东会召开形式 - 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形式,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15:00 [20][21] - 股东可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出席 [24][25] - 会议主持人由董事长担任,特殊情况可由董事、审计委员会或股东推举代表主持 [30][32] 表决与决议机制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5] - 增减注册资本、修改章程、重大资产交易等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 [37]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议需非关联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38][40] - 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每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41] 会议记录与执行 - 会议记录需包含出席人员、表决结果、质询答复等内容,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54][55] - 股东会决议若违反法律可被法院撤销,但程序轻微瑕疵不影响决议效力 [52][53] - 派现、送股等方案需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 [51] 规则效力与解释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生效,修改需同等程序,解释权归属董事会 [56][59] - 规则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为准,条款表述中"以上""以下"含本数 [57][58]
西大门: 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7-11 00:22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规范股东会行为并保障股东依法行使权利 [1]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触发条件后2个月内召开 [1][4] 股东会召集程序 - 董事会负责按期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 [2][7]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若董事会未在10日内回应,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 [3][9]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时,公司需承担会议费用,且召集人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 [4][10][12]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出提案,临时提案需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召集人应在2日内补充通知 [5][14] - 年度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0日公告,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公告,通知需包含全部提案内容及决策所需资料 [5][15][16] - 董事选举提案需披露候选人详细背景、持股情况及关联关系,并采用累积投票制 [6][17][32] 股东会召开与表决 - 股东会可采用现场与网络结合形式,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15:00或迟于当日9:30 [8][21] - 股东表决权按持股数计算(类别股除外),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9][11][31] - 表决结果由律师及股东代表共同监票并当场公布,网络投票股东可查验投票结果 [13][37][38] 股东会决议与记录 - 决议公告需列明出席股东持股比例、表决结果及决议详情,未通过提案需特别提示 [14][39][40] - 会议记录需保存十年,包含审议过程、表决结果及股东质询答复,董事及召集人需签字确认 [15][41] - 决议内容违法则无效,程序或内容违规的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 [16][45] 其他规定 - 公司不得在股东会上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告需在指定媒体披露 [17][47] - 规则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规则修订由董事会拟定并经股东会批准 [20][50]
中辰股份: 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7-11 00:21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公司法》规定情形出现后两个月内召开[1] - 股东会行使职权范围受《公司法》和公司章程限制,不得授权董事会或其他机构行使法定职权[2] - 公司需聘请律师对股东会召集程序、出席资格、表决程序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2] 股东会职权范围 - 股东会拥有最高权力机构地位,职权包括选举董事、审批利润分配方案、修改公司章程等15项法定职权[2] - 重大资产交易(超过最近一期审计总资产30%)、发行债券、股权激励等事项必须经股东会审议[2] - 特定情形下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2] 担保与财务资助审议标准 -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等六类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 - 资产负债率超70%的被资助对象或单次资助金额超净资产10%的财务资助需提交股东会[4] - 控股子公司担保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可豁免股东会审议[3] 股东会召集程序 -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4]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未按期反馈时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5][6] - 自行召集股东会的股东需提前向董事会书面通知并向交易所备案,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6] 提案与通知机制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需在2日内公告补充通知[7]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20日公告通知,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通知[8] - 股东会通知需完整披露提案内容、董事候选人资料及会议时间地点等关键信息[8] 会议召开与表决规则 - 股东会可采用现场与网络结合形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15:00[10] - 股东会主持人由董事长担任,特殊情况下可由董事、审计委员会或股东推举代表担任[12]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违规买入的股份36个月内无表决权[13] 决议与执行 - 股东会决议需公告表决结果详情,未通过提案或变更前次决议需特别提示[17] - 会议记录需保存十年,包含审议经过、表决结果及股东质询等内容[17] - 派现、送股等方案需在股东会后两个月内实施,决议内容违法则无效[18] 规则修改与解释 - 规则修改需股东会决定,由董事会拟订修改草案并经股东会批准[21] - 规则解释权归属董事会,与上位法冲突时以法律和公司章程为准[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