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不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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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10月对7家退市公司“出手” 杜绝“一退了之”
财经网· 2025-11-03 19:00
监管动态与处罚案例 - 10月份证监会及地方证监局对7家退市公司采取监管行动,其中4家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或事先告知书,2家公司股东被立案调查,1家公司收到行政监管措施 [1] - 泛海控股因未及时披露8笔融资合同违约被北京证监局罚款合计840万元 [2] - 青岛中程因2017年至2022年财务造假及未披露重大诉讼被证监会罚款合计2060万元 [2] - 长江健康因资金占用及担保信披违规被江苏证监局拟罚款5330万元,江苏阳光因信披违法违规被拟罚款330万元 [2] “退市不免责”监管原则 - 监管部门坚决执行“退市不免责”,杜绝“一退了之”,表明从严监管已贯穿企业上市、经营、退市全周期 [1] - 近一个月7家退市公司被查或处罚,传递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信号,秉持“退市不免责”原则一追到底 [3] - “退市不免责”已成为资本市场监管常态,旨在全面提升违法成本,净化市场生态 [1] “一案双罚”追责机制 - 监管部门实施“一案双罚”,既追究公司责任,也精准追责“关键少数” [4] - 长江健康控股股东润发集团因组织、指使资金占用及担保违规被拟罚款1500万元,原董事长和现任董事长各被拟罚款1200万元 [4] - 江苏证监局拟对长江健康两名董事长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5] - “一案双罚”能更全面追究责任,对公司形成警示,对责任人形成约束,避免滥用职权 [5] 立体化追责与投资者保护 - 对退市公司的追责呈现行民刑立体化趋势,民事追责和刑事追责案例增多,进一步提高违法成本 [6] - 退市公司千山制药两名高管因犯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及挪用资金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0万元 [6] - 证监会发布意见健全退市过程中中小投资者保护,引导控股股东等主动采取先行赔付等措施弥补投资者损失 [6] - 完善司法救济机制和推动先行赔付制度化,可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提高索赔效率,增强投资者信心 [7]
10月份监管部门对7家退市公司“出手” 杜绝“一退了之”
证券日报· 2025-11-03 00:57
监管动态与处罚案例 - 10月份证监会及地方证监局对7家退市公司采取监管行动,其中4家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或事先告知书,2家公司股东被立案调查,1家公司收到行政监管措施 [1] - 监管部门坚决执行“退市不免责”原则,杜绝“一退了之”,表明从严监管已贯穿企业上市、经营、退市全周期 [1] - 近一个月7家退市公司被立案调查或处罚,传递出对退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的信号 [3] 具体公司处罚详情 - 泛海控股因2022年至2023年共有8笔融资合同违约未及时披露,被北京证监局罚款合计840万元 [2] - 青岛中程因2017年至2022年财务造假及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事项,被证监会罚款合计2060万元 [2] - 长江健康因涉嫌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定期报告重大遗漏及未及时披露重大担保事项,江苏证监局拟对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责任人罚款5330万元 [2] - 江苏阳光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江苏证监局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罚款330万元 [2] - 贵人鸟控股股东因无法完成增持承诺后仍在退市板块披露将继续增持,被福建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 “一案双罚”监管策略 - 监管部门实施“一案双罚”,既追究公司责任,也精准追责“关键少数” [4] - 例如长江健康控股股东润发集团被拟罚款1500万元,原董事长和现任董事长分别被拟罚款1200万元,且2人被拟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4] - “一案双罚”能明确管理层具体责任,形成有效震慑,大幅提高违法成本,避免责任归咎于个别人员 [5] 立体化追责与投资者保护 - 对退市公司的民事追责、刑事追责逐渐增多,行民刑立体化追责强化监管威慑力 [7] - 例如退市公司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人因犯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等,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0万元 [7] - 证监会发布意见健全退市过程中中小投资者保护,引导控股股东等主动采取先行赔付等措施弥补投资者损失 [7] - 完善司法救济机制和推动先行赔付制度化有助于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提高索赔效率 [8]
泛海控股被罚,青岛中程被罚,退市不免责!
上海证券报· 2025-11-01 17:25
青岛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事件 - 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 - 违法违规事实包括2017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以及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事项[7][8] - 公司已于2025年7月被深交所终止上市,目前在新三板挂牌转让[7] 青岛中程财务数据虚假记载详情 - 2017年至2021年菲律宾风光一体化项目财务数据虚假记载,风电项目虚假确认收入利润,光伏项目虚增工程进度提前确认收入利润[10] - 2020年至2022年虚增印度尼西亚矿权相关财务数据,未对已撤销或到期的采矿权证进行资产转销[10] - 2017年虚增营收约14.03亿元占当期披露营收92.18%,虚增利润总额约5.53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136.17%[11] - 2018年虚增营收4.68亿元占36.00%,虚增利润总额2.18亿元占94.92%[11] - 2019年虚减营收6.72亿元占88.83%,虚减利润总额2.85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78.36%[11] 青岛中程未披露重大诉讼及处罚结果 - 印度尼西亚子公司TBR于2023年5月3日收到法院传票,涉诉金额约6.27亿元占2022年末净资产57.47%,但公司迟至2023年11月6日才披露[13][14] -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处以750万元罚款[14] - 对时任总裁JIA XIAOYU处以650万元罚款并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14] - 对其他多名责任人员处以警告及20万元至200万元不等的罚款[17]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事件 - 公司因未及时披露重大债务违约事项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18] - 2022年至2023年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有8笔融资合同发生违约[18] - 公司已于2024年2月被深交所摘牌,目前在新三板挂牌转让[7] 泛海控股债务违约详情及处罚结果 - 2022年未能清偿到期债务金额为59.4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3.15%[18] - 2023年未能清偿到期债务金额为26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90.83%[18] - 北京证监局对公司处以400万元罚款[22] - 对时任董事长栾先舟处以160万元罚款,对时任财务总监刘国升处以140万元罚款,对时任总裁方舟处以8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会秘书陆洋处以60万元罚款[22] 监管导向分析 - 监管机构对已退市公司在上市期间的违法违规行为追责到底,彰显退市不免责的监管导向[7]
退市不免责!10月份4公司领8560万罚单2人获刑
中国经营报· 2025-11-01 11:57
监管处罚概况 - 10月内4家已退市公司收到或拟收到监管罚单,总金额达8560万元 [1] - 处罚对象包括公司本身及相关责任人,体现全链条追责 [1][6] - 除行政处罚外,对构成犯罪的退市公司责任人还进行刑事制裁,如千山药机董事长被判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 [1][5] 青岛中程处罚详情 - 因2017至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未披露重大诉讼被处罚,公司被罚750万元,8名责任人共被罚1310万元 [2] - 具体财务造假包括:2017至2019年分别虚增利润总额55276.88万元、21775.90万元、28537.80万元,2020年虚减利润总额28179.72万元 [2] - 时任董事、总裁JIA XIAOYU被处以650万元罚款并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 泛海控股处罚详情 - 因未及时披露重大债务违约事件被处罚,2022年未能清偿到期债务59.43亿元占净资产43.15%,2023年未能清偿债务26亿元占净资产290.83% [3] - 公司于2024年2月7日被摘牌退市,于2025年10月31日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3] 江苏阳光与长江健康拟处罚情况 - 江苏阳光因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拟被罚200万元,4名责任人共拟被罚130万元 [3] - 长江健康因未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重大担保及定期报告遗漏,拟被罚1050万元,控股股东润发集团拟被罚1500万元,5名责任人共拟被罚2780万元 [4] - 对长江健康2名责任人拟采取终身市场禁入,1名拟采取3年市场禁入 [4] 千山药机刑事追责 - 公司董事长刘祥华及子公司董事长刘华山因犯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及挪用资金罪,各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 [5] - 千山药机此前因财务造假被处罚,2015年虚增利润7950.52万元,2016年虚增利润27716.43万元 [5] - 公司年报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21年被罚没420万元,3名签字注册会计师共被罚15万元 [6] 监管趋势分析 - 针对退市公司形成行政执法、民事追责、刑事打击三位一体的立体化追责体系 [6] - 追责精准指向核心责任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失职中介机构,体现追首恶与打帮凶并重的执法思路 [6] - 通过刑事调查手段更深入打击核心违法行为,震慑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关键少数 [6]
长江健康信披造假被罚5330万元,退市后追责敲响治理警钟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0-28 22:07
案件核心与处罚 - 公司因涉及35.58亿元资金占用及系统性信披造假被江苏证监局处以5330万元罚款 [1] - 该案是监管层“退市不免责”原则的典型实践 彰显监管高压态势 [1][4] - 时任财务总监因情节严重被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4] 资金占用详情 - 控股股东自2021年起通过中间方账户划转、票据流转等隐蔽方式持续占用公司资金 [3] - 2021年1月13日资金占用额已达6500万元 占2020年净资产1.27% 但公司未发布临时公告 [3] - 2021年全年资金占用发生额27.98亿元 占当期净资产60.73% [3] - 2022年资金占用发生额增至36.74亿元 占净资产比例飙升至79.01% [3] - 截至2024年4月30日 仍有35.58亿元资金未归还 [3] - 被占用资金多用于控股股东的对外投资及偿还债务本息 [3] 系统性财务造假 - 2021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至2023年半年度报告均未披露资金占用情况 [3] - 通过不规范账务处理隐瞒负债 2021年半年报到2023年半年报期间 资产负债表分别少计负债7.58亿元至13.53亿元不等 [3] 监管趋势与行业影响 - 监管效率显著提升 本案从2024年4月29日立案到2025年10月处罚告知耗时一年半 而同类案件如阳煤化工案仅用两个多月 ST银江案相关程序仅耗时6天 [5] - 2024年退市新规将未按期偿还资金占用纳入规范类退市情形 形成“以退促改”的震慑效应 [5] - 监管层正推动构建行、民、刑立体追责体系 新“国九条”明确提出加快出台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司法解释 [6] 市场后果与投资者维权 - 公司股价在2024年5月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 开启连续40个跌停 从2.7元跌至0.37元 累计跌幅达86.97% 导致4万多股东遭受损失 [6] - 受损投资者的维权通道已开启 在2021年1月13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提出索赔 [6] - 类似案例中监管介入已推动资金回收 如*ST聆达在监管督促下追回全部6560万元占用资金 [6]
3家退市公司遭监管追责,退市不免责成常态
财经网· 2025-10-21 09:36
监管追责动态 - 过去一周有3家退市公司及其相关方因上市期间涉嫌违法违规问题收到监管举措,或被立案或接罚单 [1] - 今年以来已有多家公司在退市后被追责,涉及亿利洁能、退市龙宇、泰禾集团、东旭光电等公司 [1] - 亿利洁能和东旭光电均被罚款上亿元 [1] 监管查处规模 - 截至目前,证监会已对70余家退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1] - 证监会已移送33家退市公司涉嫌信息披露犯罪线索 [1] 追责体系与影响 - 针对退市公司及相关责任方建立了全链条立体化追责体系,意在提升市场各方合规意识并增强投资者信心 [1] - 监管机构对退市公司及责任人的行政追责力度显著加大,逐步实现行政监管全过程覆盖 [1] - 刑事追责与民事赔偿同步跟进,立体化追责大幅提高违法成本 [1]
多家退市企业被追责,“退市不免责”成监管常态
证券时报网· 2025-10-21 08:25
监管趋势与核心理念 - “退市不免责”已成为资本市场从严监管的常态,监管贯穿企业上市、经营、退市全周期[1] - 全过程监管和全链条追责对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打破“退市即免责”的市场幻想[1] - 全链条立体化追责体系旨在提升市场各方合规意识,增强投资者信心,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4] 近期监管追责案例 - 中国中期控股股东中期集团有限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该集团持有中国中期6707.76万股,持股比例19.44%[2] - 富通集团因涉嫌子公司富通信息信披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富通信息因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而于2024年8月摘牌[2] - 已退市的江苏阳光因关联交易信息披露问题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拟合计罚款330万元[3] - 今年以来,亿利洁能、东旭光电等多家退市公司被追责,其中亿利洁能、东旭光电均被罚款上亿元[4] - 截至目前,证监会已对70余家退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移送33家退市公司涉嫌信息披露犯罪线索[4] 追责手段与机制创新 - 监管追责力度显著加大,实现行政监管全过程覆盖,刑事追责与民事赔偿同步跟进[4] - 越博动力案中,证监会指出对涉嫌犯罪情形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5] - 美尚生态案是特别代表人诉讼机制适用于已退市公司的标志性实践,涉及33324名投资者和20名被告[5][6] - 特别代表人诉讼机制大幅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提高诉讼效率,形成规模性索赔压力[6] 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况 - 年内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指标的上市公司已达13家,多涉及财务造假,且呈现持续时间长、手段隐蔽等特点[7] - 财务造假是证监会重点打击对象,通过“惩防治”并举塑造良好市场生态[7] - 财务造假行政处罚与市场退出机制紧密衔接,对粉饰业绩规避退市的公司坚决清出市场[7] - 监管部门紧盯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监高等“关键少数”,严防中介机构“看门人”失守[7]
多家退市企业被追责,“退市不免责”成监管常态
证券时报· 2025-10-21 08:13
监管常态与核心观点 - “退市不免责”已成为资本市场从严监管的常态,监管贯穿企业上市、经营、退市全周期,形成全过程监管和全链条追责[1] - 监管体系不断完善旨在提升资本市场违法成本,净化市场生态,推动市场规范稳健发展,打破部分市场主体“退市即免责”的想法[1] - 针对退市公司的全链条立体化追责体系意在提升市场各方合规意识,增强投资者信心,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7] 近期追责案例 - 中国中期控股股东中期集团有限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该集团持有中国中期6707.76万股,持股比例19.44%[3] - 富通信息在触发面值退市条件并于2024年8月摘牌后,其子公司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3] - 已退市的江苏阳光及相关当事人因在关联交易中未及时披露重大事件进展等问题,被江苏证监局拟合计罚款330万元[4] - 今年以来,亿利洁能、东旭光电等多家退市公司被追责,其中亿利洁能、东旭光电均被罚款上亿元[6] 追责机制与成效 - 截至目前,证监会已对70余家退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移送33家退市公司涉嫌信息披露犯罪线索[7] - 追责力度显著加大,实现行政监管全过程覆盖,刑事追责、民事赔偿同步跟进,立体化追责大幅提高违法成本[7] - 美尚生态案中,特别代表人诉讼涉及33324名投资者,标志着民事赔偿机制实现重大突破并走向常态化[7][8] 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 年内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指标的上市公司已达13家,多涉及财务造假,且呈现持续时间长、造假手段隐蔽等特点[10] - 财务造假是重点打击对象,监管部门通过“惩防治”并举,努力塑造良好市场生态[10] - 监管紧盯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监高等“关键少数”,并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强化全链条追责[11]
多家退市企业被追责 “退市不免责”成监管常态
搜狐财经· 2025-10-21 06:15
监管趋势与核心理念 - 监管常态是“退市不免责”,即便公司退市,其上市期间涉嫌的违法违规问题仍会被监管部门持续追责 [1] - 从严监管已贯穿企业上市、经营、退市的全周期,全过程监管和全链条追责对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1] - 立体化追责体系旨在提升市场各方合规意识,增强投资者信心,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4] 近期追责案例 - 中国中期控股股东中期集团有限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该集团持有中国中期6707.76万股,持股比例19.44% [2] - 富通集团因涉嫌子公司富通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富通信息因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而于2024年8月退市,退市后7个月被立案 [2] - 已退市的江苏阳光因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问题未及时披露,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江苏证监局拟合计罚款330万元 [3] - 今年以来,亿利洁能、东旭光电等多家退市公司被追责,其中亿利洁能、东旭光电均被罚款上亿元 [4] 追责机制与执法数据 - 截至目前,证监会已对70余家退市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移送33家退市公司涉嫌信息披露犯罪线索 [4] - 追责体系包括行政处罚、刑事追责和民事赔偿,实现全链条立体化追责,大幅提高违法成本 [4] - 特别代表人诉讼机制取得突破,例如美尚生态案中,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33324名投资者为适格原告,被告包括公司、中介及相关个人 [4] - 特别代表人诉讼降低了投资者维权成本,提高了诉讼效率,形成规模性索赔压力,使违法成本远超违法收益 [5] 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况 - 年内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指标的上市公司已达13家,多涉及财务造假,且呈现持续时间长、造假手段隐蔽等特点 [6] - 监管机构严厉打击财务造假,通过“惩防治”并举,坚决将粉饰业绩、规避退市标准的公司清出市场,增强退市制度刚性约束 [6] - 监管紧盯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监高等“关键少数”,并压实保荐、审计、法律等中介机构责任,强化全链条追责 [6]
多家退市企业被追责“退市不免责”成监管常态
证券时报· 2025-10-21 01:29
监管动态与核心理念 - “退市不免责”成为资本市场从严监管的常态,监管贯穿企业上市、经营、退市全周期 [1] - 监管体系不断完善,通过全过程监管、全链条追责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提升违法成本,净化市场生态 [1] - 针对退市公司的全链条立体化追责体系意在提升市场各方合规意识,增强投资者信心,为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4] 近期追责案例 - 中国中期控股股东中期集团有限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该集团持有中国中期6707.76万股,持股比例19.44% [2] - 富通集团因涉嫌子公司富通信息信披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富通信息已于2024年8月因面值退市摘牌 [2] - 已退市公司江苏阳光因关联交易信息披露问题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拟合计罚款330万元 [3] - 今年以来,亿利洁能、东旭光电等多家退市公司被追责,其中亿利洁能、东旭光电均被罚款上亿元 [4] - 截至目前,证监会已对70余家退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移送33家退市公司涉嫌信息披露犯罪线索 [4] 追责机制与手段 - 监管追责力度显著加大,实现行政监管全过程覆盖,刑事追责、民事赔偿同步跟进 [4] - 在越博动力案中,证监会指出对涉嫌犯罪情形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 - 美尚生态案中特别代表人诉讼进入司法程序,涉及33324名投资者,被告包括公司、中介及相关个人 [4] - 特别代表人诉讼机制适用于已退市公司,大幅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提高诉讼效率,形成规模性索赔压力 [5][6] 强制退市与重点打击领域 - 年内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指标的上市公司已达13家,多涉及财务造假,且呈现持续时间长、手段隐蔽等特点 [6] - 财务造假是监管重点打击对象,通过严厉打击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实现“惩防治”并举 [6] - 财务造假行政处罚与市场退出机制衔接更紧密,对粉饰业绩规避退市的公司坚决清出市场 [6] - 监管部门紧盯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监高等“关键少数”,严防中介机构“看门人”失守,通过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全链条追责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