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黑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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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多人被抓!公安部披露一起特大职业骗保索赔案
中国基金报· 2025-11-23 00:20
专项工作背景与案件概述 - 公安部会同金融监管总局开展打击金融领域黑灰产专项工作 对保险等领域违法犯罪进行重点打击[1] - 上海公安经侦部门破获特大职业骗保索赔案 抓获犯罪嫌疑人80余名 涉案金额超一亿元人民币[1] 犯罪团伙作案手法 - 犯罪团伙通过融资租赁公司以低首付贷款方式购入二手豪车 通常以新车约三分之一价格购买五六年以上车龄的豪车[2] - 雇佣有货车司机从业经验的车手 以几千至几万元好处费故意制造交通事故 专门选择厢式货车或SUV等结构较硬车辆 在傍晚或夜里于偏僻道路作案[3] - 车手在前车变道时加速追尾 使前车被认定全责 事故后以开车分神、非车主等借口应对调查[3] 车辆扩损与恶意索赔环节 - 事故车被运至所谓修理厂后 团伙先评估车辆原始事故是否可达全损标准 若达不到则进行二次破坏[5] - 扩损团伙故意损毁车辆高价值零部件以夸大损失 熟知哪个配件值钱 破坏特定配件即可使车辆达到全损状态[6] - 该窝点员工不懂修车但擅长拆车破坏 其核心功能是作为定损窝点 若损坏配件总额达到理赔金额50%即可推定全损[7] - 若保险公司拒赔或要求复勘 恶意索赔团伙则通过喇叭循环播放录音、上门滋扰、言语威胁等方式施压 不允许二次勘验并索要高于市场均价的赔偿[8] 犯罪链条与生态危害 - 整个骗保链条由三个团伙构成 伪造事故团伙制造车祸 事故车扩损团伙人为扩损 恶意索赔团伙胁迫理赔 理赔金到账后按比例瓜分[9] - 此类金融黑灰产犯罪是一种生态 对保险公司和其他行业危害巨大[10] 案件查处结果 - 2023年5月至11月 上海警方开展多轮收网行动 抓获80余名犯罪嫌疑人[11] - 经查自2020年以来 三个团伙制造保险事故涉案金额1亿余元 17名嫌疑人因涉嫌保险诈骗等罪名被批准逮捕 其余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1]
80多人被抓!公安部披露一起特大职业骗保索赔案
中国基金报· 2025-11-23 00:08
文章核心观点 - 公安部与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开展专项工作,重点打击保险等领域金融黑灰产违法犯罪 [1] - 上海警方破获一起特大职业骗保索赔案,揭露了一个通过贷款购买二手豪车、故意制造事故、人为扩损并恶意索赔的完整犯罪链条,涉案金额超一亿元,抓获80余名犯罪嫌疑人 [1][9][10] 案件侦破与专项工作 - 专项工作由公安部会同金融监管总局开展,旨在打击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保险领域是重点 [1] - 上海警方在2024年5月至11月开展多轮收网行动,成功抓获80余名犯罪嫌疑人 [10] - 经查,自2020年以来,该犯罪团伙制造保险事故涉案金额超过1亿元 [10] - 目前,17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保险诈骗、诈骗、寻衅滋事等罪名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其余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0] 犯罪模式与团伙分工 - 犯罪活动涉及三个分工明确、相互勾结的团伙:“伪造豪车事故团伙”、“事故车扩损团伙”和“恶意索赔团伙” [9] - “伪造豪车事故团伙”以开展租车业务为幌子,通过融资租赁公司贷款购买二手豪车,然后雇佣“车手”故意制造交通事故 [2][9] - “事故车扩损团伙”在事故发生后,对车辆进行二次破坏,故意损坏高价值零部件以扩大损失,制造车辆全损假象 [4][5][6] - “恶意索赔团伙”通过上门滋扰、言语威胁、恶意投诉等方式,迫使保险公司接受其高额理赔要求 [7][8][9] - 理赔金到账后,各团伙成员按事先约定比例进行瓜分 [9] 作案手法细节 - **车辆获取**:犯罪嫌疑人以低首付贷款方式从融资租赁公司购入市面流通的二手豪车,通常为五六年以上车龄,花费约为新车价格的三分之一 [2] - **雇佣车手**:通过中间人层层介绍,以几千至几万元的好处费雇佣“车手”故意制造事故,车手多为有货车驾驶经验的外来人员 [2] - **事故制造**:车手专门选择厢式货车或SUV等结构较硬的车辆作为碰撞目标,常在傍晚或夜间于偏僻道路作案,以前车变道时加速追尾的方式,使前车被认定全责 [3] - **损失扩大**:在所谓的“修理厂”,团伙对事故车进行二次扩损,故意破坏高价值配件,使车辆达到推定全损的状态(通常车损达理赔金额50%即可推定全损) [5][6] - **恶意索赔**:索赔团伙拒绝保险公司二次勘验要求,并采取在保险公司门口用喇叭循环播放录音、内部转圈滋扰等方式施加压力 [7][8] 案件发现与行业影响 - 2024年5月,上海警方与行政监管部门、保险公司通过分析车险理赔数据,发现部分豪车全损出险率异常,背离行业均值 [1] - 保险公司在赔付时发现,前来索赔的并非车主本人,而是一个中介团伙,且索赔案件多为超豪品牌车辆,损伤严重 [1] - 此类金融黑灰产犯罪已形成一种危害生态,若不打击,将对保险公司及其他行业造成巨大危害 [9]
专挑货车SUV碰撞 起底“豪车碰瓷”特大骗保案
央视新闻· 2025-11-22 23:25
专项工作背景与案件概况 - 公安部会同金融监管总局开展打击金融领域黑灰产专项工作,重点打击保险等领域违法犯罪 [1] - 上海公安经侦部门破获一起特大职业骗保索赔案,抓获犯罪嫌疑人80余名,涉案金额超一亿元 [1][16] 犯罪模式与团伙分工 - 犯罪链条包含三个分工明确、互相勾结的团伙:“伪造豪车事故团伙”、“事故车扩损团伙”和“恶意索赔团伙” [15] - “伪造豪车事故团伙”以开展租车业务为幌子,通过融资租赁公司贷款购买二手豪车,并雇佣有货车司机从业经验的“车手”故意制造事故 [4][5][6] - 购买的一般是五六年以上的二手豪车,花费约为新车价格的三分之一 [4] - “事故车扩损团伙”对事故车辆进行二次人为破坏,专门损毁高价值零部件以夸大损失,使车辆达到推定全损状态(损坏配件达理赔金额50%即可推定全损) [9][10][12] - “恶意索赔团伙”通过上门滋扰、喇叭循环播放录音、言语威胁等方式,阻止保险公司二次勘验并迫使保险公司接受高额理赔 [13][14] 作案手法与特征 - 车手选择傍晚或夜里在偏僻道路作案,专门寻找厢式货车或SUV等车辆结构硬的车辆作为目标,在目标车辆变道时低速加速撞击,以造成己方豪车严重损伤且使前车被认定全责 [6][7][8] - 雇佣车手成本为几千至几万元好处费,并报销其油费、住宿费 [5] - 所谓的“汽车修理厂”实为定损窝点,员工不懂修车但擅长拆车和破坏车辆,并无其他修理业务 [11] 案件发现与查处结果 - 今年五月,上海警方与监管部门通过分析车险理赔数据,发现部分豪车全损出险率异常且背离行业均值,并发现索赔主体为非车主的中介团伙 [2] - 今年5月到11月,上海警方开展多轮收网行动,查明自2020年以来该团伙制造保险事故涉案金额1亿余元,17名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其余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6]
入局即入狱!当心“征信修复”等非法代理维权骗局,从受害者到共犯仅一步之遥
新浪财经· 2025-11-21 19:02
助贷领域非法代理维权案判决 - 上海市长宁区法院对以曾某鹏为首的犯罪团伙进行判决,该团伙通过经营两家信息咨询公司,为数千名贷款逾期客户提供“维权代理”服务,通过恶意投诉胁迫金融平台减免息费,涉案金额达百万元,主犯因犯敲诈勒索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八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1][3] - 该案首次将助贷行业非法代理维权行为明确认定为敲诈勒索罪,打破了以往多以诈骗罪定性的局限,曾某鹏等四名被告人被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其中三人系首要分子,一人系主犯 [3] - 法院最终判处曾某鹏等人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至八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五万元至十二万元不等,罪名包括敲诈勒索罪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且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 [3] 保险领域代理退保黑产案判决 - 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7月对以洪某某为首的10名被告人“代理退保”黑产案作出终审判决,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十一个月至四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主犯洪某某造成保险公司损失165467.57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1][5][6] - 该团伙通过线上线下渠道设立窝点,发布“全额退保”虚假广告,每单收取300元“材料费”,系统性伪造证据包括恶意剪辑录音、炮制虚假投诉材料,并利用监管“投诉必回应”机制进行恶意举报,胁迫保险公司支付高达80%至100%保费的“补偿款” [5][6] - 两名普通投保人因受团伙教唆参与伪造证据和恶意投诉,被认定为敲诈勒索共犯,明确了无论组织者还是参与者,只要参与伪造证据、胁迫金融机构均需承担刑责的司法边界 [1][6] 金融黑灰产目标群体与诈骗套路 - 金融黑灰产主要瞄准金融知识薄弱、风险防范能力弱的群体,包括“银发族”和有“信用污点”的群体,利用信任关系或信用修复迫切需求实施诈骗 [8] - 针对征信修复的骗局主要有三类套路:虚构不良征信诈骗诱骗转账、收取高额代理费后跑路或教唆伪造材料、以培训加盟名义骗取费用实则教唆伪造证据 [9] - 所谓“征信修复师”“征信管理师”证书未获人社部认可,不具备合法性,《企业征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禁止以加盟、代理等方式从事企业征信业务,相关操作属违规 [9]
征信修复等非法代理维权被定为敲诈勒索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1-21 08:00
文章核心观点 - 非法代理维权组织已形成隐蔽庞大的金融黑灰产业链 通过伪造材料、恶意投诉等手段胁迫金融机构减免债务以牟利 [1] - 司法系统对这类行为的定罪逻辑正发生重要转变 从过去多定性为“诈骗罪”转向明确认定为“敲诈勒索罪” 实现全链条打击并显著提高违法成本 [1][4][6] - 面对黑灰产蔓延 司法、行政与监管正通过跨部门联合行动、技术防控等方式形成打击合力 并已取得显著治理成效 [7][8] 非法代理维权的商业模式与危害 - 黑灰产形成完整产业链 上游非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 中游进行话术培训与材料伪造 下游通过分成和服务费牟利 [6] - 具体营利模式为:胁迫平台妥协后按减免金额比例抽成 若遭拒绝则持续升级投诉强度 形成“投诉—施压—分成”链条 [4] - 该模式推高金融机构运营成本 破坏社会信用环境 扰乱监管秩序 并衍生其他犯罪 如上海曾某团伙为数千名客户服务涉案金额达百万元 [4][7] 司法定罪逻辑的转变与升级 - 定罪从“诈骗”转向“敲诈勒索” 法律不仅惩处欺骗债务人的行为 更精准打击通过“软暴力”胁迫金融机构的核心商业模式 [4][6] - 在同等犯罪数额下 敲诈勒索罪量刑往往更重 例如涉案金额达30万元时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而诈骗罪一般为三至十年 显著提升震慑力 [4][6] - 典型案例显示 主犯因敲诈勒索罪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数罪并罚 被判处八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4] 跨部门协同治理行动与成效 - 公安部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部署为期6个月的集群打击行动 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7] - 技术防控成为重要手段 多地金融监管部门运用智能监管工具构建风险模型 实现恶意投诉识别预警 [7] - 多地取得显著成效 吉林侦办案件131起涉案金额1.69亿元 江苏打击犯罪涉案金额超2.3亿元 [8]
打击金融黑灰产升级:“征信修复”等非法代理维权被定为敲诈勒索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1-20 18:13
非法代理维权黑灰产兴起 - 金融市场出现以“债务优化”“征信修复”“代理退保”“反催收”为旗号的非法代理维权组织 形成隐蔽庞大的金融黑灰产业链 [1] - 这些组织通过伪造材料、恶意投诉、信息买卖等手段胁迫金融机构 以帮助逾期客户减免债务为名牟取暴利 [1] 司法定罪逻辑转变 - 近期多地法院判决将“恶意投诉 + 胁迫金融机构”的行为从“诈骗罪”明确认定为“敲诈勒索罪” 实现从“骗客户”到“逼机构”的司法认定升级 [1][2] - 上海长宁区法院判决曾某团伙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并实施敲诈勒索案 该团伙两年内为数千名贷款逾期客户提供“维权代理”服务 涉案金额高达百万元 主犯被判处八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2] - 定性为敲诈勒索罪实现全链条打击 精准打击通过“软暴力”胁迫金融机构的核心商业模式 并显著提高违法成本 金额达30万元以上可能面临十年以上刑期 [3] 黑灰产运营模式与危害 - 非法代理维权黑产形成完整产业链:上游购买公民个人信息 中游进行话术培训、材料伪造、投诉施压 下游通过分成、服务费牟利 [4] - 营利模式为“投诉—施压—分成” 平台妥协后按减免金额比例抽成 拒绝则持续升级投诉强度 [2] - 林某、马某团伙以“全额退保”为诱饵 怂恿上百名投保人代理退保 抽成20%-30% 非法获利近49万元 造成保险公司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万元 [3] - 黑灰产推高金融机构运营成本 破坏社会信用环境 扰乱监管秩序 并衍生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其他违法犯罪 [5] 联合打击行动与成效 - 公安部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部署开展为期6个月的金融领域“黑灰产”集群打击行动 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5] - 技术防控层面运用智能监管工具构建风险模型 实现恶意投诉识别和预警 如吉林金融监管局构建“数据+稽查”打击方式 [5] - 司法、行政与监管协同配合 法院通过典型判例明确定罪标准 公安部门加大侦查力度 金融监管部门指导金融机构完善风控体系 [6] - 多地取得显著治理成效:吉林侦办“黑灰产”案件131起 涉案金额1.69亿元 江苏打击贷款诈骗、保险诈骗等 涉案金额超2.3亿元 [6]
用魔法打败魔法!2800亿黑产围猎,金融机构AI破局
北京商报· 2025-11-20 10:31
金融黑灰产现状与挑战 - 金融黑灰产市场规模在2025年一季度已突破2800亿元,非法代理维权等活动借助平台传播优势加速扩张,呈现隐蔽性、针对性、暗示性与复杂性交织的特征 [5] - 黑灰产已形成完整灰色产业链,前端通过互联网引流获客,中端建立虚假法务团队进行诉讼指导,后端通过黑客或运营商“内鬼”非法获取公民信息 [2] - 黑产组织针对性极强,常将目标精准指向金融服务中的弱势群体,该群体因资金周转需求迫切且信息渠道有限,容易落入欺诈陷阱 [5] - 黑产作案技巧实时变化,仅在网络营销阶段就使用成百上千种暗语,如“分琪”、“崔收”、“JR消费”、“z信”、“zx”等,以规避算法关键词监控 [2][5] - 具体案例显示,有团伙通过购买逾期客户电话号码进行“精准营销”,为数千名贷款逾期客户提供“维权代理”,通过恶意投诉胁迫金融平台减免息费,涉案金额高达百万元 [3] 行业技术防御措施 - 消费金融行业正构建多层次科技防御体系,从事后处置向事中拦截、事前预警进行战略转变 [1][7] - 马上消费金融发布“天星洞察系统”,依托自研大模型实现对黑灰产网络信息的精准识别、智能预警与溯源追踪,今年以来已成功处置相关网络信息超8万条 [6][8] - 多模态反欺诈技术成为防范身份伪冒的关键,通过集成人脸识别、声纹识别、微表情分析、语言逻辑判断等多种生物特征和行为特征进行交叉验证,有效识别AI伪造的影像和声音 [7] - 乐信旗下分期乐在双11前后升级反欺诈体系,借助AI大模型、智能体等自研技术,实时精准拦截欺诈订单,提升AI识别和自动拦截精度 [9] - 微博借钱平台利用大数据信息抓取和声纹匹配技术,精准判断潜在的反催收行为并进行标签预警,一旦识别立即启动应对流程进行用户真实性核验 [9] 生态协同治理进展 - 多家金融机构协同多方力量形成共治合力,2025年金融街论坛年会期间多部门发布联合倡议书,呼吁遏制金融黑灰产蔓延,防范化解金融系统性安全风险 [1] - 马上消费金融于2022年3月牵头成立打击金融领域黑产联盟(AIF联盟),目前成员单位已突破167家,通过联邦学习、多方安全计算等技术实现风险信息“可用不可见”共享 [10] - 联盟研发的全国首个金融领域黑产打击系统平台“爱马平台”已累计共享黑产数据量突破20.34万条,推动警方打击非法代理维权类案件796起,对735人采取强制措施 [10] - 政企联动协同治理打通信息壁垒,马上消费金融建立的“渝雷”警企合作系统已累计注册警员账号2918个,月均提供上千余人的有效线索,协助警方抓获网上逃犯149人,累计协助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66人 [11] - 行业共识认为需继续深化科技赋能,借助智能识别与预警、动态风险洞察与溯源及早识别处置金融黑灰产,同时加强公众教育以提升风险意识和鉴别能力 [12]
非法代理维权可被定性为敲诈勒索罪!司法判例震慑助贷市场黑灰产
北京商报· 2025-11-11 19:51
司法定性突破 - 首例将助贷行业非法代理维权行为定性为敲诈勒索罪 打破了此前同类案件多以诈骗罪定性的局限 [1] - 犯罪集团通过集中恶意投诉、虚构平台违规证据等软暴力手段 胁迫金融机构减免息费 构成敲诈勒索罪 [1][5] - 敲诈勒索罪最高可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 相较于诈骗罪量刑更重 形成高压震慑 [6] 典型案例分析 - 上海曾某鹏犯罪集团经营两家信息咨询公司 购买大量逾期客户电话进行精准营销 为数千名贷款逾期客户提供非法代理维权 [3] - 该团伙通过恶意投诉胁迫金融平台减免息费 涉案金额高达百万元 被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 [3] - 四名被告人因犯敲诈勒索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至八年六个月不等 并处罚金5万元至12万元不等 [4] 金融黑灰产新特点 - 黑灰产呈现技术化、场景化、专业化新特点 利用债务优化、资产重组等话术包装增加识别难度 [7] - 组织形态链条化、作案手段模板化 形成获客—引流—实施—分利的完整链条 采用标准化模板对金融机构进行恶意轰炸 [7] - 犯罪风险双向化 既通过胁迫手段侵害金融机构利益 又通过欺骗手段获取客户高额服务费 同时侵犯个人信息安全 [7] 打击治理举措 - 司法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决定自2025年9月至12月在全国开展规范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专项行动 [8] - 北京金融监管局联合相关部门发布联合倡议书 强调协同共享信息、健全投诉举报处置标准等治理举措 [8] - 建议进行全链条打击 深挖上游客户信息提供者、技术支持者 彻底摧毁犯罪网络 并推动金融监管制度体系完善 [8]
打击金融“黑灰产”确需构建完整防治链条
国际金融报· 2025-11-11 15:29
文章核心观点 -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中国政法大学发布联合倡议书,呼吁构建多方联动的综合防治体系以打击金融黑灰产 [1] - 金融黑灰产主要表现为不正当反催收、不法贷款中介、恶意逃废债、非法办理退保理赔、虚假征信修复、非法荐股等行为 [1] - 构建完整防治链条需从联防体系、社会互动体系和社会阵线三方面入手 [1][2][3] 防治金融黑灰产的联防体系 - 构建协同共享信息、联动健全机制的联防体系,夯实监管基础 [1] - 实现信息共享、提高透明度,扭转信息不对称格局,便于监管部门实时掌握动态与潜在手法 [1] - 借助信息精确制导,健全联动机制,督促金融机构落实高风险信息线索的主动报告,提升监管部门定期开展线索研判、组织专项整治的能力 [1] 防治金融黑灰产的社会互动体系 - 构建规范权益保护、压实主体责任的社会互动体系,夯实社会基础 [2] - 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让消费者高效投诉、满意维权,进一步健全投诉举报处置标准,确保合理诉求快处快结 [2] - 压实各方主体责任,明确网络平台对入驻主体的资质核验、信息发布、风险事件处置等全流程管控义务,阻断金融黑灰产的互联网传播渠道 [2] 防治金融黑灰产的社会阵线 - 构建多方互动、恪守合理维权底线并普及防范教育的社会阵线,夯实民众基础 [3] - 建立金融监管部门、检察机关与高校科研机构等多方常态化互动机制,及时厘清法律适用边界,为精准打击新型黑灰产提供法治支撑 [3] - 构建内部处理—行业调解—仲裁诉讼阶梯式纠纷解决体系,深化多元化解功能,坚决抵制不正当施压牟利行为 [3] - 通过对民众普及防范教育,提升公众甄别能力,形成全民反金融黑灰产氛围,从源头上压缩其生存空间 [3]
全链条打击金融“黑灰产”
经济日报· 2025-11-07 06:09
联合倡议与综合防治体系 -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中国政法大学发布联合倡议书,呼吁构建多方联动的综合防治体系,以营造清朗、安全、可信的金融生态环境 [1] - 倡议旨在打击金融“黑灰产”,即利用金融消费者维权等急迫心理诉求,披着“合法维权”外衣进行非法活动以牟取高额不当利益的产业 [1] 金融黑灰产的具体表现形式 - 金融黑灰产的典型代表包括不正当反催收、不法贷款中介、恶意逃废债、非法办理退保理赔、虚假征信修复以及非法荐股等行为 [1] - 这些行为既扰乱了金融管理秩序,又侵害了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 [1] 防控体系的构建与信息共享 - 针对非法金融活动隐蔽性与传染性增强的趋势,需建立司法、监管、行业、平台、公众共同参与的防控体系,强调多方协同与持续发力 [1] - 为协同防控金融风险,各相关方需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加强信息互通,以提升治理效能,形成涵盖事前预警、事中快速响应、事后精准打击的全流程协作 [1] - 金融机构需落实高风险信息与线索的主动报告机制,监管部门则需定期开展线索研判并组织专项整治,以进一步健全联动机制 [1] 消费者权益保护与主体责任 - 打击非法行为需与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相结合,通过让消费者能够高效投诉和满意维权,来压缩不法分子利用消费者“维权心切”心理的空间 [2] - 具体措施包括进一步健全投诉举报处置标准,确保消费者的合理诉求能够“快处快结”,并严防恶意投诉占用资源 [2] - 需压实各方主体责任,明确网络平台对入驻主体的资质核验、信息发布、风险事件处置等全流程管控义务,以有效阻断金融“黑灰产”的互联网传播渠道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