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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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股票复盘:中际旭创(300308)大宗交易与股权激励归属
搜狐财经· 2025-05-31 04:11
股价表现 - 截至2025年5月30日收盘价93.55元,较上周91.87元上涨1.83% [1] - 本周最高价96.59元(5月29日),最低价88.88元(5月27日) [1] - 当前总市值1037.58亿元,在通信设备板块市值排名2/87,A股全市场排名130/5146 [1] 交易与股东结构 - 5月28日出现2笔大宗交易,机构净卖出2963.84万元 [1][5] - 因股权激励归属导致总股本增至11.09亿股,控股股东中际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17.992% [2][5] - 具体股东变动:中际投资控股持股从11.491%降至11.445%,王伟修持股从6.312%降至6.287%,王晓东持股从0.260%降至0.259% [2] 股权激励进展 -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完成第四次归属,3857770股(占总股本0.35%)于2025年5月27日上市流通,涉及119人 [3][5] - 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12月15日,本次归属比例为首次授予总量的35% [3] - 2024年净利润55.59亿元达到考核指标,普华永道出具验资报告并完成登记手续 [3] 相关ETF数据 - 云计算50ETF(516630)跟踪中证云计算指数,近五日下跌1.83%,市盈率93.06倍,份额增加300万份但资金净流出208.6万元 [8] - 食品饮料ETF(515170)近五日下跌1.34%,市盈率21.07倍,份额减少150万份且主力净流出233.6万元 [7] - 游戏ETF(159869)市盈率54.20倍,份额增加500万份但主力净流出3533.7万元 [7] - 科创半导体ETF(588170)近五日下跌0.31%,份额减少600万份且资金净流出221.9万元 [7]
普冉股份: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30 20:25
股权激励计划核心内容 - 本次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为139,584股,来源为定向发行或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 [1] - 首次授予总量34.551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46%,授予价格经调整后为23.19元/股 [1] - 首次授予72名激励对象,均为董事会认定的需激励人员 [1] - 归属分四个周期,每个周期归属比例25%,首个归属期为授予后12-24个月 [1] 业绩考核要求 - 公司层面考核以2023年为基数,2024年营收增长率目标值不低于45%,触发值不低于15% [3] - 2024年实际营收增长率达45.17%,超过目标值,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 [14] - 个人绩效考核分四档,对应归属比例100%/70-90%/30-50%/0% [5] - 60名激励对象中49人获"优秀及良好"评级,7人"基本达标",4人"改进绩效" [14] 计划实施进展 - 2024年3月29日完成首次授予34.5519万股,10月16日追加授予预留部分11.406万股 [9] - 经两次调整后,首次授予价格从46.32元/股降至23.19元/股,数量增至677,218股 [11] - 作废102,421股后,实际未归属数量为574,797股,激励对象从72人减至60人 [11] - 首个归属期符合条件股数139,584股,占已获授总量的24.06% [16] 公司治理程序 - 计划经2024年3月29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完成委托投票权征集 [6] - 董事会、监事会及薪酬委员会多次审议调整事项,确认归属条件成就 [12] - 法律意见认为计划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规要求 [19]
普冉股份: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作废及归属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5-30 20:18
股权激励计划调整 - 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由44.67元/股调整为14.85元/股,预留授予价格由56.75元/股调整为18.99元/股 [10][11] - 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调整为1,030,568股,预留授予数量调整为145,275股 [11][12] - 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由33.09元/股调整为23.19元/股,预留授予价格由43.10元/股调整为30.34元/股 [13][14] - 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调整为677,218股,预留授予数量调整为159,684股 [14] 股权激励作废情况 - 2022年激励计划作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71,047股,涉及16名离职人员和36,844股未达标部分 [16][17] - 2022年激励计划作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22,103股,涉及6名离职人员和13,465股未达标部分 [17][18] - 2024年激励计划作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02,421股,涉及12名离职人员和5,460股未达标部分 [18][19] 股权激励归属情况 - 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数量为323,541股,涉及98人,价格14.85元/股 [31] - 2022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数量为123,172股,涉及69人,价格18.99元/股 [31] - 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数量为139,584股,涉及60人,价格23.19元/股 [31] 公司业绩表现 - 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1,803,569,661.85元,达到2022年激励计划触发值 [17][18] - 2024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0.03%,达到2024年激励计划目标值 [28][29]
艾为电子: 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调整首次授予价格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5-30 20:18
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与归属 -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由53.07元/股调整为37.97元/股,首次授予数量由478.00万股调整为668.0528万股 [9] - 因部分离职员工及业绩考核未达标,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18,713股,其中288,090股因激励对象离职作废,115,828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作废,14,795股因激励对象自愿放弃作废 [11] -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于2025年2月20日开启,437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可归属463,331股限制性股票 [15][19][21] 公司治理与审批程序 - 公司已就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及归属事项履行必要审批程序,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授权 [4][5][6][7][8][9][10] - 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且未损害股东利益 [4][7] - 监事会核查确认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未收到对拟激励对象的异议 [5][8][10] 财务调整事项 - 因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每10股派0.5元)和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每10股派3.3元),首次授予价格进一步由37.97元/股调整为37.59元/股 [13][14] -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达293,292.99万元,较2022年增长40.36%,达到第二个归属期80%的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15][18]
思瑞浦: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5-30 20:14
思瑞浦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核查意见 激励计划法律依据 - 激励计划制定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草案进行合规性核查并发表意见[1][4] 公司实施资格 - 公司不存在被出具否定审计报告、违规利润分配等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2] - 公司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股权激励主体资格要求[2][4] 激励对象范围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3] - 激励对象名单将通过内部公示10天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前披露审核意见[3][4] 计划内容合规性 - 授予安排及归属条件(授予数量/价格、任职期限等)符合法律法规且未损害股东利益[4] - 计划明确禁止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担保或财务资助[4] 计划实施意义 - 通过利益绑定提升管理效率与股东价值一致性[4] - 计划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且无显失公平条款[4]
华骐环保: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5-30 19:31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1月11日,由马鞍山市华骐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3] - 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300929,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82,583,098股 [3] - 注册资本为13,213.2956万元,法定代表人王健,注册地址为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路409号 [4] - 经营范围涵盖环保设备制造、污水处理、环境监测、新材料研发等40余项业务领域 [4] 股权激励计划主体资格 - 公司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上市公司,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未出现解散、破产等终止情形 [5] - 经审计确认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包括未出现年报非标意见、财务造假等负面情形 [5] - 公司具备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完整法律主体资格 [6] 股权激励计划核心内容 - 激励计划草案包含16项法定必备条款,涵盖激励目的、对象范围、股票来源、授予条件等完整要素 [7]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69人,包括董事、高管、中层及核心骨干,不含独立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关联方 [9][10] - 激励股票来源为定向增发,预留部分可根据发展情况调整激励对象范围 [10] 实施程序进展 - 已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关联董事金燕回避表决,通过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 [8] - 尚需完成激励对象名单公示(≥10天)、股东大会特别决议(2/3以上通过)等程序 [8] - 股东大会前需披露内幕交易自查结果及薪酬委员会对激励对象的审核意见 [8] 合规性确认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担保等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12] -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认为计划有利于健全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13] - 法律意见确认计划内容及程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规要求 [14]
华骐环保: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证券之星· 2025-05-30 19:31
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简称:华骐环保,股票代码:300929 [1] - 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上市公司合规性要求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3] 激励对象合规性要求 - 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 - 最近12个月内激励对象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3] - 激励对象无《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 激励计划合规性要求 - 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3]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 [3] -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的,计划草案已列明其姓名、职务、获授数量 [3] -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的,已设立绩效考核指标作为行使权益的条件 [3] 股权激励计划披露完整性要求 -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5] - 披露了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5] - 披露了拟授予的权益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预留权益数量及占比 [5][6] - 披露了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可行权日、锁定期安排 [7] - 披露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其确定方法,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 [7] - 披露了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包括绩效考核指标 [7] - 披露了公司授予权益及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程序 [7] - 披露了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权益数量、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7] - 披露了股权激励会计处理方法,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7] - 披露了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条件 [7] - 披露了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等事项时的实施安排 [7] - 披露了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及纠纷解决机制 [7] - 披露了上市公司及激励对象的相关承诺 [7] 绩效考核指标要求 - 绩效考核指标客观公开、清晰透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8] - 以同行业可比公司作为对照依据时,选取的对照公司不少于3家 [8] 限售期、归属期、行权期合规性 - 限制性股票(一类)授权登记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少于1年 [8] - 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50% [8] - 限制性股票(二类)授予日与首次归属日之间的间隔不少于1年 [8] - 股票期权每期可行权的比例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总额的50% [8]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中介机构意见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上市公司持续发展 [9] - 上市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要求 [9] - 股权激励计划的拟订、审议、公示程序符合规定 [9] - 激励对象的确定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9] - 上市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 - 上市公司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11] - 股权激励计划无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11] - 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11] 审议程序合规性 - 公司保证填写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并承担法律责任 [11] -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发表的专业意见完整,符合要求 [11]
甘李药业: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5-30 18:48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情况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于2024年12月23日届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125人,可解除限售股票112.176万股,占总股本0.19% [12][13][17]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于2025年5月26日届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86人,可解除限售股票210.3万股,占总股本0.35% [17][18][22] - 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利润6.15亿元,满足2022年和2024年激励计划中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分别为6亿元和3亿元) [16][20] 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 因10名2022年激励对象离职及1名考核结果为B,公司拟回购注销其未解除限售部分股票 [22] - 因1名2024年激励对象离职及2名计划近期离职(考核结果为A),公司拟回购注销其未解除限售部分股票 [23] - 回购价格经调整后分别为15.65元/股(2022年计划)和18.09元/股(2024年计划),调整原因是公司实施了2023年度、2024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及拟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 [23][25] 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 -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公司对回购价格进行派息调整,公式为P=P0-V(P0为调整前价格,V为每股派息额) [25] - 2022年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从17.35元/股调整为15.65元/股,2024年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从19.79元/股调整为18.09元/股,均扣除每股1.7元的派息额 [25]
日盈电子: 日盈电子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30 18:37
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概况 - 本次行权涉及432,000股股票期权上市流通,占股权激励计划总量的8.64%,占公司总股本的0.37% [1][4] - 行权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激励对象共106人,主要为核心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 [4] - 行权价格为每股15.91元,募集资金总额6,873,120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6] 行权程序及时间安排 - 行权决策程序包括董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授予名单及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监事会未收到异议 [2] - 首次授予权益登记于2024年7月9日完成,2025年6月6日为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日期 [1][3] - 公司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登记手续,并于2025年5月29日取得变更证明 [6] 股本结构变动 - 行权后公司总股本由117,016,931股增至117,448,931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比从97.68%提升至97.69% [5] - 控股股东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表决权比例由35.66%微降至35.53% [5]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保持2,713,000股不变,占总股本比例从2.32%小幅降至2.31% [5] 财务影响 - 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6] - 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以货币形式足额缴纳,新增注册资本432,000元 [6]
映翰通: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证券之星· 2025-05-30 17:32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核查 - 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进行合规性核查 [1] - 明确排除六类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的情形,包括12个月内被监管机构处罚、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不符合董事/高管任职条件等 [1] - 激励对象名单与《激励计划(草案)》一致,不包括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独立董事、监事及外籍员工 [2] 激励计划实施细节 - 授予日为2025年5月30日,授予价格为24元/股 [2] - 向38名符合资格的激励对象授予39.5万股限制性股票 [2] - 监事会确认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及公司内部章程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