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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京啤酒: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10 16:16
公司治理结构 - 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3]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及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产生 [4] -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5] 委员会职责 -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投资、融资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8] - 审查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和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8] - 参与组织投资项目实施后的评估工作 [8] 议事规则 - 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16] - 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采用通讯表决 [21]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委员对会议内容有保密义务 [26][28] 工作程序 -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前期审查和准备工作,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协调 [11] - 战略委员会可聘请专业咨询机构提供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 [14] - 委员会决议需向董事会通报,书面文件保存期不少于十年 [24] 附则 - 工作细则解释权归属董事会,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30][31]
科净源: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09 00:23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设立背景 - 设立目的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核心竞争力 完善投资决策程序 提高决策效率与质量 [1] - 法律依据包括《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交所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 [1] 委员会组成规则 - 成员由3名董事构成 其中至少包含1名独立董事 [3] - 委员产生方式为董事长/半数以上独董/三分之一董事联合提名 经董事会过半数选举通过 [4] - 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 主持工作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5][6] 核心职责范围 - 研究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并提出建议 [7] - 对重大投融资决策 资本运作 资产经营项目进行前置研究 [7] - 检查已实施事项并提出改进建议 可行使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能 [7] 议事决策机制 - 会议需提前3日通知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为有效 [11][12] - 决议需过半数委员通过 表决可采用举手/投票/通讯方式 [12][13] - 非委员人员可列席会议但无表决权 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14][15] 文件管理要求 - 会议记录需委员签字 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 [17] - 全体参会人员负有保密义务 不得擅自披露信息 [18] 附则说明 - 细则解释权归属董事会 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最新规定为准 [20][21] - 生效条件为董事会审议通过 修改需履行相同程序 [22]
江苏神通: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08 21:08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设立背景 - 设立目的是适应公司发展战略需要 保证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科学性 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1][7] - 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法规设立 [1][7] 战略委员会组成规则 - 由7名委员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3名 [7] - 董事长为固有委员并担任主任 其他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5][6][7]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 人数不足5人时暂停职权 [8][9][10] 战略委员会核心职权 - 研究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经营目标 发展方针并提出建议 [12] - 对产品战略 市场战略 研发战略等重大经营战略进行研究 [12] - 审议重大战略性投资 融资方案及资本运作项目 [12] - 对战略事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12] 议事及表决机制 - 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 需提前7日通知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有效 [6][8] - 表决采用举手表决或通讯表决 决议需过半数委员通过 [8][16] - 会议记录需保存至少10年 决议以书面形式报送董事会 [20][21] 配套保障措施 - 公司相关部门需配合委员会工作并承担费用 [5] -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费用由公司承担 [18] - 委员对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 不得擅自披露信息 [22] 制度执行规范 - 工作细则与《公司章程》冲突时以章程为准 [24]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 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25][26]
郑中设计: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8-08 20:13
公司战略委员会设立目的 - 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效益和质量 [1] - 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专门机构 [1] 战略委员会人员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 [3]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4] - 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5]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期间除非出现不得任职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 [6] 战略委员会职责权限 -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1][3] - 对经营战略(产品、市场、营销、研发、人才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1] - 对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1] - 对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1] - 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1] - 对上述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1] - 行使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1] 战略委员会会议召开与通知 - 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召集人或两名以上委员可要求召开临时会议 [2][5]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必要时可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 [7] - 会议应于召开前3日发出通知,紧急情况下可口头通知并说明 [7] - 会议通知可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2日内未接到书面异议视为收到通知 [7] 战略委员会议事与表决程序 - 需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7] - 委员可亲自出席或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表决,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7]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的委员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可罢免其职务 [7] -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每人一票表决权 [7]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 [6][7] 战略委员会运作规范 - 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决议和提案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4] - 公司相关部门应配合委员会工作,日常运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4] - 委员对公司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7] - 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需披露委员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内容和决议情况 [7] 规则制定与修改 - 规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7] - 规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7] - 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 [7]
闽灿坤B: 闽灿坤B-战略委员会工作规程(2025年修订)-2025.8.7
证券之星· 2025-08-08 00:11
战略委员会设立目的 - 为确定公司战略规划并促进其有效实施 从而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2] -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2] 人员组成结构 - 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 [2] - 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2] - 设召集人一名 由董事长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2] - 成员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 每届任期不超过三年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但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 [2] 职责权限范围 - 对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5] - 跟踪公司经营中战略的实施情况 对重大调整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5] - 对公司的重大资本运作 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5] -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5] - 董秘室承担战略委员会的工作联络 会议组织 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5] 议事规则 - 战略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 [5] -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 [5] - 原则上采用现场会议形式 必要时可采用视频 电话或其他方式召开 [6] - 决议需经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过半数通过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6] - 会议通知需提前十天书面通知全体委员 临时会议可于三日前发出书面通知 紧急事由时可口头或电话通知 [7] 会议决策机制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 若有不同意见则采用书面表决 [8] - 可通过书面方式(专人 邮寄 微信及电子邮件等)送达会议资料 [8] - 可要求与会议议案有关的其他人员到会介绍情况或发表意见 也可邀请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8] -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费用由公司支付 [8] 决议与记录要求 - 会议通过的审议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交公司董事会 [7] - 会议记录需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与会人员意见 出席成员和记录人员需签字 [8] - 会议记录 会议决议 授权委托书等资料需妥善保存 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8] - 董事会对战略委员会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 需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意见及未采纳理由并进行披露 [8] 成员行为规范 - 成员若与会议讨论事项存在利害关系须予以回避 [7] - 成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需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为出席 每名成员最多接受一名委托 [7] - 独立董事成员因故不能出席需委托战略委员会中的其他独立董事成员代为出席 [7] - 成员连次两次既不亲自出席会议也不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的 董事会需在三十日内进行撤换 [7] - 出席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 不得擅自对外披露有关信息 [9]
南方泵业:公司目前经营状况稳健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8-07 20:15
公司战略与业务定位 - 公司基于业务结构、行业特点和未来发展战略进行更名审慎决策 [1] - 未来战略聚焦制造业(泵业)做强做大为战略目标 [1] - 公司经营状况稳健且发展趋势持续向好 [1] 经营与投资者回报 - 公司将全力以赴做好生产经营工作 [1] - 公司计划以更好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1]
钧崴电子: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6 00:33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钧崴电子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30日以通讯方式送达 实际出席监事3名 [1] -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江显伟主持 董事会秘书张照欣列席 [1] 收购交易核心内容 - 全资子公司横浜电子拟以26亿日元现金收购日本协创1号持有的Flat Electronics 100%股权 [1] - 交易目的为落实公司战略规划 强化全球制造弹性 丰富品牌多样性 [2] - 收购将加速海外业务拓展 优化产业布局 提升综合竞争力 [2] 交易审议结果 - 监事会一致通过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 0票反对 [2] - 交易资金来源于自有及自筹资金 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现金流 [2] - 公告全文可在深交所及巨潮资讯网查询 编号2025-033 [2]
鑫铂股份: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06 00:10
文章核心观点 -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旨在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战略决策程序、提升ESG管理水平,并促进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1] 委员会设立与定位 - 战略与ESG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1] - 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决策及ESG相关事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1] 人员组成与任期 - 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3]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检查决议执行及签署重要文件 [3] -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任期届满可连任,期间若不再担任董事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3] 职责权限 - 主要职责包括确立战略制定框架、评估长期发展战略、拟订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审核财务预算与决算方案 [5][6] - 对重大投融资方案、资本运作及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6] - 研究公司ESG目标、战略规划、治理架构及管理制度,识别和监督ESG相关风险与机遇,审阅并提交ESG报告 [6] -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需提供必要经费和资源支持其职责履行 [6] 工作程序与议事规则 - 公司需在会议召开前3日内向独立董事提供资料,工作小组负责前期准备,包括收集战略规划、投融资项目及ESG相关材料 [7] - 会议需经两名以上委员或主任委员提议方可召开,原则上需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除外 [7] - 会议需三分之二及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表决采用记名书面方式,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8][9] - 会议可邀请其他董事、高管或中介机构列席,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8] 会议记录与保密 - 会议需有完整记录,出席委员需签名,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9] - 出席会议人员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信息 [9] 回避制度 - 委员若与议题有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需披露并回避表决,其他委员可决定是否允许其参与表决 [10] - 回避后不足法定人数时,需由全体委员决议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10]
恒锋信息: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06 00:09
公司治理架构 -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的下设专门机构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提出建议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1] -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 委员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长自动当选 [2] -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一名 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 [2] 委员任职资格 - 委员需具备良好道德品行 熟悉公司所在行业 具有一定的宏观经济分析与判断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背景 [2] - 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也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 [2] - 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不得当选为委员 任职期间出现不适合任职情形的应主动辞职或由董事会予以撤换 [3] 委员会职责权限 - 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 经营目标 发展方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 - 对重大战略性投资 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对重大资本运作 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4] - 对经营战略包括产品战略 市场战略 营销战略 研发战略 人才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 - 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跟踪检查 并可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 [4] 会议召开机制 - 战略委员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每个会计年度内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召开 [4] - 定期会议主要讨论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 发展目标 经营战略等关系公司发展方向的重大问题 [5]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 必要时可采用视频 电话或其他方式召开 采用通讯表决方式时 委员在决议上签字即视为出席会议并同意决议内容 [5] 议事表决程序 - 会议应由三人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委员可以亲自出席会议或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6][7] - 表决采用举手表决方式 对同一议案每名参会委员只能举手表决一次 决议应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8][9] - 会议采用集中审议 依次表决的规则 全部议案经所有与会委员审议完毕后 依照议案审议顺序进行逐项表决 [8] 会议记录与档案管理 - 会议应当有书面记录 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日期 地点 出席人员 会议议程 委员发言要点及表决结果等 [10] - 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 会议材料 授权委托书 表决票 会议记录等 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 保存期限为10年 [11] - 在决议依法公开之前 与会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负有对决议内容保密的义务 [11]
浙能电力: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8-05 00:23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作为负责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专门机构 旨在增强核心竞争力并提高决策科学性 [1] - 委员会由3-5名董事组成 委员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3][4]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 期间若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6] 委员会职责权限 - 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 主要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8] - 具体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经营目标 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需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 融资方案和资本运作项目 [9] - 委员会形成的决议和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需配合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10][11] 会议运作机制 - 会议需由召集人或两名以上委员联名要求召开 提前五天发出通知 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通知期 [12][13]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可采用视频网络会议或书面传签等方式进行 [15] - 委员可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需提交载明代理事项的授权委托书 [16][17] 会议记录与信息保密 - 会议记录需由出席委员和记录人签名 委员有权要求对发言作说明性记载 记录连同授权委托书由证券部保存十年 [22] - 委员对了解到的公司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23] 规则执行与修订 - 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若存在抵触则以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为准 [24] - 规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