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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卷式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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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链条发力破解“内卷”困局
经济日报· 2026-01-15 09:08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一场涵盖法治建设、退出机制、标准引领、协同监管的综合治理行动正多维度展开,旨在打破恶性循环、重塑健康市场生态 [2] 整治关键领域 - 针对平台经济中“刷评炒信”、“网络水军”恶意诋毁、强制“全网最低价”等乱象,去年6月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实现了精准打击,明确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或误导性信息,为整治奠定法治基础 [3] - 针对“新三样”等新兴优势产业,市场监管总局部署了167项国家标准项目,通过统一产业门槛、明确质量底线、引导技术方向,倒逼企业升级技术和提高产品质量 [3] - 标准引领旨在源头破解“内卷”,例如新能源汽车碳足迹标准推动企业竞争焦点转向低碳技术研发,“光伏+应用标准”助力产业从单一制造向综合能源服务延伸 [3] 畅通市场“出口” - 市场新陈代谢机制不畅是“内卷式”竞争屡禁不止的深层症结之一,大量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僵尸企业”长期滞留市场,虚占资源并扰乱竞争秩序 [4] - 《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制度实施办法》自去年10月10日实施以来,截至去年12月底,不到两个月全国已有29.49万户公司被登记机关启动强制注销,加速释放与重新配置市场资源 [5] - 《办法》规定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等满三年未自行申请注销的,登记机关可依法启动程序,启动前有90天公告期,注销后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期限内可申请恢复登记,确保清理工作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5] - 《办法》明确规定公司被强制注销登记的,原公司股东、清算义务人的责任不受影响,杜绝了利用“被强制注销”逃避债务的侥幸心理 [6] 协同治理与制度体系 - 制度建设是综合整治的基础,《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关于提升网络交易平台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制度密集落地,构建了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清理的全链条治理体系 [7] - 治理采取分类策略:对涉及安全底线的领域突出刚性约束;对创新活跃、模式复杂的领域侧重合规指导;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产业领域则通过标准与认证激励产业提质升级 [8] - 从实施效果看,制度已初步展现协同发力态势,对不当干预行为的规范更加有力,平台“补贴大战”、“全网最低价”等现象得到遏制,市场退出更加顺畅,“新三样”标准体系加快构建,推动企业从“拼价格”向“拼质量”、“拼创新”转变 [8] - 市场监管总局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新出台的制度落地见效,为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8]
多项制度性建设成果发布 全链条发力破解“内卷”困局
经济日报· 2026-01-15 07:50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一场涵盖法治建设、退出机制、标准引领、协同监管的综合治理行动正多维度展开,旨在打破恶性循环、重塑健康市场生态 [1] 整治关键领域 - 针对平台经济中“刷评炒信”、“网络水军”恶意诋毁、强制“全网最低价”等乱象,去年6月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实现了精准打击,明确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或误导性信息,为综合整治奠定坚实法治基础 [2] - 针对“新三样”等新兴优势产业曾因部分企业盲目扩产、低价抢单陷入“内卷”困局,市场监管总局部署了167项国家标准项目,通过统一产业门槛、明确质量底线、引导技术方向,倒逼企业升级技术、提高产品质量 [2] - 标准引领成为源头破解“内卷”的关键,例如新能源汽车碳足迹标准推动企业将竞争焦点转向低碳技术研发,“光伏+应用标准”的完善助力产业从单一产品制造向综合能源服务延伸,拓展价值竞争空间 [2] 畅通市场“出口” - 市场新陈代谢机制不畅是“内卷式”竞争屡禁不止的深层症结之一,大量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僵尸企业”长期滞留市场,虚占市场要素和行政资源,扭曲市场信号、扰乱竞争秩序 [3] - 自去年10月10日《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制度实施办法》正式实施以来,截至去年12月底,不到两个月时间,全国已有29.49万户公司被登记机关启动强制注销,大量长期停业企业正被有序识别和清理,市场资源得以加速释放与重新配置 [3] - 《办法》规定,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撤销后满三年未自行申请注销的,登记机关可依法启动程序,启动前有90天的公告期供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即便完成注销,相关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期限内还可以申请恢复登记 [4] - 《办法》明确规定,公司被强制注销登记的,原公司股东、清算义务人的责任不受影响,杜绝了部分人利用“被强制注销”来逃避债务的侥幸心理,强化了企业守法诚信意识 [4] 打好治理“协同牌” - 制度建设是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的基础工作,《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关于提升网络交易平台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制度密集落地,构建起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清理的全链条治理体系 [5] - 事前通过《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防止不当干预市场竞争行为,事中以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规制企业行为,事后有《办法》清理失信主体,长远看,标准体系建设与质量提升政策引导产业向高端化转型,从根本上摆脱低水平竞争 [6] - 监管部门采取分类治理策略:对于涉及安全底线的领域,突出刚性约束;对于创新活跃、模式复杂的领域,侧重合规指导;对于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产业领域,则通过标准与认证激励产业提质升级 [6] - 从实施效果看,这批制度已初步展现出协同发力的良好态势,对不当干预行为的规范更加有力,市场竞争更加理性有序,平台“补贴大战”、“全网最低价”等现象得到遏制,市场退出更加顺畅,“新三样”标准体系加快构建,有力推动企业从“拼价格”向“拼质量”、“拼创新”转变 [6] -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新出台的制度落地见效,为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7]
给“内卷式”竞争开“组合药方”
人民日报· 2026-01-15 06:51
文章核心观点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2025年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的十大制度建设成果 这些制度构成了一个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链条治理体系 旨在遏制低价低质低水平的恶性竞争 引导市场从“拼价格”向“拼质量”、“拼创新”转变 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与高质量发展 [2][5][7] 十大制度建设成果 - **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完善商业诋毁认定规则 将平台强迫商家低于成本价销售、滥用规则虚假交易等典型“内卷式”恶性竞争行为纳入规制 明确禁止“刷评炒信”和组织“网络水军”恶意中伤等行为 [2] - **《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制度实施办法》**:规范强制注销程序 有序清理失信主体 [3] -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督促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对涉及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政府采购等政策措施落实公平竞争审查 防止违规干预市场公平竞争 [3] - **《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支持引导平台企业加强反垄断合规管理 明确提示新型垄断风险 赋能企业识别防范风险 [3] - **《关于提升网络交易平台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聚焦产品创新和服务标准化 强化平台和经营者主体责任 优化维权服务 推动行业从“内卷竞争”向“质量提升”转型 [3] - **《外卖平台服务管理基本要求》**:规定外卖平台在商户管理、价格行为、配送员权益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总体要求 以减少无序竞争 [3] - **《网络销售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明确电商经营者的质量安全责任义务 将平台成熟的质量管控措施制度化 填补网售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空白 [3] - **《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和光伏产业标准提升行动方案》**:部署167项“新三样”领域国家标准研制 通过质量安全、能效能耗、分级分类标准来治理产业“内卷式”竞争 [4] - **《关于稳步扩大标准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提高重点服务领域中外标准一致性程度 提升标准化对外开放水平 [4] - **《关于进一步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作的公告》**:倡导各方合理完成“三同”产品认定 通过推进国内外认证衔接融合 打通内外贸多元渠道 [4] 制度体系与实施效果 - **制度构成全链条治理体系**:事前通过公平竞争审查防止不当干预 事中以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规制企业行为 事后用强制注销制度清理失信主体 长远通过标准引领与质量提升政策引导产业升级 [5] - **制度已初步展现协同发力态势**:对不当干预行为的规范更加有力 市场竞争更加理性有序 平台“补贴大战”、“全网最低价”等现象得到遏制 市场退出更加顺畅 [6] - **“新三样”标准体系加快构建**:有力推动企业从“拼价格”向“拼质量”、“拼创新”转变 [6][7]
多项制度性建设成果发布——全链条发力破解“内卷”困局
经济日报· 2026-01-15 06:09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一场涵盖法治建设、退出机制、标准引领、协同监管的综合治理行动正多维度展开,旨在打破恶性循环、重塑健康市场生态 [1] 整治关键领域 - 针对平台经济中“刷评炒信”、“网络水军”恶意诋毁、强制“全网最低价”等乱象,去年6月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实现了精准打击,明确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或误导性信息 [2] - 针对“新三样”等新兴优势产业,市场监管总局部署了167项国家标准项目,通过统一产业门槛、明确质量底线、引导技术方向,倒逼企业升级技术和提高产品质量 [2] - 标准引领成为源头破解“内卷”的关键,例如新能源汽车碳足迹标准推动企业将竞争焦点转向低碳技术研发,“光伏+应用标准”助力产业从单一产品制造向综合能源服务延伸 [2] 畅通市场“出口” - 市场监管总局实施《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制度实施办法》,截至去年12月底,不到两个月时间,全国已有29.49万户公司被登记机关启动强制注销 [3] - 《办法》规定,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撤销后满三年未自行申请注销的,登记机关可依法启动程序,启动前有90天的公告期 [4] - 公司被强制注销登记后,原公司股东、清算义务人的责任不受影响,杜绝了利用“被强制注销”来逃避债务的侥幸心理 [4] 打好治理“协同牌” - 制度建设是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的基础工作,《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关于提升网络交易平台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制度密集落地 [5] - 治理体系构建了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清理的全链条:事前通过《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防止不当干预,事中以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规制企业行为,事后有《办法》清理失信主体 [6] - 监管部门采取分类治理策略:对涉及安全底线的领域突出刚性约束;对创新活跃、模式复杂的领域侧重合规指导;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产业领域通过标准与认证激励产业提质升级 [6] - 从实施效果看,制度已初步展现协同发力态势,平台“补贴大战”、“全网最低价”等现象得到遏制,“新三样”标准体系加快构建,推动企业从“拼价格”向“拼质量”、“拼创新”转变 [6]
从价格战向质量创新的高阶形态转变
搜狐财经· 2026-01-14 12:49
文章核心观点 - 当前中国经济正处于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期,需要破除“内卷式”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市场竞争从低水平的价格战向高质量创新的高阶形态转变 [1][5] - “内卷式”竞争是一种低效率、内耗型的非理性竞争,严重制约经济高质量发展,整治该现象已成为中央及地方政府的重要任务 [5][7] - 破除“内卷式”竞争的关键在于转变发展观念,确立竞争政策的基础地位,并通过法治化手段规范地方政府和企业行为,以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4][10][14] 对“内卷式”竞争的定义与危害 - “内卷式”竞争被定义为低效率、内耗型、非理性的竞争,具体表现为行业无底线“卷价格”、跟风式“卷赛道”、围剿式“卷人才” [5][7] - 这种竞争模式严重制约经济高质量发展,扭曲竞争机制,造成市场失灵,违背了全国统一大市场“一盘棋”和公平竞争秩序的要求 [5][7][14] 地方政府角色与观念转变 - 部分地方政府过去存在政绩观偏差,热衷于GDP竞赛,驱动产业政策竞争和奖补优惠比拼,形成了符合本地利益最大化的“逐底竞争”策略和“政策洼地” [7] - 整治“内卷式”竞争要求地方政府破除唯GDP论的旧发展观,树立大局观和长远发展理念,制定经济政策要服从全国“一盘棋” [7][8] - 地方政府应秉持竞争中立原则,平等对待不同所有制、规模、类型和地区的企业,尤其要呵护小微企业,以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6] 差异化发展与考核体系改革 - 地方政府应挖掘本地发展优势,找准本地发展定位,利用本地资源和要素优势搞好差异化发展,以实现地方之间“各美其美、美美与共” [3][8] - 破除唯GDP论的关键在于完善系统性差异化考核评价体系,提高“以人为本、民生为要”、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及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在政绩考核中的比重 [9] - 考核应因地制宜:生态功能区降低GDP考核比重,重点考核空气、水质及生态旅游收入;粮食主产区重点考核粮食产量和耕地保护;城市工业园区重点考核商业活跃度、企业平均产出、公平竞争和技术创新指数 [9] 法治化治理与制度构建 - 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需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确立并贯彻竞争政策的基础地位是破除地方政府对选择性产业政策路径依赖的关键 [4][10] - 竞争法为防范地方政府过度干预市场提供了双重制度约束:《反垄断法》禁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从事前防范地方保护主义歧视性政策出台 [11] - 加快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可为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提供制度保障,并探索建立跨区域的竞争协调机制 [11][12] 政府与市场的协同规范 - 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需要从政府和市场两端同时发力,规范地方政府和企业行为 [14] - 法治通过规范、引导、约束、保障等方式明确政府介入市场的合理限度,尤其通过竞争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范行政性垄断 [14] - 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治经济,需要《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等发挥规范市场竞争和引导企业经营行为的作用,确保企业之间合法竞争、市场竞争有序 [14]
完善“内卷式”竞争长效治理机制
新浪财经· 2026-01-14 05:58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2025年整治“内卷式”竞争十大制度建设成果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2025年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十大制度建设成果,形成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的治理闭环,为经营主体创新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1] 法律法规与部门规章的健全完善 - 《反不正当竞争法》加强规制“刷评炒信”、钻平台规则“空子”、雇佣“网络水军”恶意中伤等行为,完善商业诋毁认定规则,将诋毁对象由“竞争对手”拓展为“其他经营者”,并将平台强迫商家低于成本价销售、滥用规则实施虚假交易等“内卷式”恶性竞争纳入规制范围 [1] - 《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制度实施办法》规范强制注销程序,清理失信主体,畅通市场退出渠道,自2025年10月10日实施至2025年12月底,全国已有29.49万户公司被登记机关启动强制注销 [1] 公平竞争审查与平台合规引导 -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督促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对拟出台的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政策措施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责任,防止干预市场公平竞争 [2] - 《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支持引导平台企业加强反垄断合规管理,对新型垄断风险作出明确提示,赋能平台企业识别防范垄断风险 [2] 平台服务质量与交易监管强化 - 《关于提升网络交易平台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聚焦产品创新和服务标准化,强化平台和经营者主体责任,优化维权服务,推动行业从“内卷”竞争向质量提升转型 [2] - 《外卖平台服务管理基本要求》规定外卖平台服务管理的总体要求,包括商户管理、价格行为、配送员权益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及投诉处置等,旨在提升服务质量,减少无序竞争 [2] - 《网络销售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明确重点工业产品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质量安全责任义务,将电商平台成熟的质量管控措施制度化,填补网售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空白 [3] 重点产业标准体系建设与提升 - 《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和光伏产业标准提升行动方案》部署167项“新三样”领域国家标准研制,聚焦质量安全、能效能耗、分级分类标准,以治理“内卷式”竞争,累计已发布57项相关国家标准 [3] - 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发布电动汽车远程服务、换电安全要求、传导充放电系统等13项国家标准,支撑电动汽车远程操作、车网互动、换电等技术发展 [3] - 在锂电池领域发布锂电池编码规则等2项国家标准,支持锂电池产品追溯,助力守牢安全底线 [3] - 在光伏领域发布绿色产品评价、地面用光伏组件等42项国家标准,规范光伏组件产品质量性能和绿色评价指标要求,支撑光伏产品绿色低碳发展 [3] 标准制度型开放与内外贸一体化 - 《关于稳步扩大标准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加强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标准体系建设,提高重点服务领域中外标准一致性程度,推动数字经济领域国际标准制定,提升标准化对外开放水平 [4] - 《关于进一步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作的公告》倡导各方合理完成“三同”产品认定,通过持续推进国内外认证衔接融合,打通内外贸多元渠道,减少低质“内卷式”竞争,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4] 制度实施初步效果与未来计划 - 制度已初步展现协同发力良好态势,平台“补贴大战”、“全网最低价”等现象得到遏制,市场退出更加顺畅,“新三样”标准体系加快构建,推动企业从拼价格向拼质量、拼创新转变 [4] - 市场监管总局下一步将推动修改《价格法》等基础法律,健全完善规范“内卷式”竞争的法律和政策工具,加强已出台制度标准的宣贯实施,依法依规治理企业低价无序竞争,持续优化市场竞争生态,推动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 [4]
200元以下超低价机票难觅
新浪财经· 2026-01-14 03:50
行业监管与政策动向 - 中国民航局召开2026年全国民航工作会议 明确将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防止航司以低于成本价开展恶性竞争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之一 [1][2] - 监管措施包括修订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等规章 科学把控航线航班评审 严控低效航线运力供给 [3] - 监管措施还包括研究制定旅客运输成本调查办法 探索建立运价监测预警联动机制 并协调加强销售网络平台监管 [3] - 主管部门反内卷并整治“过低票价”的决心显而易见 2026年规范票价被视为保障行业可持续经营的关键手段 [2] 行业经营与票价表现 - 民航局为2026年定下全年旅客运输量8.1亿人次的目标 [1][2] - 2025年行业已实现扭亏 [2] - 2024年国内经济舱平均票价同比下滑12.7% 2025年再降3.1%至738元 [1] - 2025年由于各大在线旅游平台为争夺用户持续补贴 航线上不时能“捡漏”低价机票 [2] - 进入2026年 即使在OTA平台特价机票榜单上 从长沙出发的200元以下不含税费的超低价机票已难觅 [2] 当前市场票价观察 - 以长沙为出发地 飞行距离800公里左右的城市为例 1月12日至31日内飞往厦门、贵阳、广州、上海等地的单程机票最低价格均在300元以上(不含税) [1] - 具体航线不含税费最低价格:长沙飞宁波200元起 飞西安240元 飞昆明、北京等城市价格均在300元以上 [2]
告别内卷,外卖要竞争也要健康
北京商报· 2026-01-11 23:21
监管动态与行业背景 - 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对外卖平台服务行业市场竞争状况开展调查与评估[1] - 外卖平台行业近期存在拼补贴、拼价格、控流量等突出问题 挤压实体经济并加剧行业“内卷式”竞争[1] - 监管机构在2025年已多次针对行业竞争问题 对京东、美团、阿里等平台进行约谈 要求公平有序竞争[1] 市场竞争与影响 - 过去一年的外卖大战由京东掀起 随后在淘宝闪购与美团之间激烈展开 并在电商多业态混战中不断升级加码[1] - 平台以烧钱为代价换取市场份额 但短期内并未兑现为业务重塑与商业进步 反而在财报上形成“重负”[1] - 行业一味进行存量博弈 平台厮杀导致资源浪费、效率低下和利润下降 不会有真正的赢家[2] 产业链各方困境 - 对中小商家而言 外卖大战导致增量不增收[2] - 骑手面对短时间内涌入的大量订单 陷入增负不增收的困境 消费端的高额补贴很难传递至普通劳动者[2] - 消费者短期获益背后隐藏风险 “零元购”“一分购”背后低质低价的风险急剧升高[2] 政策导向与行业展望 - 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 电商是重点行业之一[2] - “内卷式”竞争最突出的特点是低价、低质 重复且缺乏创新[2] - 监管介入释放了引导公平有序竞争健康发展的强烈信号[3] - 行业需要告别内卷 从存量分割转向创造增量 从流量争夺转向供应链效率 通过创新引领的差异化高质量竞争实现各方利益最大化[3]
【西街观察】告别内卷,外卖要竞争也要健康
北京商报· 2026-01-11 21:54
监管动态与行业背景 - 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对外卖平台服务行业市场竞争状况开展调查与评估[1] - 监管机构指出行业存在拼补贴、拼价格、控流量等突出问题 挤压实体经济并加剧“内卷式”竞争[1] - 2025年监管曾不止一次针对行业竞争问题 对京东、美团、阿里等平台进行约谈 要求公平有序竞争[1] - 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 电商是重点行业之一[2] 行业竞争现状与影响 - 过去一年外卖大战由京东掀起 随后在淘宝闪购与美团之间激烈展开 并在电商多业态混战中不断升级加码[1] - 持续一年的外卖大战以烧钱为代价换取市场份额 短期内未兑现为业务重塑与商业进步 却在财报上形成肉眼可见的“重负”[1] - 外卖行业一味进行存量博弈 平台厮杀导致资源浪费、效率低下和利润下降 不会有真正的赢家[2] - “内卷式”竞争最突出的特点是低价、低质 重复且缺乏创新[2] 对产业链各参与方的影响 - 对不少商家尤其是中小商家而言 外卖大战之下增量不增收并不稀奇[2] - 骑手面对短时间内涌入大量订单 会陷入增负不增收的困境 消费端的高额补贴很难传递至普通劳动者[2] - 消费者短期获益背后隐藏潜在风险 “零元购”“一分购”背后低质低价的风险急剧升高[2] 行业健康发展的方向 - 市场经济欢迎竞争 但不欢迎“内卷式”竞争[3] - 健康发展的行业需要新入局者 但竞争不该是内向消耗或各方停在原地重复投入 如此既不能产生新价值 也不符合以新供给创造新需求的促消费方向[3] - 告别内卷才能真正重塑商业模式 从存量分割到创造增量 从流量争夺到供应链效率 通过创新引领的差异化高质量竞争 才能实现各方利益和社会整体效益的最大公约数[3] - 此番监管介入调查 进一步释放了引导公平有序竞争健康发展的强烈信号[3]
多部门部署 “反内卷”整治行动向纵深推进
央广网· 2026-01-11 10:02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列为2026年经济工作重点任务,相关整治行动正持续推进 [1] - “内卷式”竞争是低价、低质、低水平竞争,扰乱市场、降低资源配置效率、侵蚀企业长期竞争力并阻碍高质量发展 [1] - 治理“内卷式”竞争需政策制度、法律法规完善与行业企业主动改革并举,引导竞争从“卷价格”转向“重创新” [2] 政策与监管动态 - 2026年1月7日,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召开动力和储能电池行业座谈会,针对行业盲目建设、低价竞争等非理性行为进行规范 [1] - 2026年1月9日,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办公室对外卖平台服务行业市场竞争状况开展调查与评估 [1] - 自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以来,已针对钢铁、光伏、汽车、锂电、煤炭、互联网平台等重点行业制定并发布了一批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制度标准 [2] - 目前已形成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的治理闭环,为经营主体创新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2] -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研究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市场监管总局将推动修改价格法等基础法律,以健全规范“内卷式”竞争的法律和政策工具 [2] 行业影响与治理方向 - “内卷式”竞争削弱企业和行业竞争力,破坏产业链生态,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构建 [1] - 政策旨在引导重点行业从低质内卷领域流向创新、高效领域 [2] - 行业和企业自身需加速改革,汰换落后动能,跳出“价格战”窠臼,主动走向效率和创新的竞争 [2] - 企业应以技术、品牌、服务升级,在市场竞争中构建自身真正的“护城河” [2] - 从“卷价格”到“重创新”是通向真正强大和可持续发展的唯一道路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