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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05 05:15
董事会会议情况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6月4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方式召开,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且无反对/弃权票 [2][3][6] - 会议审议通过两项议案: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补充流动资金、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4][8] 募投项目调整 - 终止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IVD集约化业务",剩余未投入募集资金17,253.61万元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2][14][17] - 项目终止原因:IVD集采政策覆盖范围扩大导致产品价格大幅下降,DRG/DIP支付改革压缩行业利润空间,公司战略转向轻资产运营 [17][18] - 该项目此前已两次延期,原计划投入3.88亿元,截至2025年5月31日累计使用43,719.58万元 [14][16] 股东大会安排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6月20日召开,审议募投项目终止及资金用途变更事项 [7][26][27] - 投票方式包括现场投票和上交所网络投票系统,股权登记日为会议前一日 [27][35] 行业环境变化 - IVD行业受集采政策冲击显著,2025年政策常态化导致毛利率下滑,医疗机构采购需求转向轻量化模式 [17][18] - 国家医保局《按病种付费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规程(2025版)》实施,强化医疗检验领域成本管控 [17] 公司战略调整 - 终止低效设备投入,建立动态成本评估机制以适配集采环境,资金将优先用于精细化运营能力提升 [18] - 保荐机构信达证券对终止募投项目及资金用途变更事项出具无异议核查意见 [5][23]
联芸科技: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4 21:12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1.25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人民币58,875,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1,066,125,0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3,365,759.76元 [1] - 募集资金于2024年11月22日全部到账,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人民币891,089,988.28元 [1] 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成都联屹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招商银行杭州湖墅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符合监管要求 [3] - 成都联屹作为新增募投项目"AIoT信号处理及传输芯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3] 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 协议甲方为联芸科技及成都联屹,乙方为招商银行杭州湖墅支行,丙方为中信建投证券 [3]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指定募投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资金可合理存款但不得质押或转让 [4] - 保荐机构有权监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现场调查,甲方需配合并提供专户资料 [5] - 专户大额资金支取(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需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6] - 协议自三方签署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并销户后失效 [6]
美芯晟: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自有外汇、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04 18:34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获中国证监会批复,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07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426.6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7,648.31万元 [2] - 募集资金净额已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全部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与保荐人及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 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募投项目,总投资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 [3][5][6] 使用自有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原因 - 员工薪酬、个税及社会保险支付需通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不符合银行规定 [6] - 募集资金专户无法进行外币付汇业务,税金支出需通过其他银行账户统一支付 [6] -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款项有利于加快票据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6] 操作流程 - 公司以自有资金、自有外汇、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先行垫付募投项目相关支出,再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置换 [7] - 公司需编制支付明细表,经付款流程审批后,将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 [8] - 保荐人将对置换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公司及商业银行需配合核查 [8] 对公司的影响 - 该操作有利于提高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顺利推进,不影响项目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8] 内部决策程序及意见 - 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自有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8] - 监事会认为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不影响项目推进 [9] 保荐人核查意见 - 保荐人认为公司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事项无异议 [9][10]
科汇股份: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4 18:23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1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9.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50,185,200元 [1] - 扣除承销、保荐费用29,245,283.02元(不考虑增值税)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220,939,916.98元 [1] - 扣除其他发行费用19,282,662.77元(不考虑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01,657,254.21元 [1] - 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1] 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户开立情况 - 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2] - 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账号为37920180806658588,截至公告披露日账户余额为0.00元 [2] - 光大银行仅授权一级分行开展托管业务,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为淄博分行,监管协议签署银行为济南分行 [3] 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 专项账户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4] - 保荐机构国海证券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可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督权 [4] - 公司授权保荐代表人唐彬、何凡查询专户资料,银行应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4] - 银行需按月(每月15日前)向公司出具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保荐机构 [5] - 公司仅允许从特定募集资金账户转入资金至专户,且需在临时性补流到期前从自有资金账户归集至专户,再转回募集资金账户 [5] - 公司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募集资金净额20%时,需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6] - 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未配合调查,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 [7] - 协议自三方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7]
欧晶科技: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4 12:10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7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4.7亿元,资金净额4.627亿元[1] - 募集资金已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验证[1] - 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进行专户管理[1]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公司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债券持有人会议及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从原"宁夏石英坩埚二期项目"调出1.004亿元,用于新增"半导体石英坩埚建设项目"[1] - 宁夏欧晶科技为原募投项目"宁夏石英坩埚一期"和"二期"的唯一实施主体,公司曾使用募集资金3.2901亿元对其增资[2] - 公司通过对宁夏欧晶减资收回1.004亿元用于实施新项目[2]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 公司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变更后项目,并与保荐人国信证券、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呼和浩特分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3] - 专户仅用于半导体石英坩埚建设项目,不得质押或以存单方式存放[5] - 保荐机构可随时查询专户资料,银行需按月提供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6] - 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或净额20%时需通知保荐机构[6]
首航新能: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6-03 20:20
培训基本情况 - 保荐人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培训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 [1] - 培训方式采用现场与线上相结合 [1] - 培训地点为首航新能会议室 [1] - 培训人员包括刘怡平、强强 [1] - 培训对象涵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关键岗位人员 [1] - 培训前国泰海通编制了培训材料并要求相关人员提前了解内容 [1] 培训主要内容 - 培训内容分为两部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简介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关注要点 [1]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部分包括信息披露的内容、渠道、法律体系、基本原则及一般规定 [1] - 募集资金管理部分包括总体要求、专户存储规范、资金使用流程、变更审批程序及监督管理机制 [1] - 培训形式包括演示讲义、解读法规条文、案例分析及问题解答 [1] 公司配合情况 - 公司积极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培训工作 [2] - 培训有序进行并达到良好效果 [2] 培训结论 - 公司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法律法规的理解更加深刻 [2] - 培训有助于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 [2] - 本次培训达到预期效果 [2]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03 04:31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1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632,218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3.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442,298.6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2,814,940.16元 [1] -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21年12月31日出具验资报告 [1] 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 - 公司制定《维力医疗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1] - 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签订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资金使用 [2] - 公司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确保专款专用,并及时披露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违规情形 [2]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专户销户手续已办理完毕 [3] - 账户余额(利息收入)2,456.97元全部转出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 - 公司与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3] - 截至公告披露日,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全部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展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在按计划进度建设,后续将使用自有资金投入 [3] - 项目预计将于2025年12月31日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3]
思瑞浦: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 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5-30 20:18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31,4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6,845.3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14,574.66万元[1]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2,044,399股,募集资金总额180,099.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934.2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78,165.66万元[2] - 两次募集资金均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1][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总投资85,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85,000万元,项目已全部结项[2] - 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投资136,317.22万元[3] -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高集成度模拟前端及数模混合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原计划投资433,006.29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375,953.25万元[4] - 经调整后,高集成度模拟前端及数模混合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78,165.66万元[5] 资金置换原因 - 人员薪酬支付需通过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直接使用募集资金专户支付不符合银行规定[5] - 税金、社保费用、住房公积金等需通过指定银行托收方式支付,无法通过多个账户支付[6] - 批量统一采购设备、材料等更符合公司利益,需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6] - 房屋租赁费、日常办公费等费用发生频繁且零碎,以自有资金支付更便于管理[6] - 外币支付需结合自有外汇情况先行支付,有利于降低财务成本[6] 资金置换操作流程 - 财务部门每月编制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明细表,经会计主管复核、财务负责人审批[7] - 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7] - 建立资金置换台账,记录交易时间、金额、账户等信息,并定期通知保荐代表人[7] - 保荐人对资金置换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公司及银行需配合检查[7] 审议程序及意见 - 董事会审议通过资金置换议案,认为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8] - 监事会认为资金置换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8] - 保荐人核查后认为资金置换事项合法合规,对公司及股东利益无损害[9]
思瑞浦: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30 20:14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314,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68,453,425.3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145,746,574.65元,资金于2020年9月15日到位[1]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2,044,399股,募集资金净额为1,781,656,587.99元,资金于2023年10月23日到位[2] - 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监管银行签订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为模拟集成电路产品开发与产业化项目,投资总额85,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85,000万元,项目已结项[3] - 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投资136,317.22万元[3] -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用于高集成度模拟前端及数模混合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原计划投入375,953.25万元,调整后投入178,165.66万元[4][6]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原因 - 人员薪酬支付需通过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不符合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的要求[6] - 税金、社保费用、住房公积金等需通过指定银行托收方式支付,无法通过多个账户支付[6] - 设备、材料等采取批量统一采购策略,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更符合公司利益[7] - 房屋租赁费、日常办公费等费用发生频繁且零碎,以自有资金支付便于管理[7] - 外币支付时,由外汇账户先行支付有利于降低财务成本[7] 操作流程 - 财务部门每月编制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明细表,经审批后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置换[8] - 建立自有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款项台账,记录交易时间、金额、账户等,并定期通知保荐代表人[8] - 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置换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有权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8] 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 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并等额置换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9] - 监事会认为该事项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9] - 保荐人认为该事项已履行必要决策程序,无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程序合法合规[9][10]
鸿日达: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5-30 18:48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2年9月公开发行A股5,167万股,每股发行价14.60元,募集资金总额75,438.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855.3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67,582.85万元 [1] - 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23日到账,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验证 [1] -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 2022年10月公司使用5,700万元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2] - 2023年8月公司将原IPO募投项目"昆山汉江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中23,687.01万元募集资金变更由全资子公司东台润田实施 [2] - 2024年4月公司将原IPO募投项目剩余18,566.08万元募集资金变更为"半导体金属散热片材料项目"和"汽车高频信号线缆及连接器项目"使用 [3] - 2024年4月公司使用5,7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 - 截至2025年4月30日,公司已投入募集资金35,839.31万元,其中承诺投资项目投入24,439.31万元,超募资金投向投入11,400.00万元 [5] 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 2024年9月公司将"昆山汉江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3月 [4] - 2025年4月公司将"汽车高频信号线缆及连接器项目"和"半导体金属散热片材料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11月30日 [4]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 - 该计划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180万元(按3.0%贷款利率测算) [6] - 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用于证券投资 [6] 审批程序及机构意见 - 2025年5月30日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议案 [7] - 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认为该事项符合监管要求,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