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期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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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赛集团: 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2 00:35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背景 - 公司因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9股),导致总股本从109,969,792股增至163,854,990股,需同步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数量及行权价格 [6] - 调整依据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的条款 [1][6] 调整具体内容 - **股票期权数量调整**:总授予量从500万股增至745万股(首次授予从400万增至596万股,预留授予从100万增至149万股),计算公式为Q=Q0×(1+n)(n=0.49) [6] - **行权价格调整**:从12.93元/份下调至8.68元/份,计算公式为P=P0÷(1+n)(n=0.49),此前2023年已从13.03元/份调整至12.93元/份 [6][7] 审批及执行程序 - 2025年8月1日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调整议案,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均认为调整合法合规且无损害股东利益 [8] - 法律意见书确认调整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 [8] - 历史程序包括2022年12月首次审议草案、2023年1月股东大会批准、2023年3月完成首次授予登记(112名激励对象获400万份)、2023年11月完成预留授予登记(12名激励对象获100万份) [1][3][4][5] 其他相关事项 - 2024年8月及2025年4月公司曾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但未披露具体数量 [6] - 调整后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实质性影响,管理团队履职不受影响 [7][8]
汇顶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8-01 21:14
汇顶科技股票期权相关公告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2]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2]
华平股份: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01 00:38
核心观点 -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涉及数量为2.87万份 该事项符合相关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 且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1][5][6] 激励计划实施程序 - 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包括草案、考核管理办法及激励对象名单等 [2][3] - 公司履行了公示程序 监事会未收到异议反馈 并披露了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 - 公司分阶段授予股票期权 包括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 并完成了登记程序 [3][4] 行权期执行情况 - 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4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9日 可行权激励对象225人 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763.34万份 [5] - 截至行权期届满 尚有2.87万份股票期权未行权 [5] 注销事项详情 - 注销依据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 [5] - 注销股票期权数量为2.87万份 [5] - 该事项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范围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 后续程序 - 公司需向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股票期权注销手续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
鹏辉能源: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30 00:32
会议基本情况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7月29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 [1] - 应出席董事9人 实际出席9人 由董事长夏信德主持 [1] - 会议通知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时间要求 以口头及通讯方式送达 [1]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审议通过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赞成票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通过率100% [1] - 计划旨在健全长效激励机制 吸引优秀人才 将股东利益与核心团队利益结合 [1] - 董事甄少强 鲁宏力因参与计划回避表决 [2] - 同步通过配套考核管理办法 赞成票7票 通过率100% [2]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包括调整授予数量 行权价格等 [3][4] 员工持股计划 - 审议通过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赞成票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通过率100% [5] - 计划旨在建立利益共享机制 改善公司治理 提高员工凝聚力 [5] - 通过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规范计划实施流程 [5]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包括解释条款 调整计划等 [6][7] 后续安排 - 所有议案均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3][5][6] - 定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7] - 详细内容参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3][5][6][7]
柳 工: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5 00:33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核心内容 - 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915名激励对象可行权1,982.0252万份股票期权,占总股本0.98%,行权价格为6.63元/份 [1][6][11] - 自主行权将于2025年7月28日正式开放,行权期限至2026年7月10日,由广发证券提供系统支持 [1][13][14]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授予完成登记日为2023年7月13日,第一个等待期已于2025年7月12日届满 [8][9] 激励计划审批与调整 - 激励计划已获得广西国资委批复(桂国资复〔2023〕70号) [3]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987名调整为974名,股票期权数量由5,339万份调整至5,314万份 [6] - 预留部分授予147名激励对象278万份股票期权,后调整为144名激励对象270.1856万份 [6][7] 行权条件成就情况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2024年归母净资产收益率0.99%,利润总额19.60亿元,经济增加值15.10亿元 [9] -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显示915名激励对象中3名不合格,912名合格激励对象实际可行权比例为72%-95% [9][10] - 因56名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注销291.5993万份股票期权 [7] 行权安排与影响 - 行权所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5] - 若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增加19,820,252股,占总股本0.98%,对股权结构无重大影响 [15] - 采用Black-Scholes模型确定期权公允价值,会计处理不受自主行权模式影响 [15][16]
天元股份: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1 18:21
股票期权注销情况 - 公司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合计31.98万份,涉及激励对象60人(剔除重复情形)[1] - 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7月21日办理完成[1] 注销审批情况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注销议案[1] - 注销股票期权占公司总股本的0.18%[1] 注销原因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8人离职,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有6人离职,共注销其股票期权5.46万份[2] - 2024年净利润未达到激励计划业绩考核指标触发值,按比例注销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17.89万份(30%比例)和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8.63万份(50%比例)[2][3] 注销数量 - 因离职注销股票期权5.46万份[2] - 因业绩未达标注销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17.89万份和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8.63万份[3] - 合计注销31.98万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8%[3] 注销完成情况 - 公司为60名激励对象办理总计31.98万份股票期权注销手续[3] - 注销手续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完成[3] 注销影响 - 注销未行权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3] - 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3]
博威合金: 博威合金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0 16:22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拟行权数量为1,0824万份,行权价格为1435元/份,行权期限为2025年7月24日至2026年6月29日 [1][14] - 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行权后股票可于T+2日上市交易 [1][14] -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日为2023年6月30日,第二个等待期于2025年6月29日届满 [9][10] 激励计划审批与调整 - 激励计划经2023年4月21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5月12日获股东大会批准 [1][2] - 行权价格经历两次调整:从1530元/份下调至1485元/份(2023年权益分派后),再下调至1435元/份(2024年利润分配后) [7][8] - 因激励对象离职、绩效考核不达标等原因,累计注销股票期权76965万份 [8][12] 业绩考核与行权条件 - 2024年公司净利润达1366亿元(激励成本摊销前),较2022年增长15435%,远超40%的考核目标 [11] -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B级及以上的激励对象可按100%比例行权,C级按50%行权,D级取消当期行权资格 [12] - 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445人,占首次授予登记人数的849% [8][14] 股票期权授予与行权数据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为43805万份,激励对象524人,预留授予2735万份,激励对象61人 [3][4][6] - 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累计行权11415750股,占可行权总量的9987% [9] - 本次行权数量占首次授予总量的2471%,占总股本的133% [14][15]
山水比德: 监事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至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14 19:14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资格 - 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且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全部六项条件 包括最近12个月内未被证券交易所或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被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 无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高监情形 无法律法规禁止参与股权激励情形 无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 激励对象构成范围 - 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及子公司核心员工 明确排除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直系亲属 符合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2] 主体资格有效性结论 - 监事会确认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
日辰股份: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4 18:18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 -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于2025年7月11日完成 登记数量为228万份 涉及激励对象26人 [1] 决策程序履行情况 - 公司已履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程序 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及授权议案 [1][2] - 激励对象名单经内部公示且无异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核查意见 [2] - 内幕信息知情人股票交易自查报告已披露 未发现违规行为 [2] 股票期权授予具体条款 - 有效期自授予日起最长48个月 等待期分12个月、24个月、36个月三阶段 [3] - 行权时间分三期:首期12-24个月行权比例30% 二期24-36个月行权比例35% 三期36-48个月行权比例35% [3][4] - 未行权或未达标期权将注销 权益不得递延 [4] 业绩考核要求 - 公司层面考核2025-2027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2025年目标增长率20% 触发增长率16%;2026年目标44% 触发35.2%;2027年目标72.8% 触发58.24% [4] - 个人绩效考核分优秀/良好(行权比例100%)、合格(80%)、不合格(0%)三档 实际行权数量结合公司及个人考核结果计算 [5] 激励对象分配 - 激励对象含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职工代表董事及行政总监等核心管理人员 [6][7] - 单一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累计未超总股本1% 全部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总股本10% [8] 财务影响测算 - 采用Black-Scholes模型测算期权公允价值 授予日(2025年7月7日)228万份期权公允价值为496.55万元 [8] - 激励成本将在2025-2028年摊销 具体摊销费用需根据实际授予情况动态调整 [8]
奥尼电子: 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12 00:16
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 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9日,于2021年12月28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证券代码"301189",证券简称"奥尼电子" [5] - 公司持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不存在需终止的法定情形 [5] - 根据审计报告及《公司章程》,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如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内部控制缺陷、违规担保或资金占用等 [6] 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 激励计划草案包含目的、管理机构、激励对象范围、权益分配、行权安排、会计处理等完整条款,符合《管理办法》及《上市规则》要求 [6][8] - 激励对象限定为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排除独立董事、监事、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外籍员工 [12]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贷款担保,资金来源均为自筹 [14] 法定程序履行情况 - 董事会已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考核办法》及激励对象名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核查意见 [8] - 尚需履行公示激励对象名单10天、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需2/3以上表决权)等程序 [10][12] - 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12] 信息披露义务 - 公司已公告董事会决议、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文件,符合现阶段披露要求 [14] - 后续需在股东大会前5日披露激励对象公示情况说明,并持续履行进展披露义务 [14] 合规性结论 - 激励计划内容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16] - 董事会审议时未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16] - 最终实施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