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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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精机械: 公司章程(2025年09月)
证券之星· 2025-09-05 21:1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名称为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Qijing Machinery Co., Ltd. [4] -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跃龙街道气象北路289号,邮政编码315600 [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2,600,865元 [6] - 公司于2017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 [2]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权,包括选举董事、审批利润分配方案及修改公司章程等 [46][81][82]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56][109]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12] 股份结构与管理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所有股份均为人民币普通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16][18][21] - 公司由宁波市奇精机械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初始发起人共7名,以净资产出资折合股份5,000万股 [20] - 公司禁止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特殊情况需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且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 [22][9] 经营范围 - 公司主营业务涵盖机械零部件加工、家用电器制造、汽车零部件制造及新材料技术研发等领域 [15][6] - 经营方式包括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及进出口代理,并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表决权及查阅公司文件等权利,同时承担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义务 [34][40]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需维护公司独立性,不得占用资金或从事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42][43] 重要治理机制 - 公司设立党组织,并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13]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每年进行自查,董事会需评估其独立性并披露专项意见 [130][69] - 公司建立董事离职管理制度,明确对未履行承诺的追责措施 [55]
双林股份: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证券之星· 2025-09-05 20:19
审计委员会设立依据 -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并完善公司内部控制 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规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1][2] -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2] 人员组成要求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且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 [2] - 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设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负责主持工作 [2] - 委员需满足无禁止性情形 最近三年无被公开谴责或行政处罚记录 具备财务会计审计专业知识或背景 [2] - 不符合任职条件者不得当选 任职期间出现不适任情形需主动辞职或由董事会撤换 [3]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委员不再担任董事时自动失去资格 由董事会补足人数 [3] 职责权限范围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4] - 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包括:披露财务报告及内控评价报告 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聘任解聘财务负责人 会计政策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 [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 [4] - 董事会应充分尊重审计委员会关于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无充分理由不得搁置 [5] - 公司相关部门需配合审计委员会工作 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 [5] 会议召开与通知机制 - 会议原则上于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 特殊情况可提前一天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 [5] - 会议通知需包含会议时间地点议程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要素 [6]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表决 临时会议可采取通讯表决方式 [6] -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6] 议事规则及表决程序 - 委员可亲自出席或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需向主持人提交授权委托书 [8] - 授权委托书需由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签名 包含代理委托事项投票指示等内容 [8][9]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视为不能适当履行职权 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 [10] - 审计部人员可列席会议 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10] -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费用由公司支付 [10] 会议决议和记录要求 - 会议记录需由出席委员签名 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保存期不少于十年 [10] - 记录内容需包括会议日期地点召集人姓名出席人员姓名会议议程委员发言要点表决结果等 [10] -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需不迟于决议生效之次日向董事会通报 [11] - 出席会议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 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11] 回避制度规定 - 委员与会议议题有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时需尽快披露利害关系的性质与程度 [12] - 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应回避表决 但其他委员一致认为无显著影响时可参加表决 [12] - 董事会可撤销有利害关系委员的表决结果 要求无利害关系委员重新表决 [12] - 会议记录需写明有利害关系的委员未计入法定人数未参加表决的情况 [12] 工作评估权限 - 委员有权对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及上半年度财务活动进行内部审计 相关部门需积极配合提供资料 [13] - 委员有权查阅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公告文件股东会董事会决议重大合同等资料 [13][14] - 委员可向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质询 高级管理人员需作出回答 [14] - 委员可根据掌握的资料对公司财务活动发表内部审计意见 [14] - 委员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14] 附则规定 - 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执行 与《公司章程》抵触时以《公司章程》为准 [15] - 本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5]
双林股份: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证券之星· 2025-09-05 20:19
公司治理结构 - 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规范公司领导人员产生机制和优化董事会组成 [1] -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1] - 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1] 人员组成要求 -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3] - 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4] - 委员需符合五项任职条件 包括无禁止性情形 无交易所公开谴责 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具备良好道德品行和相关专业知识 [5] - 不符合任职条件人员不得当选 任职期间出现不适合情形应主动辞职或由董事会撤换 [6] 任期与补选机制 -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7] - 委员不再担任董事时自动失去资格 由董事会按规定补足人数 [7] - 委员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尽快指定新委员 人数不足时暂停行使职权 [8] 职责权限范围 - 主要职责包括对董事会规模和构成提出建议 研究选择标准和程序 搜寻合格人选 审查人选资格 [10] - 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并进行遴选审核 [11] - 就提名或任免董事 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4] - 董事会应充分尊重提名委员会的建议 未采纳需记载理由并披露 [4] 会议召开机制 - 会议按需召开 原则上提前三天通知 特殊情况可提前一天通过多种方式通知 [13] - 会议由召集人主持 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主持 [13] - 会议通知需包含召开时间地点 讨论议题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会议期限和通知日期 [22] 表决程序规则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17]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 临时会议可采取通讯表决方式 [15] - 委员可亲自出席或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18] - 授权委托书需包含委托人被委托人姓名 代理事项 投票指示 授权期限和签署日期 [19] 回避制度 - 委员与议题有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时应尽快披露利害关系性质与程度 [27]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回避表决 但其他委员一致认为无显著影响时可参加表决 [28] - 回避后不足法定人数时 由全体委员决定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9] 工作评估机制 - 闭会期间委员可跟踪了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工作情况 相关部门需积极配合 [31] - 委员有权查阅公司定期报告 公告文件 会议决议及记录等资料 [32][11] - 委员可就特定问题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质询 相关人员需作出回答 [33] - 委员根据掌握的资料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工作情况作出评估 [34] 信息保密要求 - 出席会议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 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26] - 委员对于了解到的公司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35] 规则效力与解释 - 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执行 [36] - 规则与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公司章程规定为准 [36] - 本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37]
北汽蓝谷: 董事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9-05 20:19
董事会组成结构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 设董事长1人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1] - 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1/3 设职工代表董事1人 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1] - 兼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1/2 [2] 专门委员会设置 -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 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 提名 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 [2] -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2]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各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咨询机构 采取审核方式提供咨询意见 [2] 会议召开机制 -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每年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3] - 临时会议召开条件包括: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 1/3以上董事联名提议 审计委员会提议等七种情形 [4] - 定期会议需提前10日通知 临时会议需提前2日通知 紧急情况下可口头通知并不受通知时限限制 [5] 表决规则与决议要求 - 董事会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 [10] - 担保事项决议除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外 还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11] - 关联交易事项需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 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 [12] 会议记录与档案管理 - 董事会会议记录需包含会议日期 出席人员 会议议程 董事发言要点及表决结果等要素 [13] - 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 会议材料 授权委托书 录音资料 表决票等 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 [15]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 [15] 决议执行与责任承担 - 董事长需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 检查实施情况 并在后续董事会会议上通报执行进展 [14] - 董事应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 若决议违反法律或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 参与决议的董事需负赔偿责任 [14] - 若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董事 可免除赔偿责任 [14]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修订章程,多项规定明确公司治理方向
新浪财经· 2025-09-05 19:47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发布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对公司的组织与行为、股东权益、 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 公司基本信息与设立情况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经上海市经济委员会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并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 册登记。公司于1996年9月5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9月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44562892元,股份总数为1844562892股,均为普通 股。 股份相关规定 股份发行与管理 公司股份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公司发起人为上海浦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设立时认购股份数为 139794000股,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240000000股。公司或子公司原则上不对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资 助,但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除外,为公司利益经特定决议可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 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 股份增减和回购 公司可根据经营需要经股东会决议增加资本,方式包括向不特定对象或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派送红股、 公积金转增 ...
*ST中地: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5 19:12
董事会及高管变动 - 选举叶朝锋和曾益明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 - 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聘任曾益明为公司总裁、李进军为公司副总裁、田玉利为公司副总裁兼总法律顾问及首席合规官、何海洪为公司财务总监 [2] -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 [2] 公司章程及治理结构改革 - 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相关监事会制度相应废止 [3] - 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3] - 对20项基本制度进行适应性调整,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管理办法》等 [3][4] 管理职能部门调整 - 公司总部管理职能部门调整为"10+3"模式,设置10个部门和3个事业部 [5] - 10个部门包括综合管理部、审计部、董事会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金融部等 [5] - 3个事业部分别为物管事业部、商管事业部、建管事业部 [5] 高管人员背景 - 叶朝锋先生现任中交集团房地产事业部副总经理,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具有高级会计师资格和硕士研究生学历 [7][8][9] - 曾益明先生曾任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及龙湖集团副总裁,现任中交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工程师资格 [9][10] - 李进军先生曾任绿城服务集团北京公司总经理及北方区域副总经理,现任中交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具有本科学历 [12] - 田玉利先生现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具有法学学士和管理学硕士学位 [13] - 何海洪先生现任中交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临时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具有高级会计师资格和硕士研究生学历 [14]
新炬网络: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5-09-05 18:17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取消监事会并不再设置监事职位 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6] - 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 将"股东大会"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 删除或调整原章程中"监事"和"监事会"相关表述 [9][10] - 公司章程附件《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 [10] 股东大会安排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14:30 [7]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投票时间段为9:15-9:25和9:30-11:30 [6] - 会议地点位于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088号上海镇坪智选假日酒店六楼智选厅 [6] 子公司担保安排 -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6000万元担保额度 其中香港新炬3000万元 探云云计算3000万元 [12][13] - 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额度可滚动循环使用 [13] - 截至目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0万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0% [12][18] 被担保子公司情况 - 香港新炬为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港元10000元 2025年1-6月资产总额271.88万元 负债总额73.56万元 [14][16] - 探云云计算为控股子公司 公司直接持股95.00% 注册资本600万元 2025年1-6月资产总额659.63万元 负债总额401.37万元 [14][16] - 两家子公司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目前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17] 公司章程修订细节 - 明确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担任 辞去董事职务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20] - 调整股份收购条款 增加财务资助限制 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 [23] - 完善股东权利条款 允许符合规定的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 [24]
西藏旅游: 西藏旅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5-09-05 18:17
会议基本情况 - 公司将于2025年9月9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2] - 股东可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表决 网络投票时间为会议当日9:15-15:00 [4] - 会议设置股东发言环节 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 总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 [2] 会议议程及表决规则 -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2项议案 其中议案2包含9个子议案 [4] - 议案1(关于授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4] - 议案1及议案2.0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 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 - 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 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拟取消监事会设置 原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5] - 该变更依据2024年7月1日实施的《公司法》及2025年3月28日实施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5] - 相关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6]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同步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和制度 [8] - 修订内容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包括公司章程修订对比及规则制度全文 [8] - 修订依据为《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6,965,517元 [10] - 公司于1996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1500万股普通股 [10] - 注册地址为中国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1栋 邮编850000 [10] 经营范围及宗旨 - 公司经营宗旨为建设集生态观光、文化体验、休闲度假为一体的康乐旅游目的地 [13] - 许可经营项目包括旅游业务、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住宿服务及演出经纪 [13] - 一般经营项目涵盖旅游开发策划、酒店管理、文化艺术交流及景区管理等14个领域 [13][14] 股份结构及管理 - 公司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14][18] - 公司不得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 特殊情况需经股东会决议且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10% [15]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每年转让不得超过持有总量的25%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18]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表决权、质询建议及剩余财产分配等八项法定权利 [19][2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违规董事、高管提起诉讼 [22]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履行九项义务 包括保证公司独立性及不得占用资金等 [23] 董事会组成及职责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3名 设董事长1人 [50] - 董事会行使15项职权 包括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及管理信息披露等 [50][51] - 独立董事需满足八项独立性要求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 [49][50] 高级管理人员聘任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 均由董事会决定聘任 [55] -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 负责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56][57] - 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文件保管及信息披露事务 [58]
江苏索普: 江苏索普董事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9-05 18:16
董事会组成与结构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 其中外部董事不少于董事会成员 独立董事不少于3名且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1] - 董事会成员中有1名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其他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1] -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 董事任职资格与要求 - 存在四种不得提名情形:违反法律法规任职限制 被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被交易所认定不适合任职 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 - 存在四种需披露情形:36个月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 36个月内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 涉嫌犯罪或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存在重大失信记录 [2] - 董事候选人需在审议受聘议案时亲自出席 说明履职能力 专业能力 从业经历 违法违规情况 利益冲突及与控股股东关系等情况 [2] 董事辞职与离职规定 - 董事辞职提交书面报告即生效 但三种情形除外: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 导致无职工代表 导致独立董事少于三分之一或缺乏会计专业人士 [3][4] - 出现除外情形时辞职报告需改选董事就任后生效 辞职董事在生效前需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需在60日内完成补选 [4] - 非任期届满离职需将离职报告报审计委员会备案 涉及公司违法违规的需说明事项并向监管机构报告 [4] 董事会职权范围 - 董事会行使中长期发展决策权 经理层选聘权 业绩考核权 薪酬管理权 工资分配管理权 重大财务事项管理权等 [5] - 具体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 执行决议 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 制订利润分配方案 制订注册资本变更及发行证券方案 拟订重大收购合并方案等 [5] -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对外投资 收购出售资产 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 委托理财 关联交易 对外捐赠等事项 [5] 董事会审议标准 - 重大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标准: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总资产10%以上 资产净额占净资产10%以上 成交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等 [6] - 财务资助和提供担保交易均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 [7] - 关联交易审议标准: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 [7] 董事长职权与授权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行使主持股东会 召集董事会 签署证券文件 行使法定代表人职权等 [9] - 董事长在紧急情况下可行使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别处置权 事后需向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 [9] - 超过经理层审议标准但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的交易事项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定 [9] 董事会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 由董事长召集 需提前10日通知全体董事 [10]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 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 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董事长需10日内召集 [10] - 临时会议需提前2日通知 紧急情况下可立即召开但需说明情况 会议通知需包含日期地点 期限 事由议题 发出日期等内容 [11] 会议提案与议事规则 - 提案需预先提交董事会秘书 由董事长决定是否列入议程 未列入需书面说明理由 [12]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 [13] - 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时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会议记录需包含日期地点 出席人员 议程 发言要点及表决结果等 [14] 会后事项与档案管理 - 会议签到簿 授权委托书 会议记录 会议决议等文字材料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 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16] - 董事会秘书负责会后信息披露及向监管部门上报材料 参会人员不得泄露决议信息 [16] - 董事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 违规决议导致公司损失时参与决议董事需负赔偿责任 但表决时表明异议并记录的可免除责任 [15]
长青股份: 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9-05 18: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为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JIANGSU CHANGQING AGROCHEMICAL CO LTD [4] - 公司注册地址为扬州市江都经济开发区三江大道8号 邮政编码为225215 [4]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49,592,550元 全部为普通股 [4][7] - 公司成立于2000年 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 于2010年4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3]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 设董事长一人 副董事长一人 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4][49] - 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行使选举董事 审议利润分配 增减注册资本 合并分立等职权 [18] - 公司设置审计委员会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成员为三名 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59] 股份结构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649,592,550股 全部为普通股 [7] -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总数为7,392万股 主要股东包括于国权持股49% 黄南章持股12% 周秀来 周汝祥 于国庆各持股8% [7] - 公司发起人包括江苏长青集团有限公司 认购1,121.07万股 持股比例36.40% [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权利包括获得股利 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查阅公司文件 要求公司收购异议股份等 [12] - 股东义务包括遵守法律法规 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 [15]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需维护公司独立性 不得占用资金 不得进行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16] 股东会运作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23]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 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24][25][2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5]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由董事长召集 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53] - 董事应遵守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 [45]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 行使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 [57][58] 重大事项决策 - 对外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的情形包括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 单笔担保额超过净资产10%等 [19] - 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的交易包括资产总额占公司总资产50%以上 成交金额占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等 [22] - 关联交易需回避表决 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8] 股份管理 - 公司可回购股份的情形包括减少注册资本 员工持股计划 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等 [8][9] -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每年转让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25%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10] -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