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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电子: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22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China Aerospace Times Electronics CO., LTD [7] - 公司成立于1986年,经武汉市体改委和机械局批准设立,注册于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 - 公司于1995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99,299,334元,总股本为3,299,299,334股普通股 [7][21] 股权结构 - 1986年首次公开发行550万元人民币普通股,1989年增发2180万元 [3] - 1993年总股本为5124.89万股,其中国家股2212.71万股,发起人法人股182.18万股,社会法人股230万股,个人股2500万股 [3] - 公司发起人为武汉电线厂、武汉爆破线厂、武汉长江电缆电气成套公司 [20] 公司治理 - 公司实行党委领导下的现代企业制度,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 [101][103]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含独立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18] - 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53][54]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48]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包括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卫星导航服务等 [7] - 许可项目包括微小卫星生产制造、火箭控制系统研发、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等 [7] - 公司接受国家军品订货,保证完成国家军品科研生产任务 [6] -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需保持控股地位 [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知情权等权利 [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49] - 股东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 [40] - 控股股东转让股份需遵守相关限制性规定 [45] 董事会职权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 [119] - 董事会可决定单笔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对外担保 [122] - 董事会可决定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的对外投资 [122]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需遵守回避表决规定 [84] 特别条款 - 涉及保军资产交易需经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审批 [6][58] - 公司控股股东变化需向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履行审批程序 [6] - 公司董事长、总裁变动需向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备案 [6] - 公司选聘境外独立董事或外籍人员需事先报批 [6]
鸿远电子: 鸿远电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22
审计委员会的设立与构成 - 审计委员会由3名以上董事构成,独立董事占过半数,且不得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1] - 召集人需由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职称/5年以上财会工作经验的独立董事担任 [2] - 成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不超过3年),独立董事累计任职不得超过6年 [2] 运行机制与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临时会议需2名以上成员或召集人提议 [4] - 会议需2/3以上成员出席,决议需过半数通过,利害关系成员需回避 [5][6]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可采用现场或通讯表决方式 [5][6] 核心职责与监督权限 - 审核财务报告真实性,重点关注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可能性 [7][8] - 主导外部审计机构选聘流程,评估其工作有效性并提交年度履职报告 [9][10] - 指导内部审计部工作,每季度接收审计报告并监督问题整改 [11][12] 内部控制与风险监督 - 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实施情况 [13] - 组织内部控制评价,缺陷需在年报中披露并督促整改 [14][15] - 发现财务造假等重大问题时可要求更正数据并暂停审议 [8][15] 特殊职权与执行保障 - 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股东大会,在董事会失职时直接召集股东会 [16][17] - 接受股东请求对违规董事/高管提起诉讼,费用由公司承担 [16][17] - 公司需提供专项资源支持,管理层须配合委员会行使职权 [3][4]
奥士康: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22
总经理工作细则核心框架 总则与任职资格 -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主持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可设若干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协助工作 [1][3] - 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需具备经营管理能力、行业经验、诚信勤勉等条件 [4][5] - 禁止任职情形包括:刑事犯罪未逾5年、破产清算责任未逾3年、失信被执行人、被监管机构禁入等 [6][7] - 公务员不得兼任高管,董事兼任高管不得超过董事会半数,控股股东行政人员不得任高管 [8][9] 职权划分 - 总经理职权涵盖经营计划实施、机构设置、制度拟定、人事任免(除董事会权限外)、职工薪酬等 [10] - 需定期向董事会/董事长报告重大合同、资金运用及盈亏情况,每月至少一次口头或书面汇报 [11][12] - 副总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分管业务,可提议主管人员任免,总经理缺席时代行职务 [13] - 财务负责人负责财务制度制定、预算编制、成本控制、投资论证及子公司财务监督 [14][15] 义务与监督机制 - 高管执行职务时因玩忽职守、越权或违规导致公司损失需赔偿,重大损害可被处罚或起诉 [16] - 财务负责人需确保财务独立,监控资金异常变动,拒绝控股股东侵占行为并及时报告 [19][20] - 发现决议执行环境重大变化、业绩大幅波动或经营风险时,高管需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21][22] - 高管获悉控股股东违规行为应立即要求纠正并向董事会或交易所报告 [23][24] 总经理办公会议 - 会议为总经理履行职权的主要形式,讨论经营重要事项,由总经理召集或委托副总经理主持 [25] - 需召开临时会议的情形包括:1/3以上高管提议、董事会要求或紧急经营事项 [26] - 会议决策流程包括提前通知、集体讨论、总经理最终决策,会议记录存档10年 [27][28] -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会议组织及决议督办,参会人员需严格保密 [29][30] 附则 - 细则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为准,解释权归董事会 [31][32]
超卓航科: 超卓航科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12
股东大会安排 -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7月16日14点00分,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16日全天,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 [2] - 现场会议地点为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台子湾路118号,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2] - 参会人员包括2025年7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聘请的律师 [2] - 股东及股东代表需在2025年7月14日17:00前通过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办理会议出席登记 [1] 会议议程 - 会议议程包括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参会人员、推选计票监票人员、审议议案、股东提问、投票表决、计票和宣布结果等环节 [3][4] - 会议将推选两名股东代表计票,一名监事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监票 [3] - 会议将宣读并审议非累积投票议案及其附件 [3] 审计机构续聘 - 公司拟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 [5] -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1年,是全国第一批具有上市公司、证券、期货、金融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6]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会所拥有112名合伙人,553名注册会计师 [6] - 上会所2024年度末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 [7] - 上会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 [7] 公司治理变更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 [10] - 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10] - 公司同时修订了若干公司治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11][12] 审计项目团队 - 审计项目合伙人孙忠英自2019年开始在上会所执业,具备上市公司审计经验 [8] -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艳霞自2017年开始在上会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8] -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骏自2002年开始在上会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8]
天奈科技: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12
审计委员会人员组成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过半数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主任委员需为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负责主持工作并由董事会审议通过[5] 职责权限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包括评估独立性、建议聘请/更换机构及审核费用条款[10]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重点关注重大会计问题、舞弊可能性及整改情况[12] - 评估内部控制制度设计适当性,审阅内控自评报告及外部审计报告[13] 决策程序 - 审计工作组需提供财务报告、内外部审计报告及重大关联交易资料作为决策依据[17] - 委员会评议后向董事会提交外部审计机构评价、内审制度有效性及财务真实性等事项[18] 议事规则 - 会议分定期(每季度至少一次)和临时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有效[19][21] - 表决需过半数通过,利害关系委员需回避,无法形成决议时由董事会直接审议[21] - 会议记录需包含议程、发言要点及表决结果,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7][30] 信息披露 - 年度报告披露时需同步公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会议召开信息[31] - 涉及重大问题的整改情况或董事会未采纳的审议意见需及时披露[32][33]
82问代中小投资者发声,现场质询21家高风险公司!中证投服中心股东会专项行权圆满完成
证券时报· 2025-07-04 12:21
中证投服中心对高风险公司股东会专项行权 - 中证投服中心围绕内控机制建设、独立董事作用发挥、内部追责机制三方面对21家高风险公司展开质询,累计抛出82个核心问题[1][4] - 21家高风险公司由中证投服中心会同沪深交易所及证监会派出机构选定,均因资金占用、财务舞弊等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并实施风险警示[3] - 高风险公司现场答复率达100%,部分公司已采取加强财务培训、聘请外部机构建立"大内控"体系等措施[8] 内控机制建设质询重点 - 针对会计差错暴露的内控问题,建议公司提升内控制度针对性,强化会计基础工作与内部监督审核,防范财务舞弊和资金占用[4] - 多家公司回应称已汲取教训,加强财务人员合规培训,或通过外部专业机构建立"大内控"管理体系[8] 独立董事监督职能强化 - 中证投服中心查阅21家公司62名独董履职报告,针对性提问并要求解释说明[4] - 建议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独董发挥专业能力审慎核查,在财务舞弊高风险领域主动履职[4] - 部分独董回应称已全程参与年审环节核查程序,或频繁与管理层探讨经营合规性问题[8] 内部追责机制落实情况 - 质询未追责公司董事会说明原因及后续计划,多数公司表示已采取降职减薪等手段[5][9] 监管政策与市场生态改善 - 证监会等六部门文件强调增强公司治理内生约束,要求落实独董改革、强化审计委员会反舞弊职责[11] - 2023年独董新规发布后,独董参与重大决策积极性提升,对年报提出异议频次增加[11] 中证投服中心未来行动方向 - 下一步将提升持股行权广度深度,推动上市公司强化公众公司意识及投资者回报[12]
*ST节能: 关于购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4 00:27
公司治理与责任险购买 - 公司拟为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 旨在完善治理体系并防范经营风险 同时保障投资者权益 [1] - 投保方案涉及公司及子公司董事与高管 具体责任限额及保费以最终签署合同为准 [1] - 因全体董事为被保险人 相关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时回避表决 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1] 决策与授权流程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责任险购买议案 但未进行表决 [1] - 股东会将授权管理层办理投保事宜 包括选择保险公司 确定条款及后续续保等事项 [1] 法律依据与文件 - 责任险购买依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相关规定执行 [1] - 备查文件由公司董事会公告 未披露具体内容 [2]
*ST节能: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04 00:27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注册名称为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Shenwu Energy Saving Co Ltd [4] - 公司成立于1993年,1998年6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4500万股普通股 [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46,555,179元 [6] -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江西省南昌市望城新区璜溪大道19号 [5]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 [7][8] - 公司设立党组织,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13]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117] - 独立董事人数应符合相关规定,选举独立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 [86][115] 经营范围 - 主营业务包括节能低碳技术开发、工程设计、设备制造等 [15] - 具体涵盖钢铁、有色行业工程设计,直接还原、熔融还原设备制造等 [15] - 可开展自营和代理各类节能低碳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15] 股份相关 - 公司股份总数646,555,179股,全部为普通股 [21] - 股份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同次发行同类别股份价格相同 [17] - 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19] - 公司可因特定情形回购股份,回购总额不超过已发行股份10% [25][2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知情权等权利 [3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起代位诉讼 [38]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维护公司独立性,不得占用资金 [43] - 关联股东在表决关联交易时应回避 [84]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 [126] - 董事会可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118] - 董事会有权审议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事项 [121] - 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可行使部分职权,但重大事项应提交董事会 [124] 信息披露与合规 - 公司应及时披露股东会决议内容 [95] - 董事应保证公司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102] - 公司应为股东行使权利提供便利,包括网络投票等 [50][89] - 公司建立董事问责制,违规董事应承担赔偿责任 [108]
*ST凯鑫: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4 00:27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 的议案》,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将相应废止 [1] - 修订依据包括《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最新法律法规,需提交股东大会并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2] 制度修订与完善 - 公司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股东会议事规则> 等8项相关制度的议案》,以符合最新监管要求,所有议案均获9票全票通过 [2] - 同步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13项制度,逐项表决结果均为9票同意,0票反对或弃权 [3][4] 高管任命与审计机构聘任 - 董事会同意聘任杨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5] - 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议案已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 [5] 股东大会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7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包括《公司章程》修订在内的多项议案 [5][6]
*ST凯鑫: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7-04 00:27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设立与职责 - 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工作细则 [1] - 审计委员会负责内外部审计沟通监督、核查内控体系,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1][2] - 委员会成员共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委员由董事长、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董事提名选举产生 [3][4] 人员组成与任期 - 新任委员在董事会选举提案通过后立即就任,召集人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并由董事会委任 [4][5] -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连选可连任,委员不再担任董事时自动失去资格,需60日内补足独立董事或会计专业人士缺额 [6] - 审计部下设内部审计机构,负责财务工程审计、日常联络及会议组织,独立于财务部门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7][8] 职责权限与监督机制 - 审计委员会需审核财务信息披露、评估内控及审计工作,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事项包括财报披露、会计事务所聘用、财务负责人任免等 [8][9] - 内部审计机构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审计报告,发现内控缺陷需督促整改,重大风险需直接向委员会报告 [10][11] - 委员会每半年督导检查重大事件实施、关联资金往来等情况,发现违规需向深交所报告,并出具内控有效性评估意见 [11][12] 决策程序与会议规则 - 内部审计机构需提前准备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关联交易审计等资料供委员会决策 [14] - 委员会会议每季度至少一次,临时会议需两名以上委员提议,会议需三分之二委员出席且决议过半数通过 [15][16] - 关联委员需回避表决,无关联委员不足三分之二时提交董事会审议,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19][23] 附则与制度执行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通过生效,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解释权归董事会 [26][27][28] - 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参会人员需履行保密义务 [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