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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销售费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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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的点评:销售费新规落地,优化短期赎回费要求
国泰海通· 2026-01-04 11:09
报告行业投资评级 - 行业评级:增持 [4] 报告核心观点 - 新规在征求意见稿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完善,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推动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 [4] - 新规相较征求意见稿,主要变化在于优化场外指数基金、债券基金短赎收费,考虑了持有人对流动性的需求,保障了公募产品的竞争力 [2][4] - 新规延续引导基金销售更重持营的导向,同时政策优化更有利于债券型基金的发展,ETF持营将成为基金代销模式的重点发展方向,同时基金投顾长期更具空间 [4] 新规主要变化与影响 - **认(申)购费**:提升主动偏股混合型基金认(申)购费上限自0.5%至0.8%,明确指数型基金认(申)购费上限不高于0.3% [4][5] - **赎回费**:新增个人投资者持续持有期限满七日的场外指数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以及机构投资者持续持有期限满三十日的债券型基金,可另行约定赎回费收取标准,满足流动性需要同时限制短期冲量行为 [4][5] - **销售服务费**:明确对于投资者持续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基金份额(货币市场基金等除外),不得继续收取销售服务费 [5] - **禁止歧视性销售**:明确禁止基金管理人通过在特定销售机构设置专属基金产品等形式,实施歧视性、排他性、绑定性的销售安排 [5] - **销售结算资金利息**:明确基金销售结算资金应按不低于同期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并支付给投资者或归入基金财产 [5] - **禁止变相收费**:明确禁止以会务费、培训费、旅游费、广告费、技术服务费等各种方式变相支付或收取基金销售费用 [5] - **过渡期安排**:新规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已发售基金应当在12个月内予以调整 [4][5] 行业影响与趋势 - 新规适当放松对于个人投资者持有债券基金、场外指数基金七天至六个月的短期赎回费收费政策,以及机构投资者持有债基三十日至六个月的短期赎回费收费政策,进一步考虑了持有人的流动性需要 [4] - 进一步降低指数型基金认(申)购费率,此前股票指数型基金加权平均认(申)购费费率为0.73%,预计前端收费将进一步下降,股票指数基金将更重持营 [4] - ETF持营将成为基金代销模式的重点发展方向,同时基金投顾业务长期更具发展空间 [4] 投资建议与个股推荐 - 投资建议:推荐ETF综合服务能力与投顾业务能力更强的券商 [4] - 个股推荐:华泰证券、广发证券 [4] - **华泰证券估值**:预计2025年EPS为1.94元,对应P/E为12.17倍;预计2025年BVPS为21.17元,对应P/B为1.11倍 [6] - **广发证券估值**:预计2025年EPS为1.92元,对应P/E为11.49倍;预计2025年BVPS为16.85元,对应P/B为1.31倍 [6]
证监会:销售其他基金获得的客户维护费占基金管理费的比率不得超过15%
搜狐财经· 2025-12-31 20:40
监管政策核心修订 - 中国证监会修订并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对客户维护费的计提比例实施上限管理 [1] 针对个人投资者的费用限制 - 向个人投资者销售形成的保有量,客户维护费占基金管理费的比率不得超过50% [1] 针对非个人投资者的费用限制 - 向非个人投资者销售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客户维护费占基金管理费的比率不得超过30% [1] - 向非个人投资者销售其他类型基金,客户维护费占基金管理费的比率不得超过15% [1] 政策执行要求 -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销售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基金销售协议计提客户维护费 [1]
证监会修订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
经济观察网· 2025-12-31 20:00
经济观察网为落实《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进一步降低基金投资者投资成本,规范公募 基金销售市场秩序,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国证监会对《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 定》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 行。 《规定》共6章29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合理调降公募基金认申购费、销售服务费率水平,切实降低投资者成本。 二是简化赎回费收费安排,明确赎回费全部计入基金财产。 三是明确对投资者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基金份额(货币市场基金除外),不再收取销售服务费,鼓励长期 持有。 四是设置差异化的客户维护费支付比例上限,鼓励大力发展权益类基金。 五是强化基金销售费用规范,明确基金销售结算资金利息归属于投资者,要求基金投顾业务不得双重收 费。 六是建立基金行业机构投资者直销服务平台,为基金管理人直销业务发展提供高效、便捷、安全的服 务。 ...
证监会:拟对持有期超过1年的基金份额,不再继续收取销售服务费
搜狐财经· 2025-09-05 20:15
政策核心内容 - 证监会就《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1] - 征求意见稿提出规范销售服务费 [1] 销售服务费率调整 - 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上限调降至0.4%每年 [1] - 指数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上限调降至0.2%每年 [1] - 货币市场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上限调降至0.15%每年 [1] 长期持有优惠 - 对持有期超过1年的基金份额(货币市场基金除外)不再继续收取销售服务费 [1]
拟合理调降公募基金认购费、申购费等,证监会发文
财联社· 2025-09-05 20:13
基金销售费用调整 - 股票型基金认申购费率上限调降至0.8% 混合型基金调降至0.5% 债券型基金调降至0.3% [1] - 赎回费全部计入基金财产 四档赎回费率简化为三档 优化7日/30日/6个月持有期赎回安排 [1] - 股票型和混合型基金销售服务费率上限调降至0.4%/年 指数型和债券型调至0.2%/年 货币市场基金调至0.15%/年 [1] 客户服务与费用安排 - 个人客户销售保有量维持50%客户维护费比例 机构投资者权益类基金保有量维持30%比例 [1] - 持有期超过1年的基金份额(货币基金除外)不再收取销售服务费 [1] - 鼓励销售机构加大认申购费打折力度 提升个人客户服务能力 [1] 平台与制度规范 - 明确FISP平台法律依据及功能定位 鼓励机构投资者通过平台申赎公募基金 [2] - 代销机构清算账户沉淀资金按活期存款利息划归基金财产 [2] - 禁止基金销售活动中以各种形式输送不正当利益 基金投顾业务不得双重收费 [2]
证监会公开征求意见:股票型基金收取的认(申)购费应当不高于认(申)购金额的0.8%
证券时报网· 2025-09-05 20:05
基金销售费用上限调整 - 股票型基金认申购费率上限设定为0.8% [1] - 混合型基金认申购费率上限设定为0.5% [1] - 债券型基金认申购费率上限设定为0.3% [1] - 其他类型基金参照同类标准执行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