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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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轻工诉良品铺子控股股东案开庭,指其两度邀约收购又爽约
南方都市报· 2026-02-06 19:40
良品铺子股权转让纠纷案件核心事实 - 广州轻工集团起诉宁波汉意蓄意违约,要求赔偿违约金1981.33万元及诉讼保全损失、律师费92.52万元,案件于2026年2月4日在广州中院一审开庭 [1][6] - 宁波汉意辩称其不存在违约情况,与广州轻工集团的协议未正式签署生效,请求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1][7] - 良品铺子作为第三人出席庭审,表示任何一方在谋求自身利益的同时,应把维护上市公司利益摆在第一位,并请求法院尽快裁决 [2][11] 股权转让纠纷过程与双方主张 - **广州轻工集团指控**:宁波汉意曾两度主动邀请其收购股权(2024年8月、2025年5月),但均在签约前单方面终止交易 [1][3] - 2025年5月28日签约前一日,创始人杨红春在赴广州高铁途中于湖南中途下车,拒绝签约 [3][5] - 集团在未获通知情况下,于2025年7月10日发现宁波汉意转而与武汉国资委旗下的长江国贸签署了无实质性差别的股权转让协议 [1][5] - 集团主张根据2025年5月22日签署的协议书,其对交易股份拥有优先购买权 [6] - **宁波汉意抗辩**: - 第一次交易因部分重要内容未能达成一致而终止 [7] - 第二次交易因基础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终止,目的是为保障上市公司和股民利益,因广州轻工集团无法提出切实保障措施 [7] - 关键变化点:其约3亿元债务原债权人于2025年5月27日(原定签约日的前一日)将债权转让给了长江国贸的控股股东,使其面临新的债权人和潜在收购竞争者 [7][8][10] - 质疑广州轻工集团若真心收购,为何不先拿出3亿元帮助其解决债务危机 [1][8] 相关方背景与交易细节 - **宁波汉意的债务情况**: - 2024年1月,宁波汉意向云南信托申请三笔贷款共计3亿元,质押良品铺子5340万股,并由杨红春等人提供担保 [10] - 截至公告日,该笔债务已逾期,债务本金余额为2.8亿元 [10] - 2025年5月27日,云南信托将债权全部转让给国通信托,而国通信托与长江国贸同受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控制 [10] - 因债务逾期,国通信托已向法院申请执行,良品铺子及多名高管收到监管函 [11] - **与长江国贸的交易**: - 2025年7月,良品铺子公告宁波汉意筹划控制权变更,拟向长江国贸转让21.00%股份(8421万股),第二大股东今日资本亦拟转让8.99%股份(3604.99万股),总交易款项约14.94亿元 [15] - 交易若完成,控股股东将变更为长江国贸,实控人将变更为武汉国资委 [15] - 公司称选择长江国贸是因其在供应链、贸易、物流等方面有资源优势,可助力公司转型发展 [16] - 该交易于2025年10月16日因生效条件未能全部达成而正式终止 [19] - **广州轻工集团的收购意图与诉讼变更**: - 集团最初收购目的是为将自身食品板块做大做强 [14] - 初始诉讼请求(2025年7月后)是要求继续履行协议,以12.42元/股的价格受让约7976.40万股,交易价款9.91亿元,并索赔合计3262.66万元,总涉案金额约10.23亿元 [19] - 2025年12月变更诉讼请求为要求解除协议并索赔约2073.86万元,原因是确认双方已无合作基础,继续争夺股权无法实现预期商业价值 [2][14][19] 公司经营状况与影响 - **良品铺子业绩表现**: - 2024年出现首次年度亏损 [20] - 2025年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亏损为1.20亿元至1.60亿元,亏损同比扩大160.28%至247.04% [20] - **公司对纠纷的立场**: - 公司表示本次诉讼系股东间纠纷,公司为第三人,对生产经营和当期损益无重大影响 [11] - 强调任何一方都应把维护上市公司利益、股价稳定及控制权稳定摆在第一位 [2][11] 案件当前状态 - 庭审当天未公布判决结果 [2][13] - 广州轻工集团未带来调解方案,宁波汉意带来了调解方案但内容未公开 [2][13] - 宁波汉意表示将积极应诉并与广州轻工集团沟通协商解决方案 [14] - 广州轻工集团表示一直未与武汉国资委就此事件进行沟通 [14]
未名医药股权案二审改判:刑期罚金大减
第一财经资讯· 2026-01-02 20:06
案件判决结果 -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未名医药股权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被告人潘爱华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责令其向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返还人民币1275万元[2] - 被告人李鹏飞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五万元,犯伪造公司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三万元[2] - 被告人罗德顺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 - 与一审判决相比,二审法院撤销了三人的职务侵占罪,对应的刑期和罚金大幅减少[2][5] 案件背景与起因 - 案件可追溯至2022年,深交所因收到投资者投诉而下发关注函,投诉称杭州强新以约29亿元入资未名医药全资子公司厦门未名,获得其约34%的股份[3] - 未名医药核查后发现,杭州强新以现金方式认缴新增注册资本6767.49万元,公司认为该交易导致核心资产流失和重大利益被侵占,既不合规也不合法,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3] - 2022年10月,未名医药公告将厦门未名持有的北京科兴26.91%股权全部划转至母公司山东未名,划转后未名医药直接持有北京科兴26.91%的股权[3] - 未名医药随后免去了潘爱华在北京科兴的董事、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职务,以及罗德顺的监事职务,潘爱华、罗德顺等三人于2022年11月被捕[3] 核心资产北京科兴 - 厦门未名当时持有北京科兴26.91%的股权,该股权贡献了未名医药绝大部分营收[4] - 北京科兴作为广受关注的疫苗厂家,其股权争端引发了市场热议[4] 一审与二审判决差异 - 一审判决中,潘爱华犯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5] - 一审判决中,李鹏飞犯职务侵占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和伪造公司印章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七十八万元[5] - 一审判决中,罗德顺犯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5] - 二审法院认为,杭州强新增资厦门未名属于非正常增资,但不属于职务侵占,因此撤销了该罪名[5] 法院对“非正常增资”的认定 - 法院认为增资背景是潘爱华实际控制的北大未名持有的山东未名股份面临再次拍卖,潘爱华可能失去对山东未名、厦门未名的实际控制权[6] - 增资程序上,潘爱华作为山东未名董事长,明知无权单独决定厦门未名增资事项,却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研究,个人同意增资,并安排使用盖有公章的空白材料,程序不当[6] - 增资主体杭州强新成立于2021年12月30日,增资时尚未进行实质经营,名下既无资产也无纳税记录[6] - 综上,法院认定潘爱华、罗德顺、李鹏飞共同实施的增资系非正常的增资活动[6] 不构成职务侵占罪的理由 - 法院认定三人的行为是为了维护潘爱华对山东未名、厦门未名的实际控制人地位,影响和阻止他人接拍股份,主观目的并非非法占有公司财产[7] - 增资操作仅造成了厦门未名股权比例变化(杭州强新获得34%股权),并未对厦门未名、山东未名原有财产价值造成损害[7] - 增资后,三人实际未享有厦门未名分红等经济利益,未向厦门未名派遣董事,未参与经营管理,未给公司造成实际财产损失[7] - 因此,三人的行为不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7] 辩护律师观点 - 潘爱华的辩护律师表示,二审改判肯定了潘爱华等人的主观目的是出于对公司控制权的维护,其行为本质是防御措施,而非犯罪[8] - 律师指出,增资仅稀释了股权比例,并未直接导致公司资产流失或财产价值减损,三人既无非法占有目的,也未获取分红或参与经营,更未造成财产损失[8]
良品铺子股权纠纷再添变数,广州轻工硬刚:弃股权要赔偿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2-26 11:24
核心观点 - 良品铺子控股股东宁波汉意因先后与两家国资企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而陷入法律纠纷 广州轻工集团近期变更诉讼请求为解除协议并索赔 此举被外界解读为放弃收购 使得公司控制权变更前景更加不明朗 [1][2] - 由于广州轻工此前申请冻结股权 导致宁波汉意与长江产业投资集团的股份转让协议因生效条件未成就而终止 公司“易主”武汉国资的计划已告失败 [2] - 公司在面临股权纠纷的同时 业绩正经历显著下滑 前三季度营收同比下降24.45%至41.40亿元 净利润由盈转亏至-1.22亿元 同比下降730.83% [3] 股权纠纷与诉讼进展 - 纠纷起源于2025年5月 控股股东宁波汉意与广州轻工签署《合作协议书》 约定后者拟受让前者持有的良品铺子股份 [1] - 2025年7月17日 宁波汉意转而与武汉国资旗下的长江产业投资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若交易完成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1] - 广州轻工随即于7月提起诉讼 主张宁波汉意违约 要求其继续履约 以每股12.42元的价格转让7976.4万股股份 并支付违约金500万元 涉案金额达9.96亿元 [2] - 广州轻工在8月升级诉讼 要求支付股份交易总价款9.91亿元及暂计3170万元的违约金 总涉案金额超10亿元 [2] - 2025年12月 广州轻工第二次变更诉讼请求 核心诉求变更为解除原《合作协议书》 并要求宁波汉意支付违约金、律师费等合计2073.86万元 [1][2] - 随着诉讼请求变更 广州轻工解除了对宁波汉意约7600万股股份的冻结 转而申请冻结价值约4000万元的股份作为财产保全 [3] - 法律界人士指出 此举意味着广州轻工已放弃通过强制履行获得股权 转向追求经济赔偿 [3] - 案件目前尚未最终判决 后续赔偿责任需法院进一步审理 [3] 控制权变更与交易终止 - 由于广州轻工此前申请冻结了宁波汉意持有的约7976.4万股股份 导致宁波汉意与长江国贸的股份转让协议在约定的最终截止日生效条件未能全部成就 [2] - 良品铺子“易主”武汉国资的相关股份转让协议已于2025年10月15日终止 [2] 公司经营与市场表现 -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1.40亿元 较去年同期下降24.45% [3] -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2亿元 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730.83% [3] - 截至2025年12月24日收盘 公司股价报12.09元/股 较历史高点有大幅回撤 [3]
服刑7年出狱5年,始终没认罪!福建女商人林惠荣坚持申诉,今天被改判无罪:“准备申请国赔”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23 20:11
案件概述与判决结果 -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23日对“女商人林惠荣职务侵占案”再审宣判 宣告林惠荣无罪 原一、二审判决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撤销 [1][11] - 林惠荣系金福荣贸易(福建)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此前被指控于2013年伪造文件将池某等四人合计60%的股权变更至林明武名下 股权价值计184万余元 被控职务侵占罪 [1][5] - 林惠荣于2016年5月30日被漳浦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二审维持原判 她于2020年7月刑满释放后持续申诉 [1][5][7] 案件关键事实与争议焦点 - 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15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林惠荣与丈夫林明武初始出资40万元成立公司 后因资金紧张与池某等人达成合股协议 转让60%股权 公司股东结构变更为林惠荣持股40% 池某等三人合计持股60% [4][5] - 2012年9月底 池某等人与林惠荣因经营矛盾致使公司无法正常经营 后经协商 池某等人从公司取走价值160余万元的货物 [5] - 案件核心争议在于池某等人是否实际享有公司股权 华东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认为 池某等股东未足额支付股份受让款 不享有该公司股权 [8] - 2023年5月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原裁判“事实和证据不确实、不充分” 指令再审 2024年6月 漳州中院撤销原判并发回重审 [9] 无罪判决的关键证据与法律依据 - 案件关键转折点是一份新发现的证据:2013年5月22日池某等人向工商部门提交的《资产分割过程说明》 其中记载2012年10月9日至10日双方经协商对公司部分资产进行分割并达成共识 且有监控视频截图佐证 [9] - 法院重审查明 新证据及各方陈述能够印证货物系池某等人经协商一致后处置所得 现有证据无法排除双方已就公司清算、股权转让等事宜达成合意的合理怀疑 不能认定林惠荣具有非法占有股权的主观故意 [10] - 法院指出 公司股权登记情况滞后于协议签订时间 不能及时、客观体现权属变更 即便采取非法手段办理变更登记 也无法证实其客观上占有了股权或公司财物 [10] - 出庭检察员也明确表示 因新证据出现 现有证据无法证实林惠荣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认定其构成职务侵占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10] 案件历程与后续 - 林惠荣在服刑期间始终拒绝认罪 并放弃了多次减刑机会 [7] - 该案曾引发法学界关注 清华大学教授周光权2021年发文指出“擅自转移、变更股权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并专门提及此案 [8][9] - 辩护律师认为 该案改判体现了坚守证据裁判原则、有错必纠的司法担当 并为厘清职务侵占罪的适用边界提供了参考 [14] - 林惠荣及其律师表示 下一步将准备申请国家赔偿 [15]
良品铺子股权纠纷再生变,广州轻工放弃收购索赔2073万
搜狐财经· 2025-12-18 10:05
公司控制权转让纠纷 - 公司控股股东宁波汉意与广州轻工集团及武汉国资旗下长江国贸先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导致“一股两卖”风波 [1][2] - 广州轻工集团因宁波汉意未按约履行协议而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其持有的近8000万股公司股份 [4][8] - 广州轻工集团近期变更诉讼请求,放弃受让股权,仅要求赔偿违约金等损失合计2073.86万元,并申请变更财产保全措施至价值4000万元的财产 [4] - 武汉国资长江国贸的股权收购协议因约定条件未能在期限内全部成就,已于2024年10月宣告终止 [2][11] - 市场关注控股股东与广州轻工的纠纷解决后,武汉国资是否会重启对公司的收购 [2][20] 公司经营与财务困境 - 公司面临创业以来最艰难的挑战,在量贩零食等新模式冲击下陷入经营困境 [12][13] - 为应对竞争,公司在2023年11月实施大规模降价,300多款零食平均降价22%,最高降幅达45% [14] - 降价等措施未能有效吸引用户,2023年及2024年营业收入分别同比下滑14.76%和11.02% [15] - 2024年公司毛利率为26.14%,较上年下降1.61个百分点,归母净利润为-4610万元,为公开业绩披露以来首次亏损 [15] -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40亿元,同比下降24.45%,归母净利润巨亏1.22亿元,同比大降730.83% [20] 门店网络与渠道变化 - 公司线下门店数量在2023年巅峰时期达3293家,截至2024年9月末已缩减至2227家 [16] - 仅在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门店净减少量就达218家 [16] 公司治理与管理层变动 - 公司核心管理层近年频繁变动,2022年9月总经理杨银芬辞职后由董事长杨红春兼任 [17][18] - 2023年11月董事会换届,杨银芬当选董事长并兼任总经理 [19] - 2024年3月杨银芬辞职,董事长由学者程虹接任并代理总经理,4月创始人杨红春再次出任总经理 [20]
良品铺子股权纠纷升级,广州轻工索赔2073万并申请解除协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17 17:37
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 案件为股份转让纠纷,原告为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为公司控股股东宁波汉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为第三人[4][5] - 案件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号为(2025)粤01民初3122号,目前法院已受理但尚未开庭[4][5] - 诉讼源于双方于2025年5月签订的《协议书》及《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8] 诉讼请求变更详情 - 广州轻工第二次变更诉讼请求,核心诉求为解除原股权转让相关协议[1][7] - 变更后的具体诉讼请求包括: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1981.34万元(按股份转让总价款的2%计算)、诉讼保全损失87.52万元及律师费5万元,第2-3项标的额合计2073.86万元[1][8] - 股份转让协议未履行部分总标的为79,763,962股,每股作价12.42元,股份转让总价款为990,668,408.04元[8] 财产保全措施变更 - 广州轻工申请变更财产保全措施,请求继续冻结宁波汉意持有的公司3,267,974股无质押股份,按2025年12月5日收盘价12.24元/股计算,价值为4000万元[2][9] - 同时申请解除原冻结的76,495,988股股份(即原冻结79,763,962股与继续冻结股份的差额)[2][9] - 若宁波汉意另行提供4000万元等值财产进行置换,广州轻工同意解除全部股份的保全措施[2][9] 对公司的影响声明 - 公司公告明确表示,本次诉讼系控股股东与第三方的股权纠纷,公司作为第三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当期损益无重大影响[2][4][10][12] - 截至公告披露日,原申请冻结的79,763,962股股份的冻结状态尚未发生变化[13]
良品铺子股权纠纷迎来新进展:广州轻工放弃股份索赔约2073.86万
新浪财经· 2025-12-17 13:10
股权纠纷进展 - 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于12月16日变更诉讼请求,彻底放弃受让良品铺子股份的诉求,转而要求解除股权转让协议并索赔2073.86万元,标志着两地国资对良品铺子控股权的争夺落幕 [1][7] - 纠纷源于2025年5月,控股股东宁波汉意为缓解债务压力,与广州轻工签署协议,约定后者以12.42元/股的价格受让7976.40万股股份,交易价款9.91亿元,以谋求控制权 [2][8] - 宁波汉意未在约定日期签署正式协议,并于同年7月转而与武汉国资旗下长江国贸签署协议计划转让21%股权,此举引发广州轻工不满并提起诉讼,导致与长江国贸的交易因股权冻结于10月终止 [2][8] - 广州轻工变更诉求后,索赔金额从最初的3262.66万元降至2073.86万元,财产保全措施也同步调整,仅保留对326.8万股(对应市值4000万元)股份的冻结 [3][9] 公司经营状况 - 2024年公司出现首次年度亏损,2025年前三季度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营收同比锐减24.45%至41.40亿元,归母净利润由盈转亏,亏损额达1.22亿元,同比降幅高达730.83% [4][10] - 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新开65家门店,但闭店数量达283家,净减少218家,截至9月30日门店总数仅剩2227家 [4][10] - 线下加盟业务第三季度销售额3.77亿元,同比下降25.58%,毛利率减少4.56个百分点;直营零售业务销售额3.74亿元,同比下降19.83%,毛利率减少2.67个百分点 [4][10] - 线上电子商务业务销售额同比下降14.02%,团购业务毛利率同比减少5.04个百分点,公司整体毛利率降至24.96% [4][10] - 区域市场表现疲软,华东、西南、华北、西北四大核心区域销售额降幅均突破30%,其中华东地区作为营收支柱,同比降幅达36.33% [5][11] 市场观点与公司前景 - 市场普遍认为,广州轻工放弃收购的核心考量因素是良品铺子持续恶化的经营状况 [3][9] - 广州轻工撤回收购诉求后,公司股权结构暂时稳定,但经营层面的深层次问题仍未解决 [5][11] - 短期内,公司需加快低效门店优化节奏,提升单店运营效率,同时推进产品结构升级以迎合健康化消费趋势 [5][11] - 长期来看,公司面临的核心课题是如何化解资金周转压力、重构渠道优势、重塑市场竞争力 [5][11]
卸任集团掌门人,宗馥莉退后一步,娃哈哈权力博弈并未结束
华夏时报· 2025-11-28 21:42
核心观点 - 娃哈哈集团在创始人宗庆后去世后,内部权力博弈持续,近期发生重大高层人事变动,创始人女儿宗馥莉卸任董事长、总经理等关键职务,但因其仍持有29.4%股权并与新任管理团队关系密切,对公司决策仍具重大影响力,内部权力斗争尚未结束 [2][5][7] 高层人事变动 - 2024年11月,宗馥莉卸任娃哈哈集团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职务,由许思敏接任 [2] - 公司多个关键岗位发生人员变更,董事、副总经理王国祥退出,新增董事包民霞、监事寇静,其中包民霞还担任财务负责人 [2] - 新任高管许思敏、包民霞、寇静等均与宗馥莉一手创办的宏胜饮料集团有限公司关系匪浅 [3][4][5] 新任管理层背景 - 新任董事长、总经理许思敏出生于1994年,毕业于浙江大学法学专业,曾创业后入职宏胜集团法务部,后升任法务部部长,在2024年8月宗馥莉正式掌权时,许思敏便新进为娃哈哈集团监事 [3] - 新增董事、财务负责人包民霞于2013年2月加入宏胜集团,是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硕士,曾负责宏胜集团税务管理工作,2024年9月时身份为娃哈哈集团财务部税务管理科科长 [4][5] - 新增监事寇静同样出身宏胜集团,曾是该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 [5] - 董事洪婵婵也出现在宏胜集团的相关报道中 [5] 宗馥莉的持续影响力 - 宗馥莉卸任后,当前依旧是娃哈哈集团的大股东,持股比例为29.4%,同时也是受益所有人 [2][5] - 分析认为宗馥莉的卸任并非完全退出,而是公司权力结构和经营策略的调整,其作为第二大股东在重大决策上依然会有话语权 [5] - 宗馥莉一手打造的宏胜集团手握娃哈哈集团的生产与销售,是其重要根基 [7] 公司内部纷争 - 自2024年8月宗馥莉接掌娃哈哈集团以来,面临公司内部股权纷争以及娃哈哈商标权纠纷等关键挑战 [6] - 娃哈哈集团三大股东为宗馥莉(29.4%)、职工持股会(原披露持股24.6%)、国资企业杭州文商旅(原披露持股46%),职工持股会24.6%的股权成为公司实际控股权的一大变量 [6] - 部分退休及离职员工对2018年的股权回购协议提出诉讼,导致娃哈哈集团的股权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6] - 2024年8月,宗馥莉曾就职工持股会24.6%股权案件向相关部门提交投诉与举报材料,恳求加快处理 [7] - 娃哈哈商标当前属于娃哈哈集团,宗馥莉曾想将商标转让至其控制的娃哈哈食品但未成功,今年9月其辞职原因被知情人士透露与商标使用不合规有关 [7] 行业专家观点 - 香颂资本董事沈萌表示,此次调整需要观察是宗馥莉的一种以退为进的策略,还是各股东之间博弈的结果,后者可能会削弱宗馥莉的影响力 [5] - 凌雁管理咨询首席咨询师林岳分析认为,目前娃哈哈仍需要解决股权结构分散、多方博弈的问题,内部需要尽快稳定下来,否则会影响长期策略的规划和落地 [7]
一封13年前的邮件引发5亿股权纠纷,赤子城创始人被“证婚人”告上法庭
犀牛财经· 2025-11-03 16:03
核心法律纠纷 - 赤子城科技创始人刘春河被早年合作伙伴王平起诉,要求确认其持有公司3%的股权,按当前市值计算价值约4.89亿港元 [2] - 纠纷源于2012年的一封关键邮件,其中刘春河明确写道“将3%股权作为对您早期创业支持的赠与”,并提议王平另投70万元换取7%股权,王平拒绝了增资方案但同意以赤子城为载体继续合作 [2] - 王平声称在赤子城随后的多轮融资和上市过程中多次催促刘春河兑现股权未果,2019年公司上市后刘春河曾口头安抚但无实际行动,最终于2024年底正式起诉 [3] 公司历史与关系背景 - 王平不仅是刘春河曾经的合作伙伴,还在2013年担任了其证婚人,这段亲密关系因诉讼彻底破裂 [2] - 双方合作始于王平创办的智明远扬公司与刘春河合作开展游戏业务,后决定将业务分拆至刘春河持有的“赤子城”公司独立运营 [2] 潜在合规风险 - 王平已向香港联交所举报,指控公司在2019年上市时未在招股书中披露这一重大股权承诺,涉嫌隐瞒潜在法律风险,目前联交所已受理举报并启动调查 [3] - 法律界对案件争议不小,一方认为邮件赠与具有法律效力,另一方则指出股权转让需经正式程序,13年的诉讼时效也可能成为关键障碍 [3] 公司当前经营状况 - 赤子城科技业务仍在高速扩张,2025年第三季度营收同比增长13.6%至25.8%,核心社交产品SUGO在中东市场表现亮眼 [3] - 公司市值已突破190亿港元,从3万元壳公司成长为百亿市值出海巨头 [3]
反转!宗馥莉重拾“娃哈哈” 新一轮博弈在路上
华夏时报· 2025-10-25 09:33
管理层与品牌战略变动 - 宗馥莉在辞任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41天后,其控股的宏胜系宣布2026年将继续使用娃哈哈品牌 [1] - 宗馥莉此前辞任集团职务并决定经营新品牌“娃小宗”,但该计划出现反转,经销商被告知可继续销售娃哈哈产品并被要求打款缴纳保证金 [1][2] - 专家分析认为,重启娃哈哈品牌涉及与国资股东的博弈,此次变动意味着国资与宗馥莉在品牌授权上达成了新的商业安排 [4] 公司股权与控制权结构 - 娃哈哈集团三大股东分别为杭州上城区文商旅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资,持股46%)、宗馥莉(持股29.4%)和职工持股会(持股24.6%) [2] - 职工持股会的股权是宗馥莉掌权路上的最大变数,此前商标使用不合规被认为是其辞任原因之一 [2] - 法律专家指出,宗馥莉能获得品牌授权,根本在于其对娃哈哈集团和宏胜集团拥有足够控制力或影响力,很可能已继承其父绝大部分股权成为实际控制人 [4] 市场竞争与内部挑战 - 外部饮料市场竞争激烈,农夫山泉、元气森林等对手凭借价格战与新品攻势抢占市场 [5] - 娃哈哈集团面临爆款缺失的增长困境,产品老化、管理粗放问题待解 [5][6] - 公司拥有强大销售网络,包括超过10万个批发商、7000多个经销商和300多万个销售终端,但内部股权与商标纠纷正持续消耗公司精力与资源 [6] 品牌影响与经销商信心 - 内部纷争公开化对娃哈哈品牌美誉度造成影响,经销商信心受打击,部分曾对合作持观望态度 [6] - 在宗馥莉推出娃小宗品牌时,有报道称娃哈哈经销商被要求不能代理娃小宗,否则将取消经销资格 [6] - 行业分析师认为,尽管市场推广新品牌需要时间,但娃哈哈品牌拥有牢固市场基础和口碑,是当前更稳妥的经营策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