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AI换脸
icon
搜索文档
易烊千玺,发布声明!
证券时报· 2026-04-05 12:55
事件概述 - 4月5日凌晨,易烊千玺工作室发布声明,称发现部分网络平台传播擅自使用其肖像等生成的AI剧集,相关行为构成侵权,已委请律师维权并正告相关主体停止传播 [2] - 据此前报道,红果短剧平台多部AI短剧未经授权,盗用艺人易烊千玺的肖像及声音 [3] - 有网友指出,短剧《午夜公车:她捉诡超凶的!》中出现了与易烊千玺肖像、声音高度相似的角色;另一部短剧《骗我投个好胎?行,你们别后悔》热度值接近7500万 [4] 行业侵权现象 - 近期AI换脸侵权事件频发,涉及肖战、成毅、甄子丹、靳东等多位演员 [5] - 普通“素人”也遭遇AI侵权,例如有网友的汉服造型照片及面部肖像被挪用至AI短剧《桃花簪》 [5] - 4月3日,红果短剧官方发布处理声明,证实AI短剧《桃花簪》因违反平台治理规范已被全面下架,涉事出品方被暂停上传所有剧集15天 [5] 行业组织声明与要求 - 4月2日,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演员委员会发布严正声明,指出AI换脸合成、声纹克隆复刻、擅自抓取演员影像用于AI训练等侵权行为频发,严重侵害从业人员权益 [5] - 声明强调,任何主体未经书面正式授权,严禁擅自采集、使用、合成、传播相关影像、声纹与专属艺术形象,标注“非商用”等字样不构成合法免责依据 [6] - 声明要求网络平台严格落实内容审核主体责任,建立健全AI内容授权核验机制,全面排查下架存量侵权作品,从严管控新增违规内容 [6]
明星换脸视频1分钟200元,警惕骗局→
第一财经· 2026-03-14 23:31
AI生成内容在短视频平台的滥用现象 - 主流短视频平台出现大量针对老年女性用户的“AI霸总”视频,这些视频使用AI生成穿着西装的男性形象,配以深情话术和抒情音乐,部分形象与明星“撞脸”,视频底部标注“作品含AI生成” [3] - 此类“AI霸总”视频点赞量动辄上千,评论区吸引大量老年用户热情互动,但背后存在情感变现风险,包括诱导带货或转账,有用户反馈家中老人因此陷入网恋骗局 [3] AI技术滥用导致的诈骗与侵权趋势 - 利用AI进行诈骗、造谣等违法犯罪行为近一年来屡禁不止、愈演愈烈,呈显著上升趋势,犯罪行为更具迷惑性和隐蔽性 [4] - 生成式AI技术的突飞猛进及持续开源开放,导致大量工具和产品问世,极大降低了不法分子的作恶门槛和成本 [4] - 公安部数据显示,2025年上半年全国电信网络诈骗涉案金额超百亿,仅2025年第一季度,全国AI换脸、拟声诈骗案件数量环比激增45%,其中老年群体受骗占比达到38% [6] AI换脸/拟声技术的商业化与侵权泛滥 - 在电商平台,定制一条以名人声音“讲话”的视频报价为200元,制作AI换脸视频的价格在20元至500元不等 [4][9][10] - AI侵权对象已从明星迅速蔓延至普通民众,让维权变得更加困难,有普通博主发现自己的脸被他人套用 [4][11][13] - 各类可自行操作的AI工具让换脸和拟声变得人人可及,国内外多款AI视频软件无需专业知识即可生成逼真人物视频 [10] 针对明星的AI侵权案例与影响 - 演员靳东的形象被不法分子利用AI换脸伪造,在短视频平台针对中老年群体实施情感诈骗与非法集资 [16] - 演员王劲松发文称自己的形象被某视频账号盗用并AI换脸,用于商业推广,原始素材来自其2020年拍摄的电视剧 [10] - 演员温峥嵘因网络上层出不穷的“AI分身”,被迫开启多场“我是真的温峥嵘”直播以正视听,其团队一天内曾举报50个假冒账号 [11] 法律与平台治理现状及挑战 - 法律层面,未经授权使用AI技术生成自然人面部特征、声音用于营利,构成肖像权侵权,北京互联网法院曾判令一起AI侵权案被告道歉并赔偿12万元 [16] - 平台治理方面,微信累计处置AI仿冒名人违规内容1.3万余条,封禁账号1200余个;抖音电商累计处置侵权仿冒达人账号1.1万个,处置仿冒李亚鹏等名人的侵权内容16.5万条,关闭136个相关违规达人电商权限并冻结佣金30天 [17] - 现有治理存在侵权成本过低、平台责任虚化、维权链条过长的困境,权利人需经历取证、公证、诉讼等漫长流程 [17] 技术鉴伪与未来治理方向 - 对AI的鉴伪被形容为一场“猫鼠游戏”,此消彼长,相互博弈,对AI骗局的识别需随着生成技术的进展不断研究、更新、迭代,没有终点 [18] - 部分AI技术平台开始采取限制措施,例如豆包旗下视频生成模型Seedance2.0上线后,禁止生成明星、公众人物、网红等真实人物肖像/视频/语音 [17] - 治理AI换脸乱象的关键在于对现有法律进行针对性修补,例如引入惩罚性赔偿机制,同时将平台责任从“事后删除”前移至“事前审核” [17]
最高法:侵犯财产犯罪总量下降,但新型犯罪挑战凸显
新浪财经· 2026-02-27 11:58
侵犯财产犯罪总体趋势 - 2016年至2025年,全国侵犯财产犯罪一审收案量从32.2万件下降至27万件,下降趋势明显 [1] - 2021年至2025年,人民法院新收一审侵犯财产犯罪案件127.3万件,审结127.1万件 [1] - 近五年案件数量呈波动趋势:2021年收案27.9万件,2022年降至20.2万件,之后两年分别上升至24.8万件、28.3万件,2025年又降至27万件 [1] 法律适用与司法应对 - 侵犯财产犯罪法律适用问题复杂,存在长期未解决的争议,且随着网络技术渗透,犯罪类型和形态呈现新特点,导致疑案、难案增多,上诉率、申诉率偏高 [2] - 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刑四庭成立侵犯财产类犯罪法律适用研究专班,下设诈骗、盗窃、敲诈勒索等多个调研小组,以统一裁判标准 [2] - 最高人民法院正在调研起草关于审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的意见 [1][2] 诈骗犯罪现状与特点 - 诈骗犯罪始终居于法院新收刑事案件前五位 [3] - 2021年至2025年,一审新收诈骗刑事案件从2022年最低5.2万件震荡上升至2024年的9.4万件,2025年达9.3万件 [3] - 五年间,最高与最低年份收案数相比增长了81.2%,而同期全国法院一审新收刑事案件总量呈下降趋势 [3] - 诈骗犯罪手段多样化、智能化特征明显,包括虚假投资理财、冒充客服等传统模式高发,以及应用AI换脸、深度伪造等新兴技术 [3] - 犯罪分子使用“引流脚本”等黑产智能工具,低成本、高效率筛选潜在被害人,导致犯罪隐蔽性更强、得逞率更高 [3] - 最高人民法院已起草《关于审理诈骗刑事案件的意见》并正在征求意见,旨在指导法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政策,突出打击重点,强化追赃挽损 [4]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趋势 - 2021年至2025年,人民法院一审受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28.6万件,审结28.5万件,数量呈持续增长态势 [6] - 该罪名犯罪方法不断翻新,手段更隐蔽,呈现团伙化、链条化、产业化特征 [6] - 上游犯罪结构比例由以盗窃罪为主,转变为以诈骗罪尤其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为主 [6] - 2025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相关司法解释和典型案例,以统一裁判标准,依法惩治犯罪 [6]
最高法发布提醒!AI 换脸被用于电诈,公众如何守好钱袋子?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2-27 09:08
诈骗犯罪案件数量趋势 - 2021年至2025年,人民法院一审新收诈骗刑事案件数量从2022年最低的5.2万件震荡上升至2024年的9.4万件,2025年也达到9.3万件 [1] - 五年间,最高年份(2024年)与最低年份(2022年)的收案数相比,增长了81.2% [1] - 同期,全国法院一审新收刑事案件总量则呈现出下降趋势,与诈骗案件的增长形成反差 [1] 诈骗犯罪手段演变特征 - 诈骗犯罪手段呈现多样化与智能化特征,虚假投资理财、虚假销售、冒充客服等传统模式仍在高发 [2] - 新兴技术如AI换脸、深度伪造等被应用于诈骗场景,新诈骗手法层出不穷且呈现智能化趋势 [2] - 上下游犯罪也呈现智能化,犯罪分子使用“引流脚本”、“推广神器”等黑产智能工具,通过虚假宣传、利益诱惑等方式低成本、高效率地筛选潜在被害人 [2] - 智能化工具的运用导致诈骗犯罪隐蔽性更强,得逞率更高 [2] 官方防范提示要点 - 严守护个人信息,不随意提供身份和账户信息,不点击可疑链接或扫描可疑二维码,从源头杜绝信息泄露 [2] - 对陌生来电多核实,公检法机关不会通过电话或网络办案,银行不会在电话里索要密码或验证码,应主动拨打官方电话核实 [2] - 不轻信网络诱惑,对网络刷单、投资、交友保持警惕,避免被虚假承诺迷惑 [2] - 转账汇款需谨慎,加强账户安全管理,不与他人屏幕共享,给陌生人转账前务必反复确认对方身份并咨询家人、朋友或警方 [2] - 常学习防诈知识,关注媒体发布的反诈案例,时刻保持警惕 [2]
加大财产刑适用力度 引导主动退赃退赔
新浪财经· 2026-02-27 01:41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司法打击成效与趋势 - 2021年至2025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15.9万余件,判处被告人33.8万余人[1] - 2023年审结案件数和判处被告人数同比分别上升48.4%、38.6%,2024年同比分别上升29.4%、26.7%,2025年同比分别上升1.2%、4.5%,上升幅度明显放缓[1] - 截至2025年年底,全国法院已一审审结涉缅北电诈犯罪案件2.7万余件,判处缅北电诈回流人员4.1万余人[1] - 缅北“明家”、“白家”两大犯罪集团案已完成审理,39人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其中16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1] 诈骗犯罪手段演变与新特点 - 2021年至2025年,人民法院一审新收诈骗刑事案件从2022年最低5.2万件震荡上升至2024年的9.4万件,2025年也达到9.3万件,五年间最高与最低年份收案数相比增长了81.2%[4] - 诈骗手段呈现多样化、智能化特征,AI换脸、深度伪造等前沿科技被应用于诈骗场景[4] - 犯罪分子通过“引流脚本”、“推广神器”等黑产智能工具低成本、高效率筛选潜在被害人,导致犯罪隐蔽性更强、得逞率更高[4] 司法追赃挽损与财产刑适用 - 司法机关在审判全流程各环节全力追赃,加强与公安、检察协作,及时查扣、冻结涉案赃款赃物[2] - 依法加大对电诈犯罪分子的财产刑适用力度,引导涉“两卡”帮信、掩隐犯罪人员自愿补偿被害人,把退赃退赔作为从宽量刑情节[2] - 裁判生效后及时立案执行,多措并举核查犯罪分子名下资产,最大限度追赃挽损[2] 未来打击重点与刑事政策 - 下一步打击重点聚焦于犯罪集团首要分子、骨干成员,电诈“金主”,组织偷渡的“蛇头”,提供武装庇护的组织,以及实施故意杀人、伤害、绑架等暴力犯罪和利用虚拟货币、地下钱庄“洗钱”的关联犯罪[2] -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集团中作用较小的低层级人员、被胁迫被诱骗参与犯罪的人员、主动投案并积极退赃退赔或配合追逃追赃的人员,依法落实从宽政策[3] - 最高人民法院正在起草《关于审理诈骗刑事案件的意见》,以指导全国法院突出打击重点,严格区分民事欺诈与刑事犯罪,加大财产刑适用力度[5][6] 侵犯财产犯罪整体情况与挑战 - 2021年至2025年,人民法院新收一审侵犯财产犯罪案件127.3万件,审结127.1万件[6] - 侵犯财产犯罪案件在全部刑事案件中占比很大,法律适用问题复杂,随着网络技术渗透,犯罪类型和形态呈现新特点,疑案、难案增多,上诉率、申诉率偏高[7] - 目前正在调研起草关于审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的意见[7]
最高法:坚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遏制犯罪高发多发态势
新浪财经· 2026-02-27 01:40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司法惩治情况 - 2021年至2025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15.9万余件,判处被告人33.8万余人 [1] - 2023年审结案件数和判处被告人数同比分别上升48.4%和38.6%,2024年同比分别上升29.4%和26.7%,2025年同比分别上升1.2%和4.5%,上升幅度明显放缓 [1] - 截至2025年年底,全国法院一审审结涉缅北电诈犯罪案件2.7万余件,判处缅北电诈回流人员4.1万余人 [1] - 缅北“明家”、“白家”两大犯罪集团案已完成审理,39人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其中16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1] 诈骗犯罪趋势与特点 - 2021年至2025年,人民法院一审新收诈骗刑事案件从2022年最低5.2万件震荡上升至2024年的9.4万件,2025年达到9.3万件,五年间最高与最低年份收案数相比增长了81.2% [4] - 诈骗犯罪手段呈现多样化、智能化特征,AI换脸、深度伪造等前沿科技被应用于诈骗场景 [4] - 犯罪分子通过“引流脚本”、“推广神器”等黑产智能工具低成本、高效率筛选潜在被害人,导致犯罪隐蔽性更强、得逞率更高 [4] 司法打击重点与追赃挽损措施 - 打击重点聚焦于犯罪集团首要分子、骨干成员,电诈“金主”,组织偷渡的“蛇头”,提供武装庇护的组织,以及实施故意杀人、伤害、绑架等暴力犯罪和利用虚拟货币、地下钱庄“洗钱”的关联犯罪 [2] - 在审判全流程各环节全力追赃,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协作,及时查扣、冻结涉案赃款赃物 [2] - 加大财产刑适用力度,引导主动退赃退赔,对有能力但拒不退赃退赔的犯罪分子依法从严惩处 [2] -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集团中作用较小的低层级人员、被胁迫被诱骗参与犯罪的人员、主动投案并积极退赃退赔或配合追逃追赃的人员依法落实从宽政策 [3] 司法解释与指导文件进展 - 最高人民法院正在起草《关于审理诈骗刑事案件的意见》,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中,旨在指导全国法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政策,突出打击重点,严格区分民事欺诈与刑事犯罪,加大财产刑适用力度,做好追赃挽损 [5] - 针对侵犯财产犯罪法律适用复杂、新特点凸显的情况,正在调研起草关于审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的意见 [7] 侵犯财产犯罪整体情况 - 2021年至2025年,人民法院新收一审侵犯财产犯罪案件127.3万件,审结127.1万件 [6] - 侵犯财产犯罪案件在人民法院审理的全部刑事案件中占比很大,但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渗透,犯罪类型和形态呈现明显区别于传统犯罪的新特点,疑案、难案增多,上诉率、申诉率偏高 [6][7]
AI换脸、深度伪造……最高法:诈骗犯罪手段呈智能化趋势
中国新闻网· 2026-02-26 16:23
诈骗犯罪案件数量趋势 - 2021年至2025年,人民法院一审新收诈骗刑事案件从2022年最低5.2万件震荡上升至2024年的9.4万件,2025年也达到9.3万件,数量持续增长并保持高位运行 [1] 诈骗犯罪手段特征 - 诈骗犯罪手段呈现多样化、智能化特征,虚假投资理财、虚假销售、冒充客服等模式仍在高发 [1] - 新兴技术如AI换脸、深度伪造被应用于诈骗场景,新诈骗手段层出不穷且呈现智能化趋势 [1] - 犯罪分子使用“引流脚本”、“推广神器”等黑产智能工具,以低成本、高效率筛选潜在被害人,导致犯罪隐蔽性更强、得逞率更高 [1] 典型案例与司法打击重点 - 在余某波等14人诈骗案中,犯罪集团首要分子造成近3亿元损失,虽主动退赔价值7000余万元财物,仍被依法顶格判处无期徒刑 [2] - 在吴某涛诈骗案中,诈骗分子针对独居老人实施冒充孙子的AI拟声换音诈骗,配合上门的吴某涛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以斩断电诈赃款变现“最后一公里” [2] - 人民法院下一步将聚焦打击重点难点,以更大力度深入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 [2]
最高法:前沿科技被滥用 诈骗犯罪呈现智能化多样化新特征
科技日报· 2026-02-26 15:37
诈骗犯罪趋势与特征 - 当前科技的不当应用成为诈骗犯罪升级的重要推手,诈骗犯罪手段多样化、智能化特征日趋明显 [1] - 虚假投资理财、虚假销售、冒充客服等传统诈骗模式仍在高发 [1] - 采用AI换脸、深度伪造等新兴技术的新诈骗手段层出不穷且呈现智能化趋势 [1] - 犯罪分子通过“引流脚本”“推广神器”等黑产智能工具,低成本、高效率地筛选潜在被害人,导致诈骗犯罪隐蔽性更强、得逞率更高 [1] 司法应对与案件数据 - 2021年至2025年,人民法院新收一审侵犯财产犯罪案件127.3万件,审结127.1万件 [2] - 2021年一审收案27.9万件,2022年降至20.2万件,2023年上涨至24.8万件,2024年上涨至28.3万件,2025年又降至27万件 [2] - 从2016年的32.2万件下降到2025年的27万件,十年间收案量下降趋势明显 [2] - 最高人民法院刑四庭于2025年成立侵犯财产类犯罪法律适用研究专班,并起草了《关于审理诈骗刑事案件的意见》 [1]
最高法:诈骗犯罪智能化特征明显,AI换脸被应用于诈骗场景
南方都市报· 2026-02-26 11:25
诈骗犯罪整体态势 - 诈骗犯罪始终位居人民法院新收刑事案件前五位 [3] - 2021年至2025年,人民法院一审新收诈骗刑事案件数量呈震荡上升趋势,从2022年最低的5.2万件上升至2024年的9.4万件,2025年也达到9.3万件 [3] - 五年间,最高年份与最低年份的收案数相比增长了81.2%,而同期全国法院一审新收刑事案件总量呈下降趋势 [3] 诈骗犯罪手段演变 - 诈骗犯罪手段呈现多样化、智能化特征,且趋势日趋明显 [1][3] - 虚假投资理财、虚假销售、冒充客服等传统诈骗模式仍在高发 [3] - 新兴技术被应用于诈骗,AI换脸、深度伪造等前沿科技被用于诈骗场景,新诈骗手段层出不穷且呈现智能化趋势 [1][3] - 在上下游犯罪中,犯罪分子使用“引流脚本”、“推广神器”等黑产智能工具,通过虚假宣传、利益诱惑、情感欺骗等方式传播诈骗信息,实现低成本、高效率地筛选潜在被害人,导致犯罪隐蔽性更强、得逞率更高 [3] 司法应对与政策导向 - 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诈骗犯罪的新情况、新特点,通过法答网、案例库等平台对相关问题进行梳理和答疑 [4] - 经过调研论证,已起草《关于审理诈骗刑事案件的意见》,目前正在征求意见,将适时发布以指导全国法院办案 [4] - 该意见旨在指导法院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突出打击重点,严格区分民事欺诈与刑事犯罪、此罪与彼罪,加大财产刑适用力度,并最大限度做好追赃挽损,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4]
利用AI换脸、声音克隆假冒公众人物牟利,一批账号被处置
新浪财经· 2026-02-12 19:17
监管动态与执法行动 - 中国网信部门近期针对未添加AI标识的虚假合成信息展开专项整治,依法依约处置账号13421个,清理违法违规信息54.3万余条[1] - 监管行动覆盖多个主流内容平台,包括微博、快手、哔哩哔哩、微信、抖音、百度、小红书、淘宝、闲鱼、拼多多等[1][2] - 监管机构明确下一步将对无AI标识的虚假不实信息保持高压严管态势,执行“发现即处置”的原则[2] 违规内容的主要类型与案例 - **虚构故事博取流量**:部分账号发布AI生成但未标识的虚假视频,如狗在高铁站救婴儿、狗拆炸弹救人、鳄鱼伤人等内容,恶意博取流量[1] - **假冒公众人物牟利**:部分账号利用AI换脸、声音克隆技术假冒运动员、演员、企业家等公众人物发布不实言论,或未经授权售卖AI生成的“送祝福”视频以不当牟利[1] - **编造公共事件扰乱秩序**:部分账号发布AI生成的虚假火灾现场图片与视频,恶意编造炒作火灾事故,扰乱公共秩序[1] - **制作不良内容侵扰未成年人**:部分账号借AI魔改未成年人喜爱的动画角色(如小马宝莉、奥特曼),制作并传播低俗惊悚、血腥暴力内容,宣扬不良价值观[2] - **提供规避监管的技术与服务**:部分账号及电商店铺分享或售卖去除AI标识的教程、软件及服务,帮助违规内容规避监管[2] 行业影响与平台责任 - 此次整治行动涉及内容创作、社交媒体、电商等多个互联网行业细分领域,凸显了AI生成内容监管的复杂性与跨平台性[1][2] - 监管行动直接影响了相关账号的运营及电商平台上违规商品的销售,相关账号已被处置,违规商品已下架[1][2] - 监管机构公开呼吁广大网络内容创作者主动遵守规定添加AI标识,以共同营造健康网络环境,这明确了内容创作行业的基本合规要求[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