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导航与位置服务
icon
搜索文档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公司专利动态 -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中寰卫星导航通信有限公司获得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 [1] - 专利取得是公司及下属公司坚持持续创新的新成果 [1] - 专利有助于完善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充分发挥自主知识产权优势 形成持续创新机制 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1] 专利影响说明 - 专利取得不会对公司近期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1] -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
机构风向标 | 北斗星通(002151)2025年二季度已披露前十大机构累计持仓占比10.43%
新浪财经· 2025-08-28 18:43
机构持股情况 - 截至2025年8月27日,17家机构投资者合计持有北斗星通A股5683.08万股,占总股本比例10.47% [1] - 前十大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达10.43%,其中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国泰中证军工ETF等为主要持仓机构 [1] - 前十大机构持股比例较上一季度上升1.58个百分点,显示机构持仓集中度提升 [1] 公募基金持仓变动 - 本期持股增加的公募基金共2家,其中国泰中证军工ETF和南方中证1000ETF合计增持0.28% [2] - 新披露持仓的公募基金共5家,包括通用航空ETF、苏新中证A500指数增强A、车联网、卫星ETF及融通深证成份指数A/B [2] - 未再披露持仓的公募基金共2家,分别为易方达中证人工智能主题ETF和华富中证人工智能产业ETF [2] 外资持仓动向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唯一增持的外资机构,持股比例增加0.81% [2]
北斗星通: 关于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6 00:31
回购股份实施与使用情况 - 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5,018,178股,占当时总股本的0.98% [1] - 回购最高成交价为31.3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8.92元/股 [1] - 支付资金总额约为15,036.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1] - 回购方案已于2022年6月6日实施完成 [1] 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情况 -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使用回购专用账户A股普通股,总数不超过5,018,178股 [2] - 员工受让价格为13.51元/股,参与总人数不超过213人 [2] - 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48,178股,实际完成非交易过户4,970,000股,占当时总股本0.92% [2] 剩余股份注销处理 - 注销未使用回购股份48,178股,占注销前总股本的0.0089% [1][2] - 注销手续于2025年8月22日办理完成 [1] -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已全部处理完毕,与拟定用途无差异 [2][3] 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 注销前总股本542,959,091股,注销后减少至542,910,913股 [1][3] - 无限售条件股份减少48,178股至442,818,862股,占比由81.57%降至81.56% [3] - 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保持100,092,051股不变,占比由18.43%微升至18.44% [3] 注销事项影响与后续安排 - 股份注销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 - 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或影响上市地位 [3] - 公司将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事宜 [5]
华测导航:公司部分业务涉及商业航天的下游应用环节
证券日报· 2025-08-15 19:35
公司业务定位 - 公司部分业务涉及商业航天的下游应用环节 [2] 行业发展影响 - 商业航天快速发展预计将提升公司全球星地一体增强服务平台的综合服务能力 [2]
华测导航:股东户数为28,183户
金融界· 2025-08-15 09:25
股东情况 - 截至2025年8月8日华测导航股东户数为28,183户 [1] - 2025年8月10日为非交易日因此未更新数据 [1]
华测导航:2025上半年营收18.33亿,净利润增29.94%
搜狐财经· 2025-08-07 21:40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达18.33亿元,同比增长23.54% [1] - 净利润达3.26亿元,同比增长29.94% [1] - 净利润增速高于营收增速,显示盈利能力提升 [1] 利润分配政策 - 公司决定不派发现金红利 [1] - 不实施送红股方案 [1] -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1]
华测导航: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07 21:17
总则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与投资者沟通 完善治理结构 提升企业价值并保护投资者权益 [1][2] - 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信息披露 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2] - 基本原则包括合规开展 公平对待投资者 及时回应诉求及规范运作 [2] 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容与方式 - 公司需客观真实反映实际状况 避免过度宣传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3] - 非正式公告方式包括股东会 新闻发布会 媒体采访 社交媒体及与特定投资者沟通等 [3] - 公司不得以投资者关系活动代替正式信息披露 泄露重大信息需立即公告 [4] - 禁止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散布虚假信息或误导性陈述 [4] - 沟通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 经营状况 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等 [4]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 分析师 基金经理及媒体等 [4] - 沟通方式包括公告 股东会 说明会 一对一沟通及现场参观等 [4][5][6] - 股东会需提供网络投票并为中小股东参与提供便利 [5] - 公司需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包括业绩说明会 现金分红说明会等 [5] - 董事长或总经理一般应出席投资者说明会 不能出席需公开说明原因 [5] - 年度报告披露后需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 说明行业状况 发展战略及财务状况等 [5] - 一对一沟通中需平等对待投资者 为中小投资者创造参与机会 [6] - 现场参观需合理安排 避免泄露内幕信息 不向分析师提供资助或高额礼品 [6] - 公司设立专人负责的投资者咨询电话 保证工作时间线路畅通 [7] - 咨询电话号码在定期报告中公布 变更时需立即公告 [7]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及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 组织和协调相关工作 [7] -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高级管理人员需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 [8] - 证券部负责具体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配备专门人员 [8]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人员需熟悉公司运作 证券市场机制及具备良好沟通技能 [8] - 董事会秘书负责制定和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具体方法 [8] - 董事会秘书需组织对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 [8][9] - 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9] 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及职责 - 证券部履行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责 包括信息披露 举行说明会及回答投资者咨询等 [9] - 公司其他部门及员工需积极参与和配合证券部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9] - 证券部需组织对员工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知识培训 [9][10] - 公司官网需设立投资者关系专栏 利用网络平台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10] - 公司需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 以电子或纸质形式保存至少三年 [10][11] - 档案内容需包括活动参与人员 时间 地点 交流内容及泄密处理情况等 [11] 附则 - 本制度未尽事宜以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为准 [11]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1]
华测导航: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07 21:17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 信息披露义务人需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信息 不得有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2] - 自愿披露信息需保持完整性、持续性和一致性 不得选择性披露或误导投资者[3] - 信息需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 禁止提前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2] 信息披露内容与类型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共6类[6] - 定期报告分为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三种类型[7] - 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等10项内容[9] - 半年度报告需包含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重大诉讼等7项内容[9] - 季度报告需披露公司基本情况和主要会计数据等3项内容[9] 信息披露时限要求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7] - 半年度报告需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7] - 季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7]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7] 信息披露程序 - 定期报告编制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 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8] - 临时公告由证券部草拟 董事会秘书审核 重大事项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15] - 重大信息需在24小时内报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16] - 信息披露文件需报送深交所审核登记后在指定媒体公告[17] 信息披露责任主体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1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8] - 证券部为信息披露日常工作部门 受董事会秘书直接领导[18] - 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负责人为本单位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20] 信息保密管理 - 信息知情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等9类主体[22] - 信息知情人员需签署保密协议 禁止在信息公开前向第三方披露[23] - 董事长和总经理为信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23] - 当重大信息难以保密或已泄漏时 公司应立即予以披露[23] 特殊披露情形 -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可依法豁免披露[4] - 符合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等3种情形的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 - 业绩预告触发条件包括净利润为负、同比变化50%以上等6种情形[10][11]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时应及时披露财务数据[11] 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义务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及时告知公司持股变化、质押冻结等7类情况[26] - 出现对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的报道时 控股股东需及时准确告知董事会秘书[27]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严格保密未公开重大信息 泄漏时需立即公告[27] 董事和高管交易管理 - 董事和高管买卖股票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24] - 买卖股票后需在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申报并公告[25] - 禁止董事和高管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25]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事和高管持股数据及信息披露[26]
华测导航: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8-07 21:17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 -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1] -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1] - 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任期相同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委员不再担任董事时自动失去资格 [2] 审计委员会组成与职责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成员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召集人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 [2] - 主要职责包括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 监督公司内部控制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4] - 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包括: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 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 会计政策或估计变更 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5] - 对存在财务造假 重大会计差错等问题 需要求公司更正财务数据 更正前不得审议通过 [6] - 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提交一次外部审计机构履职评估报告及监督职责履行情况报告 [9] - 有权检查公司财务 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 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或股东会会议 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接受股东请求对失职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11]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职责 -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一名 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 [2] - 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 研究重大投融资方案 研究重大资本运作和资产经营项目 研究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 [15]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 [2] - 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 就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股权激励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 分拆子公司持股安排等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6] 提名委员会职责 -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 [3] - 负责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 就提名或任免董事 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6] 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 各专门委员会议事方式包括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 重大事项必须采用现场会议方式 [17]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 其他委员会根据需要召开 两名及以上成员或召集人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17]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决议需经全部委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18] - 会议记录需由出席委员和记录人签字 公司需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 [19] - 各委员对所议事项及决议负有保密义务 不得擅自披露信息 [19]
华测导航: 董事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8-07 21:17
董事会会议类型与召开条件 -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3] - 临时会议需在特定条件下召开,包括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审计委员会提议、过半数独立董事提议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2][9] - 临时会议提议需通过书面形式提交,载明提议人信息、理由、时间、地点、方式、明确提案及联系方式[1] 会议提案与通知流程 - 定期会议提案由董事会秘书征求各董事意见后交董事长拟定,董事长需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意见[1] - 会议通知需提前十日(定期会议)或五日(临时会议)通过专人送达、传真、邮件等方式提交全体董事、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非直接送达时需电话确认并记录[2] - 紧急情况下可通过电话方式发出临时会议通知,但需在会议上说明[2] - 会议通知需包含会议日期、地点、期限、事由、议题及发出通知日期,口头通知至少包括日期、地点及紧急情况说明[3] 会议召开与出席要求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列席,主持人可通知其他有关人员列席[3] - 董事原则上需亲自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出席时需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需载明委托人及受托人信息、缺席原因、对每项提案的意见、授权范围及签字日期[4] - 委托出席受限情况包括关联交易时非关联董事与关联董事不得相互委托、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不得相互委托、董事不得全权委托或接受全权委托、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4] 会议审议与表决机制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通过视频、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电子通信方式召开,非现场方式参会董事人数按有效表决票或书面确认函计算[4][5] - 主持人需逐一提请董事对提案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提案需由一名独立董事宣读审议情况[6]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以举手和计名方式进行,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未选择或中途离开视为弃权[6][7] - 决议形成需超过全体董事人数半数投赞成票,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不同决议矛盾时以后形成的决议为准[7][8] 会议记录与档案管理 - 会议记录需包含会议日期、地点、召集人、出席董事姓名、会议议程、董事发言要点及表决结果[10]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和决议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时可书面说明或发表公开声明,未签字确认视为完全同意[10] - 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材料、签到簿、授权委托书、表决票、会议记录及决议等,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10][11] 其他重要规定 - 董事需对关联交易等事项回避表决,回避时会议需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时提交股东会审议[8] - 提案未获通过且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时,董事会一个月内不得再审议相同提案[9]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或不具体时可暂缓表决,提议董事需明确再次审议条件[9] - 董事会需严格按股东会和公司章程授权行事,不得越权形成决议,与会人员需对会议内容及决议保密[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