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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潮: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44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ST 新潮 公告编号:2025-065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4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 <公司章程> 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 <公司章程> 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于 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 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备案。《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 相应废止。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此次修订涉及《公司章程》全篇,为突出本次修订的重点,本公告仅就重要 条款的修订对比作出展示,其余只涉及"股东大会""监事"等部分文字表述的 调整内容及条款序号等变化将不再逐一比对: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了维护 ...
远 望 谷: 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44
股东减持计划 - 持股5%以上股东徐玉锁计划减持不超过7,397,574股,占公司总股本1% [1] - 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时间窗口为公告披露后15个交易日起3个月内 [1] - 减持原因为个人资金需求,股份来源为公司IPO前持有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部分 [1] 股东持股情况 - 徐玉锁当前持有113,262,513股,占总股本15.31%,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1] 历史承诺履行 - 徐玉锁承诺避免同业竞争,不从事与公司超高频RFID技术相竞争的业务 [1] - 在2018年资产重组期间承诺不减持股份,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4] - 2016年非公开发行时承诺自定价基准日前6个月至发行后6个月内不减持股份 [5] 减持合规性 - 本次减持计划与股东此前披露的持股意向一致,未违反深交所减持规则 [6] - 减持价格将根据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1] 公司治理影响 - 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或对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6]
中国软件: 中国软件公司章程(2025年第一次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43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CHINA NATIONAL SOFTWARE & SERVICE COMPANY LIMITED [4] - 成立于2000年8月28日,由北京中软融合网络通信系统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7] - 2002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3000万股 [3]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40,093,188元,股份总数同注册资本 [6][7] -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昌平区昌盛路18号,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 [4][8]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职权包括决定经营方针、选举董事/监事、审议重大资产交易(超过总资产30%或2亿元)等 [17][41]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3人,第一大股东推荐董事名额占比过半 [52]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主席由第一大股东推荐 [72] - 党委会依据党章设立,参与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决策 [13][67] 业务范围与战略 - 经营宗旨为"发展民族软件产业,推进国民经济信息化,塑造中国信息化企业形象" [13] - 业务涵盖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云计算、人工智能、轨道交通等50余项领域,包括许可项目与一般项目 [4][5] - 战略委员会负责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监督重大投融资项目 [59] 股份管理 - 股份发行遵循"三公"原则,同股同权 [6] - 股份回购情形包括减资、股权激励等,回购比例不得超过总股本10% [9][10] - 控股股东质押5%以上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公司 [16] 高管管理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实行市场化选聘与任期制 [62][63]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三会"筹备,需取得交易所资格认证 [67] - 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1/3,连任不得超过6年,对关联交易等事项有一票否决权 [47][49] 风险控制 - 审计委员会监督内审制度,负责关联交易管理 [60] - 单笔对外担保额超过净资产10%需股东大会批准 [17] - 总法律顾问制度纳入公司章程,强化合规管理 [13]
ST新潮: 公司章程(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43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1987年10 月21日国务院颁发的《股份制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烟台市乡镇企业局乡企字(1988)134 号《关于牟平县毛纺厂实行股 份制改造的批复》以公开募集方式设立,公司在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00016309497XM。 第三条 公司于1988年11月25日经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分行(88)烟人银字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第四条 公司注册中文全称: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SHANDONG XINCHAO ENERGY CORPORATION LIMITED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 ...
ST新潮: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43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25 年 7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 使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 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直接或者 间接占用或者挪用公司募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五条 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 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 ...
ST新潮: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羡)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43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吴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作为山 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任职 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积极 关注公司发展,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 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工作情 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吴羡,女,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本科,休斯顿大 学会计学硕士研究生,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美国注册会计师。曾任 Canady and Canady LLC 高级税务助理,BDO USA, LLP 高级税务助理、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高级税务助理-税务经理,先后参与多家上市公司季度和年度财务报表相关的税 务审计工作,现任 McDermott International, Inc.税务经理。2023 年 2 月 27 日至今, 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 ...
中国软件: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电子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43
认购主体资格 - 认购人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及其全资子公司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中电金投),中国电子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4][5] - 中国电子注册资本1848.225亿元,成立于1989年,经营范围涵盖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系统工程等,为国有独资企业 [4] - 中电金投注册资本131.520亿元,成立于2019年,主营资产管理及股权投资业务 [5] - 两家认购人均依法存续且无终止情形,符合收购主体资格要求 [5][6] 股权结构变动 - 发行前中国电子直接持股6.43%,通过子公司中电有限间接持股29.74%,合计控制发行人36.17%股份 [6] - 本次发行新股9013.07万股,总股本增至9.40亿股,中国电子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提升至42.29%(直接13.00%+间接26.89%+中电金投2.40%) [8] 法律合规依据 - 本次认购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免于发出要约情形:持股超30%、承诺36个月不转让、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 [9] - 中国电子与中电金投因股权控制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需合并计算持股比例 [8] - 认购已获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证监许可〔2025〕1229号)及交易所审核通过 [7][8]
水晶光电: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43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上锦杭 2025 法意字第 40704 号 致: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地址:杭州市富春路 308 号华成国际发展大厦 11、12 楼 电话:0571-89838088 传真:0571-89838099 邮编:311020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 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水晶光电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晶光电"或"公司")委托,担任公司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 ...
中国软件: 中国软件关于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结果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43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结果 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600536 证券简称:中国软件 公告编号:2025-031 ? 发行数量和价格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数量:90,130,689 股 发行价格:22.19 元/股 ? 预计上市时间 公司已于 2025 年 7 月 3 日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向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新增普通股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预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 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 ? 本次发行完成后,中国电子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自本 次发行前的 36.16%增加至 42.29%。 ? 本次权益变动免于发出要约,不会 ...
水晶光电: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43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存在 序 该事项(是 号 事项 备注 /否/不适 用) 上市公司合规性要求 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公司简称:水晶光电 股票代码:002273 独立财务顾问:无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的,是否设立绩效考核指标 作为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未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否未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是否未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是否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 务资助 激励对象合规性要求 是否未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是否最近12个月内未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是否最近12个月内未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 定为不适当人选 是否最近12个月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是否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激励计划合规性要求 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