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平台
搜索文档
三部门印发《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
新浪财经· 2025-12-20 10:40
为健全互联网平台常态化价格监管机制,规范相关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推动平台 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制定了《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 则》,现予印发。(新华社) ...
《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不得利用平台规则、数据和算法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新浪财经· 2025-12-20 10:38
政策监管核心内容 - 国家印发《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1] - 规则明确禁止平台经营者及平台内经营者利用平台规则、数据和算法等手段相互串通并操纵市场价格[1] - 该禁令旨在防止损害其他经营者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1]
《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印发: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
新浪财经· 2025-12-20 10:38
炒股就看金麒麟分析师研报,权威,专业,及时,全面,助您挖掘潜力主题机会! (来源:智通财经) 《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印发,其中提出,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 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以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或者 提供服务,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 节性商品、积压商品、临期商品等商品,或者有正当理由降价提供服务的除外。平台经营者不得强制或 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按照其定价规则,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扰乱市场竞争秩 序。 ...
《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在突发事件发生期间,不得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商品价格
新浪财经· 2025-12-20 10:38
政策核心内容 - 国家印发《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对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在突发事件期间销售应急物资和重要民生商品的价格行为进行规范 [1] - 规则明确禁止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商品价格 [1] - 规则明确禁止成本虽有增加但商品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的行为 [1] - 规则明确禁止未提高商品价格,但不合理大幅度提高运输费用或收取其他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 对互联网平台及商家的影响 - 规则直接约束平台经营者及平台内经营者在特定时期的价格制定行为 [1] - 政策旨在防止在突发事件期间对应急物资和重要民生商品进行价格炒作或变相加价 [1]
《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20 10:30
政策核心内容 - 中国印发《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明确禁止平台经营者及平台内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扰乱正常生产经营秩序[1] - 规则指出,上述行为若损害国家利益或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将被禁止[1] - 规则为部分情形设置了例外,允许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临期商品等,或有正当理由降价提供服务[1] 对平台经营者的具体要求 - 平台经营者被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按照其定价规则,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1] - 此举旨在防止平台扰乱市场竞争秩序[1]
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 《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印发
央视新闻· 2025-12-20 10:30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旨在健全互联网平台常态化价格监管机制,规范相关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推动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 [1] 经营者自主定价 - 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经营者依法享有自主定价权,应合理制定价格,并通过合同、订单等方式约定价格 [3] - 平台经营者不得对平台内经营者在不同平台的自主定价行为进行不合理限制,例如强制降价、强制统一价格、强制开通自动跟价系统等 [3] - 平台经营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费应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基于成本和服务协议合理制定并公示收费标准,不得收取不合理费用 [4] - 平台经营者新增或变更收费项目、规则、标准时,应在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不少于七日,并对有重大影响的变动制定合理过渡措施,允许不接受修改的经营者退出平台 [5] 经营者价格标示行为 - 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经营者应实行明码标价,在网络页面明确标示价格、品名、计价单位、运费、配送方式、支付方式等与价格相关的内容,不得在标价外加价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6] - 对不同交易条件的消费者实行不同价格或实施动态定价时,应在服务页面显著位置公开相关规则,并对影响价格的因素进行明确说明 [6] - 开展价格促销活动时,应以方便消费者认知的方式标明促销价格或规则,并在页面显著位置公示促销规则、活动期限、适用范围,真实标明折价基准,明确积分、礼券等折抵价款的具体办法 [7] - 平台经营者开展补贴促销应公平公正,不得虚假夸大宣传,并需在活动页面显著位置标示补贴及相关促销活动规则,明确补贴对象、方式、参与条件、起止时间等信息 [8] - 标示预估价格时,应公开其构成并提示与最终结算价格可能存在的差异,对有限制条件的预估价格需提前清晰提示 [8] - 平台经营者应根据价格、销量、信用等多方式显示搜索结果,并对竞价排名的商品或服务显著标明“广告”,同时向参与竞价的平台内经营者告知搜索排序和竞价排名规则 [8][9] 经营者价格竞争行为 - 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扰乱市场秩序,但处理鲜活、季节性、积压、临期商品或有正当理由降价除外 [10] - 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基于支付意愿、消费习惯等信息,运用数据和算法对同一商品或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价格,即禁止“大数据杀熟” [10] - 平台经营者不得对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价格歧视 [10] - 不得利用平台规则、数据和算法等手段,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 [11] - 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具体手段包括捏造货源紧张信息、散布虚假提价信息、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商品、强制搭售变相提价等 [11] - 在突发事件期间,销售应急物资和重要民生商品时,不得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提价,或商品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也不得不合理大幅提高运输费用或其他费用 [11] - 禁止实施价格欺诈行为,包括谎称政府定价、低价诱骗高价结算、虚假折价、使用欺骗性语言标示价格、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价格承诺、不标示不利价格条件、虚构篡改成交价格记录、拒不按约定折抵价款等 [12][13] - 平台经营者不得实施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标示和促销行为,如在首页标示的价格低于详情页价格、公布的促销规则与实际不一致、利用技术手段强制平台内经营者进行误导性价格标示等 [13] 消费者价格权益保护 - 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经营者应严格按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收费,对于提供免密支付、搭售额外服务或商品、设置自动续期/扣款等服务,应以显著方式展示相关选项并提供便捷的取消途径 [14] - 采取自动续期、自动扣款方式收费的,每次扣款前需以显著方式提前通知消费者扣款时间、金额及取消途径,允许随时取消,收费标准变化时需一并通知 [14] - 不得通过抬高等级、压低等级、虚假提高数量或时长等手段变相提高或压低价格 [14] - 鼓励平台经营者建立价格争议在线解决机制并公示规则,以及建立商品质量承诺和担保制度,以化解消费纠纷 [14] 监督与合规机制 - 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网信部门依职责对平台经济领域价格行为开展监管,可进行提醒、告诫、约谈和调查,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经营者需按要求如实提供信息,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15][16] - 平台经营者应加强价格自律,建立健全价格行为合规管理制度,包括完善内部合规制度、健全平台管理规则、设立公示价格投诉渠道、保存价格交易信息协助查处、建立商品质量管控制度、建立价格监督员制度、加强网络数据安全管理、依法履行算法备案并配合安全评估等 [17] - 行业协会、商会应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引导规范价格行为,鼓励与平台经营者建立沟通协商机制以维护平台内经营者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权益 [17] - 对于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不予行政处罚 [17] 规则适用范围与生效 - 本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互联网平台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经营者的价格行为 [1][2] - 自建网站经营者及其他参与平台经济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参照适用本规则 [18] - 本规则自2026年4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20]
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 三部门最新印发
上海证券报· 2025-12-20 10:27
政策发布与适用范围 - 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印发《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旨在健全互联网平台常态化价格监管机制,规范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推动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 [1] - 该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互联网平台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经营者的价格行为 [3] - 规则自2026年4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29] 经营者自主定价权规范 - 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经营者依法享有自主定价权,鼓励其创新技术和商业模式以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5] - 平台经营者不得通过提高收费、限制流量、搜索降序、算法降权、屏蔽店铺、下架商品等措施,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自主定价进行不合理限制,例如强制降价、强制不得高于其他渠道价格、强制开通自动跟价系统等 [5][6] - 平台经营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费应基于服务协议和经营成本合理制定并公示,新增或变更收费项目需在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不少于7日,并对不接受修改内容要求退出的经营者不得阻止 [7] 价格标示与促销行为要求 - 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经营者需对销售的商品或服务实行明码标价,需在网站、APP等应用场景明确标示价格、计价单位、运输费用、支付方式等与价格相关的内容 [9] - 对不同交易条件的消费者实行不同价格或实施分时定价等动态定价时,需在服务页面显著位置公开相关规则 [9] - 开展价格促销活动时,需以方便消费者认知的方式标明促销价格或规则,并在页面显著位置公示促销规则、活动期限、真实标明折价基准等 [10] - 平台经营者开展补贴促销时,不得虚假夸大宣传,并需在活动页面显著位置标示补贴对象、方式、参与条件、起止时间等信息 [12] 价格竞争行为监管 - 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但处理鲜活、季节性、积压、临期商品或有正当理由降价服务的除外 [14] - 禁止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基于支付意愿、消费习惯等信息运用数据和算法对同一商品或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价格 [15] - 禁止利用平台规则、数据和算法等手段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或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强制搭售等手段哄抬价格 [16][17] - 在突发事件期间销售应急物资和重要民生商品时,不得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提价,或成本增加但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 [17] 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 - 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经营者提供免密支付、自动续期、自动扣款或搭售额外服务时,需以显著方式向消费者展示相关选项并提供便捷的取消途径,每次扣款前需提前显著提醒消费者 [20] - 禁止采取抬高等级、压低等级、虚假提高数量或时长等手段变相提高或压低价格 [21] - 鼓励平台经营者建立价格争议在线解决机制和商品质量承诺担保制度,以公平解决争议并化解消费纠纷 [22] 平台合规与监督机制 - 平台经营者需建立健全价格行为合规管理制度,包括完善内部合规制度、健全平台管理规则、设立价格问题投诉渠道、保存价格和交易信息、建立价格监督员制度、加强网络数据安全管理及履行算法备案手续等 [25] - 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网信部门依职责对平台经济领域价格行为开展监管,可进行提醒、告诫、约谈和调查,平台经营者需按要求如实提供信息 [23] -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经营者的相关经营行为开展监督检查并查处违法行为 [24]
事关互联网平台价格 三部门发布行为规则:规范自动续期、自动扣款等服务
央视网· 2025-12-20 10:20
政策发布与核心目标 - 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旨在推动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 [1] - 政策核心目标包括规范价格竞争秩序、保护经营者自主定价权以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 政策制定过程与实施时间 - 《行为规则》于2025年8月23日至9月22日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并根据反馈进行了修改完善 [1] - 该规则将于2026年4月10日起正式实施,为经营者留出了必要的规范调整时间 [2] 规范价格竞争秩序 - 政策旨在细化实化监管要求,为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提供明确的价格行为指引 [1] - 目标是推动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 [1] 保护经营者自主定价权 - 政策完善了对平台内经营者自主定价权的保护规定 [1] - 明确禁止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不合理限制或附加不合理条件 [1]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 政策要求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并推动动态定价、差别定价等规则的公开 [1] - 政策旨在规范免密支付、自动续期、自动扣款等服务,以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1] 政策落实与执行 - 相关部门将组织主要平台经营者对照《行为规则》开展自查,自觉规范价格行为 [2] - 此举旨在切实抓好政策落实 [2]
《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不得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20 10:18
政策法规 - 中国于12月20日印发《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1] - 规则明确禁止平台经营者及平台内经营者对同一商品或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价格或收费标准[1] - 该禁令针对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基于其支付意愿、支付能力、消费偏好、消费习惯等信息,运用数据和算法及平台规则等手段进行的差异化定价行为[1]
《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降价或者以让利、返现等方式进行促销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20 10:14
政策核心内容 - 国家印发《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旨在规范平台经营者的价格管理行为 [1] - 规则明确平台内经营者(商家)在不同平台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依法享有自主定价权 [1] - 规则禁止平台经营者利用《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五条禁止的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价格行为施加不合理限制或附加不合理条件 [1] 平台被禁止的具体行为 - 平台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降价、让利或返现促销 [1] - 平台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在该平台的价格不得高于其他销售渠道 [1] - 平台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开通自动跟价、自动降价或类似系统 [1] - 平台不得实施其他任何限制平台内经营者自主定价权的行为 [1] 平台被禁止的干预手段 - 平台不得通过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来干预商家定价 [1] - 平台不得通过扣除保证金、削减补贴或优惠来干预商家定价 [1] - 平台不得通过限制流量、搜索降序、算法降权来干预商家定价 [1] - 平台不得通过屏蔽店铺、下架商品或服务来干预商家定价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