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销售
搜索文档
美联物业:2025年香港逾亿元一手超级豪宅成交达101宗 创四年新高
新浪财经· 2026-01-04 14:35
香港一手超级豪宅市场成交表现 - 2025年香港逾亿元一手超级豪宅成交达101宗,同比上升1%,创近四年新高[1] - 成交宗数连续两年破百,为2013年一手销售条例实施后首次[1] - 2026年开年前两日即录得6宗亿元级成交,已达2025年12月总量(13宗)近半[1] 市场驱动因素与未来展望 - 股市回暖叠加美国重启降息周期推动资金涌入豪宅市场[1] - 港股IPO市场活跃及潜在降息环境将持续激发财富效应[1] - 叠加本地超级豪宅稀缺性,2026年成交量或创2013年条例后新高[1] 成交区域与项目分布 - 2025年港岛区以71宗成交领跑,占比达70.3%[1] - 港岛西半山单区贡献39宗成交[1] - 九龙区录得26宗成交,其中九龙半山与赤柱各占12宗[1] - 新界区仅录得4宗,主要分布在屯门及沙田[1] - 核心地段项目如21 BORRETT ROAD、緻外等成为主力成交标的[1]
黄欣伟:趁购房者还剩几分感性
搜狐财经· 2026-01-04 11:41
文章核心观点 - 房地产行业及更广泛的商业交易中,情绪价值是影响消费者决策、促成最终成交的关键杠杆,其重要性不亚于产品本身的物理功能或理性参数[5][21] - 购房者的决策过程存在“七成理性、三成感性”的默契,理性权衡硬性指标是基础,而感性因素往往是促成交易的临门一脚[19] - 成功的营销与服务在于精准运营并满足消费者的感性诉求,而非仅仅依赖成本控制或功能交付,忽视情绪价值将透支长期商业价值[5][22] 商业交易中的情绪价值与功能交付 - 咨询公司曾建议酒店裁撤门童以节省成本,认为其开门功能可被自动门替代,但此举忽略了门童提供的安全感、贵宾感、服务感和认同感等无法量化的情绪价值[3][5] - 商业价值等于物理功能乘以心理体验,若心理体验为零,即使物理功能再强,最终价值也归零[5] - 房地产交易中,房东或中介的形象、气质所带来的信任感等感性因素,同样显著影响购房者的决策和成交难度[5] 营销策略中的感性杠杆运用 - 部分面馆推出“免费续面”或“5块钱吃饱”策略,实际续面顾客占比不超过5%,成本可控,但该承诺有效消除了消费者对“吃不饱”的顾虑,成为关键的决策影响因素[8][9][14] - 该策略通过低门槛(如5元)吸引顾客进场,但实际消费常超过20元,因为“吃面其实吃浇头”,实现了有效的客单价提升[14] - 网购、直播带货等场景通过软性内容(社教、科普、案例、情感)营造消费氛围,让消费在无痛感中发生,其“好像不要钱似的”体验是高级营销[11] - 老年人网购群体崛起,其消费动机部分源于通过消费“自证不落伍”的情绪价值,而非纯粹的刚性需求[12] 房地产行业的感性运营与时机把握 - 在冬至等传统节气,部分房地产案场消极应对,错失了营销机会,而积极运营者可通过绑定“团圆、亲子、科普”等关键词,将节气情感转化为到访和成交理由[16][17] - 具体方法包括:将科普与亲子活动结合吸引家庭客户;在线上传播中嫁接“团圆”与“有家”概念;利用节气为常规分销优惠和逼定动作赋予仪式感[17] - 购房者会理性比较得房率等硬指标,也可能因示范区一片可供孩子奔跑的草坪,或销售描述的“飘窗能看到晚秋银杏叶”等生活场景想象而心动成交[19] - 2025年最后两个月上海二手房成交量两次重回“2万套荣枯线”,这既体现了购买力,也反映了上家与下家通过价格传递的“诚意”成功匹配[19] 行业本质与竞争关键 - 房地产的本质不仅是贩卖钢筋水泥,更是贩卖一种名为“生活方式”的预期[21] - 在房子(除地段)和政策趋同的背景下,区分成交与否的“软件”是服务,而服务的范畴必然包含情绪价值的转化能力[22] - 行业若全面陷入冰冷的成本利润计算,执着于户型、配套、性价比等理性参数,将忽略那些看似无用却能撬动市场的感性杠杆[5]
机构:2025年核心城市二手房成交量维持稳定规模,改善需求成新房市场核心支撑
新浪财经· 2026-01-03 18:00
2025年中国房地产市场回顾与2026年展望 2025年市场整体态势 - 全国房地产市场整体延续调整态势,核心城市二手房在“以价换量”下维持稳定规模,改善性需求成为新房市场核心支撑 [1] - 百城二手住宅价格累计下跌8.36%,价格已调整四年;部分核心城市改善型楼盘入市带动百城新房价格累计上涨2.58% [3] - 预计2026年相关政策将继续靠前发力,加快稳地产 [1] 二手房市场表现 - 2025年重点30城二手住宅成交约174万套,同比基本持平 [1] - 一季度市场活跃度高,30城二手住宅成交套数同比增长25%,二季度同比增幅收窄,三季度同比小幅增长1%,四季度月均成交量相比三季度有所回落 [1] - 一线城市“以价换量”效果显著,全年成交面积同比增长2%,其中上海成交量同比增长7%,深圳同比增长4% [1] - 上海2025年12月二手房成交量再度冲破2.3万套,创下近8个月新高,并实现连续两个月突破2.2万套 [2] - 深圳自2025年3月以来,二手房录得量连续10个月超5000套,其中3月为7703套,12月为6613套 [2] - 成都、杭州、天津、西安、武汉、南京等核心强二线城市二手房市场走出“独立行情”,全年成交面积2-3倍于新房成交规模 [2] - 2025年30城二手住宅成交套数占新房及二手房合计成交量的比重约为65%,较2024年全年提升4个百分点 [2] 新房市场表现 - 改善性住房需求为新房市场重要支撑,带动30城120平方米以上户型新房成交占比持续提升 [3] - 120-144平方米户型占比超30%,改善需求成为新房市场供求主力 [3] - 与2024年同期相比,2025年1-11月,30个代表城市中,20个城市120-144平方米产品成交套数占比提升,24个城市144平方米以上产品成交套数占比提升 [3] - 2025年上半年50城可售面积小幅下行,但下半年持续横盘,平均出清周期22.2个月 [3] 年末政策优化及效果 - 2025年12月24日,北京发布政策优化通知,内容包括降低非京籍家庭购房社保年限要求、支持多孩家庭多购一套、不再区分首套二套商贷利率,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等 [4] - 新政后首个周末,北京部分楼盘到访量、二手房带看量较新政前有所增加 [4] - 新政后(2025年12月25日—12月31日),北京新建商品住宅、二手房住宅日均网签量分别为159、702套,较新政前(12月1日—12月24日)日均分别增长72.8%、37.4% [4] - 自2026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3%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5] 2026年政策与市场展望 - 预计2026年相关政策将继续靠前发力,短期主要围绕促需求、优化供给等方面,并兼顾中长期政策部署 [6] - 促需求方面主要涉及调减限制性措施,有力有序推进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多管齐下释放改善性需求 [6] - 优化供给方面主要通过盘活存量、严控增量两个方向共同推进 [6] - 中长期来看,“十五五”规划建议明确“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将围绕完善基础性制度、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建设“好房子”等方面持续发力 [6] - 政策加力落实、经济基本面好转与居民就业收入预期改善,是购房需求修复的重要基础 [6] - 当前市场整体仍处于“去库存”阶段,除部分核心城市外,多数城市新楼盘供应有限,市场以消化存量未售项目为主,市场供求修复仍面临一定压力 [6]
出售持有不到2年住房,增值税降至3%
南方都市报· 2025-12-31 20:19
政策核心调整 - 财政部与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明确调整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征收标准,新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1] - 个人销售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增值税征收率从5%降至3% [1] 政策影响测算 - 以深圳为例,个人购买过户价为500万元的住房,若购买不足2年对外销售,按新政策执行后,增值税可节省9.25万元 [1] - 政策直观体现了对房地产交易成本的降低作用 [1]
个人卖房满2年免征增值税
新浪财经· 2025-12-31 15:36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与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调整个人销售住房的增值税政策 [1] - 个人销售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增值税征收率由过去的5%调整为按3%的征收率全额缴纳 [1] - 个人销售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继续免征增值税 [1] 政策调整细节与影响 - 政策调整直接降低了房屋出售环节的税费成本,例如出售一套100万元且持有未满2年的住房,增值税税额将从5万元降至3万元,减少2万元 [2] - 由于目前市面住房售价一般为含税价,计算增值税时需先扣除税款,公式为:应缴增值税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增值税征收率)×增值税征收率 [1] - 业界观点认为,此举能更好地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释放,房主更有意愿出售旧房以换购新房 [1] 市场预期与行业影响 - 政策降低了交易成本并促进市场预期向好,有助于去库存 [2] - 政策对稳定楼市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2] - 最终将惠及住房消费,被视作有利于市场发展的好政策 [2]
两部门发布政策公告 个人对外销售购买2年及以上的住房 明起免征增值税
新浪财经· 2025-12-31 03:09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与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的新公告 [1] - 新政策规定个人销售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需按3%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1] - 个人销售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将免征增值税 [1] 政策执行时间与衔接 - 新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1] - 原《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将同步停止执行 [1] - 2026年1月1日前尚未申报缴纳的个人住房销售增值税 若符合新规可按新公告执行 [1]
个人对外销售购买2年及以上的住房 明起免征增值税
新浪财经· 2025-12-31 03:09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与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的新公告 [1] - 新政策规定个人销售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需按3%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1] - 个人销售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将免征增值税 [1] - 新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1] 政策执行与过渡安排 - 2026年1月1日前个人销售住房涉及增值税尚未申报缴纳的可按新公告执行 [1] - 原《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第五条第1款将同步停止执行 [1]
中国两部门公布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
中国新闻网· 2025-12-31 01:38
政策核心内容 - 中国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于12月30日联合发布公告,明确了个人销售住房的增值税政策 [1] - 新政策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1] - 对于2026年1月1日前尚未申报缴纳的个人住房销售增值税,若符合公告规定,可按新政策执行 [1] 具体税收规定 - 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需按3%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1] - 个人销售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将免征增值税 [1]
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明年起调整
新华网· 2025-12-30 22:14
政策核心内容 - 自2026年1月1日起,个人销售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增值税征收率从5%下调至3%,需全额缴纳[1] - 自2026年1月1日起,个人销售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继续免征增值税[1] 政策背景与立法精神 - 该政策是增值税法施行后的重要举措,旨在保持税制连贯性并落实税收法定原则[1] - 增值税法施行前,5%征收率主要源于“营改增”时平移的原营业税政策[1] - 增值税完成立法后,税制得以简化和规范,小规模纳税人统一适用3%的征收率,减少了征收率档次[1] 政策影响与意义 - 个人销售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其增值税税负将有较为直观的下降[1] - 该政策对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1]
个人住房增值税,下调!
新浪财经· 2025-12-30 20:58
最新住房增值税政策 - 财政部与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的新公告 该政策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2] - 新政策规定 个人销售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 增值税征收率从原来的5%下调至3% 需全额缴纳[2] - 新政策规定 个人销售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 继续免征增值税[2] - 2026年1月1日前尚未申报缴纳的销售住房增值税 若符合新公告规定可按新规执行[2] 新政策适用范围与调整 - 上述新政策(即不足2年征3% 2年以上免征)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2] - 对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 新公告未提及具体调整 此前政策仍区分普通与非普通住房[3] - 北上广深此前政策:销售不足2年住房按5%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3] - 北上广深此前政策:销售2年以上非普通住房 按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价款的差额依5%征收率缴纳增值税[3] - 北上广深此前政策:销售2年以上普通住房 免征增值税[3] 政策沿革与执行 - 新公告施行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第五条第1款同步停止执行[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