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仪表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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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水集团: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4 19:09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A股每股现金红利0.2元 [1] - 差异化分红方案以199,893,684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9,978,736.80元(含税) [2]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3] 股权登记及除权除息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0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6月11日 [1][3] - 差异化分红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0.1982)元/股,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约0.1982元/股 [2][3] 分配实施办法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 [3] - 股东张世豪由公司自行发放红利 [3] 税收政策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含1年)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根据持股期限为20%或10% [5]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18元 [6]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18元 [6]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缴纳企业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2元 [6] 公司股本变动 - 公司总股本由203,242,000股变更为201,699,184股,回购专用账户股份由3,348,316股减少为1,805,500股 [2]
莱伯泰科: 关于专利侵权诉讼民事抗诉结果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9 17:57
诉讼案件概述 - 案件处于民事抗诉申请阶段,上市公司为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再审被申请人)[1] - 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支持北京普立泰科仪器有限公司的监督申请[2] - 案件涉及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具体为第201010570536.9号"样品消解处理装置"发明专利[1] 诉讼请求内容 - 北京普立泰科仪器有限公司请求撤销最高人民法院(2022)最高法民申755号民事裁定和(2020)最高法知民终1368号民事判决[1] - 请求维持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7)京73民初185号民事判决[1] - 要求公司停止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200万元[1] 案件进展及结果 - 最高人民检察院以检民监〔2023〕135号文件审查终结,不支持监督申请[2] - 该决定结果不会对公司当期或期后利润产生负面影响[2] - 该决定结果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2] 公司应对措施 - 公司将密切关注并高度重视诉讼事项,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2] - 公司将切实维护公司名誉和股东利益[2] - 公司将按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
恒合股份(832145) -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5-05-28 18:50
活动基本信息 - 活动类别为业绩说明会 [3] - 活动时间是2025年5月27日,采用网络远程方式,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参与 [3] - 参会人员为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上市公司接待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李玉健,董事会秘书许静宁,财务负责人李永振,保荐代表人韩东哲 [3] 财务盈利情况 -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23.0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970.9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4.98%;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后的净利润 - 999.6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0.84% [4][5] - 收入增长与净利润下滑原因:竞争激烈致中标价格下降;新业务陶瓷电容压力芯体未形成盈利;毛利率下降 [10]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流动资产合计18809.64万元,其中货币资金9447.15万元,应收账款6425.94万元,存货1968.75万元;流动负债合计2857.21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健康,不存在资金链压力 [10] 业务相关情况 - 2024年陶瓷电容压力芯体产销总量突破200万只,实现收入1173.45万元,2025年传感器订单预期增长,盈利取决于市场及订单落实情况 [6] - 防爆工业气相色谱仪可对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进行实时在线监测,应用于石油化工、生物医药等多个生产行业 [7] 未来发展规划 - 公司将聚焦主营业务,夯实经营管理,提高运营效率,推进业务和业绩持续稳定增长 [5] - 通过推动产品创新,强化新产品推广,加大子公司芯智感产品市场推广力度,提高市场份额和盈利能力 [8]
苏试试验: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5-27 21:13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合规性 - 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1] - 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指导意见》等规定,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1]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资格 - 持有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 - 公司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遵循自愿参与原则,无强制摊派行为 [2] 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目的 - 计划旨在建立员工与股东利益共享机制,完善公司治理 [2] - 提升员工凝聚力、竞争力及积极性,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2] 董事会审议程序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
苏试试验: 董事会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说明
证券之星· 2025-05-27 21:13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合规性说明 - 公司具备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1] - 员工持股计划制定程序合法有效,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要求 [1] - 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原则,未强制员工参与或提供财务资助 [2] 员工持股计划审议程序 - 推出前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并征询员工意见,关联董事在审议中回避表决 [2] - 持有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计划规定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 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意义 - 建立劳动者与所有者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 [2] - 提升员工凝聚力与公司竞争力,促进长期健康发展 [2] 董事会结论 - 董事会确认该计划完全符合《指导意见》及《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要求 [2][3]
驰诚股份:24年度研发成果丰硕 未来研发重点布局三大方面
全景网· 2025-05-23 10:53
研发投入与成果 - 2024年度研发费用1477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6.51% [1] - 成功研发多款新产品,包括智能仪器仪表、报警控制系统及配套新型号产品,性能更高、质量更稳定、功能更丰富 [1] - 获得多项专利和软件著作权,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1] - 优化现有产品生产工艺和技术,提高生产效率、产品质量并降低生产成本 [1] 未来研发方向 - 重点布局智能化和物联网技术应用,研发更智能、便捷、互联互通的产品 [2] - 加强气体传感器等核心技术研发,提升传感器性能、精度及产品检测能力 [2] - 拓展产品应用领域,针对不同行业和场景开发针对性解决方案 [2] 公司战略 - 持续重视研发投入,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发展战略制定研发计划 [1]
康斯特(300445) -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5月22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5-05-23 10:04
校准与测试业务 - 国内下游前几大行业占比超85%,依次为计量检测、电力、冶金机械装备、石化、仪表及传感器制造;国外依次是石化、生物医药、电力、计量检测 [1] - 产品定位中高端市场,价格与国外友商在同一价格带,部分核心产品定价更高,研发投入及产品独创性是核心竞争力,国外每年提价常态化抵消部分关税影响 [1] - 延庆新厂区投产后产能充裕,自动化率超90%,数字压力表产品原材料营业成本占比约80%,人均创收超100万元,技术人员稳定性高保障产品品质 [2] - 以新加坡及美国运营中心为主的海外团队共30余人,2025年重点在新加坡扩充人员,美国暂无明确扩编计划 [3] - 代理商采取款到发货模式,国内以直销为主,国外销售以代理商为主,直销占10% - 20% [4] - 美国关税最高达55%(25%原有关税 + 30%新增关税),公司通过分阶段提价及优化产品结构缓冲压力,长期关税成本将传导至客户,短期需平衡价格竞争力与市场份额 [5] - 公司创始人均为技术出身,专注产品力提升,人才梯队与年龄结构合理,管理层架构稳定,接班人参与一线业务多年无接班压力 [6] - 公司持续关注与主业协同标的,目前细分领域优质标的稀缺,并购后的子公司运营良好,未来重点拓展软硬件结合的综合解决方案 [7] 传感器垂直一体化及数字化平台 - 公司自制高精度压力传感器部分综合技术指标优于0.01%F.S,2025年起逐步替代外采,计划全年自产1万只(自用8000只),项目初期综合毛利率优化空间有限,长期目标是全自产及效益提升 [9]
汇中股份: 汇中股份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证券之星· 2025-05-22 20:30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规程 总则 - 制定规程目的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发挥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的监督作用 [1] - 审计委员会委员需参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规定及公司章程,勤勉尽责保证年报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2] - 委员需学习监管部门关于年报的规定和要求,并参加相关培训 [2] 年度财务报告审核和沟通机制 - 年度审计时间安排由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需符合监管要求和董事会工作计划 [2] - 审计委员会需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或审计工作安排,形成书面意见 [2] - 事前沟通时点为会计年度结束后至审计进场前一周,沟通内容包括公司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及预审情况 [3] - 事中沟通时点为正式入场至外勤审计结束日,沟通形式包括现场会议或远程方式,需记录审计进展、问题及配合情况 [3] - 事后沟通时点为外勤审计结束至报告出具日,需评估审计质量并考虑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3][5] - 审计委员会需督促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并记录督促过程 [5] - 审计完成后需审阅财务会计报告,重点关注重大会计问题、舞弊行为及整改情况 [5] 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 续聘时需提交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并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进行全面评价 [5] - 改聘时需分别约见前任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执业质量并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6] - 需对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从业资格进行检查 [6] - 续聘或改聘过程中的沟通、评估及建议需形成书面记录并由当事人签字 [6] 其他规定 - 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涉密人员需对年报编制和审议事项保密 [6] - 审计委员会有权要求公司高管支持其工作,并可聘请其他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6] - 规程术语与公司章程一致,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为准 [7] - 规程由董事会负责修改和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7]
汇中股份: 汇中股份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5-22 20:30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 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公司应当按照本制 度的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 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 重大差异等情形。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 ...
苏州市“5·20世界计量日”活动举行
苏州日报· 2025-05-21 06:52
苏州计量工作成果 - 苏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去年计量工作优秀成果 围绕农贸市场电子计价秤监管 仪器仪表产业园建设 计量人才队伍建设等作专题交流 [1] - 近年来市市场监管局聚焦产业发展需求 加强计量技术研究和测试服务 促进计量测试与产业深度融合 加快培育产业计量测试中心 [1] - 目前全市已建成国家平板显示产业计量测试中心 省产业计量测试中心 省冷链物流产业计量测试中心 省纳米材料及微纳加工产业计量测试中心 [1] - 制定36项产业计量校准规范及测试方法 研制一批产业发展急需的计量标准装置和检测设备 显示器闪烁率校准装置等20多个项目填补国内空白 [1] - 国家平板显示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服务产业链企业600余家 提供计量解决方案100余件 [1] - 全市产业计量服务综合能力和水平位居全国城市前列 [1] 苏州仪器仪表产业发展 - 苏州仪器仪表产业发展迅速 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 电子测量仪器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 实验分析仪器制造 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等细分领域形成较强竞争优势 [2] - 2024年苏州高新区获批建设省级仪器仪表产业园 目前已聚集仪器仪表类相关企业约250家 产业规模居国内同类区域前列 [2] 计量宣传活动与未来规划 - 近期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开展计量走进社区 乡村 学校 企业等系列宣传活动 通过惠民检测 开放实验室 专题讲座等形式展示计量作用 [2] - 未来将以产业发展需求为牵引 发挥苏州计量测试技术优势 调动社会资源 共同建设产业计量创新策源高地 计量测试服务供给高地 计量先进技术应用示范高地和计量高端人才聚集高地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