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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淼科技:与新沪毛纺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快讯· 2025-07-17 19:00
股权转让 - 飞翔股份拟以16.38元/股的价格协议转让610.76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份给上海耕瑞,占公司总股本的5% [1] - 上海耕瑞代表耕瑞泓晟1号私募证券基金,该基金唯一出资人为庞超 [1] - 庞超系新沪毛纺实际控制人 [1] 战略合作 - 公司与新沪毛纺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拟在纺织印染产业链的全水处理环节开展合作 [1] - 合作内容包括技术研发合作与协同市场开拓 [1] - 双方结成深度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1]
江苏一塑件企业发生火灾
快讯· 2025-07-17 18:31
公司事件 - 江苏丹阳市亿利达塑件有限公司发生火灾 [1] - 消防部门正在处置火灾 [1] 行业动态 - 火灾事件可能对塑件行业供应链造成短期影响 [1]
三元股份: 三元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7 18:22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7 日以通讯会 议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以电 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公司董事 9 人,参加会议 9 人。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总会计师变更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总会计师安长林先生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董事会同意聘请付盈 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董事会对安长林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期间为公司发展 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书记、董事陈一先生及党委副书记、董事、纪委书记周辉先生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
天赐材料: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7 18:22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公司将于2025年7月23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为下午14:30 [1] -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时间为7月23日9:15-11:30和13:00-15:00 [1][2] -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放时间为7月23日9:15至15:00 [2] 会议审议事项 - 主要审议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相关议案,共12项提案 [2][3][4][5] - 议案1至议案8为特别决议事项,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 [5] - 议案9至议案12为普通决议事项,需1/2以上表决权通过 [5] - 议案1至议案8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将单独计票 [5] 股东参会方式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7日,登记在册股东有权参会 [2] - 股东可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但不可重复投票 [2] - 现场会议地点为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公司二楼培训厅 [2] 会议登记要求 - 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材料 [6] - 自然人股东需提供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等材料 [6] - 登记方式包括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 [6] - 登记联系方式:电话020-66608666,邮箱IR@tinci.com [7][8]
晶华新材: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17 18:21
股权激励计划调整 - 公司拟注销2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0,000份,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2,000股 [7][8] - 回购价格因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由4.24元/股调整为4.15元/股,涉及回购总价款132,800元加相应利息 [8][9] - 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其中主动离职人员对应回购金额83,000元,被动离职人员对应12,000股加利息 [9] 股权结构变动 - 回购注销后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32,000股至30,811,372股(占比10.64%),无限售条件股份维持258,791,289股(占比89.36%) [10] - 总股本从289,634,661股减少至289,602,661股,变动后股权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最终数据为准 [10] 法律程序履行 - 本次调整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同意 [4][6] - 公司已发布债权人通知公告,债权人可在45日内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7] - 本次注销及回购注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7] 后续安排 - 公司需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减资及股份注销登记手续 [10][11] - 最终实施时间计划为2025年7月22日完成回购注销 [10]
欧科亿: 欧科亿关于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暨修订、制定及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7 18:13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设置,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与监事相关的内部制度 [1] - 董事会成员人数由5名调整为6名,包括2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董事和3名非独立董事,以提升决策效率 [1] 公司章程修订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明确职工权益保护,新增法定代表人辞任条款及追责机制,并调整股份发行与财务资助规则 [4][5][6] - 新增控股股东行为规范条款,禁止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行为,要求维持控制权稳定 [20][21][22] 董事会职权与运作 - 董事会新增对财务资助事项的审议权限,需经2/3以上董事同意,并设豁免条款(如对控股子公司资助) [45][46] - 明确关联交易审议标准: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需董事会批准,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0万元需评估报告 [45] 股东会与表决机制 - 股东会临时提案门槛从3%持股降至1%,且提案需在会议前10日提交 [31] - 选举董事时强制实行累积投票制条件包括单一股东持股超30%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 [35][36] 董事义务与责任 - 细化董事忠实义务,禁止未经批准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违规收入归公司所有 [38][39] - 董事离职后6个月内仍需履行保密义务,且公司可对未履诺事项追责 [40][42]
三元股份: 三元股份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7-17 18:13
总则 - 制定本办法旨在规范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高财务信息和外部审计质量,维护股东利益,依据《公司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2] - 本办法适用于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涵盖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其他专项审计业务可参照执行[2][3] 执业质量要求 - 会计师事务所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固定工作场所、健全组织机构及完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证监会执业资格要求[3] - 会计师事务所需熟悉财务会计法律法规,拥有足够注册会计师确保审计质量,且社会声誉和执业记录良好[5] 选聘程序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工作,职责包括制定政策、启动选聘、监督流程及提交年度履职评估报告[4] - 选聘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确保公平公正,选聘文件需包含基本信息、评价要素及评分标准[4][5] - 选聘流程包括前期准备、资料提交、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最终签订一年期业务约定书[5][6][7] 评价标准 - 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权重≤15%)、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权重≥40%)等[6] - 审计费用报价得分以基准价(平均值)计算,公式为(1-∣基准价-报价∣/基准价)×权重分值[6] - 原则上不设最高限价,确需设置需说明依据及合理性[6] 续聘与改聘 - 续聘需审计委员会评估前一年度工作质量,肯定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后由股东会决定,否定意见则改聘[7] - 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不超过八年,特殊情况可延长至十年[7] - 改聘情形包括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缺陷、无故拖延审计、泄露商业秘密等[9][10] 监督与处罚 - 审计委员会需警惕频繁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大幅变动、未轮换签字注册会计师等异常情况[12] - 公司需在年报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及履职评估报告[12] - 违规行为将追究责任人责任,情节严重者可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处罚相关人员[12][13] 附则 - 本办法由财务管理部拟订,审计委员会修订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13]
欧科亿: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17 18:12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核心内容 总则 - 制定本办法旨在规范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行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保护非关联股东权益 [1] - 关联交易需同时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本办法规定 [2] 关联人认定标准 - 关联人包括直接/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或法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及其密切家庭成员等9类主体 [3] - 交易发生前12个月内符合关联人条件的视同关联方,但受同一国资控制的除外 [2] - 公司需定期更新关联人名单及关系信息至交易所系统 [4] 关联交易类型 - 涵盖购买/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研发项目转让、担保、租赁等12类交易 [7] - 日常经营相关的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不纳入关联交易范畴 [7] 审批程序 - 与自然人关联交易超30万元需董事会批准,与法人关联交易超300万元或总资产0.1%需董事会批准 [6] - 交易金额超总资产1%或3000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附审计/评估报告 [6] - 关联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披露后提交股东大会,控股股东需提供反担保 [7] 豁免情形 - 现金认购公开发行证券、公开招标、单方面获赠资产等9类交易可免于关联交易审议 [9] - 同等条件下向董监高提供产品服务无需按关联交易审批 [9] 执行与监督 - 关联董事/股东需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时提交股东大会 [5][6] - 紧急执行的未获批交易需在60日内补办审批程序 [10] - 所有关联交易文件由董秘保存十年 [10] 效力与修订 - 本办法与《公司章程》冲突时以后者为准,自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10] - 董事会拥有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 [10]
欧科亿: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17 18:10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 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
欧科亿: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17 18:10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在 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 押、质押或其他担保方式。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 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 第八条 董事会有权对本制度第十一条所列情形之外的对外担保事项进行审议 批准。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事项,必须经公司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并经出席 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 如果有董事与该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的,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该董事会会议由 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 以上同意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