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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内卷”继续:A股周期股冰火两重天,券商热议行情命脉
贝壳财经· 2025-07-07 19:28
行业板块表现 - 周期行业领涨但盘内分化 房地产、电力、环保、多元金融等行业指数涨幅居前 贵金属、电子元器件等行业指数领跌 [1] - 热门概念中 中船系(4.92%)、水电(4.25%)、火电(3.51%)领涨 房地产、电力股、特高压等概念涨幅靠前 有色金属、煤炭等表现不佳 [1][2] - 上证指数微涨0.02%至3473.13点 周期行业呈现分化态势 [7] "反内卷"政策分析 - 中央财经委会议再次强调"治理企业低价无序竞争" 市场关注是否释放供给侧改革2.0信号 [2][4] - 本轮政策与2015-2016年供给侧改革存在三重差异:行业覆盖面更广 上游企业减产意愿偏弱 新兴行业民企占比更高导致就业压力 [6] - 政策可能更加温和渐进 针对不同行业采用差异化发力方式 [6] 券商观点汇总 - 中信证券认为本轮政策覆盖行业更广但企业自发参与意愿较弱 需警惕结构性失业压力 [5][6] - 广发证券指出本轮涉及光伏、汽车等新领域 缺乏历史参考 行情需等待更强政策信号 [7] - 华安证券认为这是短期主题机会 缺乏基本面支撑 治理效果显现将缓慢 [8] - 天风证券提出三阶段行情假设 目前仅处政策预期阶段 需观察实际产能出清情况 [8] 行业影响展望 - 水泥协会发布《工作意见》推动行业"反内卷"高质量发展 [4] - 周期品板块在前期滞涨背景下迎来主题行情 但持续性存疑 [8] - 市场关注政策能否复制2016-2017年供给侧改革带来的资源股行情 [8]
国泰海通|电子元器件:关税逐步落地,果链创新涌现
国泰海通证券研究· 2025-07-07 07:50
关税政策与供应链影响 - 关税政策进入落地期 风险逐步释放 美越7/2达成贸易协定 美对越南出口商品将征20%关税 转运货物面临40%关税 越南对美国商品则施行0关税 [2] - 针对半导体及电子产品的232调查仍在进行 自2025年4月1日启动起 商务部最多有270天完成报告 总统有90天决定是否采取行动 [2] - 美国开始取消对华EDA限制 中美缓和信号释放 各国与美关税谈判进入落地期 果链利空压制将逐步消除 [2] 苹果AI进展与合作 - 苹果AI落地已一年有余但更新缓慢 当前市场对苹果AI预期较低 [2] - 苹果开始积极寻求第三方合作 考虑Anthropic的Claude或OpenAI技术驱动新版Siri 系统级AI推进速度有望加快 [2] 2026年产品创新与供应链机会 - 苹果26年有望在产品中搭载2nm芯片 进一步提升运算速度 [3] - 手机散热系统有望新增引入钢铜方案 [3] - 首款折叠屏产品有望26年发布 展示极致工业设计美学 无折痕/超轻薄/高耐用 未来出货量有望逐年快速拉升 [3]
鸿远电子: 鸿远电子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22
公司治理变更 -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瑞翔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1] - 新当选职工董事将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8名董事共同组成第四届董事会 [1] - 董事会任期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1] 新任董事背景 - 张瑞翔女士1982年3月出生持有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职工董事兼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1] - 同时担任元六鸿远(苏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和鸿信泽(苏州)检测有限公司监事 [1] - 截至公告日持有公司股份136425股且与主要股东及管理层无关联关系 [1] 合规情况 - 新任董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及《公司章程》的任职资格要求 [1] - 无证券监管机构处罚记录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法定情形 [1]
鸿远电子: 鸿远电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22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办法总则 - 制定目的为加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权益,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2] - 适用范围涵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辞任、辞职、被解职等所有离职情形[3] - 管理原则包括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平稳过渡及保护股东权益四项核心要求[3]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 董事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生效日为收到报告当日,公司需2个交易日内披露[3] - 特殊情形下(如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原董事需继续履职直至补选完成[3] - 法定代表人董事辞任视为同步辞去法定代表人职务,公司需30日内确定新人选[4]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需遵守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4][5] 离职责任与义务 - 董事离职后3个工作日内需完成工作交接,包括未完结事项说明及文件移交[4] - 离职后仍需履行任职期间公开承诺(如股份变动、业绩补偿等),否则需赔偿损失[5] - 忠实义务在离职后5年内持续有效,禁止利用原职务干扰经营或损害公司利益[5][6] - 离职人员需在2个交易日内通过上交所申报个人任职信息[6] 持股管理规范 - 离职后6个月内禁止转让所持股份[6] - 任期届满前离职者需遵守"25%持股比例"限制,司法强制等特殊情况除外[6] 责任追究机制 - 擅自离职导致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且不因离职免除[7] - 公司可对未履行承诺、违反忠实义务等行为追偿直接损失及预期利益[7] 附则 - 本办法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解释权归属董事会[7] - 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为准[7]
鸿远电子: 鸿远电子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22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办法核心内容 - 该办法旨在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方面的行为,确保符合国家保密法规及证券监管要求 [1] - 适用范围包括临时报告暂缓披露、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中部分内容的豁免披露 [2] - 基本原则要求信息披露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机制规避义务或误导投资者 [3] 暂缓与豁免披露的范围 -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可依法豁免披露,需履行特定登记程序并由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 [5] - 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在三种情形下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可能引发不正当竞争、侵犯他人权益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 [7] - 暂缓披露的商业秘密需满足三项条件:信息未泄露、知情人已签署保密承诺、股票交易无异常波动 [8] 信息披露的特殊处理方式 - 对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定期报告内容,可采用代称、汇总或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处理 [10] - 临时报告涉及敏感信息时,若经处理后仍存在泄密风险,可豁免披露整份报告 [10] - 暂缓披露的信息在原因消除、信息泄露或市场出现传闻时必须及时补披露 [9] 审核与登记程序 - 申请暂缓或豁免披露需填写专用审批表,并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承诺书 [12] - 董事会秘书负责审核信息是否符合暂缓/豁免条件,董事长需签字确认登记事项 [13] - 登记内容需包含豁免方式、文件类型、信息类别及内部审核程序等十四项要素 [14] 后续管理与监督 - 公司需在定期报告公告后10日内向证监局及交易所报送暂缓/豁免披露的登记材料 [15] - 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商业秘密暂缓披露转为公开时需更新登记信息 [13][9] - 违规暂缓或豁免披露将视情节给予处分,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需承担相应责任 [16] 制度实施与附件 - 本办法经董事会审议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上位法冲突时以上位法为准 [17][18][19] - 配套附件包含四类专用表格:国家秘密豁免登记表、商业秘密豁免/暂缓登记表及业务审批表 [7][8][13]
鸿远电子: 鸿远电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22
审计委员会的设立与构成 - 审计委员会由3名以上董事构成,独立董事占过半数,且不得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1] - 召集人需由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职称/5年以上财会工作经验的独立董事担任 [2] - 成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不超过3年),独立董事累计任职不得超过6年 [2] 运行机制与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临时会议需2名以上成员或召集人提议 [4] - 会议需2/3以上成员出席,决议需过半数通过,利害关系成员需回避 [5][6]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可采用现场或通讯表决方式 [5][6] 核心职责与监督权限 - 审核财务报告真实性,重点关注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可能性 [7][8] - 主导外部审计机构选聘流程,评估其工作有效性并提交年度履职报告 [9][10] - 指导内部审计部工作,每季度接收审计报告并监督问题整改 [11][12] 内部控制与风险监督 - 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实施情况 [13] - 组织内部控制评价,缺陷需在年报中披露并督促整改 [14][15] - 发现财务造假等重大问题时可要求更正数据并暂停审议 [8][15] 特殊职权与执行保障 - 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股东大会,在董事会失职时直接召集股东会 [16][17] - 接受股东请求对违规董事/高管提起诉讼,费用由公司承担 [16][17] - 公司需提供专项资源支持,管理层须配合委员会行使职权 [3][4]
鸿远电子: 鸿远电子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22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总则 - 公司制定本办法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加强管理并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2] - 信息披露定义为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需在规定时间、媒体及程序下向社会公众公布[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主体,需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且通俗易懂[2][3] 信息披露内容与形式 - 信息披露文件涵盖定期报告(年度/中期/季度)、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需通过上交所网站及符合证监会规定的媒体发布[4][7] - 公司采用直通与非直通两种披露方式,禁止以新闻发布替代法定公告义务[4][5] - 自愿披露信息需与法定信息无冲突,保持一致性且不得选择性披露或操纵市场[3][5] 定期报告具体要求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2个月内,季度报告按上交所规则执行[5][6] - 定期报告需包含财务数据、股东持股情况、管理层讨论等核心内容,并经董事会审议及审计委员会审核[6][7][8] - 业绩预告触发条件包括净利润亏损、同比变动超50%等,需在1个月内公告[8][9] 临时报告与重大事件 - 重大事件如资产重组、股权变动、诉讼等可能影响股价的事项需立即披露,包括起因、状态及潜在影响[10][11] - 披露时点为董事会决议形成、协议签署或高管知悉时,若事件已泄露或股价异常需提前公告[12][13]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股份质押、冻结等情形需主动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11][17] 信息披露职责与管理 - 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负责组织披露事务并核实媒体报道真实性[15][29] - 董事会办公室具体执行信息收集、披露及存档,保管期限为10年[15][19][43] - 董事、高管需勤勉尽责确保披露及时性,审计委员会监督信息披露合规性[16][34] 保密与违规责任 - 内幕信息知情者需严格保密,禁止泄露或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3][50] - 违规行为如虚假记载、重大遗漏可能导致行政、民事或刑事责任[25][26][58] - 公司可对未履行报告义务或泄露信息的相关人员处以批评、解职等处分[26][57] 附则与生效 - 本办法自董事会批准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法规为准[60][61][62]
鸿远电子: 鸿远电子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22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核心内容 总则 - 独立董事需独立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确保客观判断[1]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1/3,且至少包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2] -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需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 任职资格与条件 - 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得存在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关联关系[2]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相关工作经验[4] - 会计专业人士需满足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等条件之一[5]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7] -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材料审核及问询[7][8] - 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8] 职责与履职方式 - 独立董事需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重大事项发表意见[10][13] - 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10]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需提交年度述职报告[17] 履职保障 - 公司需提供工作条件,董事会秘书确保信息畅通[19] - 独立董事可要求延期审议材料不充分的议案[19][20]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并经股东会批准,禁止其他利益输送[21] 其他规定 - 主要股东定义为持股5%以上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1] - 细则自董事会批准后生效,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22]
隆扬电子(301389) - 2025年7月4日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5-07-04 16:56
会议基本信息 - 活动类别为特定对象调研和线上会议 [2] - 参与单位有中金证券、嘉实基金等多家机构 [2] - 时间为2025年7月4日,地点在公司会议室 [2] - 上市公司接待人员包括董事长傅青炫、董事会秘书金卫勤、证券事务代表施翌 [2] 产品相关 HVLP5铜箔 - 公司HVLP5等级铜箔正与客户进行产品验证和测试,主要竞争玩家为日本企业 [2] 工艺路线 - 公司工艺路线为真空磁控溅射+精细电镀+化学及物理的后端处理 [2] 铜箔对铜箔基板影响 - 理论上铜箔表面粗糙度越低电流损耗越少,但铜箔基板需结合其他材料进行综合性能测试 [3] hvlp1 - 3铜箔 - 公司未参与hvlp3等级以下铜箔竞争,工艺路线制作该等级铜箔无成本优势,做超薄、超平坦铜箔有优势,从hvlp5等级开始参与市场开发 [4] 收购相关 威斯双联 - 公司收购威斯双联51%股权,因双方属同一行业有协同效应,可优化供应链管理、降低生产成本,实现技术互补和客户资源共享 [5] 德佑新材 - 公司收购德佑新材70%股权,基于未来经营发展布局,可增厚业绩,整合技术优势,丰富产品类别,拓宽客户结构,拓展新材料在相关领域布局,项目未召开股东大会 [6] 信息披露 - 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未出现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情况 [7][8]
扬杰科技收购贝特电子生变!标的股东太多难谈拢,定增夭折或转为现金收购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7-04 15:46
收购事项变更 - 扬杰科技决定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贝特电子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但会继续探讨现金方式收购的方案 [1] - 终止原因是贝特电子股东人数较多且诉求不同,难以达成一致,发行股份程序复杂且耗时,可能无法在年底前完成收购 [1] - 公司仍看好收购贝特电子事项,符合当初预期,若后续不确定性过大也可能终止收购计划 [1] 贝特电子基本情况 - 贝特电子主要产品为电力电子保护元器件,包括过流和过温保护,并逐步开拓过压保护元器件 [2] - 产品与扬杰科技的过压保护产品同属电力电子保护元器件大类,与功率器件产品有功能交叉 [2] - 2021-2023年过流保护元件产能利用率从96.08%下滑至81.75%,过温保护元件从93.53%大幅下滑至48.17% [2] 贝特电子IPO历史 - 贝特电子曾在2023年冲刺创业板上市,2024年8月主动撤回上市申请 [2][3] - 撤回前交易所曾质疑是否存在"拼凑上市"问题 [3] - 公司拟通过公开发行扩大在新能源汽车、光伏、储能等新能源领域产品的生产能力 [3] 收购背景与动机 - 扬杰科技2025年3月披露收购意向,认为收购有利于拓宽产品与技术布局 [2][4] - 双方在下游客户方面具有高度市场协同性,可共享研发成果 [2] - 收购预案发布后持续推进,但因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和交易对方数量多导致条件未达成一致 [4] 最新收购方案调整 - 终止发行股份收购资产安排,改为协商现金方式收购标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 [4][5] - 调整原因是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 [5] - 具体现金收购方案需协商一致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4]